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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編號:995)
持續關連交易:
路網運行服務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2025年12月16日,廣宣公司分別與交通數科及聯網公司簽訂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及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據此,交通數科及聯網公司將分別提供有關收費公路收費系統運行的服務,而廣宣公司將分別向交通數科及聯網公司支付路網運行服務協議的費用。
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協定方
(1)廣宣公司(作為服務使用方);及
(2)交通數科(作為服務提供方)。
協議事項
根據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交通數科主要承擔ETC發行、售後服務及推廣應用、負責建設、運維高速公路公眾出行服務平台,為收費公路ETC出行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等工作。
–1–協議期限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的期限為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費用
根據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廣宣公司將支付預期費用總額為人民幣3800000元,包含增值稅稅額。
收費基準及支付條款
協議收費基準乃按照管委會之要求而釐定。根據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廣宣公司將按不高于聯網結算通行費最終收入的0.33%標準,計算其分攤總額支付的比例。第一期費用將於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簽訂後一個月內,由廣宣公司支付2025年路網運行服務費,第二期費用將於2026年,由廣宣公司每季度拆分結算完成之後的一個月內向交通數科支付路網運行服務費。前述費用將以廣宣公司之自有資金支付。
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協定方
(1)廣宣公司(作為服務使用方);及
(2)聯網公司(作為服務提供方)。
協議事項
根據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聯網公司主要承擔全省聯網收費清分結算、路網運行服務保障以及省級數據稽核、系統運維等工作;承擔全省收費公路聯網收費報表統
計、數據查詢、數據分析等服務工作。
–2–協議期限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的期限為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費用
根據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廣宣公司將支付費用總額為人民幣3800000元,包含增值稅稅額。
收費基準及支付條款
協議收費基準乃按照管委會之要求而釐定。根據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廣宣公司將按不高于聯網結算通行費最終收入的0.33%標準,計算其分攤總額支付的比例。第一期費用將於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簽訂後一個月內,由廣宣公司支付2025年路網運行服務費,第二期費用將於2026年,由廣宣公司每季度拆分結算完成之後的一個月內向聯網公司支付路網運行服務費。前述費用將以廣宣公司之自有資金支付。
年度上限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下的持續關連交易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上限為人
民幣4600000元,而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上限為人民幣3000000元。年度上限乃參考(1)於本公告所披露的收費基準;及(2)本年度預計結算通行費最終收入等因素而釐定。
訂立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之理由
G50滬渝高速公路廣德至宣城段改擴建項目(「廣宣改擴建項目」)已開通收費,現需將廣宣改擴建項目重新併網接入,併網接入後,廣宣公司作為高速公路經營主體,需分別與聯網公司及交通數科簽訂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以保障安徽省收費公路運營工作正常進行。
–3–董事會確認
董事會已審議有關路網運行服務協議的議案,本公司董事汪小文、余泳、陳季平和吳長明為安徽交控集團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及╱或安徽交控集團提名之董事。因此,汪小文、余泳、陳季平和吳長明被視為在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中擁有權益,並已根據上市規則,就有關路網運行服務協議的關連交易議案迴避表決。除上文所述外,沒有董事於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亦無任何董事需就有關董事會決議案迴避表決。
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之條款及年度上限(i)屬公平合理;(ii)於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及(iii)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之規定
安徽交控集團現持有本公司總已發行股份約33.63%,按照上市規則定義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關連人士。交通數科為安徽交控集團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交通數科為安徽交控集團之聯繫人,亦屬本公司之關連人士。
因此,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下進行的交易構成本集團之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1)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月4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附屬公司與聯網公司簽訂新聯網服務協議及與安徽交通一卡通控股有限公司(現改名為交通數科)簽訂新ETC服務協議;(2)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6月28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附屬公司與聯網公司簽訂新聯網服務協議之補充協議;(3)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6月27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附屬公司與交通數科簽訂的2025年ETC分攤協議;及(4)本公司
日期為2025年11月4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分別與交通數科及聯網公司簽訂2025年災備中心建設等項目費用分攤協議(以下簡稱「該等公告」)。
