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不構成或成為於美國購買或認購證券之任何要約或招攬之一部分。票據(定義見下文)概無及將不會按照經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美國證券法」)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律登記,除根據美國證券法獲豁免或不受美國證券法的登記規定所規限的交易外,概不可在美國境內(其定義見美國證券法項下S規例(「S規例」))發售或出售票據。因此,票據將在符合S規例的情況下在美國境外發售及出售。於美國公開發售證券將須以售股章程形式作出。該等售股章程須載有作出發售之發行人(定義見下文)及其管理和財務報表之詳細資料。證券不會於美國境內公開發售。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發行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股份代號:01988)
於5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該計劃」)下提取
於2028年到期的人民幣1000000000元1.95厘票據(股份代號:85076)(「票據」)
1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渣打銀行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集友銀行有限公司民銀資本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上銀國際中國建設銀行
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亞洲)中國光大銀行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國際浙商銀行股份有限招商永隆銀行
香港分行公司(香港分行)有限公司信銀資本中信証券華夏銀行股份華泰國際工銀國際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國工商銀行工銀澳門工行新加坡興業銀行股份有限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亞洲)公司香港分行香港分行本行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根據該計劃發行之票據以僅向專業投資者(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發行債券之方式申請上市及買賣,有關詳情載於就該計劃所刊發日期為2025年9月17日的發售通函及就票據所刊發日期為2025年9月22日的定價補充文件。預期票據上市及允許買賣將於
2025年9月30日或前後生效。
2025年9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執行董事為高迎欣先生、王曉永先生及張俊潼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劉永好先生、史玉柱先生、宋春風先生、趙鵬先生、梁鑫傑先生及林立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曲新久先生、溫秋菊女士、宋煥政先生、楊志威先生、程鳳朝先生及劉寒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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