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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0/27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3季度报告

2025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8日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10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运营管理机构已对季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不存在异议,确保相关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5年07月01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 REIT国家电投(扩位简称: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场内简称

REIT)基金主代码508028交易代码508028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3月20日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21年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23年03月29日

基金的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目标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管过程中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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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1、初始投资策略;

2、扩募收购策略;

投资策略3、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

4、融资策略;

5、运营策略。

(二)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暂不设置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

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标的风险收益特征

资产价格波动,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时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运营管理机构苏海风公司”)

注:运营管理机构于2025年8月5日将其名称由“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变更

为“国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资产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资产项目名称:中电投滨海北区 H1#100MW 海上风电工程(以下简称“滨海北 H1 项目”)、中电投滨

海北区 H2#400MW 海上风电工程(以下简称“滨海北 H2 项目”)及配套建设的运维驿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运维驿站”,与滨海北 H1 项目、滨海北 H2 项目合称为“基础设施项目”)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资产项目公司名称简称“项目公司”)资产项目类型新能源发电

基础设施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洁电力,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资产项目主要经营模式

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作为委托方共同委托江苏

海风公司担任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江苏海风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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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确保项目能够安全高效运转。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资产项目地理位置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及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

2.3基金扩募情况无。

2.4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

项目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国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姓名朱伟刘红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职务督察长计划与财务部负责人人

联系方式010-5910020817351557069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58号城注册地址雅苑3号楼1室中雅苑24幢1101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办公地址

188号鸿安国际大厦6、8层58号中建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010224005法定代表人黄凌葛前华

2.5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和原始权益人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基金托管人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中国工商银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名称行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公司北京市分行北京市西城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西城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注册地址区复兴门内安立路66号4复兴门南大街号紫峰大厦39楼

大街 55 号 号楼 2 号 B 段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西城北京市西城区景辉街16号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办公地址区复兴门内月坛南街1号

1号楼泰康集号紫峰大厦39楼

大街55号院5号楼802团大厦9楼邮政编码100140100026100031210008法定代表人廖林刘成廖林尹飛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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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25年07月01日-2025年09月30日)

1.本期收入142824808.30

2.本期净利润19652745.51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6535378.09

4.本期现金流分派率(%)-0.11

5.年化现金流分派率(%)1.93

注:1、本表中的“本期收入”、“本期净利润”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数据。

2、报告期内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6387.14万元和3822.97万元,具体影响因素如

下:

(1)报告期内,因江苏国网滨海电厂~鹤栖50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需要,基础设施项目及相关项目

的送出线路于2025年9月份根据江苏国网统一调度安排配合停电14天。受此影响,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在此期间停机未发电,这是影响基础设施项目报告期发电表现的主要因素。以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发电量为基数计算,本次配合停电导致的发电量损失约占全年发电量的3.18%。

(2)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2025年第3季度项目平

均风速为5.43米/秒,较去年同期的平均风速5.62米/秒降低3.46%,是影响基础设施项目第3季度发电表现的另一主要原因。风力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和风速正相关,因此风资源的变化,将带来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的变化,最终反映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的变动上。

(3)报告期内,项目公司交易结算单确认了2025年3月至5月的“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

-1408.82万元及6月份项目公司参与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深度机组补偿费用分摊

-403.13万元。上述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为-1811.96万元,在下发当月调减项目公司收入,对财务数据产生一定影响。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5939.82万元,主要系项目公司报告

期内收到国补回款金额46454.65万元较去年同期回款金额22472.09万元增加23982.56万元所致。

4、本期现金流分派率指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报告期末市值。

5、年化现金流分派率指截至报告期末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报告期末市值/年初至今实际天数*本

年总天数,截至报告期末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未包含截至保理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金额524206386.33元。若不考虑相关税费且该部分保理金额全部用于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计算得出的年化现金流分派率为7.90%。基金管理人将结合收益分配安排,适时启动保理合同签署以及该部分款项的支取工作。

