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600016
年度报告
2025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6年3月30日由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
9名,电话或视频连线出席董事6名。
本行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
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高迎欣、行长王晓永、分管财务工作副行长李彬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兰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
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董事会审议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本行总股数为基数,向本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3元(含税,下同)。以本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人民币23.20亿元。连同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总额人民币59.54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6元),2025年全年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2.74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9元)。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经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为本集团合并数据,货币金额以人民币列示。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行采取积极措施,有效管理各类风险,具体情况请注意阅读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相关内容。目录重要提示目录1释义2董事长致辞4行长致辞7荣誉与奖项9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10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2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一、总体经营概况17
二、业务回顾18
三、所处行业情况27
四、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28
五、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33
六、贷款质量分析37
七、资本充足率分析41
八、流动性相关指标42
九、分部报告43
十、其他财务信息44
十一、经营中关注的重点问题46
十二、风险管理47
十三、前景展望50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2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60
第六章董事会报告92
第七章重要事项99
第八章备查文件目录106附件107财务报告109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我行、本公司、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民生银行本集团指本行及附属公司民生金租指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银国际指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民生理财指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工商联指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金融监管总局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央行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保监会指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银监会指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监会指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度报告3释义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香港《上市规则》指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标准守则》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公司章程》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报告期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致辞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国民生银行深化
改革、提质增效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监管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化改革创新,聚力提质增效,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保持稳定,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全行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步伐。2025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28.65亿元,同比增长4.82%。截至2025年末,集团资产总额7.8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0.23%;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6896.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28%。
高迎欣董事长我们切实践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使命担当,锚定高质量发展主线,精准服务实体经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稳经济”工作部署,金融供给总量攀升、结构持续优化。科技金融加速布局,服务科技型企业数量大幅增长。普惠金融纵深推进,积极助力扩大内需,进一步满足居民按揭、个人消费贷款的合理需求,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扩面增量,“碳普惠”模式走在行业前列,绿色贷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近一倍。统筹推进ESG工作,明晟(MSCI) ESG评级连续两年保持全球最高“AAA”级。养老金融体系日益完善,养老产业信贷投放和养老金托管规模等快速增长。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升。
我们深入推进战略转型,聚焦价值创造,持续增强经营发展韧性。战略客户“牛鼻子”作用持续强化,牵引带动中小业务新模式加快落地,获客数量和信贷投放保持较快增长。中小微企业“人、财、事”数智化服务平台“民生e家”全面深化,稳步在全行推广,活跃使用代发、财资转账、工资单等核心功能的企业客户及服务企业员工数量大幅增长。机构业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各项资质覆盖率同比明显提升。围绕外贸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升级跨境线上服务专区,强化跨境1+6平台联动,全面打造“一点接入、全球服务”的跨境一家品牌,服务国际业务客户、国际结算业务量实现较快增长。零售转型成效初显,网点转型升级加快,标准网点产能不断提升,社区金融商业模式升级成效加快显现,金融服务融入社区肌理,助力居民美好生活。
我们持续加强风险合规管理,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落实监管新规,强化顶层设计,合规内控体系进一步健全。深入开展“高质量合规发展年”活动,强化员工行为管理,落实人员尽职免责,员工行为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各类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完善智能风控体系,风险管理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智能性持续提升。压实一道防线第一性责任,贷中、贷后管理逐步加强。优化资产经营管理模式,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化解扎实推进,资产质量保持稳定,贷款不良率近五年累计下降0.33个百分点。强化系统平台支持,反洗钱工作的集约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数据运用和模型分析,全面提升金融反诈等能力,助力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2025年年度报告5董事长致辞
我们坚持发展成果与社会共享,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传递温暖。多年来,民生银行倾力投入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教育发展、医疗健康、公益创新等领域,逐步构建起开放多元的公益发展格局:连续24年定点帮扶河南滑县、封丘县,累计向两县捐赠无偿帮扶资金超2.9亿元;连续18年支持中华红丝带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累计捐赠资金5330万元;连续16年在新疆多地中小学共建“民生美疆班”,惠及近2万名师生;连续13年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救治项目,累计救治1391名先心病患儿;连续11年开展“ME公益创新资助计划”,累计捐赠资金1.27亿元,支持了275个创新公益项目,累计直接受益超41万人次;连续19年捐资运营公益美术机构,支持举办“文明”系列等展览,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2026年1月,民生银行迎来成立30周年。三十年初心如磐,我们始终坚守“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企业使命,
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与时代潮流紧密相随,在改革创新中拼搏进取,从一家13.8亿元资本金的“新银行”起步,成长为一家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境外投行、银行理财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取得这样的成绩,归根结底得益于党和国家的政策支持,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凝聚了全体民生人艰苦奋斗、辛勤付出的智慧和汗水,更离不开广大客户、股东以及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民生银行深化改革转型的关键之年。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银行经营面临更多机遇和挑战,民生银行也站在了迈向“百年老店”的新起点。我们将更好顺应银行业变革趋势,持续激发改革转型动能,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商业银行的立业之本。民生银行坚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营企业的银行”战略定位,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必须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精准服务“两重”“两新”、制造业、区域协调、绿色低碳、民生保障等领域,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更是银行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近年来,民生银行与时俱进,大力实施了20多项重点改革,全行上下有力推进落实,改革成效不断显现,客户基础、业务结构持续向好,经营发展的底层逻辑发生根本性改变。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发展韧性活力,在“专注主业、错位发展”中开拓新的航向,在“静水深流、守正创新”中谱写新的篇章。
坚持践行以客为尊。客户是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客户需求是银行发展的核心动力。面对市场形势、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必须始终把客户需求作为银行发展的源动力,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敏锐洞察客户需求,持续优化服务体系,持续解决服务痛点,持续提升服务体验,赢得客户的肯定和信赖,真正构建起互利共赢的金融生态圈,打造在各类环境中持续向好发展的“压舱石”。
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合规经营是银行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必然选择。面对经营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必须深入践行“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切实将依法合规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出发点,把内控合规管理作为创造价值的核心工作,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和合规文化建设,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在打造“百年老店”的征途上,守护好客户、股东和社会各界对民生银行的信任与托付。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致辞
坚持打造特色优势。银行构建客户基础、赢得市场份额、保持长期竞争力,根本在于打造鲜明特色和优势。民生银行将坚持战略定位不动摇,持续创新业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打造民企服务、小微金融、社区金融、数字金融,以及乡村振兴、文化公益、ESG管理等鲜明特色。我们将不断强化战略民企在大中小微零售一体化经营中“牛鼻子”作用,发挥好中小客群开发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成为民营企业的首选银行、中小企业的主办银行,巩固提升在不同区域、不同业务、不同客群中的特色优势,持续塑造差异化竞争力。
坚持人才兴行强行。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基,银行的发展归根到底在于人。民生银行拥有一支善于开拓、勤奋务实、执行力强的人才队伍,这是持续推进全行高质量发展的宝贵财富。我们将坚持“投资于人”,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员工发展上,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为银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坚持市场化选人用人,激发组织活力,激发员工价值,激发企业文化的价值引领,让银行既有动力、又有定力,让每一位员工与民生银行共同成长、共享发展成果。
百年民生,三十而励。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中国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指明了金融事业前进方向。迈上新征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服务国家战略、重大部署和人民福祉作为根本职责,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融入经营发展全过程,秉持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以初心为帆、以实干为桨,着力把民生银行建设成为一家特色鲜明、持续创新、价值成长、稳健经营的一流商业银行,奋力书写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2025年年度报告7行长致辞
时光奔涌,岁月如歌。2025年是民生银行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全行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高目标引领,强化精细化管理,在服务实体经济的沃土上深耕细作,以“质”的精心打磨带动“量”的水到渠成。全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28.65亿元,同比增长4.82%,“营收增长、结构优化、能力提升”的发展态势更加稳固。
王晓永行长这一年,我们以金融为笔,强化担当,书写服务实体经济新篇章。启动科创金融新模式试点,让金融活水润泽创新沃土,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9.7%。拓展绿色金融版图,贷款余额增长20%,为美丽中国增添一抹金融亮色。创新普惠金融服务举措,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2.3%。完善银发时代的养老金融布局,养老产业信贷投放、养老金托管规模实现快速增长。以“民生e家”这一数智化平台,陪伴3.1万家中小微企业走过风雨。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余额增长7%的背后,是对实体经济的深情托举。
这一年,我们以客户为尊,不负所托,持续优化客户服务体系。明确客户经营责任,打造“一点接入、全国服务”的高效服务模式。战略客户“压舱石”和“牛鼻子”作用更加突显,中小微客户经营模式持续迭代,“私银双营、财富专营、基客直营”的个人经营体系持续优化,年末全行零售客户达1.43亿户,比上年末增长6.46%,其中私银客户数增长20%—-每一个百分点的跃升,都是一份信任的托付。
这一年,我们以负债为基,深耕细作,锻造穿越周期的韧性。强化合规约束和主动管理,坚决落实自律要求,强化定价管理,深入各类交易场景抓优质负债,“先立后破”优化负债结构。代发业务规模、国际结算量均显著增长;存款付息率降至1.74%,下降40BP;净息差1.40%,同比提升1BP,动态表现优于市场整体水平—-经营韧性的提升,归根结底得益于全行客户基础的夯实与服务能力的提升。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致辞这一年,我们以特色为翼,打造优势,着力提升差异化竞争力。供应链上,我们依托“民生E链”等产品,服务核心企业上下游,客户数和融资额快速增长;中小业务上,我们完善模式,中小有贷户比上年末增长23%;升级托管服务模式,托管规模首次突破13万亿元大关;做强金融市场代客业务,代客外汇交易量、信用债销售、积存金交易量均大幅增长;持续提升山姆联名信用卡客户服务,累计发卡超130万张—-每一项特色业务的背后,都是我们对“专注主业、错位发展”的不懈追求。
这一年,我们以安全为盾,筑牢防线,坚决压实合规风险管理。坚持“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理念,建立覆盖全集团的风险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压实一道防线的第一性责任,推进公司、小微板块风险中台建设。完善信贷政策、信贷组合、准入审批、对公放款、贷投后管理等制度流程;推广数智化贷后管理平台,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我们正在让内控合规,成为全行发展最硬的底气。
这一年,我们以责任为锚,厚植企业文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加大涉农主体服务支持力度,推进定点帮扶,连续五年获评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考核评价最高等次“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反诈技术体系,每一次风险拦截都是对“服务大众、情系民生”最朴素的践行。推进“ME公益创新资助计划”,惠及41.8万人次。2025年,明晟(MSCI)对我行ESG评级继续保持“AAA”的全球最高等级。
这一年,社会各界给予了我们越来越多的支持和认可。上面这份成绩单,写满了全体员工的汗水与智慧,更凝聚着广大客户、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信任与托举。在此,我谨代表管理层,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民生银行也刚刚度过三十岁“生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以三十载积淀为根基,在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中,不断积蓄“长青银行、百年民生”的澎湃力量。
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重视客户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坚持“用心服务的银行”战略定位,深耕存量客户经营,优化新增客户服务,做优基础产品,升级基础服务,完善基础管理,以更暖的姿态拥抱每一位客户,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重视发展质量,优化资负结构。持续做好“五篇大文章”,将更多资源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供应链、中小、代发、商户、跨境等重点领域的结算服务,持续巩固全行发展基础。
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重视风险防控,强化稳健经营。始终坚持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有效压实“三道防线”职责,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化解,推动全行经营行稳致远。
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重视数字赋能,激发增长潜能。加快推进企业级业务架构建设,扎实推进对公和零售“一个大脑”数智化平台建设,强化AI大模型应用,全面提升经营效能。
三十而立正芳华,深耕不辍再出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时期发展蓝图,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民生银行将带着三十年的积淀与荣光,以更高站位、更强定力、更实举措服务广大客户,与社会各界朋友“并肩”“同心”,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属于我们的一份力量。2025年年度报告9荣誉与奖项
中国人民银行: 明晟(MSCI):
2024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 2025年MSCI ESG评级AAA级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性银行2024年度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自营类优秀投资机构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
上海黄金交易所: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2025年度国际业务特别贡献会员手机银行用户体验卓越案例、企业网银领航之星
人民网:
第十六届“中国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
2025人民匠心品牌、2025建设金融强国
2025年度金牌科技金融银行
创新实践-科技金融优秀案例
《华夏时报》:《证券时报》:
2025年度智慧养老金融典型案例2025年度普惠金融服务银行“天玑奖”
《经济观察报》:《亚洲银行家》:
2025年度卓越养老金托管银行中国最佳风险数据与分析技术实施奖
香港投资者关系协会: IR Impact:
专注投资者关系公司大中华区“最佳投资者关系影响力”
《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系列评选: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2025“上证鹰*金质量”:
“2024年度金信披奖”“公司治理奖”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缩写:CMBC)
二、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三、授权代表:杨志威、王洪刚
四、董事会秘书:李彬
公司秘书:王洪刚
证券事务代表:王洪刚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投资者联系电话:86-10-58560975;86-10-58560824
传真:86-10-58560720
电子信箱: cmbc@ cmbc.com.cn
五、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1
网址: www.cmbc.com.cn
电子信箱: cmbc@ cmbc.com.cn
客服热线:86-95568
信用卡服务监督电话:86-4006695568
六、香港分行及营业地点:中国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37楼01-02室、
12-16室及40楼
七、 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披露A股年度报告的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H股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八、中国内地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香港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
九、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签字会计师:史剑、张鲁阳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签字会计师:梁达明
十、 A股股份登记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股份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境内优先股股票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11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十一、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票代码:600016
H股: 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民生银行 股份代号:01988
境内优先股:上交所股票简称:民生优1股票代码:360037
十二、首次注册日期:1996年2月7日
首次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十三、变更注册日期:2007年11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十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8988F
十五、发展战略与业务概要
本行于1996年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战略发展目标:
特色鲜明、持续创新、价值成长、稳健经营的一流商业银行
战略定位:
民营企业的银行。坚守民生银行多年来的客户定位与战略选择,保持鲜明特色不变。继续发挥市场化体制机制优势,全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成为民企客户服务最好的银行,尤其在中小微金融服务领域树立金字招牌,真正践行“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使命。
敏捷开放的银行。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推动持续创新,以科技驱动生态银行谋突破,优化场景融合、生态共建等综合化服务,为大中小及个人客户的生产与生活全旅程赋能,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成长。以数据驱动智慧银行上台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数智水平,为客户提供敏捷高效、体验极致的综合服务。
用心服务的银行。以客户为中心,特别注重服务初心、经营本源、合规稳健,从深度理解客户需求出发,以专业服务建立信任,以流程优化提升体验,以价值创造增强粘性,以风险管控守护安全,促进与客户、合作伙伴融为一体,互为客户,实现共生共荣、共同成长。
本行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行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思路的主要变化情况请参见“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营业收入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4081714286513629035823102431986901001263229630563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44504804283003
4430610427723819236
182451832143848774249095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单位:%单位:%单位:%
149.69
141.94142.04
1.481.491.479.289.369.38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年度报告13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比
2025年2024年上年同期2023年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增减(%)
营业收入1428651362904.82140817
利息净收入100126986901.46102431
非利息净收入427393760013.6738386
营业支出1100221019467.92103230
业务及管理费5100651318-0.6150834
信用减值损失539504547418.6445707
营业利润3284334344-4.3737587
利润总额3225934085-5.3637358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056332296-5.373582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3092632279-4.19357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476-231638两期为负73676
每股计(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0.630.64-1.560.72
稀释每股收益0.630.64-1.56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640.64–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0.640.64–0.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5.29两期为负1.68
盈利能力指标(%)变动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390.42-0.03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35.18-0.256.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4.995.18-0.196.08
成本收入比35.7037.65-1.9536.1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率12.8213.39-0.5713.66
净利差1.311.280.031.37
净息差1.401.390.011.46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2025年2024年本报告期末比2023年
12月31日12月31日上年度末12月31日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增减(%)
资产总额783256778149690.237674965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4306104450480-0.454384877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275172626799212.682617355
个人贷款和垫款16788841770559-5.181767522
贷款减值准备93966931290.9097444
负债总额71293707158401-0.417037164
吸收存款总额427723842490950.664283003
其中:公司存款28853742946810-2.083068931
个人存款139021712983537.081206587
股本4378243782–43782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6896376428597.28624602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权益总额5646375478593.06529602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12.9012.513.1212.10
资产质量指标(%)变动百分点
不良贷款率1.491.470.021.48
拨备覆盖率142.04141.940.10149.69
贷款拨备率2.122.090.032.22
资本充足率指标(人民币百万元)增减(%)
资本净额7849437529934.24755416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净额5635545466893.08533852
其他一级资本净额1258109581431.3196036
二级资本净额95579110490-13.50125528
风险加权资产601104858427162.885750072变动百分点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389.360.029.28
一级资本充足率(%)11.4711.000.4710.95
资本充足率(%)13.0612.890.1713.14
总权益对总资产比率(%)8.988.400.588.312025年年度报告15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2.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2010年修订)等规定计算。在计算上述指标时已经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5.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及其构成均不含应计利息。
7.贷款减值准备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8.吸收存款总额包括公司存款、个人存款和其他存款。
9.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0.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指标按照原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的规定执行。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行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30%和1.8%。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025年2025年2025年2025年
分季度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36813355713612534356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742863871622021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278580727621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455-101588265098-203531
二、补充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2024年2023年政府补助437458718
捐赠支出-180-130-124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8-96-42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46-38-124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34-72-168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315122260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36317115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48105145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计算。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二)补充财务指标
2025年2024年2023年
主要指标(%)标准值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比例(本外币)≥2575.2382.9566.63
流动性比例(人民币)≥2571.2380.7464.05
流动性比例(外币)≥25153.90123.49157.07
流动性覆盖率≥100135.60161.99146.06
净稳定资金比例≥100104.85108.31106.91
杠杆率≥4.1257.517.187.43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101.422.423.44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508.3410.1710.45
注:1.以上数据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计算。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2025年2024年2023年
贷款迁徙率(%)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1.521.561.69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27.8228.9329.74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90.1186.8545.06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89.5579.0246.63
注:贷款迁徙率为银行口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2号)规定计算。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本集团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和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无差异。2025年年度报告1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强化党建引领,保持战略定力,围绕“强客群、优结构、控风险、促增收”工作主线,聚焦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创造,夯实基础客户、基础产品、基础服务、基础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纵深推进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客户经营体系,实现高质量获客与高效能经营。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业务布局,聚焦国家战略导向,加大对制造业、“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坚持将低成本存款增长作为负债经营的核心,在做深做透供应链、代发、收单、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等业务中提高低成本存款占比。坚持以服务创造价值,培育非息收入增长新动能,围绕“财富管理、交易银行、投资组合”价值链,做好账户经营,提升产品渗透、增加交易和流量、提高投资能力。坚守风险合规底线,有效防范新增风险,推进存量问题资产化解,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强化人力、资本、费用、科技等精细化管理,推进数智化转型,提升组织效能。秉承“一个民生”理念,强化集团一体化协同。本集团各项战略工作稳步推进,经营发展呈现稳中向好态势,重点业务特色逐步形成,经营韧性不断增强。
