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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4-11-23 00:00

380医药 --%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6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1月22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62)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11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3)。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6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61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 11 月22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4 人,实际参会监事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迎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62)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6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讯飞(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澳门”)、控股子公司泰州讯飞医疗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讯飞”)日常经营及国际化业务发展的需要,讯飞澳门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并由公司向讯飞澳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泰州讯飞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5,00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飞医疗”)向泰州讯飞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相关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实际担保的额度、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本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实际担保的额度、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科大訊飛(澳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7月4日

注册地点:澳門馬濟時總督大馬路29號雙鑽3樓A

法定代表人:黃飛雲、閻晴溪

注册资本:MOP$20,000,000.00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S-LIMITED BY SHARES

经营范围:計算機及人工智能技術相關軟件、硬件開發、生產和銷售、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與 諮詢服務、系統工程、信息服務、電子產品、計算機通訊設備硏發、生產、銷售;移動通信設備的硏 發、銷售、教學儀器與裝備、教育科技產品、教育軟件產品、電化教育裝備硏發、生產、銷售、技術 服務、醫療器械硏發、製造與銷售、圖書、電子出版物銷售、安全技術防範工程、商用房及住宅房租 賃、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廣告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科大讯飞(澳门)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成立,截至2024年9月30日,讯飞澳门总资产0万元澳门币,总负债0万元澳门币,净资产0万元澳门币,2024前三季度营业收入0万元澳门币,利润总额0万元澳门币,实现净利润0万元澳门币。

2、泰州讯飞医疗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1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药城大道799-4号(数据大厦D座1501室)

法定代表人:尹大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4年9月30日,泰州讯飞总资产125.81万元,总负债55.52万元,净资产70.29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5.49万元,实现净利润-34.7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或其授权人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科大讯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供担保有利于讯飞澳门、泰州讯飞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584,660万元。基于有效的风险管理,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97,5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3%;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59%;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64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存在下列情形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自身或关联方拟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认购计划份额、提供或垫付资金、提供股票、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前述相关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62)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对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证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ir@iflytek.com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 编:230088;

传 真:0551-65331802。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常晓明

联系电话:0551-6789223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0”,投票简称为“讯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5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4-06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科大讯飞”)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周期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科大讯飞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预计不超过1,0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1,09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5.38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689.58 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告相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

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一、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三、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计划中作如下释义: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司);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聘任。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合计不超过27,689.58万份,受让的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1,09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7%。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具体参加人数及最终认购情况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份额拟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由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出资情况、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1,091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7%。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任一员工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任意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或可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科大讯飞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2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3年7月3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555,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最高成交价为4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1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7.59372亿元,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7,689.5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及相应金额根据其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

1、购买价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5.38元/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的证券账户之前,如果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送转股,则受让价格应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2、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份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50.75元/股的50%,即25.38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49.75元/股的50%,即24.88元/股。

3、合理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上述人员承担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技术发展、业务拓展等重要工作。公司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员工凝聚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基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人才市场现状,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的目的,并参考了相关政策和部分上市公司案例,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为25.38元/股,该定价方式将提高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积极性。同时本次持股计划也对参与对象设置了严格的考核要求及分期解锁机制,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内在的激励机制预计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积极正面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受让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具体解锁时点及比例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额外锁定期,额外锁定期根据持有人的自愿承诺执行,具体如下:

(1)全体持有人自愿承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每一批次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3)满足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在额外锁定期内发生本员工持股计划“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规定的异动情形,不影响锁定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后其持有满足解锁条件份额的解锁与分配。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存在部分折价,因此拟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30%、40%,并设置了额外锁定期。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各考核年度(2025-2027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专项考核方案对持有人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结果汇总报管理委员会备案,考核方案原则上应从工作业绩和价值观双维度评估,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计算持有人最终实际解锁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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