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06公司简称:东风股份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包括商品研发院、营销总部、襄阳工厂、铸造工厂及职
能部门;1家控股子公司(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1家合营公司(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1家参股子公司(东风嘉实多油品有限公司);1家孙公司(东风蓝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8.7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99.78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16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风险管控要求及经营发展实际,2025年将战略落地(市占率或销量目标达成)、盈利能力、信用销售、境外业务经营共4项风险作为公司年
度重大风险进行管控;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将现金流风险、汽车金融风险作为重要专项风险进行管控。
持续加强对新能源业务补贴回收、法律诉讼风险事件等存量风险的跟踪管控,有效降低公司损失。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报告期内,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及事项:
(1)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业务发展与管理需要,科学设置内部职能部门,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形成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权责清晰、相互制衡的组织管理体系,为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2025年10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
优化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统一行使。
2025年11月,为进一步理顺组织管理体系、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
整:撤销“制造总部”“商研总部”;将制造管理部、襄阳工厂、铸造工厂、东风轻型发动机有限公司、
商品企划部、商品研发院调整为公司直接管理单位;东风蓝卡(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相应提级为公司直
接管理单位;同时,财务会计部更名为财务控制部,强化财务管控与风险监督职能。
(2)发展战略
事业计划部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发展规划的战略研究,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规划投资分析与研究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战略运行总体有效。
(3)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干部管理、薪酬福利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人员需求、招聘、员工绩效及薪酬兑付、激励等业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在现有内部控制环境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体运行有效。
(4)社会责任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重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2025年度,公司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定期披露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 报告,2025 年度社会责任具体履行情况详见《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 报告》。
(5)企业文化
2025年,公司企业文化归口管理部门由综合管理部调整至党委工会工作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策
划并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公司宗旨、理念、形象、行为规范、标识、着装等企业文化策划及组织实施。
2025年,公司持续践行“创享价值”企业文化理念,持续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轻型商用车企业。在现有
内部控制环境下,公司企业文化工作总体运行有效。
(6)资金活动
财务控制部是公司资金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筹资、投资和资金运营管理。2025年,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员工差旅费管理》《资金支付管理》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资金活动管理制度及严格的审批流程。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管理业务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流程规定有效运行。
(7)采购业务
采购部是公司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供应商管理、采购成本控制和采购业务管理,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合理采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2025年公司修订了《质量保证金管理》《服务支持类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交付和评价管理》《零部件供应商准入及淘汰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业务基本能够按照规定有序开展;在现有的内部控制环境下,公司采购业务总体运行有效。
(8)资产管理
公司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由事业计划部及财务会计部归口管理。为保证资产安全及资产有效使用,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制定有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采购入库、验收、使用出库、报废处置等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基本能够按照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开展,总体运行有效。
(9)销售业务
公司营销总部统一负责公司燃油车及新能源车国内销售业务,按车型具体分为轻卡、小卡、WAN 车、专用车、客车及底盘,为规范销售行为,营销总部在经销商及客户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商务政策制定与执行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与审批流程。在现有的内部控制环境下,公司销售业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要求规范运行。
2025年公司海外销售业务管理主体发生变化,1-8月由公司海外事业部负责海外销售业务,自9月起,海外事业部整体划转至中国东风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外销售业务相应由进出口公司承接。
(10)研究与开发
商品研发院负责公司研究与开发工作,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商品研发院制定有研究与开发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研发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鉴定、评估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在现有内控环境下,公司研究与开发业务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开展。
(11)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有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以规范业务、防范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新建、扩建及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实施、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运行,总体保持有效。(12)业务外包公司业务外包主要为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IT 服务等一般外包业务,各单位针对业务特点分别制定对应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外包商选择、外包业务实施、验收等规范运行。2025年度,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运行基本有效。
(13)财务报告
为规范财务报告管理,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财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及分析利用等流程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审批、报送及分析利用等规定定期报告和披露相关内容,并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全面预算
公司全面预算工作按照《预算管理》,在经营委员会领导下,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汇总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按照“职能归口、分级编制、财务综合、党委会前置审议、经营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议”的流程进行审批。报告期内,公司预算管理工作按照制度规定及流程要求规范运行。
(15)合同管理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流程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合同执行情况、合同风险识别梳理、合同数据治理等检查,以促进合同有效履行。报告期内,公司合同管理运行基本有效。
(16)信息系统
公司信息系统管理业务整体委托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为精简决策层级,公司撤销数字化委员会,原数字化委员会相关职权由经营委员会统一行使,数字化部门是公司信息领域对内、对外的沟通窗口,负责工作联络、与信息化战略合作伙伴沟通协调、工作督导评价及信息系统权限审批等,确保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运行。
(17)内部监督
根据监管及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共组织开展内部审计8项、内部控制评价7项。针对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对整改到期项目进行跟踪评价,确保整改落地。2025年公司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本部及所属单位对照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标准的72项具体任务进行自查优化,推动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有效运行。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的同时,公司还积极配合外部监督机构审计、评价工作,为公司规范、持续、健康运行提供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手册的规定和要求,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25%≤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25%
报<资产总额的0.5%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
时间后未加以改正;(5)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和纪检监审部对内部
控制的监督无效;(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或已对外正式披露、<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元,或受到省级(含省级)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面影响。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影响。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重大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指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缺失;(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按影响程度确定。
一般缺陷除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单位还存在一些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主要表现在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健全性及遵循性方面。
公司重视内外部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组织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进度和目标,并按照整改时间节点跟踪评价整改效率与效果。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整改措施按节点已落实整改,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踪评价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从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内控评价全覆盖、提升保
障体系、强化协同配合等5个方面开展工作,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2026年,公司将结合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监管检查反馈问题及经营发展实际,立足“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防风险”核心目标,遵循新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及监管导向,通过深化内控体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管控,推进数字化赋能,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等措施持续跟踪改进效果,不断提升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健全性,切实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和合规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小帆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