资产负债规模平稳、结构优化。资产端,推进资产结构优化,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与有效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8325.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5.98亿元,增幅0.23%。其中,一般性贷款规模与占比双增,期末余额43043.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28.89亿元,增幅1.72%,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4.95%,比上年末上升0.80个百分点。本行绿色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比上年末分别增长20.29%、6.93%和2.25%,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负债端,持续夯实客户基础,优化产品服务,深化场景建设,拓展低成本资金来源,提升负债质量。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71293.70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90.31亿元,降幅0.41%。其中,吸收存款总额42772.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1.43亿元,增幅0.66%,在负债总额中占比59.99%,比上年末上升0.63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增长稳健,占比持续提升,期末余额增加918.64亿元,占比提升1.94个百分点;通过发力重点业务,拓展源头资金获取,做大资金流量与沉淀,实现低成本结算性存款“量价齐优”,规模与占比稳步提升。
营业收入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本集团扎实推进战略执行,持续深化客群经营,推动经营效益改善。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28.65亿元,同比增加65.75亿元,增幅4.82%。其中,利息净收入1001.26亿元,同比增加14.36亿元,增幅1.46%,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受益于规模增长和净息差企稳。规模方面,本集团生息资产日均规模71489.10亿元,同比增加711.25亿元,增幅1.00%;净息差方面,本行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严格落实存款自律要求,开展精细化定价管理,推动净息差趋势改善,报告期内本集团净息差1.40%,同比提升1BP。非息收入方面,本行围绕基础客户、基础产品、基础服务,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同时抓住市场机会增加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27.39亿元,同比增加51.39亿元,增幅13.67%。同时,本集团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05.63亿元,同比减少17.33亿元,降幅5.37%。
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持续优化,资产质量保持总体稳定。报告期内,本集团践行“稳中求进、优化结构、提升质效”的总体风险偏好,持续优化全面、主动、数智化的集团一体化风险内控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风险内控合规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促进本集团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更加强化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扎实推进“贷投后管理提升年”活动,提升“三道防线”协同工作能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661.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44亿元;不良贷款率1.49%,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42.04%,比上年末上升0.10个百分点。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业务回顾
(一)做好“五篇大文章”
1、科技金融
本行将科技金融作为战略业务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质效,强化对大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早期、硬核、真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优化体制机制,升级“1+18+N”架构,行领导担任科技金融委员会主任,依托18家重点分行及80家科技金融特色支行/专营支行,实现对科创高地的服务全覆盖。其中,13家试点专营支行探索“专营、专注、专业”服务模式。二是持续深耕集成电路、商业航天等科技创新核心领域,
致力成为细分行业服务专家。三是丰富“易创”产品服务体系,深化跨境、供应链场景服务升级,加快优化知识产权贷、研发贷款、并购贷款、科技创新债券等产品,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四是强化数智化服务能力,持续迭代“科技金融萤火平台”,提升客户体验。五是深化产投融生态建设,整合本集团资源,提供“股、债、贷、保”一站式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服务科技型企业12.62万户,“专精特新”客户2.97万户。本行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
4520.0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66%。报告期内,本行荣获中国证券报“金牛银行支持科创奖”,每日经济新闻金融
金鼎奖“年度卓越科技金融银行”,入选人民网“2025金融强国创新实践”案例。
2、绿色金融
本行坚定贯彻落实绿色金融战略部署,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聚焦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方向,结合重点客户绿色发展需求,推进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渗透。
报告期内,本行发行1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绿色产业项目投放。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地方特色客群的服务支持,推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福建等重点地区绿色金融稳健发展。丰富迭代“民生峰和”产品服务体系,强化细分场景产品及综合服务模式创新,推出电解铝绿色转型、生态文旅等领域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加强转型金融和碳金融创新,落地产业转型碳足迹挂钩贷款、生物多样性保护指标挂钩银团贷款等创新业务,推广“减排贷”“民生碳e贷”等产品,促进企业改进可持续性表现,推动公众参与碳普惠创新机制。依托“市场通”结算产品等,积极服务全国碳市场,为会员企业交易履约提供专业保障。积极融入绿色发展大局,全面参与绿色金融、“碳中和”等主题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升级。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贷款余额3582.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29%,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凭借突出表现,本行荣获中国金融传媒“2025银行业ESG典型实践案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等多项ESG相关奖项。
3、普惠金融
本行始终坚守普惠金融初心,持续推动数智化高质量发展,以精准、高效、有温度的金融服务,切实增强中小微企业获得感、安全感。一是精准对接需求,打造综合服务体系。聚焦中小微企业经营痛点,构建覆盖结算、融资、数字化管理工具以及公私联动的全场景综合服务体系。发挥“民生e家”优势助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人事管理、薪税代发、员工福利、财务记账、发票管理、费控报销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工具,针对连锁药店、零售商超、快递物流等行业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存款日均50万以上的企业客户达到7.70万户,增速
18.50%,客户认可度持续提升。二是陪伴企业成长,创新特色服务模式,秉持“风险前置、高效协同”原则,实现
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有机统一,组建专业风险派驻团队,实现端到端流程优化上线,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全年落地1014个批量项目,推出“订单贷”“发薪贷”等中小特色金融产品,优化中小信贷计划资源配置。截至报告期末,
本行中小有贷户达13271户,增幅23.01%。三是聚焦细分场景,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全行抓实抓细小微融资协调对接工作,将融资对接扩大至全部外贸、民营、科创及小微企业,各级工作专班强化市场调研、客户走访,促进信贷资金直达企业;坚持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服务布局,以“链式驱动、增户扩面”为核心,依托“集团链”“供应链”布局实现延伸开发,推广“采购e”“赊销e”等“民生E链”产品,扩大集团成员及链上客户服务覆盖面。截至报告期末,链上普惠贷款余额5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亿元;推进“蜂巢计划”落地,以“一业一品”为区域特色产业和细分场景客群提供定制化服务,截至报告期末,蜂巢计划备案项目322个,贷款余额95.83亿元;重点聚焦“专精2025年年度报告1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特新”、外贸企业等重点领域,升级“易创”系列服务方案,通过“跨境e融”“海运快汇”等便捷高效的跨境金融服务助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四是强化数字赋能,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搭建普惠金融数字化服务平台,整合国家权威数据、场景数据及交易数据,构建集营销、风控、产品、服务于一体的智能服务基座,截至报告期末,“民生惠”系列产品余额达到1349.15亿元。同时优化基础金融产品,完成票据、保函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升级,小微银票实现小额快速办理,累计服务客户超1万户;小微保函办理时长从3个工作日压缩至4小时,高效匹配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以科技力量为小微服务提速增效。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76.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88亿元,增幅2.25%。普惠法人贷款余额1904.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7.08亿元,增幅28.05%。普惠型小微企业有贷户44.39万户。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1.52%,比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资产质量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累计发放金额6917.89亿元,平均发放利率3.50%,比上年下降77BP。本行2389家网点机构持续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保障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
4、养老金融
本行坚持以“成为养老金融优选银行”为长期愿景,以“民生悦享”为统一品牌,持续发力五大重点领域,提升养老金融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社保政策与便民服务宣传,扎实做好第三代社保卡换发服务;落实国家关于年金基金长周期考核的指导要求,与重点机构建立“受托+”合作机制,在全国举办多场“爱民生慧养老”企业年金主题宣传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企业年金扩面推广;不断丰富账户内可投资产品供给,支持境外证件办理个人养老金全链条服务。二是全力赋能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养老机构、医疗卫生、康复器械、银发消费等重点领域,积极利用国家再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提供覆盖信贷、结算、咨询等的综合金融服务,助力养老产业生态做大做强。三是提升全渠道老年和备老客群服务体验。线上完成手机银行“长辈版”4.0升级,并对官网、个人网银进行无障碍改造;线下持续优化网点适老设施,并为老年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上门服务。
四是布局全生命周期养老财富管理。将稳健的财富管理与非金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与备老客群提供符合需求、风险匹配的金融产品,定期举办养老主题沙龙、养老社区体验等活动,提升服务体验与获得感。五是筑牢老年群体金融安全防线。优化投诉管理流程,加强销售环节与风险测评的检视,构建全方位的金融防诈骗教育宣传体系,全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258.80万户,比上年末增加29.24万户,增幅12.74%;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管理个人账户数31.2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78万户,增幅22.69%。企业年金托管规模达到697.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6.01亿元,增幅10.46%。报告期内,本行荣获《经济观察报》“2025年度卓越养老金托管银行”、《华夏时报》“2025年度智慧养老金融典型案例”。
5、数字金融
本行圆满完成信息科技规划与数据战略(2023-2025年)所明确的主要任务,科技和数据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以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全行深化改革与战略转型。
一是以生成式AI和知识工程为核心,系统推进数据和技术能力建设。通过建设AI Agent平台及工具生态,知识体系构建和经验萃取,高效支撑250余项场景化应用研发投产;推进智能化软件工程增强(AI4SE)建设,实现AI生成代码占比达20.68%,IT服务AI替代率达28.9%。在“数出一门”工作机制下,通过指标引擎建设实现指标全生命周期、规范化管理;深化客户统一数据视图构建,完成全行209个集市数据治理,数据驱动的经营分析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是推进经营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聚焦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通过25项优化任务重塑了端到端客户旅程,显著提升了服务效率与客户体验。构建企业级数字化营销体系,综合经营平台与“慧眼”“锦囊”等智能辅助工具,支撑客群洞察与分层经营迈上新台阶;升级财富AI助手,打造“财富雷达”多维分析工具,构建财富管理投配全流程体系。深化企业级智能风控体系建设,推动大模型深度应用于信贷全流程,构建数智化贷后双支柱管理和企业级催清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收体系。持续完善全链路反诈防控体系,大小模型组合运用提升精准防控能力,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构建全流程反洗钱监测体系,精准识别各类洗钱特征。整合优化员工作业平台,支持宽岗作业,提升员工体验;推动集中运营持续提升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实现函证全流程自动化及外汇、放款等业务智能审查;远程服务全流程智能化再造,客户满意度达99.7%。构建全域数据洞察体系与量化经营决策模型,提升了数据驱动下管理决策的精准度与前瞻性。线上服务体系方面,推出手机银行10.0版,打造全新信用卡频道,为双卡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新一代企业网银,推出跨境金融、代发工资、小微企业服务专区;发布企业手机银行6.0版,丰富票据、跨境、基金等金融场景,打造高效工作台,推出同屏服务。升级“民生e家”服务能力,客户体验与活跃度持续提升。
三是深化科技治理与业技融合。突破传统项目交付,探索数字产品交付新模式,推动业务与科技从融合走向共创。通过能力路演、工作坊研讨、专题培训、创新大赛、数据分析师认证等系列举措,营造拥抱转型氛围,提升全员数据素养。
报告期内,本行信息科技投入56.27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4.2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金融科技人员数量
4559人;零售线上平台用户数12816.66万户,比上年末增长6.22%;对公线上平台用户数437.63万户,比上年末
增长8.51%;银企直联客户数9165户,比上年末增长35.18%。
(二)主要业务回顾
1、公司银行业务
(1)战略举措
报告期内,本行将公司金融作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优化客户分层分类经营体系,提升大中小微个人客户的一体化服务质效;强化结算拓展,坚持优化负债结构,大幅压降负债成本;围绕“五篇大文章”,深化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加强优势产品组合运用,扎实推进供应链金融、代发等战略业务;完善对公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夯实一道防线建设;稳步提升数字化赋能及系统支撑能力,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公司业务保持平稳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存款余额28741.6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90.61亿元,降幅2.01%,公司存款付息率比上年下降42BP;一般公司贷款余额26273.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640.57亿元,增幅6.66%。
(2)客群方面
战略客户经营持续优化,强化战略客户牵引,进一步提升大中小微个人综合开发成效。一是持续做优战略客户经营,实施分层分类经营,加强精细化管理,规模结构持续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分行级战略客户各项贷款余额(含贴现)14746.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6.70亿元;报告期内,各项存款日均余额11872.83亿元,比上年下降113.84亿元,本外币存款付息率比上年下降43BP。二是持续强化战客牵引,本行围绕战略客户一体开发持续发力,定策略、抓线索、强赋能、促协同,牵引链上及个人客户快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战略客户牵引的供应链核心客户数3421户,比上年末增加927户;牵引的链上对公融资客户数43368户,比上年末增加12870户。
机构业务聚焦服务国家战略,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本行机构业务坚定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坚持“以客为尊”,与国家发展大局、重大政策同频共振。一是强化资格资质建设,筑牢机构业务高质量发展根基,营销攻坚多项省级财政、公积金、养老资金监管等关键领域核心资质,新增省、市各级核心资质189项。二是以服务地方实体经济为目标,深化银政生态圈合作,强化机构客群全链路开发,医保、住建、司法等领域生态开发成效初显。三是构建协同营销场景,着力推进综合开发,机构客户代发工资规模较上年显著增长。机构业务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发展韧性显著增强。
价值客群经营初见成效,存、贷款及收入均实现增长。聚焦上市/拟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及科技企业等经营稳健且具备高成长性的客户,深度挖掘客户需求,适配定制化综合服务方案。一是通过优化流程机制,推动客群经营模式从“单点式营销”向总分支行“体系化经营”转型。二是多场景挖掘客户价值,围绕企业上市、债券发行与投资、集团生态链等关键场景开展精准营销,落地一批募集资金监管、中长期贷款、跨境业务等项目。三是陪伴客户成长,在并肩前行过程中持续深化合作和价值创造。2025年年度报告2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业务及产品方面
以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兼顾融资与融智双重赋能,通过“民生E链”提供供应链综合服务;二是统筹境内外市场布局,依托五大跨境服务平台打通全球服务通路;三是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以“跨境金融专区”“民生财资云”等线上产品联动线下场景化服务;四是联动金融与非金融服务场景,以“民生e家”为核心深度融入企业经营流程,以全维度业务创新构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五是打通直接与间接融资链路,在加大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投放的同时承销科创、绿色债券。
提升供应链数智化水平,“融资+融智”精准支持新质生产力培育与产业升级。本行聚焦产业链核心需求与中小微企业痛点,完善“民生E链”产品体系,构建集中运营支持的服务机制,深度融入企业经营场景,以供应链金融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服务核心企业6422户,比上年末增长63.33%;链上客户67032户,比上年末增长46.44%。
打造跨境服务平台,打通境内外服务通路,全面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本集团打造上海自贸区分行、海口分行、香港分行、伦敦分行和民银国际五大跨境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点接入、全球服务”的便捷、综合跨境金融解决方案。本行打造标准化作业、定制化服务、数智化风控的全流程外汇展业机制,与跨境金融服务相互促进。企业网银“跨境金融专区”客户点击量突破百万次,跨境汇款线上化率达到80%,服务国际业务客户超4万户。报告期内,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比增长14.30%。
拓展支付结算应用场景,“金融+非金融”“线上+线下”助力企业业财一体化与财资管理升级。本行持续迭代“税费通”“易管通”“收款通”“民生财资云”和“民生e家”等优势产品的场景化服务能力,提升企业支付结算效率与财务资源配置效能。截至报告期末,“民生财资云”服务各层级客户及成员单位超2.4万家。
专题1:跨境结算服务升级,助力企业跨境支付结算便利化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稳外贸”工作部署,围绕外贸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着力打造线上化、便利化、智能化的跨境支付结算服务体系。通过在网银端及移动端搭建“跨境金融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充分发挥外汇展业政策红利,持续扩大优质客户便利化汇款服务范围,丰富完善资本项目线上服务场景及功能。同时,重塑汇款作业流程,创新对接“数字外管”、海关总署“单一窗口”等多方可信平台,以数据为驱动,全面升级智能汇款产品体系,相继优化推出“超级汇款”“自动解付”等创新产品,提升客户体验。报告期内,为超过2万户企业提供便利化跨境结算服务,跨境业务笔数同比增长16.35%。
聚焦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助力客户打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链路。本行积极承销科技创新债券(含科创票据)、绿色债券、乡村振兴票据等。报告期内,本行债券发行规模2814.34亿元,服务客户447家,其中,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845只,规模2758.14亿元。
持续发力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产品矩阵不断完善。本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持续在大基建、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加大资源配置,以中长期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内机构项目类贷款余额8778.9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56%。同时,本行积极落实监管新政,全力推进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临港新片区非居民并购贷款试点以及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等新型业务,持续助力资本市场建设与科技创新发展。
(4)风险管理方面
本行公司条线始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导向,执行“稳中求进、优化结构、提升质效”的风险偏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三引合一”,切实加强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持续优化风险资产配置;围绕“全面、制衡、精细、效率、智能”五项原则,重塑“一道防线”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职能,总分行全面组建公司业务部/科技金融部授信管理部(二级部),强化公司业务信用风险统筹管理,聚焦贷投后管理质效及能力提升,同步夯实“二道防线”风险管理基石,全面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秉持“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理念,坚守合规底线,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强化合规检查管理,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零售银行业务
(1)战略举措
本行坚持将零售业务作为长期性、基础性战略业务,深化一体化协同体制机制建设,搭建零售客群全周期经营体系,不断提升零售业务精细化管理能力,升级产品与服务体系,强化数智化经营赋能,打造非凡客户体验,持续增强零售业务市场竞争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32838.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76.01亿元,增幅11.46%。其中,金卡及以上客户金融资产28239.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50.56亿元,增幅12.11%,占全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的86.00%。私人银行客户总资产10277.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18.19亿元,增幅18.69%。零售储蓄存款
13679.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20.17亿元,增幅7.21%。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贷款(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合计16609.8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897.79亿元,降幅
5.13%。其中,信用卡透支4324.6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47.87亿元;按揭贷款余额5711.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2.42亿元。
(2)客群方面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数为14297.1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6.46%。私人银行客户数74671户,比上年末增加12568户,增幅20.24%。贵宾客户数478.40万户,比上年末增加32.68万户,增幅7.33%。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深化分层分群客群经营体系建设。深化基础客群直营模式,升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数字化管理与经营;精细化经营山姆、代发、小微、按揭、双卡、老年、亲子等重点细分客群,研究客群画像和旅程,制定差异化服务策略。持续以专业化配置为核心,依托数智化提升财富客群专业化服务,依托私银中心服务模式深化私银客群个性化服务。持续深耕数字化经营与管理能力升级,深化个人客群综合经营平台建设及应用,打造全流程营销管理闭环。
打造高质量获客体系,不断夯实零售客群基础。一是公私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代发业务规模同比实现显著增长,客户结构和质量不断优化,结算资金沉淀与综合金融服务协同推进。二是深化信用卡一体化协同,激活“双卡联动”效应。与山姆持续强化联合服务客户机制,全面实施山姆客群全链路综合服务体系。三是推行网格化营销,联合网周合作伙伴,共建跨界融合、共生共赢的社区金融生态,全面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四是围绕丰富的支付场景,搭建零售生态获客营销体系,建设生态项目管理平台,获客产能明显提升。
深化数字化、综合化服务体系,提升财富客群经营成效。一是深化财富策略体系建设。融合客户需求洞察与产品销售周期特征,建立数据挖掘、策略部署、评估与迭代的闭环管理体系,叠加专业化配置工具,提升服务效率与营销精准度。二是构建综合价值经营模式。围绕客户多元财富管理目标,提供涵盖现金管理、稳健增值、长期投资及传承规划的综合解决方案,跨条线协同深度经营,挖掘转化潜力客户,提升客户粘性与价值贡献。报告期内,财富客群向上输送私银客户数同比增长19.21%。三是升级线上渠道服务能力。优化手机银行、企业微信等平台全旅程服务体验,提升精准引流、高效转化与合规运营。
升级数智化经营体系,赋能客群经营效能提升。依托AI大模型技术深化场景赋能,构建高效率数字中台。一是销售端打造“慧销”销售作业智能助手,通过“AI+场景”重塑零售客户经理销售服务的工作模式,构建“1位员工+N个数字分身”的人机协同服务体系。二是经营端打造“慧芯”智能解决方案,运用“AI+流程”强化智能策划及部署,建立客群经营策略统一管理及自动化监测体系,提升策略各环节营销转化率。三是管理端打造“慧眼”决策智能体,以“AI+数据”驱动管理创新,升级“标签+模型”双引擎,筑牢数据治理基座,强化自动预警、深度归因及决策传导等能力,构建智慧决策体系。2025年年度报告23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业务及产品方面
持续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有品质的金融服务。紧跟市场,持续优化稳健的财富管理产品货架,强化外部合作与全流程数字化建设,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持续升级稳健的财富产品体系,提升客户投资体验。一是做稳做强理财产品。持续强化理财产品全周期品质管理,聚焦“安心理财”“稳健优选”等重点系列,提升客户稳健投资体验。截至报告期末,零售代销理财规模已突破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10%。二是强化基金品牌体系。深化“民生磐石”系列,创设“精选固收+”产品专区,提升客户多元化投资体验。三是优化私募产品货架。立足客户资产配置视角优化产品分类体系,把握资本市场机会丰富量化产品,零售代销私募业务规模较上年末增长超两倍。四是升级家族信托业务体系。满足企业家客群家企综合规划需求,业务规模保持较快增长。
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头部合作,消费信贷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按揭业务进一步聚焦重点区域与核心渠道。重点区域价值贡献有效提升,重点区域投放占比同比提升6.76个百分点;核心渠道、头部机构合作力度持续深化,重点房企投放占一手房投放比例同比提升10.18个百分点,头部中介投放占二手房投放比例同比提升13.10个百分点。二是强化民易贷业务产品配置功能,提升优质客群产品覆盖度。报告期内,优质单位项下个人客户及本行优质存量客户新签约民易贷客户数共计12.04万户。
回归支付本源,升级信用卡产品及权益体系。一是积极落实国家重要战略。聚焦银发经济、高校、商旅等客群,发行悦享福寿卡、北京大学校友联名卡、航旅纵横、新加坡航空、海南航空联名卡等产品,为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普惠性与高品质兼具的金融服务。二是推动全行权益一体化服务。提升非凡礼遇权益体验,新增高品质权益,通过构建借贷一体化服务,推动权益资源整合,实现全行贵宾权益一体化管理。三是打造零售生态新格局。
以扩内需、促消费为核心,聚焦餐饮消费、生活缴费等场景,强化零售支付生态,增强零售客户粘性与综合贡献价值。报告期内,信用卡电子支付交易规模1为6795.37亿元,同比提升1.90%;交易笔数15.79亿笔,同比增长
8.14%。
物理分销渠道。本行在境内建立高效的分销网络,实现了对中国内地所有省份的布局,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等区域。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销售网络覆盖中国内地的141个城市,包括148家分行级机构(含41家一级分行(不含香港分行、伦敦分行)、107家二级分行(含异地支行))、2389家支行营业网点,包括1257家一般支行(含营业部)、989家社区支行、143家小微支行。
专题2:民生山姆社区支行—场景金融的创新实践
本行持续深化零售金融场景化战略,践行“便民智慧银行,普惠服务银行”的社区金融定位,与山姆会员商店合作打造“金融+零售”服务模式。通过将社区支行深度嵌入山姆门店生态,推动金融服务与高频消费场景有机融合,让金融触手可及,助力消费提振。
秉持“以客为尊”“会员第一”的共同理念,本行山姆社区支行实行与门店运营节奏高度契合的弹性营业时间,依托山姆门店场景,为客户提供涵盖山姆联名借记卡及信用卡、消费贷款、财富管理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客户可在购物间隙办理业务,实现“购物即金融”的无缝体验。同时,双方联合开展财商亲子等特色活动,延伸服务触点,持续传递“美好生活为您定制”的服务温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开业10余家山姆社区支行,获客质效和经营效能均优于传统社区支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场景金融创新范本。
下一步,本行将持续深化与山姆的战略协同,复制推广山姆社区支行模式,推动其在更多城市的山姆门店落地,将便民、利民、惠民的社区金融服务深度融入零售场景,让便捷、专业的金融服务走进更多家庭的品质生活。
1 信用卡电子支付交易规模新增全民生活APP远程支付交易量。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风险管理方面
重构零售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贷前、贷中、贷后一体化风险管理闭环。一是建设数字化、标准化的审查审批体系,优化线上进件及预审批功能,迭代差异化授信策略,通过智能决策与集中审批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二是构建消费信贷多平台监测预警体系,持续丰富风险资产处置手段,有效化解存量风险。三是丰富系统工具,提升标准一致性,通过流程迭代、系统赋能和工具支持提高作业效率。
3、资金业务
(1)战略举措
本行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思想,紧密围绕战略部署,推动金融市场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同业客群综合经营,聚焦同业负债“调结构、控成本”,全面落实一体化营销协同,推进同业业务稳健发展。二是坚持“自营+代客”双轮驱动,持续推动金融市场业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坚定落实行业特色托管银行战略,推进托管战略客户服务模式转型,完善集团内业务协同机制,实现托管及养老金业务高质量发展。
(2)客群方面
本行认真贯彻“同业战略客户综合经营”的理念,强化分层分类经营,精细化风险管理,着力提升同业客群一体化综合开发质效。一是强化同业客群深度经营,围绕细分客群、聚焦重点产品与综合服务,开展分层分类差异化经营与策略部署,提升同业客户综合价值。二是践行“一个民生”战略,优化资源整合、实现协同营销,强化同业客群与公司、零售及附属机构的联动,深化同业生态圈多渠道建设。
(3)业务及产品方面
同业资金业务方面,本行持续优化资金业务结构,实现资产负债稳健运行。一是强化负债成本管理,拓展低成本同业活期存款,推动同业负债付息率下行。二是优化同业负债结构,推动量价协调发展,增强同业负债稳定性。
三是有效把握市场机遇,合理安排资产投放。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一方面本行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主线,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导向,不断加大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另一方面,本行持续加强投研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组合管理的精细化与专业化水平,动态优化债券投资组合结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债券资产规模2.09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债券资产规模1.95万亿元;外币债券资产规模203.73亿美元。
外汇业务方面,本行始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践行“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致力于构建专业、高效的全方位代客外汇避险服务体系。一方面,本行不断优化代客外汇作业流程模式,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质效。另一方面,本行不断丰富外汇产品线,满足了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的交易与避险需求。此外,本行作为外汇市场核心做市商,不断提升报价竞争力与市场流动性供给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衍生品交易20122.61亿美元,银行间外汇市场综合做市排名位居前列。
贵金属业务方面,本行持续深化“民生金”品牌建设。一方面在零售端,本行通过数字化手段不断创新产品形态,优化客户旅程,满足个人客户资产配置与财富保值增值需求。面对市场价格波动,本行强化风险提示,引导客户理性投资;另一方面在对公端,本行依托黄金租借、价格避险等核心产品,为实体企业提供高效的融资渠道与专业的套期保值方案,助力实体企业稳健经营。与此同时,本行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审慎开展贵金属交易,切实履行上海黄金交易所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职责。
资产托管业务方面,本行全面践行行业特色托管银行战略,聚焦资产管理类核心产品,提升履职服务专业能力,各项业务实现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托管规模为13.44万亿元,其中,资产管理类产品托管规模为57712.67亿元。公募基金托管规模为13691.1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9%,在资产管理类产品托管规模中占比
23.72%。2025年持续推进托管“小i+”产品服务体系升级,全新推出托管“函证通”等多项民生特色托管服务,获得客户好评。报告期内,本行荣获《中国经营报》“2025年卓越竞争力资产托管银行奖”,品牌及市场影响力稳步提高。2025年年度报告2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风险管理方面
本行持续优化同业客户授信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强化一道风险防范职责。报告期内,进一步优化同业客户授信管理及贷投后管理机制,压实同业客户授信经营主体责任和贷投后管理主体责任,从强化制度建设、优化管理机制、抓实关键环节、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入手,提升同业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及贷投后管理质效,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推动金融机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行依据董事会风险偏好及经营规划,制定2025年度市场风险限额与业务授权,强化利率、汇率及商品风险管理,并完善风险监测与报告机制。本行结合宏观经济、信贷政策及主体信用状况,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信用债发行人风险评估与预警能力,加强重点区域、行业及企业资产重检频次,严控信用风险,完善债券统一管理体系。同时,本行坚持审慎稳健原则,平衡债券投资风险与收益,优化本外币债券投资组合,确保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高流动性资产占比合理,报告期内,债券投资信用资质保持优良。