3.2其他财务指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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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3.1本报告期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可供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9791578.68-0.0122-

本年累计127007896.700.1588-

注:上表本期及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过程中,未考虑截至保理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金额524206386.33元。

3.3.2本报告期的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实际分配金额单位实际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

本年累计416079989.870.52012024年第三次收益分配

注:报告期内未实施收益分配。本基金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了2024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本次收益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实际分配金额为416079989.87元,单位实际分配金额为0.5201元。本基金在2024年度实现可供分配金额779174330.94元的基础上,最终实际分配金额合计为779040001.96元,收益分配比例为99.98%,可供分配金额较预测值701311866.56元的完成率为111.10%。

3.3.3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19652745.51-

本期折旧和摊销97400655.46-

本期利息支出5058182.87-

本期所得税费用-17039846.40-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105071737.44-调增项

1.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11981663.53-

2.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301502063.85-

3.期初现金余额152505090.74-

调减项

1.偿还保理款流出-428352988.32-

2.安全留存现金-15699670.54-

3.期初现金余额中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136799475.38-配的上半年可供分配金额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9791578.68-

注:上表本期可供分配金额的计算过程中,未考虑截至保理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金额524206386.33元。

第5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3.3.4可供分配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化超过1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现可供分配金额-979.16万元,较上年同期(9623.29万元)减少10602.45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1、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4282.48万元,较上年同期(20669.62万元)减少6387.14万元。营业收入减少是可供分配金额降低的主要影响因素,具体原因详见“3.1主要财务指标”章节中的相关说明。

2、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662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74.34万元)由增加转为减少,变动金额为6796.63万元。该变动主要由年度固定管理费的支付时点不同造成,本基金报告期内支付了2024年度固定管理费7369.01万元,而2023年度固定管理费7278.68万元支付发生在上年第二季度。

3.3.5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无。

3.3.6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依据《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报告期内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计提的固定管理费1为3547937.19元(含税),其中基金管理人管理费2844397.72元,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管理费703539.47元;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为177774.66元(含税)。根据未经审计的数据测算,本报告期内以项目公司年度净收入为基数计提的固定管理费2(即运营管理机构的固定管理费)金额为6202715.29元(含税)。以上费用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支付。

§4资产项目基本情况

4.1报告期内资产项目的运营情况

4.1.1对报告期内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情况的说明

1、主营业务及运营模式

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的滨海北 H1 项目、滨海北 H2 项目及配套建

设的运维驿站,基础设施项目总发电装机规模为 500MW。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分别于 2016年6月30日和2018年6月30日并网发电,设计运营期为25年。项目公司收入来源为海上风电机组的发电收入。基础设施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洁电力,通过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基础设施项目采取委托管理模式,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与江苏海风公司共同签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协议》),约定由江苏海风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专业化运维服务;基金管理人按照《运营管理协议》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资产安全、合规和高效运行。

第6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2、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积极制定并推进一系列的运营管理措施和方案,助力基础设施项目提质增效,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稳定,整体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025年1-9月份,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基本稳定。一是,作为衡量风电机组运行稳定性的

关键指标,项目风电机组全场可利用率约为99.57%,项目风电机组运行状态良好,全场可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二是,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和等效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口径)分别为90673.46万千瓦时、88317.41万千瓦时、88141.13万千瓦时和1813.47小时,同比分别下降6.61%、6.87%、6.93%和6.61%;项目公司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为64077.07万元,同比下降6.11%。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和等效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口径)分别为21963.23万千瓦时、21402.47万千瓦时、21092.41万千瓦时和439.26小时,同比分别下降24.66%、24.85%、25.90%和24.66%。

