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环保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支持控股企业业务发展,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创投资”)提供18亿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4.38%。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公司能够对北京首创投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建立跟踪机制,要求北京首创投资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密切关注其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企业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北京首创投资提供18亿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借款用于置换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投资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北京首创投资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为准,每笔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年。
被资助对象名称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委托贷款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180000.00万元资助期限36个月
□无息
资助利息有息,_年利率4.38%____无担保措施□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北京首创投资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支持控股企业业务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名称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黎青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77643216K成立时间2005年07月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号 39幢 5层 B单元 521室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40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
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固体废物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服装
主营业务服饰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打捞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物业管理;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90.33%),扬州首创投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资有限公司(9.67%)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月-9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774647.821735389.2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294584.431289282.02
资产净额480063.39446107.21
营业收入210155.16277730.81
净利润33045.2118800.72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无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有,________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北京首创投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北京首创投资由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33%)和扬州首
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67%)共同持股,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扬州首创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华星”),首创华星持有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21.8%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间接持股方。股权结构如下:
前述资金资助安排方案是为满足北京首创投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会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北京首创投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北京首创投资提供18亿元借款额度,借款用于置换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投资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北京首创投资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为准,每笔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年。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北京首创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北京首创投资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可控,公司也拥有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北京首创投资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在提供借款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信用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建立跟踪机制,要求其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及还款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北京首创投资提升自身经营能力、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及拓宽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推动完成本次借款的还款工作。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首创投资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38%。本次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投资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公司与北京首创投资签订的相关借款协议为准,每笔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年。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项目金额(万元)
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1386432.3345.04%助余额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无无供财务资助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无无
注: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386432.33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