– 4 –由於(1)新聯網服務協議及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是同聯網公司簽署,(2)新ETC服務協議、2025年ETC分攤協議及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都是同交通數科簽署,(3)2025年災備中心建設等項目費用分攤協議是分別同交通數科及聯網公司簽署,且交通數科及聯網公司為安徽交控集團之全資附屬公司,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及
14A.82(1)條的規定,新聯網服務協議、新ETC服務協議、2025年ETC分攤協議、
2025年災備中心建設等項目費用分攤協議及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下的交易可被合併計
算並被視為一項交易處理。
經合併計算後,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新聯網服務協議、新ETC服務協議、2025年ETC分攤協議、2025年災備中心建設等項
目費用分攤協議及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下的交易之年度合併上限如下:
截至2025年截至2026年
12月31日止年度12月31日止年度
之年度合併上限之年度合併上限(人民幣元)(人民幣元)
新聯網服務協議16500000–
新ETC服務協議 16500000 –
2025年ETC分攤協議 6050000 –
2025年災備中心建設等項目費用分攤協議10773171–
路網運行服務協議46000003000000合計544231713000000
由於合併計算後適用之最高百分比率超過0.1%但不超過5%,且該等交易根據一般商務條款進行,因此毋須取得本公司獨立股東的批准,惟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的規定。
–5–路網運行服務協議涉及方之資料
本公司主營業務為持有、經營及開發安徽省境內的收費高速公路及公路。
廣宣公司主要從事公路管理與養護;建設工程設計;餐飲服務;住宿服務;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機動車修理和維護;日用百貨銷售;廣告設計、代理;廣告製作等。
交通數科主要從事徽通卡(ETC卡)及電子標籤的發行、銷售及運營服務;公路電
子收費、交通卡電子支付平台建設、運營、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系統運
行維護服務;智慧交通項目投資建設、運營與服務;智慧交通新技術及產品研發與推廣;話務中心及公眾出行信息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聯網公司主要從事安徽交通卡(含城市公共交通卡)、高速公路聯網收費(含電子收費ETC)、電子支付(移動支付)建設、運營與服務;智慧交通項目投資、建設、運營與服務;信息系統軟件發展及產品檢驗與測試;智慧交通相關軟硬件產品銷售;
信息資源整合、開發、運營與服務;智慧交通新技術及產品研發與推廣;信息技術
諮詢、培訓與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定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指明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的涵義:
「2025年災備中心建指2025年災備中心建設等項目費用分攤協議一及2025年設等項目費用分攤災備中心建設等項目費用分攤協議二
協議」
–6–「2025年災備中心建指本公司、宣廣公司、廣祠公司、寧宣杭公司、安慶大
設等項目費用分攤橋公司、阜周公司及泗許公司與交通數科於2025年11協議一」月4日訂立的安徽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平台異地雙系統災備中心建設等項目費用分攤協議
「2025年災備中心建指本公司、宣廣公司、廣祠公司、寧宣杭公司、安慶大
設等項目費用分攤橋公司、阜周公司及泗許公司與聯網公司於2025年11協議二」月4日訂立的安徽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平台異地雙系統災備中心建設等項目費用分攤協議
「2025年ETC分攤 指 本公司、寧宣杭公司、安慶大橋公司、廣宣公司、阜
協議」周公司及泗許公司於2025年6月27日分別與交通數科就分攤2025年度ETC卡發行費用而簽訂的《安徽省收費公路ETC發行成本分攤服務協議》「交通數科」指安徽交通數智科技有限公司(前稱安徽交通一卡通控股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為聯網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聯網公司」指安徽省高速公路聯網運營有限公司,為經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同意、安徽省財政廳批准組建的企業,為安徽交控集團之全資附屬公司
–7–「安徽交控集團」指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即原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國有企業「聯繫人」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會」指本公司的董事會
「本公司」指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其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及其A股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ETC卡」 指 高速公路電子支付卡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廣宣公司」指安徽省廣宣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宣廣公司及安徽交控集團分別持有99%及1%的股權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管委會」指根據《關於同意調整我省聯網收費管理體制的批覆》(皖政秘[2016]128號)組織籌組的安徽省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管理委員會
「新ETC服務協議」 指 具有該等公告所賦予的涵義
「路網運行服務協議」指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一及路網運行服務協議二
–8–「路網運行服務指廣宣公司與交通數科於2025年12月16日訂立的安徽省
協議一」收費公路聯網收費路網運行服務協議
「路網運行服務指廣宣公司與聯網公司於2025年12月16日訂立的安徽省
協議二」收費公路聯網收費路網運行服務協議
「新聯網服務協議」指具有該等公告所賦予的涵義「百分比率」指上市規則第14.07條項下的百分比率(盈利比率及股本比率除外)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
「人民幣」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百分比承董事會命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簡雪艮公司秘書中國安徽省合肥市
2025年12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汪小文(主席)、余泳、陳季平及吳長明;非執行董事楊旭東及楊建國;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章劍平、盧太平及趙建莉。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