报告期内,项目公司考虑国补后的不含税结算电费及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344.37万元和14282.4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3.67%和30.90%。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参加了电力市场交易,含税平均结算电价为0.853元/千瓦时(不含税金额为0.755元/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含税结算电价0.850元/千瓦时增加0.31%。上述结算电费和平均结算电价依据2025年7月和8月交易结算单数据与9月财务报表数据测算,均不考虑两个细则费用和深度机组补偿费用分摊。

报告期内,项目公司交易结算单确认了2025年3月至5月的“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1408.82万元及6月份项目公司参与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深度机组补偿费用分摊

-403.13万元。上述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为-1811.96万元,在下发当月调减项目公司收入。

3、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指标变动原因、持续性及相关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因江苏国网滨海电厂~鹤栖50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需要,基础设施项目及相关项目的送出

线路于2025年9月份根据江苏国网统一调度安排配合停电14天。受此影响,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在此期间停机未发电,这是影响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发电表现的主要因素。以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发电量为基数计算,本次配合停电导致的发电量损失约占全年发电量的3.18%。本次配合停电结束后,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已全部恢复正常运行。

电力线路施工及检修维护工作,属于电网企业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正常业务范畴。

根据电力调度管理要求,发电企业须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安排。基金存续期内,在电网开展检修维护作业时,项目公司仍须按照此类规定继续响应并配合电力调度机构的相关要求。需要说明的是,滨海电厂~鹤栖500千伏线路工程计划于2025年底前建成投运,届时将显著提升区域电网的电力输送与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有力支撑江苏沿海地区风电资源的安全送出与高效消纳。

(2)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报告期内项目平均风速为5.43米/秒,较去年同期的平均风速5.62米/秒降低3.46%,是影响基础设施项目报告期发电表现的另一主要原因。风力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和风速正相关,因此风资源的变化,将带来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的变化,最终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等的变动上。另外,2024年第3季度基础设施项目平

第7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均风速5.62米/秒,较首发历史三年(2020年至2022年)同期的平均风速5.33米/秒高约5.45%,造成2024年第3季度发电量、上网电量及主营业务收入等经营数据基数较高,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数据同比波动幅度。

(3)报告期内,项目公司交易结算单确认了2025年3月至5月的“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

用及6月份的深度机组补偿费用分摊不含税金额合计为-1811.96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国家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公室于2025年7月31日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24〕

196号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方面,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后,深度调峰、用户侧可调负荷辅助服务市场不再运行,由电力现货市场实现功能的启停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不再运行。

江苏省在2025年6月份开展了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并于2025年9月1日起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后,影响报告期内收入的3月至5月“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中的“有偿调峰”不再运行,统一调整为“深度机组补偿费用分摊”。

针对上述经营情况的变动,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在配合停电期间,运营管理机构充分利用窗口期对陆上和海上升压站等关键设备设施开展

了预防性检查与维护,同步推进设备缺陷排查与隐患治理工作,为项目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结合小风天窗口期合理安排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减少机组非计划停机时间,科学制定增发电量对策,确保在第4季度大风天气到来时机组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最大限度的利用风力资源积极抢发电量。

(2)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已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运营计划,积极推进风电场功率预测

系统的升级改造,并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预测模型中的应用。通过技术升级改造,提升系统预测精度与时效性,降低预测偏差和考核风险,为优化机组运行策略、科学制定运营计划提供可靠支撑,同时增强在中长期及现货电力市场中的交易决策能力,提升电价收益水平,助力项目实现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3)运营管理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项目物资保障工作,确保项目现场备品备件充足。按

月定期梳理机组备件消耗和库存情况,并及时进行补充,避免现场机组因缺少备件而引发长时间故障停机情况。

(4)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将充分借鉴电力现货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经验积累,积极参与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持续关注电力市场动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强化运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基础设施项目稳定运行,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项目运营优势

(1)风资源及发电量稳定,区域消纳优势明显

基础设施项目的发电量主要受风资源影响,项目所在地区季风气候占主导地位,风资源丰富,具有海上风电开发价值。参考《中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滨海北区 H1#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电投滨海北区 H2#400MW 海上风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近年观测,项目所在区域历年风速变化总体较为平稳。从项目历史运营数据来看,年发电量围绕长期均值窄幅波动,未呈现趋势性增减。

