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6证券简称:民生银行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优先股代码:360037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东门一层第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765
其中:A股股东人数 476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445400827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668415951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27612413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46.574208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9.96068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6.613524
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
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时,或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应当对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截至股权登记日,据本行所知,共计限制2030982457股股份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共41751436045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95.361191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本行董事会召集,高迎欣董事长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5人,列席15人;
2.本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票数票数()(%)(%)
A股 16613754545 99.578013 57830709 0.346621 12574265 0.075366
H股 2760960008 99.989813 281300 0.010187 0 0.000000
普通1937471455399.636488581120090.298848125742650.064664股合
计: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1关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住所并修订《中国926146985699.245543578307090.619712125742650.134745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会议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2026年8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mbc.com.cn)的《中国民生银行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张丽欣、周建刚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