本行全面稳健推进资产托管和养老金业务的风险合规管理工作,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一道风险防范,从制度体系、合规检查、系统建设、风险文化宣导等方面,切实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报告期内,本行资产托管业务风控运作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境外分行业务
(1)香港分行
香港分行在“一个民生”协同体制下,充分发挥境外业务平台作用,持续强化跨境协同联动,深度经营总分行战略客群,坚定发展特色业务领域,着重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全面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香港分行资产总额2438.57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15.10%,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1237.88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6.15%,在资产总额中占比50.76%,客户存款总额1767.23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11.11%。报告期内,实现净收入31.02亿港元,同比增长17.10%。
深耕优质客群,推动规模增长。报告期内,对公战略客户总体信贷资产日均规模659.56亿港元,同比增长
18.05%;围绕战略客户深化跨境联动,新增跨境联动开户231户,同比增长51.97%;截至报告期末,私银及财富
客群资产管理规模443.96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30.47%。发展特色领域,打造核心优势。报告期内,代客外汇与衍生产品交易量达216.80亿美元,同比增长7.86%;着力打造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平台,海外保险及跨境理财通业务于在港可比中资股份制银行中保持领先;充分发挥海外托管平台作用,推动规模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托管规模达2044.04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35.68%。强化风险管理,合规稳健经营。报告期内,全面深化合规经营理念,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约束并重,持续优化调整信贷资产组合,加强客户集中度及行业限额管理;主动应对金融市场变化,采取前瞻性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持续优化负债的品种、期限及币种结构,有效降低负债来源集中度,报告期内,香港分行各项流动性指标均达到良好稳健水平。
(2)伦敦分行
2025年是伦敦分行首个完整运营年度。伦敦分行作为集团全球化的重要枢纽以及欧非地区的桥头堡,围绕“服务中企走出去的国际平台、提升全球化视野的海外窗口、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海外平台”三大战略定位,系统性落实本行战略部署,持续完善内控合规体系,夯实稳健经营基础。依托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持续拓展客户渠道,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推动产品创新与科技赋能,初步构建了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海外经营平台,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伦敦分行始终围绕战略定位,深入服务优质央企民企拓展海外市场,聚焦国家战略与优势产业,重点支持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同时立足当地,深化与欧洲知名跨国企业的合作,在国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下,积极引导海外头部客户“走进来”。金融市场业务方面,积极服务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深化跨境投融资交易,为集团提升跨时区的客户服务能力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报告期末,伦敦分行资产总额6.85亿美元,负债总额6.90亿美元,其中,对公贷款余额4.90亿美元。报告期内,伦敦分行实现营运收入860.64万美元。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主要股权投资情况及并表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长期股权投资132.63亿元,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
(1)民生金租
民生金租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5家拥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企业之一,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50.95亿元。本行持有民生金租54.96%的股权。民生金租主要开展车辆、船舶、商用飞机、公务机、大型设备融资和设备普惠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民生金租积极应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坚定战略方向和“做真租赁”业务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部署,加快改革转型,奋力稳规模、优结构、控风险、增收益,各项经营管理指标总体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金租资产总额1740.97亿元,净资产240.38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9.02亿元;完成租赁业务投放607.92亿元,在新增投放中,普惠金融业务占比达22.31%。
(2)民生加银基金
民生加银基金是由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本行持有民生加银基金63.33%的股权。民生加银基金主营业务包括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民生加银基金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强化核心投研能力建设,重点加大含权中低波动型产品、资产配置型产品创设力度,适配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需求,努力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持有体验。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加银基金资产总额23.98亿元,净资产20.13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67亿元;公司资产管理总规模2263.4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97%。
(3)民银国际
民银国际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注册资本42.07亿港元。民银国际主要业务包括香港上市保荐、财务顾问、债券承销与发行、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股票经纪、直接投资和结构性融资等业务,是本行综合化、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
报告期内,民银国际深入践行集团落实“五篇大文章”的战略部署,坚定发展方向,积极推动战略转型,主动融入相关领域业务,强化与母行的协同联动,优化风险偏好,多渠道拓展投行业务,特别是在绿色金融领域,充分发挥牌照与平台优势,精准对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结合公司债券承揽承销和股权融资的专业能力,协同母行积极落实国家金融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民银国际资产总额236.70亿港元,净资产39.60亿港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93亿港元;
公司投融资余额200.74亿港元,比上年末增长8.59%。
(4)民生理财
民生理财是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理财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4日,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为本行全资子公司。民生理财主要业务包括公募理财产品发行和投资管理、私募理财产品发行和投资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25年年度报告2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民生理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导向,助力本集团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做好“五篇大文章”。丰富产品策略,创新产品形态,布局量化、全球、黄金、REITs指数等多资产多策略,推出业内首个以量化ETF为投资策略的“民生E选”产品系列。提升投研能力,保持业绩稳健,规模增长位居同业前列。为助力国家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响应监管部门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号召,民生理财发布省域系列特色指数,首批指数覆盖广东、浙江、江苏三大经济强省,为投资者提供更精准的区域经济投资工具。
截至报告期末,民生理财资产总额97.78亿元,净资产93.46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9.49亿元;公司管理理财产品规模13183.7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80%。
(5)民生村镇银行
民生村镇银行是本行作为主发起行,发起设立的各家村镇银行的统称。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设立29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77个;村镇银行资产总额408.2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5.0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54.6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9.5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38.3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8.54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切实履行发起行责任,加强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持续推动各村镇银行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扎实服务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深耕县域市场,服务“三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稳妥推进村镇银行减量提质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
(6)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行及管理、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中,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资产规模为873.87亿元。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7)并表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并表监管要求及本行集团化战略部署开展附属机构管理工作,持续强化“一个民生”发展理念,优化附属机构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各级治理主体职责更加清晰,总行各职能部门全面加强对附属机构战略、人力、财务、风险等方面的专业化管理,并通过附属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等多种途径,强化派出董事履职尽责,依法合规对附属机构重大经营活动施加影响,实现民生银行集团的管理意图、目标及要求,形成了更加稳健、可持续的经营管理模式。
三、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全球经济展现出一定韧性,但不确定性因素有所增多。主要经济体表现分化,全球贸易不确定性上升,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地缘政治事件频发。面对复杂变化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国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国内经济延续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推进,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圆满实现,但也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物价低位运行等困难和挑战。
报告期内,银行业紧跟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反对无序竞争”“减量提质、降本增效”工作要求,聚焦金融主责主业,践行服务实体经济使命担当,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科技创新、民营小微、绿色低碳、提振消费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持续深化改革转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合理竞争秩序,以高质量、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适应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和社会融资结构演变,加强负债成本管理,拓展中间业务新增长点,加快数智化转型,深化金融科技赋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行业营收和利润整体保持稳定。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行业运行稳健,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持续完善全球化经营布局,增强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全球市场变局,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我国银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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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05.63亿元,同比减少17.33亿元,降幅5.37%。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2024年变动(%)
营业收入1428651362904.82
其中:利息净收入100126986901.46
非利息净收入427393760013.67
营业支出1100221019467.92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5100651318-0.61
税金及附加17011780-4.44
信用减值损失539504547418.6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6146663.30
其他业务成本26042908-10.45
营业利润3284334344-4.37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584-259两期为负
利润总额3225934085-5.36
减:所得税费用1677136323.04
净利润3058232722-6.54
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056332296-5.37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19426-95.54
(二)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28.65亿元,同比增加65.75亿元,增幅4.82%。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2024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变动(%)
利息净收入10012670.089869072.411.46
利息收入222855155.99251086184.23-11.24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52010106.40174559128.08-12.92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5403937.835689141.74-5.01
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58204.0769475.10-16.22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48883.4260324.42-18.9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37852.6542533.12-11.0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15901.1113050.9621.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7230.5110990.81-34.21
利息支出-122729-85.91-152396-111.82-19.47
非利息净收入4273929.923760027.5913.6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32112.821824513.390.42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2441817.101935514.2026.16
合计142865100.00136290100.004.822025年年度报告2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利息净收入及净息差
2025年2024年
平均平均项目(人民币百万元)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4448011520103.4244144361745593.95
按贷款类型划分:
公司贷款和垫款2709840824533.042658421953473.59
个人贷款和垫款1734961695574.011756015792124.51
按贷款期限划分:
短期贷款1853405653333.531935059757613.92
中长期贷款2591396866773.342479377987983.98
金融投资2003743540392.701944872568912.9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124837851.5127831542531.53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7676248882.7718632760323.2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2283515901.298179013051.60
长期应收款10327458205.6411496169476.0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62477231.565708410991.93
合计71489102228553.1270777852510863.55
2025年2024年
平均平均项目(人民币百万元)平均余额利息支出成本率(%)平均余额利息支出成本率(%)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4231748735191.744151323888732.14
其中:公司存款2885544494941.722906096619502.13
活期99429556070.5691768087720.96
定期1891249438872.321988416531782.67
个人存款1346204240251.781245227269232.16
活期4076942210.053431525410.16
定期938510238042.54902075263822.92
应付债券979571190031.94800105194522.4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861355147401.711084391247962.29
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36976187412.36427183122932.8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5614246091.8015870734252.1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7570921172.809601335573.70
合计67742861227291.8167177221523962.27利息净收入10012698690
净利差1.311.28
净息差1.401.39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对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影响情况:
2025年2025年
比上年同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增减变动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规模因素利率因素净增/减
利息收入变化: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201-23750-22549
金融投资1722-4574-285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14-54-468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10-834-114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55-370285
长期应收款-706-421-11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9-167-376
小计1939-30170-28231
利息支出变化:
吸收存款1722-17076-15354
应付债券4363-4812-44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5100-4956-10056
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1652-1900-35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03-919118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752-688-1440
小计684-30351-29667利息净收入变化12551811436
注: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化来衡量;利率变化以平均利率变化来衡量。
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228.55亿元,同比减少282.31亿元,降幅11.24%,主要是生息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影响。
(1)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520.10亿元,同比减少225.49亿元,降幅12.92%,主要是贷款平均收益率下降的影响。
(2)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金融投资利息收入540.39亿元,同比减少28.52亿元,降幅5.01%,主要是金融投资平均收益率下降的影响。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72.01亿元,同比减少
12.35亿元,降幅14.64%,主要是平均收益率下降的影响。2025年年度报告3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58.20亿元,同比减少11.27亿元,降幅16.22%,主要是长期应收款日均规模和平均收益率下降的共同影响。
(5)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37.85亿元,同比减少4.68亿元,降幅11.00%,主要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日均规模下降的影响。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1227.29亿元,同比减少296.67亿元,降幅19.47%,主要是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下降的影响。
(1)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为735.19亿元,同比减少153.54亿元,降幅17.28%,主要是吸收存款平均成本率下降的影响。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为214.66亿元,同比减少
103.12亿元,降幅32.45%,主要是日均规模和平均成本率下降的共同影响。
(3)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应付债券利息支出190.03亿元,同比减少4.49亿元,降幅2.31%。
(4)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利息支出87.41亿元,同比减少35.52亿元,降幅
28.89%,主要是日均规模和平均成本率下降的共同影响。
(四)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27.39亿元,同比增加51.39亿元,增幅13.67%。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2024年变动(%)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321182450.42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244181935526.16
合计427393760013.673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3.21亿元,同比增加0.76亿元,增幅0.42%。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2024年变动(%)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2138220940.20
其中:银行卡服务手续费954610337-7.65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429242091.97
代理业务手续费34283653-6.16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2784198040.61
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108810275.94
其他100088812.6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8173849-0.8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321182450.42
2、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净收入244.18亿元,同比增加50.63亿元,增幅26.16%,主要是本集团抓住市场机会,适时加大债券等交易,同时受益于资本市场价格变动,其他非利息净收入实现较好增长。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2024年变动(%)
投资收益1534515456三项合计43.5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356-1353
汇兑收益778-530
其他业务收入44515271-15.56
其他收益488511-4.50
合计244181935526.16
(五)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510.06亿元,同比减少3.12亿元,降幅0.61%。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2024年变动(%)
员工薪酬(包括董事薪酬)3129031315-0.08
折旧和摊销费用698368442.03
短期和低价值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10449766.97
业务/办公费用及其他1168912183-4.05
合计5100651318-0.612025年年度报告33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539.50亿元,同比增加84.76亿元,增幅18.64%。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2024年变动(%)
发放贷款和垫款479013900622.8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9364465-11.85
长期应收款114210984.0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52537440.37
其他446531-16.01
合计539504547418.64
(七)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16.77亿元,同比增加3.14亿元,增幅23.04%,主要是免税收入减少的影响。
五、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78325.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5.98亿元,增幅0.23%。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43061056.57445048056.95
加:贷款应计利息369160.47379600.48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932951.19924041.18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437423155.85439603656.25
金融投资净额242432930.95239870230.69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087525.223811454.88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47543.252854493.65
长期应收款980661.251123821.44
固定资产483390.62513160.66
其他2240962.861899392.43
合计7832567100.007814969100.00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44306.1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98.70亿元,降幅0.45%,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56.57%,比上年末下降0.38个百分点。主要是本集团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重点领域贷款实现较快增长,票据贴现业务规模下降。
2、金融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总额为24121.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6.41亿元,增幅1.12%,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30.80%,比上年末上升0.28个百分点。3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3409355.31147310361.75
其中:债券投资129431453.66142939559.92
信托及资管计划288061.19322101.35
其他投资109730.46114980.4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7158115.4037745715.82
其中:债券投资1886687.821762117.39
信托及资管计划197300.82182540.76
投资基金1346475.581618986.79
权益工具229210.95172360.72
其他投资56150.2338580.1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70647629.2953494922.43
其中:债券投资69839528.9552743722.11
权益工具80810.3475120.32
合计2412150100.002385509100.00
注:其他投资包括债权融资计划及其他。
本集团持有的债券按发行主体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124911857.26136138763.82
政策性银行24739411.341593957.47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35305916.1930464014.29
企业33180615.2130762114.42
合计2181377100.002133043100.00
本行所持金融债券主要是政策性金融债及商业银行金融债。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的有关情况如下: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面值票面利率(%)到期日减值准备
2021年金融债券75403.302026-3-30.49
2022年金融债券72002.692027-6-161.03
2025年金融债券71601.392026-9-30.04
2025年金融债券70801.602027-4-160.97
2025年金融债券69301.252026-6-160.33
2021年金融债券67502.832026-9-100.65
2025年金融债券64701.542026-4-20.21
2025年金融债券63901.372026-6-110.14
2023年金融债券57902.522028-5-250.83
2024年金融债券51602.342027-1-50.59
合计664705.282025年年度报告3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合计4087.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76.07亿元,增幅7.24%;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5.22%,比上年末上升0.34个百分点,主要是拆放非银业务规模的增加。
4、衍生金融工具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公允价值项目(人民币百万元)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货币类衍生合约2873260105431003232591812656825530利率类衍生合约297989597785724179381844687贵金属类衍生合约850645811136357498418397856
其他2470313194132–合计17362245273028334073
(二)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71293.7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90.31亿元,降幅0.41%。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吸收存款434779960.98433268160.52
其中:吸收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427723859.99424909559.3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3253317.29132183018.47
应付债券101200814.1994102513.15
向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3409674.783731015.21
其他1960632.761897642.65
合计7129370100.007158401100.00
1、吸收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42772.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1.43亿元,增幅0.66%。从客户结构看,公司存款占比67.46%,个人存款占比32.50%;从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占比34.62%,定期存款占比
65.34%。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存款288537467.46294681069.35
其中:活期存款104809824.50105132024.74
定期存款183727642.96189549044.61
个人存款139021732.50129835330.56
其中:活期存款43282310.123969349.34
定期存款95739422.3890141921.22
其他16470.0439320.09
合计4277238100.004249095100.003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12325.3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
892.97亿元,降幅6.76%。主要是存款规模稳定增长,同业存放业务规模下降。
3、应付债券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债券10120.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09.83亿元,增幅7.54%。
(三)负债质量分析
本行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加强负债质量管理,建立与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机构在负债质量管理中的工作职责。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负债质量实施有效管理和监控,董事会承担负债质量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负债质量的具体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持续夯实客户基础,优化负债结构,控制负债成本,为业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实际需求优化产品与服务,提升客户体验,深化客户关系,存款稳健增长的客户基础不断夯实。二是推进负债的精细化与全流程管理,积极拓展低成本结算资金,加强高成本负债的主动管理,加大负债期限结构调优,实现负债成本的有效控制。三是密切跟踪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变化,动态优化负债管理策略,合理安排各类资金吸收节奏与规模,强化负债来源的多元化和期限结构的匹配性,增强负债供给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本集团负债质量安全稳健,相关指标均符合内外部管理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净稳定资金比例104.85%,流动性覆盖率135.60%;报告期内,本集团付息负债成本率1.81%。
(四)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7031.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66.29亿元,增幅7.10%,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6896.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67.78亿元,增幅7.28%。
2025年2024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变动(%)
股本4378243782–
其他权益工具1250009500031.58
其中:优先股2000020000–
永续债1050007500040.00
资本公积58141580870.09
其他综合收益52457192-27.07
盈余公积64829618884.75
一般风险准备101642992792.38
