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核意见
1、经审查,我们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新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昭先生、梁志刚先生、王占
成先生、余英武先生、王伟平先生、郭文亮先生、刘宓女士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审阅独立董事候
选人肖军先生、文守逊先生、付明月先生、王洪亮先生的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3、我们同意提名张昭先生、梁志刚先生、王占成先生、余
英武先生、王伟平先生、郭文亮先生、刘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军先生、文守逊先生、付明月先生、王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审核意见
11、经审阅郭文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郭文亮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我们同意提名郭文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提请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附:个人简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2个人简历张昭,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曾任包钢股份薄板厂副厂长;包钢股份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股份
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
师、技术中心(钢研院)副主任(副院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包钢股
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
梁志刚,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
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科技部副部长;包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
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党总支书记;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党委书记;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
包钢股份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现任包钢股
份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占成,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
部经营预算处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北方稀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期间兼任北方稀土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任包钢股份、铁融国际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
余英武,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
3济师。曾任包钢集团管理部综合绩效考核处处长;包钢集团管理部企业管理处处长;包钢办公厅副主任、董秘处副处长;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综
合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工委书记;北方稀土董事、董事会秘书;包钢铁
捷物流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包钢铁捷物流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兼钢联物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包钢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包钢股份董事。
王伟平,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大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包钢组织部(人事部)干部管理处处长;包钢组织部(人事部)副部长兼干部管理处处长;包钢供电厂党委书记;包钢纪委(监察部、审计部)派驻纪检监察三组组长、一组组长;包钢(监察部、审计部、巡察办)纪委常委、党委巡察组组长(正处职);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常委,包钢股份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包钢股份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郭文亮,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兼机关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和发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包钢股份董事、董事
会秘书、证券融资部部长;包头市九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
现任包钢股份董事、证券融资部部长。
刘宓,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
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包
钢股份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包钢股份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4肖军,男,1959年5月出生,河北玉田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包头糖厂制糖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厂长助理、副厂长;
包头华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包头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包头市发展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包头稀土高新区金融办主任兼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
研员、包头城乡建设发展集团董事长;包头市金融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包头交通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包头市政协工作。
现已退休。
文守逊,男,1969年10月出生,四川省平昌县人,中共党员。曾任重庆机电控股集团重庆冶炼股份公司镍钴分厂、镍钴技改工程组,助理工程师。现任教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红马资本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付明月,男,197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为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投资),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现任山西黄河(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业务领域为证券金融、IPO辅导、国企混改、公司合规与治理、投融资与并购重组、税
收筹划、金融不良资产等。社会职务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内蒙古区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内蒙古区直工委综合三支部
副主委、包头仲裁委仲裁员,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
王洪亮,男,1973年4月27日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
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电子商务法律协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互联网交易与权利保护”首席专家。
5(本页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签字页)肖军王伟平付明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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