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6日丨金花股份(600080.SH)公布,2025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长邢雅江先生收到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查明,邢雅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邢雅江作为公司董事长,未及时将前述事项报告金花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8月24日,金花股份才对外披露相关事项。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安机关相关函件、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邢雅江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