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5证券简称:华夏银行公告编号:2025-6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6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7584817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3.883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杨书剑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
(五)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6人,列席9人,非执行董事邹立宾、才智伟、张传良、吕晨、段远刚、马金钊及独立董事祝小芳因公务未能列席会议。
2、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杨伟先生列席会议,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华夏银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1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47236003 99.9044 11092042 0.0943 153670 0.0013
本行2025年上半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33.95亿元,按总股本
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5.91亿元(含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为1318.04亿元。
2、议案名称:《关于本行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1746472184 99.8979 5705353 0.0485 6294178 0.0536
同意核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98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人民币45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48亿元。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持股5%以上普
通股股东10817093634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
通股股东56085120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
通股股东36929116997.0448110920422.91481536700.0404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
东34721093199.502915810220.45311536700.0440市值50万以上
普通股股东2208023869.8935951102030.106500.0000
2(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1华夏银行92998156998.8052110920421.17851536700.0163
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
2关于本行与92922775098.725157053530.606262941780.668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2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杨书剑董事长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本行10000股股份数不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程静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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