第8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在不同年度或同一年度内的不同季节中,基础设施项目的发电表现有一定的差异属正常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江苏省经济发达,全社会用电量需求强劲,电力消费规模在全国各省中位居前列,电力对外依存度高。根据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2025年1-9月份,江苏省累计全社会用电量为6737.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1%,全省累计发电量533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7%。江苏省电力需求缺口较大,是全国新能源消纳形势较好的地区之一,为基础设施项目的电量消纳创造了良好条件。

(2)项目享受高额国补电价,创新保理机制平滑国补回款波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出具的电价批复,目前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的含税国补电价为

0.459 元/千瓦时,国补到期前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按照合理利用小时数预测,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将分别享受国补至 2036 年 6 月和 2038 年 6 月。

同时,为进一步平滑国补回款周期波动,项目公司采用了保理机制,将保理基准日账龄满1.5年的国补应收账款平价转让给保理银行,提高了投资者收益稳定性。

(3)运营管理机构经验丰富,保障项目安全高效稳定运营运营管理机构江苏海风公司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专业运营海上风电项目的主体,拥有丰富的海上风电运营管理经验和专业的运营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10年以上海上风电运维、财务及工程管理经验。江苏海风公司曾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国家电投先进集体等荣誉。基金存续期内,基础设施项目仍由原运营管理团队负责运维,依托其对基础设施项目的了解及成熟管理体系,为资产高效、稳定运行保驾护航。

4.1.2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资产项目整体运营指标

本期(2025年上年同期指标含义说明07月01日(2024年07月同比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单位

及计算方式-2025年09月01日-2024年(%)

30日)09月30日)

发电量是指基础设施项目风

1发电量力发电机组将万千瓦时21963.2329151.13-24.66

风能转换成电能的总电量。

上网电量为项目公司财务报

2上网电量告中列示的向万千瓦时21402.4728479.52-24.85

江苏国网出售的电量。

结算电量为基础设施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在

3结算电量万千瓦时21092.4128465.96-25.90

登陆点升压站计量点电表抄见的所有向江

第9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苏国网输出电量的累计值。

结算电价是指基础设施项目在售电过程中国补电价和根据市场规则和合同约定形成的用于财务结算的每千瓦时结算电价(含

4电量价格均值元/千瓦时0.8530.8500.31

税)之和。结算电价=国补电价+结算电费(不含两个细则费用和深度机组补偿费用分

摊)/结算电量。

全场风机可利用率是指风电场中的所有风机在某一期间内除去风力发电机组因维修或故障未工作的时数后余下的时数与这一期间内总时数的比值用全场风电机百分比表示。

5%99.6299.280.34

组可利用率单台风电机组可利用率

=[(总时数-风机维修和故障

未工作时数)/总时

数]×100%;全场风电机组可

利用率=单台风电机组可利

用率的总和/台数。

6等效利用小等效利用小时小时439.26583.02-24.66

第10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时数(发电量数表示在一定口径)时间内,风力发电机在标准风速下等效满功率运行的小时数。等效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口径)=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总发电

量/风力发电机组并网总容量。

等效利用小时数表示在一定时间内,风力发电机在标准风速下等效满功率运行的小等效利用小时数。等效利7时数(结算电小时421.85569.32-25.90用小时数(结量口径)算电量口径)=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总结

算电量/风力发电机组并网总容量。

注:报告期内结算电费依据2025年7月和8月交易结算单数据与9月财务报表数据测算,均不考虑两个细则费用和深度机组补偿费用分摊。

4.1.3报告期及上年同期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指标

报告期及上年同期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指标参见4.1.2。

4.1.4其他运营情况说明

1、基础设施项目参加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2025年8月28日,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江苏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公告(2025-002号)》。

