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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2月8日讯(记者 张校毓)易主进程“一波多折”的ST易事特(300376.SZ)再迎新动态。今日晚间,公司连发两则公告:一方面,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协议,交易完成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荆江实业”)将成为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实控人;另一方面,公司同步公告终止此前一项股份转让协议。此前,作为国资“青睐”标的,ST易事特的易主之路却可谓“一波多折”。
根据公告,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东恒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荆江实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18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3%),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将原质押给广东恒锐的股份中的1686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一并转让给荆江实业,荆江实业合计取得上市公司股份4.3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6%)。
同时,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7.2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1%)的表决权。交易完成后,荆江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荆州市国资委作为荆江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开资料显示,荆江实业是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荆州城发”)全资子公司,承担荆州城发向市场化经营实体转型的重大战略规划任务。近年其通过收购能特科技(002102.SZ)、控股股东无偿划入子公司等方式,构建了多元化的业务体系,其中塑料贸易、医药化工和工程施工等业务收入规模较大,疏浚砂、收费大桥等业务则具备显著区域竞争优势与较强盈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还于同日同步公告终止了此前一项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公告,东方集团、广东恒锐及何思模于2025年12月7日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物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方面称,“由于交易相关方对具体安排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各方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股份转让。”
事实上,这并非ST易事特首次发布终止协议。通过梳理可以发现,ST易事特的易主之路可谓“一波多折”。
早在2018年末,公司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及原实控人何思模计划引入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控股股东,交易最终未果;2019年底,双方又拟将控制权转让给广东省国资委旗下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不过,在2020年7月,交易方案调整为东方集团、何思模向广东恒锐协议转让18%无限售流通股,并且东方集团不可撤销地放弃剩余股份表决权,公司也在交易完成后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2022年12月,广东恒锐拟将17.94%股份转让给广物集团,广物集团将取得公司控制权,但该事项历经近3年最终再次按下终止键。
作为国资“青睐”的标的,ST易事特聚焦新能源+储能等核心业务,重点关注通信和算力数据中心建设的市场机会,并持续在储能、风电、光伏三大核心板块加强发力。财报显示,自2024年以来,公司归母净利润持续处于同比下滑态势。其中,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总营收24.61亿元,同比增长6.52%;实现归母净利润9426.81万元,同比下滑54.25%。
公司方面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各方将“结合各股东的资源优势及业务布局,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深耕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新能源三大战略业务板块的研发、制造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实现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