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6证券简称:东风股份公告编号:2025-029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58号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7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242394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1.211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先鹏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张国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周先鹏先生,董事詹姆斯?库克先生、张俊先生、李军智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方平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郑直
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1110688 99.7444 2583200 0.2110 545601 0.0446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1042088 99.7388 2685600 0.2193 511801 0.04193、议案名称: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0995214 99.7349 2735674 0.2234 508601 0.0417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0778414 99.7172 2967774 0.2424 493301 0.0404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1207488 99.7523 2525800 0.2063 506201 0.041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0947488 99.7310 2752500 0.2248 539501 0.0442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8293508 82.7981 3291400 14.8971 509201 2.3048
8、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1117788 99.7450 2549300 0.2082 572401 0.0468(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1863303484.3348296777413.43244933012.2328
预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1829350882.7981329140014.89715092012.3048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1897240885.8708254930011.53835724012.5909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1100000000股;关联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10214538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明诗、程其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