根据该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江苏省将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以下简称“连续结算试运行”)。此次连续结算试运行的执行依据为2025年8月22日江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管规则(V2.1 版)》和 2025 年 8 月 26 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的函》。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上述公告要求,自2025年9月1日期起参与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

第11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结算试运行。

2、报告期内国补收入及回款情况

根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第426号)及基

础设施项目上网电价相关批复文件,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含税结算电价为852.66元/兆瓦时,其中结算电量均价(不含两个细则和深度机组补偿费用)为393.66元/兆瓦时,国补为459元/兆瓦时,国补占比53.83%。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产生国补电费收入合计为9823.73万元(含税)。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共计收到4次历史国补回款,回款金额合计为46454.65万元。

4.1.5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周期性风险

报告期内,未发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周期性风险。有关本基金的具体风险信息,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披露的相关信息。

4.2资产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

4.2.1资产项目公司整体财务情况

序号科目名称报告期末金额(元)上年末金额(元)变动比例(%)

1总资产5128285681.255395160011.37-4.95

2总负债5595816668.295537430686.051.05

序号科目名称报告期金额(元)上年同期金额(元)变动比例(%)

1营业收入142824808.30206696210.17-30.90

2营业成本/费用210112016.25221711603.51-5.23

3 EBITDA 109253375.04 160406675.19 -31.89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是 EBITDA 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其具体变动原因及分析详见本报告“3.1 主要财务指标”章节中的相关说明。

4.2.2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较上年末变

序号构成报告期末金额(元)上年末金额(元)动(%)主要资产科目

1固定资产3674809369.593880927742.95-5.31

2应收账款1211979460.541318124080.52-8.05

主要负债科目

1其他应付款5445180251.755227774595.844.16

4.2.3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07月01日-2025上年同期(2024年07月01日金额同序号构成年09月30日)-2024年09月30日)比(%)

第12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占该项目总占该项目总金额收入比例金额收入比例

(%)(%)

1发电收入142824808.30100.00206696210.17100.00-30.90

2其他收入0.000.000.000.000.00

营业收入

3142824808.30100.00206696210.17100.00-30.90

合计

注:报告期内,项目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原因及分析,详见本报告“3.1主要财务指标”章节中的相关说明。

4.2.4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07月01日-2025上年同期(2024年07月01日年09月30日)-2024年09月30日)金额同序号构成占该项目总占该项目总比(%)金额(元)成本比例金额(元)成本比例

(%)(%)

1财务费用107339879.4151.09106157263.7047.881.11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

2产折旧/无69200703.5832.9469264804.8331.24-0.09

形资产摊销委托运行

323687856.4111.2735592377.6316.05-33.45

4保险费3633539.481.733669348.551.66-0.98

税金及附

51808167.620.86142198.120.061171.58

6修理费692925.000.332154925.000.97-67.84

7电力费用588600.000.28572400.000.262.83

其他成本/

83160344.751.504158285.681.88-24.00

费用

营业成本/

9210112016.25100.00221711603.51100.00-5.23

费用合计

注:1、报告期内,项目公司财务费用107339879.41元中包含了专项计划股东借款利息支出

105340084.02元,该支出源于基金特定的交易结构及税务安排,并非项目公司实际运营成本,其(扣除税费后)将最终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剔除该利息后,项目公司营业总成本为

104771932.23元。

2、报告期内,项目公司委托运行费较去年同期下降33.4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减少,导致基于其计算的年度净收入下降,进而使得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2(即运营管理机构的固定管理费)也随之减少。具体而言,报告期内计提的固定管理费2金额为5851618.20元,去年同期金额

第13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为16429163.48元。

3、受增值税留抵政策影响,项目公司留抵税额已于报告期内全部抵扣完毕,自2025年4月起产生

增值税纳税义务并同步计提附加税费。报告期内,项目公司应缴增值税16880696.49元,相应附加税费1688069.64元,带动“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显著上升,此变化属增值税留抵政策转换期的正常经营结果。