未分配利润2909982776314.81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总额6896376428597.28
少数股东权益1356013709-1.09
合计7031976565687.102025年年度报告3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表外项目
2025年2024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变动(%)
银行承兑汇票5690525186629.72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06953519213-2.36
开出信用证20023714107641.94
开出保函128926135217-4.65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1824356736-67.85
资本性支出承诺1186214852-20.13
租赁承诺12611311.50
注:租赁承诺指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
六、贷款质量分析
(一)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661.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44亿元;不良贷款率1.49%,比上年末上升
0.02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总额1211.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25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2.74%,比上年末上升
0.04个百分点。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变动(%)
正常贷款436445698.51438487098.53-0.47
其中:正常类贷款424326195.77426450095.83-0.50
关注类贷款1211952.741203702.700.69
不良贷款661541.49656101.470.83
其中:次级类贷款138790.31200900.45-30.92
可疑类贷款109390.25120700.27-9.37
损失类贷款413360.93334500.7523.58
合计4430610100.004450480100.00-0.45
(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贷款(含票据贴现)总额27517.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18.05亿元,占比
62.11%,比上年末上升1.89个百分点;个人类贷款总额16788.84亿元,比上年末下降916.75亿元,占比
37.89%,比上年末下降1.89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不良贷款(含票据贴现)总额340.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3亿元,不良贷款率1.24%,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个人类不良贷款总额321.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1亿元,不良贷款率
1.92%,比上年末上升0.12个百分点。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不良贷不良不良贷不良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款总额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款总额贷款率(%)
公司贷款和垫款275172662.11340011.24267992160.22337881.26
其中:票据贴现1262502.85––2190094.92––
个人贷款和垫款167888437.89321531.92177055939.78318221.80
其中:小微贷款58767213.2695911.6364301414.4599091.54
住房贷款57339312.9443970.7755921812.5653830.96
信用卡透支4324609.76167353.8747724710.72156643.28其他(注)853591.9314301.68910802.058660.95
合计4430610100.00661541.494450480100.00656101.47
注:其他包括综合消费贷款、汽车贷款等个人贷款。
(三)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本集团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支持。严格落实集团风险偏好,将行业研究成果内化到信贷经营全流程中,按照量、价、质平衡原则,进一步优化行业、客户和产品结构,巩固提升全行高质量信贷投放。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贷款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总额5999.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9.20亿元;制造业贷款总额5000.3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84.31亿元;房地产业贷款总额3254.4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79.96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类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三大行业不良贷款总额合计244.00亿元,合计在公司类不良贷款中占比71.76%。不良贷款变动方面,主要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受个别对公客户降级影响,不良贷款额比上年末增加30.26亿元;批发和零售业受经营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影响,不良贷款额比上年末增加23.56亿元;房地产业由于加大不良处置力度,不良贷款额比上年末减少49.62亿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999013.5448940.8254707012.2918680.34
制造业50003311.2960411.2150846411.4258761.16
房地产业3254437.35117363.613334397.49166985.01
批发和零售业2912876.5766232.272958996.6542671.4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7304.583300.161710653.852050.1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40043.933360.191652563.716900.4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11993.41110.011361163.063–
金融业1382433.125400.391730593.893770.22
建筑业1038772.348520.821253362.8211080.88
采矿业722241.6316382.27643451.4516812.6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77061.304520.78458951.032840.6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73501.072590.55391530.881540.39
农、林、牧、渔业268710.61510.19228370.512941.29
其他607691.372380.39519871.172830.54
小计275172662.11340011.24267992160.22337881.26
个人贷款和垫款167888437.89321531.92177055939.78318221.80
合计4430610100.00661541.494450480100.00656101.472025年年度报告3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按投放地区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本集团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强化风控”的原则,积极响应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密切关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变化,制定区域差异化信贷政策,精准支持各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发挥不同区域比较优势,切实优化本集团区域布局和提升市场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西部地区贷款总额居前三位,分别为12029.61亿元、7054.17亿元、6870.12亿元,占比分别为27.15%、15.92%、15.51%。贷款增量方面,主要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比上年末增加471.83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总部、长江三角洲和西部地区,不良贷款总额分别为180.36亿元、
136.66亿元和105.50亿元,合计占比63.87%,其中总部不良贷款主要是信用卡业务。从不良贷款增量看,主要是
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不良增加较多,比上年末分别增加14.37亿元和9.52亿元,不良贷款率比上年末分别上升0.08和0.14个百分点。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
总部44340510.01180364.0748700010.94170883.51
长江三角洲地区120296127.15136661.14115577825.97122291.06
珠江三角洲地区70541715.9277741.1071065515.9768220.96
环渤海地区66833215.0874011.1169359815.5890341.30
东北地区982232.2214631.49917802.0613911.52
中部地区49520111.1859321.2051035511.4757051.12
西部地区68701215.51105501.5468000315.28108781.60
境外及附属机构1300592.9313321.021213112.7324632.03
合计4430610100.00661541.494450480100.00656101.47
注:本集团机构的地区归属请参阅财务报表的附注九、“分部报告”。
(五)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抵质押贷款总额20735.2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871.11亿元,占比46.80%,主要是票据贴现规模减少;信用贷款总额14433.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20.72亿元,占比32.58%;保证贷款总额9137.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51.69亿元,占比20.62%。抵押贷款不良率比上年末下降0.19个百分点,主要是对公房地产贷款和按揭贷款不良下降较多;质押贷款不良率比上年末上升1.07个百分点,一方面是贷款规模减少较多,另一方面受个别对公客户影响不良贷款额有所增加。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贷款总额占比(%)贷款总额贷款率(%)
信用贷款144334132.58223521.55135126930.36203031.50
保证贷款91374120.6288140.9683857218.8492461.10
附担保物贷款207352846.80349881.69226063950.80360611.60
其中:抵押贷款171316538.67294121.72175933739.53336381.91
质押贷款3603638.1355761.5550130211.2724230.48
合计4430610100.00661541.494450480100.00656101.474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前十大贷款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前十大贷款客户的贷款总额合计为654.71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1.48%。前十大贷款客户如下:
占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的比例(%)的比例(%)
客户A 11180 0.25 1.43
客户B 9184 0.21 1.17
客户C 8347 0.19 1.06
客户D 7711 0.17 0.98
客户E 5763 0.13 0.73
客户F 5245 0.12 0.67
客户G 5020 0.11 0.64
客户H 4360 0.10 0.56
客户I 4335 0.10 0.55
客户J 4326 0.10 0.55
合计654711.488.34
(七)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重组贷款总额290.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06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中占比为
0.65%,比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逾期贷款总额958.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44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
额中占比为2.16%,比上年末增加0.07个百分点。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重组贷款(注1)290070.65264010.59
其中:逾期超过90天的已重组贷款84960.1977210.17
逾期贷款(注2)958032.16929592.09
其中:逾期3个月以内274630.62275660.62
逾期3个月以上至1年290720.66297910.67
逾期1年以上至3年316600.71299280.67
逾期3年以上76080.1756740.13
注:1.重组贷款是指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为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本集团对债务合同作出有利于债务人调整的贷款,或对债务人现有债务提供再融资,包括借新还旧、新增债务融资等。
2.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
(八)抵债资产情况
2025年2024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抵债资产44084941
其中:房产和土地13141856运输工具29313003其他16382减值准备6258002025年年度报告4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九)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2025年2024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期初余额9312997444本期净计提4790139006
本期核销及转出-52477-51183收回已核销贷款77598890
其他-2346-1028期末余额9396693129
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结合前瞻性信息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其中,对于零售贷款及划分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公司贷款,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的公司贷款,按照其预期现金流回收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号)的要求,本行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定期重检、优化,及时更新前瞻性信息及相关参数。
七、资本充足率分析
(一)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本集团及本行的各项资本要求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
为5%、6%和8%;在上述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附加资本,其中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附加资本要求为0.25%。本集团及本行报告期内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应分别不低于7.75%、8.75%和10.7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8%、11.47%和
13.06%,分别比上年末上升0.02、0.47、0.17个百分点。本集团及本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本集团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563554528829546689512837一级资本净额689364653829642503607837总资本净额784943745515752993714783核心一级资本571634550085554940534504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8080-21256-8251-21667其他一级资本1258101250009581495000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二级资本9563591686110490106946
二级资本扣减项-56–––风险加权资产合计6011048572881558427165568101
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566910654112555514242526573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86959722817272057908操作风险加权资产25498324527925575424445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389.239.369.21
一级资本充足率(%)11.4711.4111.0010.92
资本充足率(%)13.0613.0112.8912.844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7.51%,比上季末上升0.08个百分点。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
2025年2025年2025年2025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9月30日6月30日3月31日
杠杆率(%)7.517.437.587.24一级资本净额689364686328689588650371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9174691923579090945898981731
关于资本监管指标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本行网站(www.cmbc.com.cn“) 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监管资本”栏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本行依据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体系建设工作,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治理架构,包含风险偏好、主要风险识别和评估、第二支柱资本附加、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等各个环节。
本行搭建了内部资本充足配套政策制度体系,明确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中承担的职责,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有效的评估方法和管理程序,确保我行资本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为积极响应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国家政策导向、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强资本管理,发挥资本的引领作用,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本行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发展战略与业务规划,制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民生银行中长期资本规划》(简称“《资本规划》”)。《资本规划》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资本监管趋势及持续推进战略转型需要等因素,明确了资本管理的原则、目标和措施。本行秉承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原则,以资本管理为引领,合理制定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加强资本预算与配置管理,强化资本考核约束,推动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业务向质量效率型发展,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不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
八、流动性相关指标
(一)流动性覆盖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135.60%,高于监管达标要求35.60个百分点,表明本集团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充足,流动性保持稳健。
2025年2024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覆盖率(%)135.60161.99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9587391086316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707036670628
(二)净稳定资金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净稳定资金比例104.85%,高于监管达标要求4.85个百分点,表明本集团可用稳定资金来源可支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需要。2025年年度报告43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2025年2025年项目(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9月30日6月30日
净稳定资金比例(%)104.85103.16106.68可用的稳定资金457251444842594533208所需的稳定资金436102143467944249188
九、分部报告
本集团业务分部按照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和其他业务分部进行管理、报告和评价,地区分部按照总部、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境外及附属机构八大分部进行管理、报告和评价。
(一)按业务领域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2025年2025年
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公业务53289446863428606零售业务17236625662311775
其他业务72128817608-8122合计777389414286532259
2024年2024年
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对公业务51443146834632997零售业务17455845489711608
其他业务86692213047-10520合计775682013629034085
注:资产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2025年2025年
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部34001095390412554长江三角洲地区12335552451510224珠江三角洲地区807513150463793
环渤海地区138492912282-2671东北地区13914325751546中部地区588810105362926西部地区69528911087831境外及附属机构459489129203056
地区间调整-934943––合计777389414286532259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4年2024年
12月31日项目(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部3416362473597676长江三角洲地区1254041219347054珠江三角洲地区819463145874442环渤海地区1420814159466217东北地区1518422113266中部地区573712108402474西部地区688144102811733境外及附属机构437774132304223
地区间调整-1005332––合计775682013629034085
注:资产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其他财务信息
(一)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情况
1、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行为规范公允价值计量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入账估值管理办法》,建立起清晰有效的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程序,将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纳入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方法以及程序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和可靠性,针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管理,本行确定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执行层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资产、负债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提升自身估值能力,逐步完善估值模型和系统,强化对外部获取参数的验证。本行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过程采取了相应的内控措施,实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复核制度,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流程多重校验、估值结果预警监测等方式。与此同时,审计部门通过对公允价值的计量范围、计量方法和计量程序持续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本行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本行已经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新会计准则。在报告期内完成了金融工具SPPI测试、产品分类、估值、减值测算,按照新会计准则开展公允价值计量。
2.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金融工具本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范围、计量方法、相关参数等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二)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集团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列示于“其他资产”项目,其中应收利息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八、15“其他资产”。2025年年度报告45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逾期未偿付债务。
(四)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4.76亿元,净流出额同比减少741.62亿元,主要是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发放贷款和垫款净流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9.14亿元,净流出额同比减少
1107.35亿元,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4.23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减少
1554.37亿元,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项目(人民币百万元)2025年2024年变动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476-231638净流出减少74162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现金流量净额-12240-107796净流出减少95556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款项现金流量净额-86755-178422净流出减少91667
拆出资金净额-675975049净流入减少726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14-42821净流出减少110735
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936451600054流入增加1793591
投资支付的现金-3392239-1703501流出增加168873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423221860净流入减少155437
其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7743141383818流入增加3904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15172-1127757流出增加587415
(五)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主要原因
2025年2024年
资产负债表12月31日12月31日增幅(%)主要原因
贵金属6931131136122.61贵金属规模及价格的变动
衍生金融资产1736230283-42.67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47376958-33.12买入返售债券规模的减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71259754044731.85为获取投资收益而持有的债权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工具规模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709264322864.07交易性贵金属的增加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1250009500031.58永续债规模的增加
利润表2025年2024年增幅(%)主要原因投资收益1534515456三项合计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356-1353市场价格及汇率波动的影响
43.51
汇兑收益778-53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6146663.30抵债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
营业外收入3778-52.56营业外相关收支的变动
营业外支出62133784.27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19426-95.54附属机构相关净利润的减少4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一、经营中关注的重点问题
(一)净息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息差1.40%,同比上升1BP,其中负债成本下行支撑息差保持稳定。资产端,市场利率继续下行,高定价贷款到期置换,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负债端,本行主动加强利率管理,把握利率下行窗口,积极吸收低成本资金;同时,优化负债结构,促进低成本、高稳定资金沉淀,负债成本显著下降。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款付息率1.74%,同比下降40BP。同业负债平均成本率1.81%,同比下降46BP,各季度存款和同业负债付息率保持下降态势。
2026年,本集团将践行高质量发展战略,优化业务结构,加强息差管理,对效益形成稳定支撑。负债端,以
“结算+”为核心抓手,深化客户资金闭环经营,做大结算资金全量,带动负债利率稳步下行。资产端,完善定价管理体系,深化资本回报导向,提升风险定价能力,积极为客户做好综合服务,促进贷款定价趋稳。
(二)非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中间业务的服务性和价值性,推动非利息净收入增长、占比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27.39亿元,同比增加51.39亿元,非利息净收入在营业收入的占比为29.92%,同比上升2.33个百分点。一方面,本行聚焦财富管理及支付结算业务,持续提升资产配置能力,完善支付场景建设,推动管理金融资产规模稳步增加及中间业务收入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3.21亿元,同比增加0.76亿元,增幅0.42%。另一方面,本集团抓住市场机会,适时加大债券交易增加投资收益,同时受益于资本市场价格回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有所增加。
(三)不良资产的生成和清收处置
本行持续优化全流程信贷管理机制,深化行业研究与政策引领,调整优化信贷资产结构;贷前环节明确作业标准,优化尽调流程,加强名单制管理;贷中环节强化审批后评价管理机制,及时阻断风险业务发放;贷后环节扎实推进“贷投后管理提升年”活动,建立三道防线月度联席会议、大额名单客户跟踪以及信贷检查敏捷团队等管理机制,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生成率2为1.56%,同比上升0.07个百分点,主要是零售类贷款新生成不良有所增加。
本行主动应对不良资产处置化解面临的形势变化,坚持经营不良资产理念,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多策并举推进风险化解工作。报告期内,累计处置不良资产720.04亿元。其中,处置不良贷款673.90亿元,按照处置方式划分,现金清收80.78亿元、转让116.05亿元、不良资产证券化160.66亿元、呆账核销302.93亿元、抵债等其他方式处置
13.48亿元;处置非信贷不良资产46.14亿元。同时,本行持续挖掘已核销资产回收价值,报告期内实现已核销资产
现金回收87.90亿元,保持良好成效。
下阶段,本行将积极应对外部风险形势变化,确立“宏观预判、中观聚焦、微观精准”的全域前瞻风控理念。宏观层面,加强对宏观形势、政策要求等分析研判,提前预判风险变化趋势,做好前瞻性结构调整和风险防范。中观层面,强化行业、区域、产品、机构等组合维度的风险监测,重点关注细分行业、客群等结构性风险隐患。微观层面,依托全链条风险信息数据,建立精准、动态的客户画像,实现风险信号的实时捕捉快速响应。同时,本行将坚持稳妥有序地推进风险处置化解工作,注重科技赋能,积极谋求管理模式优化与处置化解手段创新,综合提升风险处置化解成效。
2不良贷款生成率=本期新生成不良贷款/期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025年年度报告47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房地产行业风险管控本集团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按照“稳总量、调结构、强管理、化风险”的总体原则,积极推进落实“金融16条”、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相关工作。一方面分层分类做好项目存续期管理,加快推进存量风险化解;另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坚持项目融资本源,严格客户、城市准入管理,优先支持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优化业务结构,适度有序发展增量,促进本集团房地产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公房地产相关的贷款、表外授信、债券投资等承担信用风险的授信业务余额3818.65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32.99亿元,降幅3.37%。其中,房地产业贷款余额3254.43亿元,占比85.22%,余额比上年末减少79.96亿元,降幅2.40%。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公房地产不良贷款余额117.3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9.62亿元;不良贷款率3.61%,比上年末下降1.40个百分点。此外,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房地产相关净值型理财、委托贷款、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余额492.9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1.98亿元,降幅
7.85%,整体规模较小。
下阶段,本集团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行业的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的总体策略,保持房地产领域业务稳健发展。
(五)资本管理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加强资本集约化管理、精细化资本使用”作为资本管理原则,不断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充分保障信贷投放,引导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促进战略转型与价值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8%、11.47%、13.06%,整体保持稳定。
本行将深化资本节约理念,严控资本消耗,优化资本占用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同时持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适时适量补充资本,提升全行资本充足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
十二、风险管理
(一)全面风险管理
本行坚守稳健审慎的风险文化和风险偏好,以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合规达标实施准备为契机,加速构建主动、前瞻、智能、精细的新一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总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履职,及时研判风险形势,动态调整风险策略,统筹推进风险管理重大事项决策与执行。持续深化三道防线建设,健全风险管理责任机制,提升一道防线自主控险能力,强化二道防线主动前置赋能,不断增强三道防线耦合力。强化风险偏好引领约束,按照“稳中求进、优化结构、提升质效”的风险偏好,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稳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保持各项风险指标平稳可控。全面升级风险计量工具,稳步开展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合规达标准备工作,深化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风险量化参数应用。加快风险管理数智化转型,强化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双轮驱动,重点推进智能风控门户二期建设、企业级数智化贷后管理平台、中小微业务信贷全流程通道建设等专项工程。报告期内,本行“模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中国最佳风险数据与分析技术实施奖”。
