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9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600010股票简称:包钢股份编号:(临)2024-027

债券代码:155638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续深化提质增效,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经营质量和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为深入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开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维护股东权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1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四)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若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2(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2.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公司在

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票来源,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全部或部分将上述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1亿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45404942248股的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七)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43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进行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元/

股、回购股份数量5000万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45404942248股的0.1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或未实施并全部注销,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后实施,全部股份对外转让未实施,全部股份注销股份数(亿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亿股)(亿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314.9769.37314.4769.26314.4769.34

有限售条件股份139.0830.63139.5830.74139.0830.66

合计454.05100454.05100453.55100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元/

股、回购股份数量1亿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45404942248股的0.22%,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4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或股权激励未实施并全部注销,

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回购前实施,全部股份对外转让未实施,全部股份注销股份类别股份数(亿比例股份数股份数比例(%)比例(%)股)(%)(股)(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314.9769.37313.9769.15313.9769.30

有限售条件股份139.0830.63140.0830.85139.0830.70

合计454.05100454.05100453.05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依据收到的回复:截至董事会做出本次

5回购股份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

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

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四)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

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

7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十六)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

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51775636822.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人民币51820117324.04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0.13%,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39%。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

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8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二、强化战略引领,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始终坚持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强化战略引领和创新赋能,聚焦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稳增长。灵活应对钢铁行业形势变化,抓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机遇和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发展机遇,聚焦“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战略目标,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落实“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通过推动钢铁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高综合竞争力,构建创新能力突出、品种结构合理、资源供给稳定、技术装备先

进、质量品牌突出、竞争优势显著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持续打好“资源牌”,加强稀土、萤石等白云鄂博资源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和规范化管理,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战略支撑点,推动多元产业发展,通过整合推进资源一体化经营,延伸萤石产业链条,实现铌、钪、钾、有色金属等资源综合利用突破;重点实施10万吨/年苯加氢等项目,形成焦副产品全产业链体系,打造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煤化工产业服务商和中西部地区国家煤焦化工集聚发展示范基地。

三、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9上市以来,包钢股份已发展成为拥有1750万吨钢铁产

能和丰富资源的“钢铁+资源”型企业。成为世界最大的钢轨生产基地、我国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无缝管生产基地和西北

地区最大的板材生产基地和世界最大的稀土、萤石资源生产基地。

近年来,公司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全方位调整产品结构,多措并举降本增效,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率均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根基不断夯实。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5亿元,同比增长171%。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1517.76亿元。

2024年,公司将遵循“稳中求进、突破重点”的思路,

坚持目标导向,以市场为引领,以效益为中心,以对标一流为切入点,完善以“深度挖潜+改革创新”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不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升级,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将压实经营责任,将市场的压力倒逼制造能力提高和钢铁盈利能力提升。将聚焦子公司经营管理,按照“一企一策”、“一类一策”精准发力,对于不同业态、不同资产特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功能定位的子公司,选取差异化的分类施策、分类考核、分类核算的经营机制,激发子公司活力,实现提质增效。将坚定不移抓降本增效,提高算账经营的能力,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形成品牌竞争力,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四、科技创新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10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将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的核心地位,全面落实科改示范行动,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共建“人才飞地”,成立实体运营公司和“包钢股份北科大联合创新中心”,合力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联合体。充分发挥内蒙古稀土钢产品研发企业重点实验室平台作用,加快促进稀土在钢中的应用研究。有序推进院士工作站项目,多项研究取得新突破,科研成果转化率不断提升。

2024年,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引领,激发

活力、培育动力,努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自主创新高地。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驱动作用,将科技创新与产品创效紧密结合,强化研发端为市场端服务的意识,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瞄准国家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依靠技术进步支撑传统产业工艺提升和产品迭代,不断增强品牌竞争力。推动“内蒙古稀土钢产品研发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人才飞地”“包钢股份北科大联合创新中心”,及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战略合作等创新平台互联互通、

协同配合、集中发力。依托平台牵头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人才集聚,快速奠定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把高端化、高效化新产品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作为主要任务,重点引领稀土钢技术研究与创新,提高稀土钢应用影响力和市场推广力,助推公司成为国家战略重要科技力。

11五、聚焦“关键少数”,激发企业动力活力

公司创新组织绩效模式,优化绩效评价和分配激励。完善新型经营责任制,开展新一轮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摸高机制”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构建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业绩贡献为依据的“同层级、宽等次”薪酬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干部管理层级和技术业务序列改革,构建“科学系统、多元贯通、能上能下”的现代化干部管理体系。推动管理人员公开竞聘上岗率持续提升,公司所属两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比例不低于80%。持续推进减亏治亏及高负债企业专项治理,以经营思想全面开展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检查调研,健全全周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六、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加强推进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在战略层面持续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将合规经营与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相统一,将合规管理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与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治理能力共同推进,规范运作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公司坚持将绿色低碳发展与公司业务发展相结合,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中,公司在坚持连续五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2024年首次披露《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望,未来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2024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能力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落实《上市

12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力支

撑;扎实推进 ESG 相关工作, 实现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充分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方便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股东大会、说明会、路演和反向路演、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投资者来电、上

证 E 互动等多渠道与投资者、分析师开展多层次的沟通和交流,致力于将公司打造为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始终聚焦业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技术创新,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并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维护市场稳定和提振投资者信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1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14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