4、报告期内,项目公司计提修理费692925.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62000.00元,降幅67.84%,

主要系预算调整所致。结合历史年度修理费的实际发生情况,项目公司2025年度修理费预算由2024年的8619700.00元调减至2771700.00元。账务处理时,项目公司依据全年修理费的预算金额及时间进度进行计提,确保费用管控与财务计划的匹配性。

4.2.5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07月上年同期(2024年指标含义说明01日-2025年09月07月01日-2024年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单位及计算公式30日)09月30日)指标数值指标数值

营业收入-营

1毛利元41860839.0891284068.48

业成本

毛利/营业收

2毛利率%29.3144.16

(净利润+计提的专项计划

3净利率%38.5745.27

利息)/营业收入息税折旧摊销息税折旧摊

4前利润/营业%76.4977.61

销前利润率收入

注:报告期内,项目公司上述财务指标的变化主要受营业收入变动的影响,其具体变动原因及分析详见“3.1主要财务指标”章节中的相关说明。

4.3资产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3.1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以及变化情况

基金存续期内,项目公司收支均通过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归集和支付。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开立在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并接受其监管。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作为运营收支账户和基本户,项目公司的收支均在此账户进行。

收入方面,项目公司的所有收入均归集至资金监管账户;支出方面,建立“三级审批”机制。

项目公司日常付款事项由运营管理机构率先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由项目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审批,各方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起付款申请,项目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复核通过后,由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发送相关付款明细至监管银行,监管银行核对无

第14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误后进行付款。任何付款流程,均需要基金管理人最终审批后方可执行。

报告期初,项目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4553.71万元。报告期内,项目公司主要现金流入包括国补应收账款回款46454.65万元和发电收入8409.46万元;现金流出主要用于偿还保理融资

42835.30万元,支付本基金2024年度固定管理费2(即运营管理机构的固定管理费)支出7369.01万元,缴纳各项税费2478.05万元,支付发电成本费用2377.80万元,购建资产支出380.20万元,以及偿还保理融资利息195.26万元。

4.3.2来源于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的现金流占比超过10%的情况说明

根据江苏国网与项目公司签署的《中长期购售电合同》,合同约定由江苏国网购买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的电能,上网电价由燃煤基准价及国补共同构成。基于此合同约定,滨海北 H1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的发电收入直接支付方为江苏国网,而江苏国网则是以向电力用户供电所获得的销售电价收入来支付相应的购电成本。因此,穿透来看,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发电收入的终端现金流提供方为电力用户,现金流来源合理分散,不存在单一或少数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依据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参与了江苏省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基础设施项目参加电力市场交易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主要影响的是燃煤基准价所对应的上网电价电费收入部分。在国补到期前,补贴政策依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继续执行。对于燃煤基准价对应部分的上网电价电费收入,其最终来源依然是电力用户,现金流来源的合理分散性得以延续,依然不存在重要现金流提供方。

4.3.3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说明无。

§5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础设施资产支持

序号项目金额(元)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

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229559.72100.00

4其他资产--

5合计3229559.72100.00

第15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注:上表中数据均为基金单体层面数据。

5.2其他投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6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6.1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有关情况说明

本基金成立于2023年3月20日,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发募集资金784000万元,原始权益人为江苏公司。

基金完成发行后,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已扣除偿债、缴纳税费以及参与战略配售等用途)

284970.05万元。

为落实《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

改投资〔2024〕1014号)要求,提升净回收资金使用效率,原始权益人履行内部程序后,于2025年第一季度调整资金投向,并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进一步变更净回收资金投向的公告》,拟将净回收资金的85%用于投资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金额为242224.99万元,剩余1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2745.06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净回收资金235892.06万元,剩余49077.99万元,使用进度为82.78%,符合对回收资金用途及进度的相关规定。