(二)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而违约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保持战略定力,聚焦重点领域业务,为区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提供高效审批支持;落实科创金融服务战略,打造科创企业“5+1”授信审批评价体系,专业专注支持科创企业信贷业务发展。以开展“贷投后管理提升年”活动作为全年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数字科技赋能、夯实资产质量底座,推进构建起全员参与、全流程覆盖、多维度协同的现代化信用风险管控体系。持续强化不良资产处置化解。主动应对形势变化,强化规划引导效果,明确风险化解工作方向和路径,遵循“集中清收与统筹管理兼顾”原则,推进资产经营管理模式优化工作,提升管理效能,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多策并举择优处置,注重科技赋能,积极谋求处置化解模式创新。4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大额风险暴露
根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2.5%的信用风险暴露(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露)。本行严格落实监管规定,持续完善大额风险暴露管理体系,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夯实数据基础,有序开展大额风险暴露识别、计量、监测等工作,强化限额管控,不断提升大额风险暴露管理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除监管豁免客户外,本行达到大额风险暴露标准的非同业单一客户、非同业关联客户、同业单一客户、同业集团客户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商业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金融市场波动,持续完善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和分配机制,保持市场风险资本占用总体平稳,确保金融交易类业务损失控制在本行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优化金融交易业务管理机制,强化金融交易业务的全过程、全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风险管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深化金融交易风险限额、交易策略、风险监控一体化管理,通过多层级限额体系和灵活的限额调整机制,支持做市、代客等业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升业务弹性,实现业务的稳健发展。建设市场风险统一视图,强化各层级管理赋能,形成覆盖全集团的宏观、中观、微观视图,支持市场风险不同层级管理人员的监测、分析与决策。实现资本计量与业务管理场景的深度融合,建立并持续完善集团层面信用债预警监测体系,优化信用债持仓的多维度组合量化分析功能,实现高频数据驱动的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的联动管理。持续优化全风险、全流程、全周期的投资交易类产品管理机制,依托于产品要素模型和产品风险模型,以“产品”为核心对象建立了扁平化管理的敏捷机制,并行推进产品准入管理与后评估流程。
(五)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深入推进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将操作风险损失率控制在董事会设定的风险限额内。不断完善操作风险标准法业务指标计算逻辑,设计不同情形下内部损失乘数 (ILM)差异化处理方案,科学实施标准法监管资本计量并持续提升计量自动化水平。持续优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进一步规范损失数据识别、采集和处理程序,开展全集团历史损失数据追溯清洗和补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全面满足监管要求。开展操作风险管理对象清单及关键风险指标重检,常态化开展风险识别评估、指标监测,不断迭代升级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功能,制定操作风险压力测试实施细则并完成年度压力测试工作,完善外包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启动新一轮业务连续性影响分析,优化业务重要性等级评估指标,有序开展重要业务应急演练,确保业务稳健持续运行。
持续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优化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制度,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内化,推进法律服务战略创新业务发展,组织分层分类“八五”普法宣教,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强化智能法审、智能诉讼、区块链数字存证、AI法规问答等平台开发应用,筑牢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防线。
(六)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2025年年度报告49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坚守流动性风险底线,坚持审慎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与监管政策、市场流动性与价格水平变化情况,积极研判及预测未来趋势,围绕核心风险要素加强监测和主动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保持良好达标状态,日间流动性风险状况安全可控;优化流动性风险集团并表管理体系,促进集团并表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协同提升;加强流动性风险限额与监测管理,围绕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负债结构稳定性、优质流动性资产、现金流缺口分布、客户及行业集中度等风险要素,完善风险监测和限额管理体系;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推动负债来源多样性,持续优化同业负债结构,稳妥做好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
高频开展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完善压力测试场景与参数体系,运用系统化工具提高压力测试频率与效率,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严格执行资本新规三支柱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加强法人、集团并表层面流动性风险数据治理,加大力度推进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数据自动化计量水平。
(七)国别风险管理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全球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持续完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及时更新和调整国别风险评级与限额,重塑国别风险制度体系,优化国别风险管理系统,积极开展国别风险压力测试,密切监测国别风险敞口变化,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夯实国别风险数据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国别风险敞口主要集中在风险较低的国家和地区,风险整体可控。
(八)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优化并完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治理及管理体系,严格管控资产负债重定价错配水平,强化利率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稳健运行。完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集团并表管理体系,督导提升附属机构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体系,综合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进行风险分析与监测,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与业务变化,加强前瞻研判,动态调整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及业务管理策略,确保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标稳健运行。提升投资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估值波动监测,确保各项风险要素保持稳健水平。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预警管理,持续丰富和完善压力测试情景假设及参数体系,运用系统化工具提高压力测试频率,加强风险识别、预警与应急防范能力。优化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系统功能,完善管理模型与数据基础,提高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标自动化计量及监测频率,提升风险数据分析和监测水平。
(九)声誉风险管理
银行的声誉风险主要指由于经营管理行为、员工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行业形象、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本行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作为保障业务正常开展、营造和谐舆论环境、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的重要手段和必须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优化机制流程、完善应对策略、积累声誉资本,声誉风险管理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贯彻稳健审慎的发展理念,突出源头防控,强化风险履职硬约束,提升管理专业性,压实管理责任。在全面风险管理范畴内,及时评估各类风险相互传染的潜在威胁,预判舆情趋势、部署专项监控。积极主动、多措并举地处置化解声誉风险隐患。5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深化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持续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开展应用开发质量安全年专题活动,夯实质量与开发安全管控基础,提升应用系统交付质量和开发安全水平。完善灾备体系建设,开展多批次多场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系统运维操作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强化网络安全,立足网络攻防实战要求,筑牢基础安全防护体系,优化漏洞评价管理体系,提升应用安全评审质效。建立数据安全评估闭环管理机制,提升数据安全风险监测运营能力。建立覆盖生产运行、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信息科技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系统化监测并对预警事项及时分析处置,提升风险识别与响应能力。通过完善外包应急预案、开展服务商检查、加强准入与考核管理等措施,不断提升信息科技外包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水平。
(十一)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是指因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行为或者员工履职行为违反合规规范,造成金融机构或者其员工承担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财产损失、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要求,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有效性,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建立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首席合规官-合规官/风险合规官-风险合规督导官与总分行合规管理部门相配套的特色
合规管理架构,强化合规顶层设计、完善机制保障。开展“高质量合规发展年”活动,加强监管政策传导,优化制度解读机制,创新探索合规履职系统化建设。构建合规风险监测体系,建立合规监测平台,完善员工行为风险画像,开展员工行为专项治理,有效管控各类合规风险。加强案件风险提示及警示,完善检查管理机制,高效开展合规检查,以强化问题溯源整改为抓手,实现检查、整改、评估、提升的良性循环。
(十二)洗钱风险管理
洗钱风险是指本行在开展业务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被“洗钱活动”利用而面临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充分识别、分析、评估洗钱风险,进一步完善集团化洗钱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洗钱风险管理质效。高度重视我国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准备工作,对标国际标准统筹推进各项迎评工作部署,积极、客观反映全行反洗钱履职成效。深入贯彻落实新反洗钱法及配套规范,加速反洗钱数智建设,上线可疑交易报告智能辅助工具、研发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智能监测模型、发布核心履职数据全景视图,倾力赋能“三道防线”履职提升。实现反洗钱集中运营(辅助)模式全行实施,集约化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打造有温度的客户体验。持续夯实洗钱风险监测管理,印发可疑交易甄别标准化管理手册(2.0版),围绕大额现金、代收代付、代发薪、互联网贷款及黄金等高风险业务,开展报告质量专项治理,有效揭示重点领域洗钱风险。持续优化完善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内控机制,推动涉敏信息平台上线、名单管理工具升级,实现名单监测系统提质、监测增效、风控赋能。深化洗钱风险研究与应用,提升各级机构及附属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意识与专业能力。
十三、前景展望
2026年,商业银行经营态势将延续整体稳健、边际向好。一是宏观经济名义增速回升。宏观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经济运行将维持在合理水平,物价整体回升,市场主体经营状况有望改善,有助于信贷增长。二是负债成本仍有下降空间。持续优化负债结构,提升定价能力,规范定价行为,推动负债成本下行。三是资产质量保持稳定。重点领域、重点机构的金融风险化解稳步推进。四是行业供给侧改革加速。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有利于行业竞争和经营格局改善。五是深入推进提质降本增效。加快改革转型落地,向精细化管理要效益。2025年年度报告51
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行将深入贯彻国家战略部署,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紧密围绕“稳增长、优结构、强基础、提质效”工作主线,强化战略执行,深化改革转型,构筑核心竞争优势,全力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是聚焦价值创造,推进高质量客群经营。以深耕存量、优化增量为核心,优化客户结构。压实经营责任,完善客群经营体系,提升战略客户及一般公司客群经营质量,加强中小微分层分类经营,强化机构客群综合开发,同业客群价值深耕,纵深推进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开发。抓好AI技术应用和大模型建设,进一步优化客户全旅程体验和提升服务效率。持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打造特色业务。资产业务“稳总量、优结构”,做精做深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力支持扩大内需、制造业、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提升风险定价能力。稳步推进山姆、“民生e家”等战略项目,深化中小业务模式、财富管理新模式等重点改革,着力在民企服务、供应链金融、跨境金融、社区金融等领域打造特色优势。
三是坚持优负立行,将低成本存款增长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结算+”综合服务思维,深化全客群、全场景、全链路经营,以交易促沉淀,全力做大负债和AUM规模,以代发、收单、快捷支付、国际结算、供应链等“圈链”为突破口,以各类托管、监管场景为着眼点,做优支付结算产品,全面提升账户覆盖率、产品渗透率、资金承接率,增加稳定优质负债留存,持续降低负债成本。
四是筑牢风险合规底线,推动经营发展行稳致远。坚决贯彻“合规经营就是核心竞争力”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优化结构、提升质效”风险偏好,持续完善全类别、全员、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三道防线联防联控,持续强化贷投后管理,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稳步推进数智化贷后平台建设,严防新增风险发生。优化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全面强化内控合规管理,树立正确风险观,从“被动监管遵循”向“主动高效治理”转型。
五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提质降本增效。树立科学经营观、业绩观,坚持战略导向,加强人力、资本、费用、考核、科技等精细化管理。以投入产出为指针,深化重点领域降本增效和重点环节管理提效。5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增减变动2024年12月31日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3782418502100.00–43782418502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3546212321381.00–3546212321381.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832029528919.00–832029528919.00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43782418502100.00–43782418502100.00
(二)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报告期内,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二、公众持股量的充足性根据本行获得的公开资料并据本行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行在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维持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众持股量。
三、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新的普通股,普通股股份总数及结构无变动。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根据本行2023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25年2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100亿元绿色金融债,票面利率为1.70%,该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产业项目。2025年2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200亿元金融债,票面利率为1.85%,2025年12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60亿元浮动利率金融债,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3个月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本期债券首个计息周期票面利率为1.88%,上述两只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本行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
根据本行2023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25年4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4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35%,该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2025年6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3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票面利率为2.30%,该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其他已发行未到期债券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2025年年度报告53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90707户,其中:A股374201户,H股16506户。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2026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84361户,其中:A股367968户,H股16393户。本行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冻结/标记情况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报告期内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增减(股)股份类别股份状态数量(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其他 18.93 8288946067 2358881 H股 未知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境内法人 10.30 4508984567 – A股 无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境内法人 6.49 2843300122 – A股 无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9 1966999113 – A股 质押 929000000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8 1828327362 – A股 无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66 1601401174 725752804 A股 无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3.36 1469608873 -418921828 A股 质押 320000000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5 1379679587 – A股 质押 1379678400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 1324284453 – A股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2.16 944734931 -153918661 A股 无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涉及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涉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为同一法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1.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本行股份数量分别为313808367股
业务情况说明和606291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72%和1.38%,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2.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持股5%以上股
东、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2025年度期初/期末转融通证券出借余量数据,本行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情况。
注: 1. 上表中A股和H股股东持股情况分别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股份数目统计。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5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
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受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4.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和质押股份数量中含有因发行债券而转入“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的320000000股股份。
(二)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持有的权益或淡仓
根据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行所知,于2025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本行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在本行股份中持有以下权益或淡仓:
占相关股份占全部已发行类别已发行普通股股份股份百分比百分比
主要股东名称股份类别好仓/淡仓身份股份数目(股)附注(%)(%)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7352284689 1 20.73 16.79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457930200 1 5.50 1.05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7352284689 1 20.73 16.79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457930200 1 5.50 1.05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828327362 2 5.16 4.18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1828327362 2 5.16 4.18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1930715189 3及5 5.44 4.41
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1930715189 2及5 5.44 4.41
刘畅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1930715189 3及5 5.44 4.41
李巍 A 好仓 权益由其配偶所控制企业拥有 1930715189 4及5 5.44 4.41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966999113 5.55 4.49
Alpha Frontier Limited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713501653 6及7 8.58 1.63
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713501653 6及7 8.58 1.63
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713501653 6及7 8.58 1.63
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490000000 8 5.89 1.1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490000000 8 5.89 1.1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490000000 8 5.89 1.12
BlackRockInc.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470488892 9 5.65 1.07
H 淡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72861500 9 0.88 0.17
JPMorgan Chase & Co.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93640234投资经理388832867持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253100核准借出代理人169439692
652165893107.841.49
H 淡仓 实益拥有人 86353969 10 1.04 0.202025年年度报告 55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以上披露资料基于香港联交所网站提供的信息及本行截至报告期末掌握的信息作出。根据第336条,倘若干条件达成,则本行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表格。倘股东于本行的持股数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故股东于本行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附注:
1.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持有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99.98%已发行股本而被视作持有本行7352284689股A股及
457930200股H股。
上表所列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7352284689股A股及457930200股H股权益,为同一笔股份。
2.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透过于数间企业的直接和间接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102387827股A股权益及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权益。刘永好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因在新希望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
3.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透过于数间企业的直接和间接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102387827股A股权益及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权益。刘畅女士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
刘女士被视为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本行持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刘畅女士乃刘永好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的女儿。
4.李巍女士为刘永好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女士被视为持有刘永好先生于本行持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刘永好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持有的权益”一节内)。
5. 上表所列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持有的1930715189股A股权益,为同一笔股份。
6.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7月8日,“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透
过于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Alpha Frontier Limited的直接和间接控制权,被视为持有由Alpha Frontier Limited持有的
713501653股H股权益。史玉柱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因持有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7.86%已发行股本,亦被视为持有AlphaFrontier Limited持有的本行713501653股H股权益(史玉柱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持有的权益”一节内)。
7. 上表所列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Alpha Frontier Limited所持有的713501653股H股权益,为同一笔股份。
8.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持有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100%已发行股本,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持有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4.34%已发行股本,而被视作持有本行490000000股H股权益。
上表所列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490000000股
H股权益,为同一笔股份。
9. BlackRockInc.通过多间所控制企业共持有本行470488892股H股好仓和72861500股H股淡仓。
10. JPMorgan Chase & Co.通过JPMorgan Chase Holdings LLC、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等多间所控制企业共持
有本行652165893股H股好仓和86353969股H股淡仓。
除于上文以及于“香港法规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一节内所披露者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持有须登记于本行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之任何权益或淡仓。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遵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大单一持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40.53%,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股比例为10.30%,第一大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17.84%,结合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本行所掌握的股东之间一致行动协议等情况,本行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董事会半数以上投票权或股东会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四)持有本行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10%以上的股份。
单位负责人法人股东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何肖锋2010年06月23日307.9亿元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
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股东情况
1、合并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情况
(1)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79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110000556828452N;法定代表人为何肖锋;控股股东为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保险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主
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2)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7655.5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540091744936899C ;法定代表人为王普松 ;控股股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最终受益人为刘永好;一致行动人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和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
(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财务顾问(不含财务公司业务);理财咨询、企业重
组咨询;市场调查(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资信调查、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无质押。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3431.372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54009158575152X0;法定代表人为李建雄;控股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
最终受益人为刘永好;一致行动人为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和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
括: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
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
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2025年年度报告57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6年9月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71802.1791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510100792171384J ;法定代表人为邵军 ;控股股东为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最终受益人为刘永好;一致行动人为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
括: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PVC、肥料、包装材料、农副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饲料级磷酸氢钙、机械设备、钢材、建材、金属材料、环保材料及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
