长城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调整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长城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QDII-LOF)调整申购、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9日
第 1 页 共 2 页长城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调整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长城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基金(QDII-LOF)
基金简称 长城全球新能源车股票发起式(QDII)基金主代码501226基金管理人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城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公告依据 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长城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2026年3月10日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
2026年3月10日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资起始日
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大额申购、大额
为保证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人利益。
说明长城全球新能源车股长城全球新能源车股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票发起式(QDII)A 票发起式(QDII)C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01226018036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是是额投资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
1000.001000.00
币元)
注: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投资。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6年3月10日起,本基金调整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业务限额,具体为: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C类单一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购金额均不得超过1000元;若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 A 类、C 类单一基金份额的累计申购金额超过 1000 元(不含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投资者可登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