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4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议于2025年12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王晓永,董事郑海阳、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张俊潼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
6名,副董事长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宋春风、梁鑫杰、林立、杨志威通过电话/视
频连线参加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提名张震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提名张震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本行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震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行股东会选举。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张震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自董事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就任。
1张震先生简历如下:
张震先生,1981年出生,现任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张先生曾任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等职务;曾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张先生于2016年获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震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除上文披露外,其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董事的情形。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提名张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张震先生简历,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张震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2.关于聘任黄红日先生为本行首席合规官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黄红日先生为本行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提名
2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红日先生为本行首席合规官。黄红日先生的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尚需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自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就任。
黄红日先生简历如下:
黄红日先生,1972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先生曾任本行公司银行部信息与规划中心处长、能源金融事业部市场总监、南宁分行行长、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公司业务战略规划
部总经理、广州分行行长、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授信审批部总经理。黄先生获得湖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现为经济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红日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其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聘任黄红日先生为本行首席合规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黄红日先生简历,不存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黄红日先生为本行首席合规官。
3.关于本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议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
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郑海阳先生回避表决。
(2)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刘永好先生回避表决。
(3)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程凤朝先生回避表决。
(4)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林立先生回避表决。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除关联董事程凤朝先生回避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外,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中国民生银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吸收合并民生村镇银行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吸收合并民生村镇银行的事项尚需监管机构审核批准,将在批准后实施。
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高迎欣董事长、王晓永副董事长、张俊潼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2024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定,薪酬方案合理。《中国民生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报告》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中国民生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报告》。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附件。
6.关于本行员工薪酬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7.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第四季度呆账核销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9.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内部控制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0.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风险计量模型验证管理基本制度》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11.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境外分行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6附件: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度税前是否在关联方
姓名职务薪酬其余部分获取报酬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迎欣董事长、执行董事162.13否
王晓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68.89否
执行董事、副行长、
张俊潼87.13否
原监事会主席、原职工监事
李彬副行长、董事会秘书111.13否
林云山副行长101.13否
黄红日副行长78.36否
张斌首席信息官111.13否
龚志坚业务总监、原职工监事96.20否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原副董事长、原执行董事、
郑万春21.18否原行长
袁桂军原执行董事、原副行长16.46否
杨毓原监事会副主席、原职工监事84.88否
龙平原职工监事54.32否
毛斌原职工监事3.73否
石杰原副行长111.13否
白丹原董事会秘书11.53否
注:
1.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4年至今本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22日,李彬女士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正式就任本
行董事会秘书,白丹女士不再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7(2)2024年3月12日,因到龄退休,郑万春先生辞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
事、行长等职务。
(3)2024年3月12日,因到龄退休,袁桂军先生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等职务。
(4)2024年3月12日,本行董事会聘任王晓永先生为本行行长,董事会指定
王晓永先生自2024年3月12日起代为履行本行行长职责,其任职资格于2024年4月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5)2024年3月12日,因工作调整,张俊潼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日,本行董事会聘任张俊潼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24年5月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6)2024年3月12日,本行董事会聘任黄红日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24年5月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7)2024年4月23日,本行董事会聘任龚志坚先生为本行业务总监,其任职
资格于2024年5月27日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自该日起龚志坚先生不再履行本行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8)2024年6月7日,本行职工代表大会补选龙平先生为本行职工监事。
(9)2024年10月11日,因到龄退休,杨毓先生辞去本行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10)2024年12月17日,本行职工代表大会补选毛斌先生为本行职工监事。
(11)2025年7月23日,石杰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
(12)2025年9月23日,本行监事会依法撤销,职工监事龙平先生、毛斌先生不再继续履职。
2.根据有关规定,2024年本行按照不低于绩效薪酬50%的比例计提且尚未归
属至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风险基金总额为人民币0.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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