品、机电产品、建筑辅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轻纺织品、纺织原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及稀有金属)、日用小电器、纸及纸制品、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2、根据原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9年11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68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5489M;法定代表人为李均锋;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受益人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为中国长城资产(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
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3年1月7日;注册资本港币35866.14万元;控股股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为中央汇金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金融服务活动,包括投资及控股公司、信托、基金及相关金融工具的活动。截至报告期末,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2)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9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4540.064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41346255243;法定代表人为魏巍;控股股东为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史玉柱;最终受益人为史玉柱;一致行动人为Alpha Frontier Limited和Liberal Rise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
包括:食品生产及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厨具销售,保健食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13796784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3.15%,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Alpha Frontier Limited:成立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注册资本美元1.7519万元;控股股东为上海赐比商务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玉柱;最终受益人为史玉柱、Shi Jing(史静);一致行动人为上海健特生命
科技有限公司和Liberal Rise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控股。截至报告期末,Alpha Frontier Limited质押本行普通股275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为38.54%。
Liberal Rise Limited:成立日期为2018年1月9日;注册资本美元5万元;控股股东为Abhaya Limited;实际
控制人为Shi Jing(史静);最终受益人为Shi Jing(史静);一致行动人为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Alpha
Frontier Limited;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控股。截至报告期末,Liberal Rise Limited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5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5年04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440300192329539C;法定代表人为林立;控股股东为林立;实际控制人为林立;最终受益人为林立;一致行动人为香港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和高科技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
件、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生物医药科技
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工业设计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本行普通股929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2.12%,占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比例为47.23%。
香港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3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立;最终受益人为林立;一致行动人为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性质为投资。截至报告期末,香港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4)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成立日期为1984年1月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51100000500010993L;法定代表人为宋春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终受益人;不存在一致
行动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海上互助保险、业务培训、海事交流、国际合作、咨询服务。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持有的本行股份无质押。
(六)普通股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A股股东名册,本行有509846455股股份涉及司法冻结情形,38294654股股份涉及司法标记情形。依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股50%的主要股东,在股东会及其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已被限制。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一)近三年优先股发行与上市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近三年,本行未发行优先股。
(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56户。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2026年2月28日),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51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含并列)境内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持有质押/
股份增减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有限售条件冻结/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类别(股)(%)(股)股份数量标记情况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其他境内–7.0014000000–无优先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瑞安6号集合资金其他境内–6.0012000000–无信托计划优先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其他境内–5.0010000000–无
005L-CT001沪 优先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境内–5.0010000000–无优先股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 其他 境内 – 5.00 10000000 – 无
CT001沪 优先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2号证券其他境内–4.699380000–无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股2025年年度报告59
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质押/
股份增减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有限售条件冻结/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类别(股)(%)(股)股份数量标记情况
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3号集合资产其他境内–4.168310000–无管理计划优先股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11号集合资金其他境内–3.677332000–无信托计划优先股
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4号集合资产其他境内–3.537050000–无管理计划优先股
长江养老保险-中国银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其他境内–3.507000000–无有限公司优先股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福通*日鑫H14001期人民币理财 其他 境内 -3000000 3.50 7000000 – 无
产品-国君资管0638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优先股
注: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关联关系;“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光大证券资管-渤海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上述境内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3.“持股比例”指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
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及授
权、2017–2019年相关延长有效期及授权决议,本行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根据境内优先股有关条款,按照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3.17%计算,每股境内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17元(含税)。以境内优先股发行量2亿股为基数,本行于2025年10月18日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共计人民币6.34亿元(含税)。
近三年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2023年
股息率派息金额股息率派息金额股息率派息金额
境内优先股3.17%6344.38%8764.38%876
注:1.派息金额含税。
2.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行使境内优先股赎回权并重新确定票面股息率的议案》,同意本行按照发行条款重新确定本次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2024年10月18日,本行重新确定第二个股息率调整期的票面股息率为3.17%,股息每年支付一次。
本行实施派发优先股股息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优先股回购或转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回购或转换的情况。
(五)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情况。
(六)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境内优先股无需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本行未来没有交付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因此,境内优先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进行核算。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025年年度报告61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架构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股东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层
二、公司治理综述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两地监管要求,持续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不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架构及机制。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协调运转,为本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治理根基。
本行根据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后,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本行董事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合规高效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行新增3名在金融投资、风险管理、企业战略等领域具备丰富履职经验的董事,进一步充实董事会专业力量。本行积极组织董事参与内外部专项培训,内容涵盖反洗钱、绿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及时向董事报送监管政策、行业趋势及经营管理重要事项,全面保障董事知情权。有序组织董事会开展专项调研,形成多份高质量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经营管理实效。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体系,高效召开独立董事相关会议,积极采纳独立董事相关意见建议,完善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桥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未存在差异。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于本报告披露日,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从本行领取的2025年度是否在出生期初持股期末持股薪酬总额关联方
姓名性别年份职务任期(股)(股)(税前,万元)获取报酬高迎欣男1962董事长、执行董事2020.7-2027年换届500000500000329.20否
刘永好男1951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09.6-2027年换届––69.50是
王晓永男1970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24.8-2027年换届––321.08否
行长2024.4-2027年换届
史玉柱男1962非执行董事2017.3-2027年换届––69.50否
宋春风男1969非执行董事2017.3-2027年换届–––是
梁鑫杰男1977非执行董事2025.1-2027年换届–––是
林立男1963非执行董事2025.7-2027年换届––26.08是
郑海阳男1971非执行董事2025.11-2027年换届–––是
曲新久男1964独立董事2021.3-2027年换届––82.00否
温秋菊女1965独立董事2023.8-2027年换届––89.50否
宋焕政男1968独立董事2023.8-2027年换届––90.00否
杨志威男1955独立董事2023.10-2027年换届––89.00否
程凤朝男1959独立董事2024.2-2027年换届––90.00否
刘寒星男1973独立董事2024.3-2027年换届––90.00否
张俊潼男1974执行董事2024.8-2027年换届350000350000298.89否
副行长2024.5-2027年换届
李彬女1967副行长2017.1-2027年换届350000350000250.74否
董事会秘书2024.2-2027年换届
林云山男1970副行长2017.1-2027年换届350000350000250.74否
黄红日男1972副行长2024.5-2027年换届––218.99否
李稳狮男1977副行长2025.8-2027年换届––75.68否
张斌男1967首席信息官2021.11-2027年换届––218.99否
龚志坚男1967业务总监2024.5-2027年换届––220.93否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始时间,涉及连任的从首次聘任并获任职资格核准时起算。
2.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持有本行股份无变动。
3.报告期内,本行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离任)从本行领取的2025年度税前薪酬合计人民币3021.34万元。本行履
职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另行披露;2024年度税前薪酬总额的其余部分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列示。
4.报告期内,宋春风先生、梁鑫杰先生、郑海阳先生未领取董事薪酬。2025年年度报告63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离任情况董事
1、2025年1月,梁鑫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2、2025年3月,因个人身体原因,张宏伟先生辞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未持有本行股份。
3、2025年6月,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郑海阳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2025年11月,郑海阳先生的董事任
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4、2025年7月,林立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5、2025年12月,因个人原因,赵鹏先生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等职务,未持有本行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
1、2025年7月,石杰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报告期初和期末持有本行股份350000股,报告期内从
本行领取的2025年度税前薪酬人民币140.52万元,不在关联方获取报酬。
2、2025年7月,本行董事会聘任李稳狮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25年8月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3、2025年12月,本行董事会聘任黄红日先生为本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尚需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自首席合规官
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就任。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及薪酬制度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严格执行监管政策,坚持合规引领业务发展,倡导长期稳健的绩效文化;同时聚焦长期战略目标,设置战略转型及战略执行指标,引导高级管理人员落实全行战略部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战略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等方面组织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工作。
本行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达成,体现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和指导原则,倡导价值创造,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引领全行高质量发展;制定结构合理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的职责、任职者的胜任能力及对实现经营结果所作的贡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并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与关键绩效指标达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考评结果紧密挂钩。按照监管指引要求,本行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止付追索相关规则,并严格执行。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为客观反映本行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切实激励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本行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规定为董事提供薪酬。董事薪酬由年费、专门委员会津贴、会议费、调研费四部分组成。本行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进行回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各董事均表示同意。6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四)现任公司董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姓名任职股东单位职务任期
刘永好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1月-至今
史玉柱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4月-至今
宋春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
梁鑫杰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4月-至今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
林立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
郑海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
(五)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董事执行董事
高迎欣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兼任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加入本行前,高先生自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自
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05年2月至2015年2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自
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自1999年6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银行总行
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自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曾任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高先生于1986年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王晓永先生,1970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加入本行前,王先生自2016年9月至2024年2月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渠道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等职务,自2006年6月至
2016年9月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助理、授信管理部副总经理、山东省分行副行长、甘肃省分行副
行长等职务,自1996年4月至2006年6月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审计部、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任职。王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学士学位,于1996年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于2013年获得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张俊潼先生,1974年出生,现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张先生自2017年2月至2024年3月担任本行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张先生于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学士学位,于2000年获得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
非执行董事
刘永好先生,1951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刘先生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川商总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发起人之一。曾任第七
届、第八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常
委,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彩事
业促进会副会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年度报告65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史玉柱先生,1962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史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巨人慈善基金会理
事长、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史先生于1984年获得浙江大学数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深圳大学软件科学系研究生班。
宋春风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宋先生现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中船保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保赔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中船保服务(英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中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商务室经
理、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商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宋先生于2006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梁鑫杰先生,1977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梁先生现任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总经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部总经理、车险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梁先生于2006年获得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
林立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林先生现任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藏自治区工商联合会
副主席、深圳市工商联合会常委、深圳市深商公益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总会副会长、西藏自治区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曾任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三届和第四届政协委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总稽核、会计科长,中国银行深圳滨河支行行长,深圳市中华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河源市紫金县支行会计,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紫金县支行信贷员。林先生拥有会计师资格、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郑海阳先生,1971年出生,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郑先生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郑先生于199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学士学位,于2000年获得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拥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独立非执行董事
曲新久先生,1964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曲先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曲先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副院长,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所长。曾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曲先生于2001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拥有高校教师资格、律师资格。
曲先生拥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董事会制度建设、合规运行方面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温秋菊女士,1965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温女士现任大华国际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温女士于1989年获东北财经大学西方会计硕士学位,拥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资格。
温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拥有丰富的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董事会成员的性别多元化,从专业会计及审计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6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宋焕政先生,1968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宋先生现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国际商会(ICC)中国国家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中国法学会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智库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委派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首席律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委派北京控股集团公司)。宋先生于1993年获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
宋先生擅长公司法、金融法、证券法和破产法,有近三十年律师从业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公司治理、内控合规等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杨志威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香港)籍,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先生现任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集团监察及风险管理总裁。曾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个人银行业务)、董事会秘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法律顾问;香港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香港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董事;香港特区政府保险业咨询委员会成员。
亦曾供职于香港政府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杨先生于2001年获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
杨先生在金融、法律、监察及合规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企业管治、银行管理等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程凤朝先生,1959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程先生现任中关村国睿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会(社团组织)会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监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名嘉智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研究部、评估管理部等总经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程先生于2004年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程先生在会计、审计、评估、银行、证券业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促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从公司治理和专业会计等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
刘寒星先生,1973年出生,现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现任明哲茂盛(海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办公厅、规划研究部、股权资产部主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部副处长、信息中心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科员。刘先生于2012年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科学与管理工程博士学位,拥有中级金融经济师资格。
刘先生擅长资产配置和股权投资,拥有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和银行业务实践,从公司治理、银行管理等角度给予董事会宝贵意见。2025年年度报告67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永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行长。请参阅“董事-执行董事”的简历。
张俊潼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请参阅“董事-执行董事”的简历。
李彬女士,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李女士于1995年加入本行,担任本行国际业务部资金处处长(负责人),2000年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07年任本行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任本行金融市场部总裁,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李女士于1990年至1995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国际部工作。李女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林云山先生,1970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林先生于2001年加入本行,于2002年至2005年先后任本行公司业务部票据业务处处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于2005年至2007年担任本行深圳分行副行长,于2007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本行公司银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公司银行部总经理,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林先生于1993年至2001年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工作。林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会计师。
黄红日先生,1972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先生于2004年加入本行,于2007年至2021年先后任本行公司银行部信息与规划中心总经理、能源金融事业部市场总监、南宁分行行长、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公司业务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广州分行行长,2021年任本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2022年兼任本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加入本行前,黄先生于1993年至2004年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工作。黄先生获得湖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现为经济师。