6.2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余额490779915.50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率(%)82.78

6.3剩余净回收资金后续使用计划无。

6.4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遵守回收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回收资金使用情况遵守回收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基础设施基金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第16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任职期限资产项目运资产项目运姓名职务营或投资管营或投资管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理年限理经验中国籍,哈尔滨商业大学

管理学硕士,曾在中信建

会计师职称,投证券股份

注册会计师,有限公司主注册税务师。

要负责全面曾任大连万协助北京地达集团股份区各分支机有限公司会构开展公司计,中信建投金融业务(主证券股份有要侧重于债限公司北京

券承销、ABS东直门南大方向,也涉及街证券营业基础设施行部公司金融业的新三板业务部理财

项目)及负责

本基金的基规划师,中信对公司承销

金经理、基础建投证券股债权类项目设施及不动份有限公司

孙营2023-03-20-9年的后续管理产投资部联中小企业金工作。2020席行政负责融部和中信年8月加入中人建投证券股信建投基金份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风险管理部司后,参与中高级经理。

信建投基金

2020年8月

公募REITs业加入中信建务的筹备工投基金管理作。2023年3有限公司,现月至今,担任任本公司基中信建投国础设施及不家电投新能动产投资部源封闭式基联席行政负础设施证券

责人、投资管投资基金基

理基金经理,金经理。

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验。

曾在华锐风中国籍,对外本基金的基刘志鹏2023-03-20-18年电科技(集经济贸易大金经理

团)股份有限学工商管理

第17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公司担任我硕士,工程师国首个海上职称。曾任北风电示范项京首嘉钢结

目-上海东海构有限公司

大桥海上风设计员,华锐电项目的项风电科技(集目负责人,担团)股份有限任公司客服公司客服中

中心、生产管心区域副经

理、采购商理、华东分公

务、运营管理司总经理助

等多个部门理、生产管理

的主要负责部副经理、采人并负责相购管理部副

关的运营管经理、运营管理工作。在中理部经理等广核(北京)职务,中广核新能源科技(北京)新能有限公司工源科技有限作期间,主要公司产品运负责中广核营部高级经新能源的高理。2022年7端运维服务、月加入中信科技成果转建投基金管

化工作、前瞻理有限公司,性产业投资现任本公司

等工作(侧重基础设施及

于风电、光伏不动产投资等清洁能源部运营管理方向)。2022基金经理,具年7月加入中有5年以上基信建投基金础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管理经验。

司后,参与中信建投基金

公募REITs业务的筹备工作。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

第18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金经理。

曾在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建设包括中国华电越南沿海二期

2×660MW 燃

煤电厂项目中国籍,清华在内的多个大学工程硕

国际电力项士,工程师职目,在 EDF(中 称,会计师职国)投资有限称,一级建造公司作为股师,注册安全东方代表负工程师。曾任责法国电力中国华电科

在华投资的工(集团)有基础设施项限公司工程

目项目公司师、项目经理

的运营管理,助理、商务经包括江西大 理,EDF(中本基金的基徐程龙2023-03-20-13年唐国际抚州国)投资有限金经理发电有限公公司资产管

司、山东中华理总监。2022发电有限公年6月加入中

司、河南大唐信建投基金三门峡发电管理有限公

有限公司、法司,现任本公电大唐(三门司基础设施峡)城市供热及不动产投

有限公司、法资部运营管电(灵宝)生理基金经理,物质热电有具有5年以上限公司等项基础设施运目公司,涵盖营管理经验。

发电、城市照

明、城市供热等多种基础设施项目类型。2022年6月加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19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后,参与中信建投基金公

募REITs业务的筹备工作。

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年限自基金经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起始日期起计算。

§8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

§9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且无份额变动情况。

§10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8月1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第二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8月7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运营管理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第三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9月5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第四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

第20页,共21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第五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第3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11备查文件目录

11.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1.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11.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复制件或复印件。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第21页,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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