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012证券简称:皖通高速公告编号:临2026-024

债券代码:242121债券简称:24皖通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皖通 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皖通 V2

债券代码:245761债券简称:26皖通01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3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2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71928130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92984369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2420844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8.59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4.42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4.1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现场会议并负责记录,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会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405124075 99.9813 65400 0.0161 10000 0.0026

H股 191592546 99.7345 0 0 510000 0.2655

普通股合计:59671662199.9019654000.01095200000.0872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刚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929255695 99.9367 572600 0.0615 15400 0.0018

H股 233222406 96.3392 8862029 3.6608 0 0

普通股合计:116247810199.193694346290.8050154000.001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1《施工工程及相关服934153399.1993654000.6944100000.1063务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选举刘刚先生为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882893393.75595726006.0805154000.1636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票数赞成,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议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24644220股 A股)、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9981889 股 H 股)已对

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574626109股。

本次会议无增加或变更议案之情况。上述议案之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发出的相关公告和本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发布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上述公告和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律师:王飞、方俊华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