李稳狮先生,1977年出生,现任本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行长。李先生于2004年加入本行,于2006年至2021年先后任本行太原分行公司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能源金融事业部北京二部副总监、能源金融事业部呼和
浩特分部市场总监、能源金融事业部总裁高级助理、集团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天津分行行长,2021年任本行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24年兼任本行地产金融部负责人。加入本行前,李先生于
1998年至2004年先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西省委员会国际投资贸易服务中心、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工作。李先生获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张斌先生,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首席信息官。加入本行前,张先生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平安银行首席信息执行官,于2014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中原银行筹备组成员、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执行董事,于2005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中信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技术总监,于1996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工程师、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1989年至1993年,担任安徽省淮南市无线电一厂技术科工程师。张先生先后获得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龚志坚先生,1967年出生,现任本行业务总监。龚先生于2001年加入本行,于2001年至2019年先后任本行深圳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处处长、薪酬福利管理处处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发展规划部总经理、成都分行行长,2019年任本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1年任本行职工监事。加入本行前,龚先生于1991年至2001年先后在湖南益阳市委讲师团、市委宣传部、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珠海市商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工作。龚先生获得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现为经济师。6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公司秘书
王洪刚先生,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CGI)和香港公司治理公会(HKCGI)资深会士,特许秘书和公司治理师,北京大学博士后,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自2012年起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
(六)董事资料变动
1、本行副董事长刘永好先生不再担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本行非执行董事宋春风先生不再担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泉州市晋江中远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温秋菊女士不再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
4、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宋焕政先生出任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5、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志威先生不再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6、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程凤朝先生出任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寒星先生出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七)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
本行非执行董事刘永好先生担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网银行”)董事,并通过其控制的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新网银行30%的股权。就本行所知,四川新网银行创立于2016年12月28日,为一家以互联网模式运营的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
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该行资产总额1125.09亿元,净资产87.57亿元,每股净资产2.92元,存款规模661.33亿元,贷款规模789.43亿元。因此,四川新网银行在作业模式、经营规模上与本行差异较大。刘永好先生仅担任四川新网银行董事之一且并不担任董事长一职。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永好先生将在涉及四川新网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综上,刘永好先生在四川新网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
本行非执行董事林立先生担任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董事,并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微众银行15.31%的股权。就本行所知,微众银行创立于2014年12月16日,为一家以互联网模式运营的银行,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主要是个人及小微企业存款;主要针对个人及小微企业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行资产总额7147.25亿元,净资产578.04亿元,每股净资产14.75元。因此,微众银行在作业模式、经营规模上与本行差异较大。林立先生仅担任微众银行董事之一且并不担任董事长一职。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林立先生将在涉及微众银行的相关议案中放弃投票权。综上,林立先生在微众银行中的权益并未影响其履行作为本行董事的职责。
除上文披露外,本行所有其他董事均未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2025年年度报告69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八)香港法规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持有的权益
1、根据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行所知,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
董事于本行股份中拥有以下权益或淡仓:
占相关股份占全部类别已发行已发行普通股
好仓/股份百分比股份百分比
姓名职位股份类别淡仓身份股份数目(股)附注(%)(%)
高迎欣 执行董事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200000 0.0006 0.0005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300000 0.0036 0.0007
张俊潼 执行董事 A 好仓 实益拥有人 150000 0.0004 0.0003
H 好仓 实益拥有人 200000 0.0024 0.0005
刘永好 非执行董事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1930715189 1 5.44 4.41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370789500 2 4.46 0.85
史玉柱 非执行董事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1379679587 3 3.89 3.15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713501653 4 8.58 1.63
林立 非执行董事 A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1966999113 5 5.55 4.49
H 好仓 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 199310000 6 2.40 0.46
附注:
1. 该1930715189股A股包括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2387827股A股及由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透过于数间企业的直接及间接控制权,被视为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102387827股A股权益及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828327362股A股权益。刘永好先生因在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上述共1930715189股A股权益。
刘永好先生之此等权益与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持有的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持有的权益或淡仓”一节内),为同一笔股份。
2. 该370789500股H股包括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302789500股H股及由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68000000股H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透过于数间企业的直接及间接控制权,被视为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302789500股H股权益及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68000000股H股权益。刘永好先生因在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
权而被视为持有上述共370789500股H股权益。
3. 该1379679587股A股由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
限公司有控制权。史玉柱先生因持有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7.86%已发行股本而被视为持有上述1379679587股A股权益。
4. 该713501653股H股由Alpha Frontier Limited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Alpha Frontier
Limited有控制权。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3)透过于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被视为持有AlphaFrontier Limited持有的上述713501653股H股权益。
5. 该1966999113股A股由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持有的权益或淡仓”一节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林立先生因在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上述
1966999113股A股权益。
6. 该199310000股H股由香港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林立先生因在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上述199310000股H股权益。7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持有以下权益:
好仓/持股比例
姓名职位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
刘永好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人民币2000000元13.64
附注:
1.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元。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有
直接控制权,被视为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永好先生因在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控制权而被视为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3、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拥有以下权益:
好仓/持股比例
姓名职位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史玉柱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人民币24000000元110
附注:
1.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4000000元。史玉柱先生持有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97.86%已发行股本,而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有控制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史玉柱先生被视为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于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4、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下列董事于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附属公司)中拥有以下权益:
好仓/持股比例
姓名职位淡仓身份出资额附注(%)
史玉柱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人民币2500000元12.83
刘永好非执行董事好仓权益由其所控制企业拥有人民币1500000元11.7
附注:
1.本行2026年1月披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号),本行已受让相关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永好先生、史玉柱先生在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概无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持有或被视为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备存之登记册所记
录之权益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标准守则》而须
通知本行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及/或淡仓;亦无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获授予上述权利。
(九)董事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所订立的重大合约中,无任何重大权益。本行董事没有与本行签订亦不拟订立任何一年内若有本行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的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财务、业务、亲属关系
经本行询证,董事会各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关系)。2025年年度报告71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四、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本行的决策机构,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
(一)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董事会现有15名董事,其中非执行董事6名,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名。本行非执行董事均来自大型知名企业并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管理、金融和财务领域的经验;执行董事长期从事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均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其中1名来自香港,熟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和香港资本市场规则,具有丰富的银行管理经验。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占比超过1/3,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董事会成员的详细资料及变更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会已检视本行多元化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董事会成员中现已包含1名女性董事、1名中国香港籍董事。本行的董事结构兼顾了专业性、独立性和多元化等方面,以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本行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利于提升本行的运营质量,因此本行于2013年8月制定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确定本行在设定董事会成员构成时,应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价值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作出决定。提名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每年分析评价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董事会职责
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本行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利润分配方案;聘任
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制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确定合规管理目标,履行合规管理职责;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以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依照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对《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各项政策和制度进行持续的检查和更新,并确保本行遵守各项政策和制度。
(三)董事会的企业管治职能
本行的企业管治职能赋予董事会,具体职能如下:(1)制定及检讨本行的公司治理政策及常规工作;(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管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3)检讨及监察本行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工作;(4)制定、
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以及(5)检讨本行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及在年报内《公司治理》的披露。
报告期内,经回顾确认本行董事会履职情况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之守则条文。
(四)董事2025年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议案98项,听取90项报告事项。其中,现场会议7次,书面传签会议4次。7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与薪酬与关联交易股东会董事会消费者权益提名考核风险管理审计控制董事会议会议保护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执行董事
高迎欣1/111/119/95/55/5
王晓永1/111/119/911/13
张俊潼1/111/1113/13非执行董事
刘永好1/111/119/95/5
史玉柱1/111/119/95/5
宋春风1/111/1113/1310/10
梁鑫杰1/110/105/59/9
林立5/55/5
郑海阳1/12/2独立非执行董事
曲新久1/111/115/510/105/5
温秋菊1/111/115/55/510/105/5
宋焕政1/111/119/95/55/513/135/5
杨志威1/111/119/95/55/55/5
程凤朝1/111/115/55/513/1310/105/5
刘寒星1/111/115/55/513/1310/105/5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王晓永副董事长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两次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原副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亲自出席1次董事会、1次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在其任职期间召开1
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会会议。原董事赵鹏先生亲自出席5次董事会、3次提名委员会、7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委托其他董事出席3次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因个人事项安排请假1次股东会、2次董事会会议;在其任职期间召开10次董事会、
1次股东会会议。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5.根据本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年报相关事项的会议,邀请非审计委委员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列席。独
立非执行董事宋焕政、杨志威列席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本行董事会已收到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就其独立性进行自查后出具的年度报告。董事会基于已掌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报告,认为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5年年度报告73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建议,对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薪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出席1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业绩交流会,就关联交易、市值管理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积极参加零售业务、风险评估、内控管理等专题调研和分支机构考察,就重要事项提交专业报告,赴本行实地坐班,听取专业部门专项汇报,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强化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保障,积极配合、协助其履行职责,为其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及时向独立非执行董事发送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通知及履职所需材料,保障独立非执行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高度重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相关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采纳并高效组织落实。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独立非执行董事沟通顺畅,积极配合行使职权,从未出现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及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本行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投保责任保险,并给予其适当的津贴。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对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履职情况请参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董事长及行长
本行董事长、行长的角色及工作由不同人士担任,各自职责界定清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建议。
高迎欣先生为本行董事长,负责领导董事会,担任会议主席,确保董事会会议上所有董事均知悉当前所议事项,管理董事会的运作及确定董事会能适时及有建设性地讨论所有重大及有关的事项。为协助董事会能适时地讨论所有重要及有关的事项,董事长会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合作以确保董事及时收到适当、完备及可靠的信息供其考虑及审议。
王晓永先生为本行行长,负责本行业务运作,推行本行的策略及业务计划,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七)董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
本行已采纳一套不比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的《标准守则》所订标准宽松的本行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本行经查询全体董事后,已确认他们于报告期内一直遵守上述守则。本行亦就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行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八)董事关于编制账目的责任声明本行各董事承认其有编制本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账目的责任。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6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外,其余各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全部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占比超过50%。7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迎欣(主席)、刘永好、王晓永、史玉柱、林立、宋焕政、杨志威
提名委员会曲新久(主席)、高迎欣、刘永好、史玉柱、温秋菊、宋焕政、
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志威(主席)、高迎欣、梁鑫杰、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
风险管理委员会刘寒星(主席)、王晓永、宋春风、郑海阳、宋焕政、程凤朝、张俊潼
审计委员会温秋菊(主席)、宋春风、梁鑫杰、曲新久、程凤朝、刘寒星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宋焕政(主席)、曲新久、温秋菊、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
注:1.2025年1月,梁鑫杰董事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2025年3月,因个人身体原因,张宏伟先生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3.2025年7月,林立董事任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4.2025年11月,郑海阳董事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5.2025年12月,因个人原因,赵鹏先生辞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1、主要职责
研究审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监督评估战略实施过程;研究审议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研究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工作计划及报告;审议经济、环境和社会
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研究审议数据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研究制订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对本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本行及附属机构的集团并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对外兼并收购的相关制度,研究兼并收购的策略,并提出建议实施方案。
2、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月26日、3月28日、4月15日、6月9日、8月29日、9月10日、9月29日、10月24日、12月26日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年度决算及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数据治理、资本管理、ESG、社会责任等工作报告及计划,制度修订等议案25项,听取中长期战略、信息科技规划、数据战略执行评估报告,并表管理报告等18项报告事项。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断完善履职机制、优化审议程序、提升决策效率。研究审议经营计划、专项规划,定期评估中长期战略及科技规划、数据战略执行情况,推进重点战略稳步实施。研究审议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数据治理报告,学习传达监管制度、通报等文件,关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审议社会责任及ESG工作报告,促进本行积极贯彻国家政策及监管要求,落实社会责任。
(二)提名委员会
1、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就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查,并每年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制定特殊情况下增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程序,适时开展增补提名工作;每年分析评价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025年年度报告75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提名委员会采用的提名程序及处理过程
本行董事提名程序为:(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人数,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广泛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亦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合格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3)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4)股东会会议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5)遇有临时增补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提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予以选举或更换。(6)同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提名的董事原则上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于3月3日、3月28日、5月30日、7月23日和12月26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8项,听取1项报告事项。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委员会职责。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年度履职情况;初步审核拟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分析评价董事会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组成。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7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比超过50%。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志威,成员为高迎欣、梁鑫杰、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
1、主要职责
研究并设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制度、尽职考评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定期开展评价工作;
审查本行重大薪酬制度,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和方案、退出政策;研究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级薪档;厘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惩方案,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非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及批准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被终止其职务或委任,或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罢免所涉及的赔偿安排;研究并设计本行及附属机构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及/或批准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2、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1月26日、3月6日、3月14日、4月29日、12月8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案
14项,听取3项报告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围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和高级管理人员职级薪档;审议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执行情况、薪酬绩效管
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工作;审议机构综合绩效考核相关情况;审议本行董责险授权等相关事项。听取附属机构正职级高管考核结果报告及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的报告。
(四)风险管理委员会
1、主要职责
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管部门发布的法规、政策、制度等,制订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策略,审核各类重大风险管理政策,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审议风险管理重要制度与程序、关键事项与计划,持续完善风险管理架构与流程,督导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并及时处置各类风险;掌握各类别风险管理情况,听取并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各类专项风险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其他风险管理相关信息报告,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
开展风险管理调研,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督、审查本行经营管理中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审核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方案、大额呆账核销事项等。7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于1月14日、3月5日、3月10日、3月17日、4月16日、6月3日、6月9日、7月30日、8月20日、9月8日、10月20日、11月24日、12月10日共召开13次会议,审议议案55项,听取38项报告事项。风险管理委员会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坚守稳健审慎的风险文化,践行“稳中求进、优化结构、提升质效”的风险偏好,以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合规达标实施准备为契机,监督经营管理层着力打造“升级版”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董事会风险管理对战略决策的有效支撑。执行方面,积极推动高级方法合规达标实施准备,履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委会职能,持续关注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及风险变化情况。管理方面,强化风险偏好引领,有效监督风险偏好传导执行,开展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评估,督导整改全面提升,履行大额呆账核销审议职能,抓好会议精神贯彻,监督董事会风险管理意见落实。
(五)审计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组成。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财经、法律、管理专家,其中主席温秋菊女士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工作经验;2名非执行董事为国内知名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成熟的金融、财务、法律专业知识。本行审计委员会结构合理,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可以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1、主要职责
检查本行的财务与会计政策及实务,审核本行拟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以及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对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费用及聘用条款;监督、评估、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查监督本行员工举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情况;协调经
营管理层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内、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审核本行关于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并提出专业意见;监督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以及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和临时董事会会议。2025年9月起,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于1月14日、3月3日、3月14日、4月21日、6月4日、7月2日、8月15日、10月21日、
11月26日、12月12日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议案26项,听取33项报告事项。审计委员会组织完成年度外部审计师续聘,提出审计费用建议;审阅并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审计计划的汇报,监督外部审计工作程序及有效性,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审核本行定期财务报告以及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听取外部审计师就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和内部控制管理建议的汇报,并督促经营管理层做出回应;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及报告,推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各项基本制度,定期听取内审工作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督促经营管理层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同时,认真落实新承接的原监事会职责,修订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阅战略、风险、薪酬等方面的工作报告,组织实施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所监督事项无异议。
3、审阅年度业绩
本行外部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
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77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1、主要职责
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基本制度;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界定;按照公正、公允的商业原则对本行的关联交
易进行审查和备案,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还需由股东会批准;审核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牵头负责关联交易数据治理,审议关联交易数据治理重大事项等。
2、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3月11日、5月15日、7月23日、10月16日和12月12日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议题12项,听取3项报告事项。审议通过2024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委员会工作总结及计划以及10项关联交易议案,听取内部交易情况报告、关联交易数据自查报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行内部制度,以“强化治理、防控风险、科技赋能”为核心,对关联交易实施有效管控,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严格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强化大额交易管理,对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逐笔审查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精细关联方管理,实现对疑似关联方的系统化、自动化穿透排查,提高关联方名单完备性;督导系统赋能,加强业务系统与关联交易系统对接改造及数据联动,深化数据治理与功能应用;印发内部交易指导意见,持续对本行内部交易管理进行有效指导。
六、高级管理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共8位,包括行长王晓永、副行长张俊潼、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李彬、副行长林云山、副行长黄红日、副行长李稳狮、首席信息官张斌、业务总监龚志坚。
本行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执行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按照董事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本行经营管理情况。高级管理层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股东和董事会不当干预。本行行长负责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等。
七、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职员工61658人,其中本行员工58982人,附属机构员工2676人。本行有管理类岗位人员6068人,专业类岗位3人员52914人。本行员工中,男性员工25302人,占比42.9%,女性员工33680人,占比57.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3378人,占比22.7%;本科学历43616人,占比73.9%;专科及以下学历
1988人,占比3.4%。本行退休人员1544人。截至报告期末,民生金租315人,民生加银基金264人,民银国际
140人,民生理财280人,民生村镇银行1677人。
3专业类岗位人员包括从事产品研发、风险管理、信息科技、运营支持等人员。7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本集团践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平等机会,2025年末,本集团男员工和女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占比分别为43%、57%。
本行人力资源及薪酬政策的主导思想是:紧密围绕本行经营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构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的战略人才梯队;聚焦价值创造与关键业务,重点完善内部收入分配结构,不断优化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薪酬激励机制,同时建立薪酬激励与风险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强化薪酬激励在风险管控中的约束导向,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行建立了完善的薪酬总额配置机制,全行年度薪酬总额综合考虑员工总量、结构、青年员工成长、风险控制和经营成果等因素确定。分支机构的薪酬总额挂钩客户基础、风险控制、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等关键指标进行浮动,体现长期价值导向。
在员工薪酬方面,本行执行并持续完善基于岗位定价的薪酬管理体系,坚持“因需设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绩取酬”的价值导向原则。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组成,其中绩效薪酬挂钩机构(部门)和个人的综合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强化经营绩效导向,鼓励价值创造。对于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本行根据其岗位价值、专业能力、实际价值贡献等因素确定薪酬。同时,本行持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一线员工和青年人才薪酬竞争力,为本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培养专业的中坚团队。
为健全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引导作用,平衡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人员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报告期内,本行修订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相关管理办法,并根据制度要求,提交董事会审议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包括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建设情况,以及在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超常风险暴露、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形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紧密围绕服务战略落地、业务发展与合规经营需要,构建并持续完善覆盖专业序列与管理序列的分层分类培训体系,着力提升员工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培训工作体系化、专业化水平。
报告期内,本行以“强化中高职管理能力提升、深度推动核心业务增长、全面助力团队高质量发展”为指导思想,持续优化培训赋能机制。加强战略宣导,组织“战略执行大讲堂”,促进战略有效落地;通过迭代学习地图,支持员工能力阶梯式、可持续提升;聚焦关键人才梯队建设,开展高职人员、年轻管理人才、“支点工程”二级分行行长及支行长、跨境人才等重点培训,组织区域新员工集中培训;以“数据能力”为突破口,构建全行数据人才赋能体系,培育“业数融合”复合型人才;持续优化升级培训平台,运营“晨光充电站”等线上培训品牌,强化业务赋能;将风险合规课程嵌入各类培训场景,筑牢风险合规意识。通过夯实培训基础、提升培训实效,为全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2025年年度报告79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八、部门设置情况中国民生银行客群部门产品及支持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后台支持部门董事会机构
公司业务部/交易银行部风险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科技金融部办公室运营管理部生态金融部信贷管理部战略客户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产与基建管理部零售质量控制部授信审批部机构业务部
金融市场部法律合规部发展规划部纪委办公室/
普惠金融事业部/党委巡察工作
小微金融事业部资产托管部/资产负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养老金业务部资产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
个人金融部/网络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信息科技部党群工作部信用卡中心
财富管理部/数据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私人银行部金融同业部分行
九、机构情况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境内设立了41家一级分行,境外设立了2家一级分行,已建成107家二级分行(含异地支行),分行级机构总数量为150个。
报告期内,本行完成普洱民生村镇银行、林芝民生村镇银行收购设立分支机构,普洱、林芝两家二级分行获得开业批复。
报告期末,本行机构主要情况见下表:
资产总额
(百万元,不含递延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所得税资产)地址总行1123253333450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北京分行1774260961988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
国际中心B座1层02单元、3-12层上海分行1012745508871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0号广州分行1112767358231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大道
68号民生大厦
深圳分行601959270070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海田路民生金融大厦武汉分行84155793768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96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太原分行1101539134387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426号
山西国际金融中心B座3号写字楼8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资产总额
(百万元,不含递延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所得税资产)地址石家庄分行1182048128610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97号民生银行大厦大连分行4382960774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和54号南京分行1673406381869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1幢民生银行杭州分行902031274969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重庆分行931337135262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大厦西安分行931400101487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5号楼民生银行福州分行4295165842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高惠路10号
1至6层、7层北面、17至21层
济南分行1202031143881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经十路
12376号博鳌大厦
宁波分行3871865796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815号成都分行1091624171336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35号中国民生大厦天津分行4996387229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43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昆明分行6697883233云南省昆明市彩云北路11800号泉州分行4165243649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10号苏州分行331103115774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时代广场23幢民生金融大厦青岛分行5294172878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90号温州分行2560672169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怀江路1号金融大厦民生银行厦门分行3152937822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50号厦门民生银行大厦
郑州分行 102 1537 138035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1号民生银行大厦长沙分行42105872368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9号民生大厦长春分行2457223511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500号民生大厦合肥分行76101094160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芜湖西路与
金寨路交口银保大厦1-4层、6-22层南昌分行4166564138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2025年年度报告81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资产总额
(百万元,不含递延机构名称机构数量员工数量所得税资产)地址汕头分行3152836925广东省汕头市汕港路1号宝能时代湾2幢
1-9层
南宁分行436446731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36-5号
华润大厦C座1-3层,3夹层,30-31层,36层呼和浩特分行264843501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敕勒川大街20号东方君座C座中国民生银行大厦沈阳分行3852227111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香港分行1292220061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37楼
01-02室、12-16室及40楼
贵阳分行3855654573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33号天一国际广场8号楼海口分行1321913274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7号中环国际广场拉萨分行519014313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
11号海亮世纪新城2.1期F1幢1层1号
上海自贸试验区112991795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0号40、41楼分行哈尔滨分行163702775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11号
奥林匹克中心一区1-6层兰州分行1227921597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
甘肃日报报业大厦(一至四层)乌鲁木齐分行1125225471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314号西宁分行71529596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
电信实业大厦裙楼1-4层银川分行1019416255宁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06号民生银行大厦
伦敦分行 1 30 4829 23rd Fl 20 Fenchurch StreetLondonUK
地区间调整––-1222771合计2392589827538674
注:1.机构数量包含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含异地支行)、支行营业网点(含营业部)、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等。
2.总行员工人数包括除分行外的所有其他机构人员,含总行部门、信用卡中心、集中运营等人员,其中信用卡中心7619人。
3.地区间调整为辖内机构往来轧差所产生。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十、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在本报告期内的具体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十一、股东权利
(一)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程序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本行在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行承担。
(二)在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的程序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本行提出临时提案,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会议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可通过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向股东会提出提案,联络方式请参见“十二、与股东的沟通”。
(三)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四)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在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证明其持有本行股份的种类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并经本行核实股东身份后,有权依据《公司章程》查阅本行有关信息,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本行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联络方式请参见“十二、与股东的沟通”。2025年年度报告83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十二、与股东的沟通
(一)信息披露
本行作为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严格遵循落实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2025年本行根据最新监管制度规定,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合规基础,打造合规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行在上交所发布4份定期报告,47份临时公告;在香港联交所发布94份信息披露文件,本行信息披露工作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本行信息披露工作受到境内外权威机构和媒体的关注与认可,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上市公司金牛奖系列评选中荣获“2024年度金信披奖”,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主办的2025“上证鹰*金质量”奖评选中荣获“公司治理奖”,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被国际投资者关系权威机构IR Impact提名为大中华区“Best annual report (large-cap)”。
(二)投资者关系本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投资者关系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采取股东会会议、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报告期内,本行高效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高度重视投资者诉求和建议,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充分有效。2025年,本行荣获国际投资者关系权威机构 IRImpact颁发的大中华区“最佳投资者关系影响力”大奖(Best IR Impact),被香港投资者关系协会评为“专注投资者关系公司”(IR Dedicated Company)。
1、股东会会议
2025年6月,本行在北京现场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3102名股东和授权代表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年度股东会会议使用智能短信提醒服务,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会后,董事长、行长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与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深入交流。
2、业绩说明会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年度、半年度、第三季度等三次业绩说明会,董事长、行长、全体独立董事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席上述会议。其中,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民生播客厅”在微信端、网页端、手机银行客户端同步直播,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
3、与机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充分交流
2025年,本行结合特色竞争优势及资本市场关注热点,先后开展“供应链及公司业务”“财富管理及零售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及财务管理”等多场主题交流活动,邀请境内外主流券商和投资机构座谈交流,并组织了上海地区路演及北京、深圳、成都、杭州等多家分行专题调研,以增强资本市场对本行的了解和认同。报告期内,本行共组织和参与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160余场,接待各类机构投资者900余人次,较上年接近翻番。
4、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本行持续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及时响应中小投资者诉求。开通2条投资者热线,全年接听投资者来电近500通,处理咨询邮件百余封。开通中英文双语投资者关系网站,中小投资者可查询和下载可视化财务数据、灵活检索公告通函、订阅投资者关系活动提醒、预约线上线下交流。网站开设“投资者问答”专栏,集中解答中小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本行投资者关系网站被国际投资者关系权威机构IR Impact提名为大中华区“最佳投资者关系网站”。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投资者可通过如下方式查询本行相关信息或与投资者关系团队联络: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1
投资者关系网站:ir.cmbc.com.cn
投资者热线:86-10-58560975、86-10-58560824
传真:86-10-58560720
电子信箱:cmbc@ cmbc.com.cn
十三、2025年《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
本行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5年6月26日经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修订后《公司章程》已于2025年
9月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生效。
十四、董事遵守有关持续专业发展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每名董事均恪守作为董事的责任与操守,并与本行的业务经营及发展并进。本行鼓励董事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全体董事多次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开展的专题培训,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亦积极参加本行组织开展的宏观政策、反洗钱、绿色金融(ESG)、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专题培训或研讨会,并研阅多项监管政策、资本管理、数据治理等专题报告,增进对新形势、新政策的了解和研判,并全面深入了解本行经营发展情况,不断提升履职所需知识和技能。
梁鑫杰、林立董事于2024年7月5日、郑海阳董事于2025年6月27日接受关于拟担任董事的任前培训,学习香港和大陆两地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相关资料,确认明白其作为本行董事的责任;三位董事均已从本行香港法律顾问处取得法律意见,明确知悉香港《上市规则》中所有适用于董事的规定,以及向香港联交所作出虚假声明或提供虚假信息所可能引致的后果。
十五、公司秘书接受培训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年度内,时任公司秘书王洪刚先生已参加不少于15个小时由香港联交所及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相关专业培训。
十六、 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
报告期内,根据载列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的《企业管治守则》,本行已全面遵守该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同时符合其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
十七、董事会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并对全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风险水平进行监督评价(包括审查其有效性)。该体系旨在为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并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已通过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全行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充足程度及成效,本行董事会认为本行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为足够且有效。有关本行风险管理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二、风险管理”。2025年年度报告85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本行董事会以完善风险管理履职为主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试行)》、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规定与内部风险管理需要,建立并持续完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清单,强化依法合规履职,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审议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及执行情况报告等,聚焦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合规达标实施、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偏好策略制定、制度流程建设、系统工具提升、数智化风控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与缓释机制,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前瞻性。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其具体职责、履行职责情况等请参见本章“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四)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行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本行已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本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本行相关制度对内幕信息报告责任人、报告环节和披露审批流程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保密管理要求予以明确规定。本行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等相关档案,对内幕信息进行管理和监控。
十八、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一)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本行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治理结构,董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运作。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根据监管制度最新规定,本行对《中国民生银行内部控制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了内部控制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加强了内部控制集团一体化管理。
本行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每年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审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本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本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事务所认为本行于
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
(二)内部审计情况
本行实行总部垂直管理的独立审计模式,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并通报高级管理层,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在总行设立审计部,并下设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东北和西部六个区域审计中心。本行搭建了较为规范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建立了常规审计与数字化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检查体系,并持续强化审计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审计检查及管理效率大幅提升;本行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范围覆盖到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市场、信用卡、信息科技、基建工程、财务会计等主要业务条线和关键内控管理环节,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风险管理领域。
报告期内,内部审计围绕全行战略部署与改革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回归监督本源,强化对全行重大风险、重要客群、重点产品以及内部控制体制机制的监督评价;持续推动审计专业能力提升,加快推进数智化审计转型,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持续强化监审联动、巡审联动以及与纪检、合规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质效,护航全行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部共对20家经营机构及并表附属机构开展了内控评价,针对公司、小微及个人信贷、风险管理、资产负债与财务管理、信息科技、基建工程等各项领域,开展了专项审计、敏捷审计及调研等工作,通过精准揭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职能。同时,认真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不断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体系,采取持续监督、后续审计等多种措施,持续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有力促进了本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8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十九、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并表监管要求及本行集团化战略部署开展附属机构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民生银行党委对附属机构重大事项管理和监督,强化党的领导,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附属机构服务“一个民生”发展大局。二是完善公司治理,持续优化附属机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指导附属机构党委建立健全党委决策制度、流程等。强化派出董事尽职履职,对附属机构业务发展、风险管控实施有效指导监督,促进与母行的有效沟通协同。三是深化战略执行,坚持集团战略导向,明确附属机构战略定位。持续推动附属机构一体化协同,建立附属机构业务协同牵头机制,打造资源共享、业务互补的集团一体化协同体系。同时,强化战略执行跟踪、督导、检视等过程管理,推动附属机构深度融入母行客户、产品和经营管理体系,与母行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和支持保障。四是强化风险管理,将附属机构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按照“一司一策”制定附属机构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策略和要求等,推动附属机构在集团整体风险偏好及风险管理策略框架下有序开展业务,指导附属机构开展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统一授信、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法律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并表风险管理,严防风险跨境、跨业、跨机构传染。五是健全常态化监督,统筹协调母行党委巡察、内部审计、风险合规等监督资源和力量,形成对附属机构的监督检查合力。围绕集团一体化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聚焦监管关注重点,加强对附属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二十、 ESG管治、环境和社会责任
2025年,本行立足战略发展高度,持续深耕高水平ESG管理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治理架构、深化理念践行、创
新特色实践,将ESG全面融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全链条,稳步提升ESG管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行高度重视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价值,重点聚焦环境、社会与管治的关键领域,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和管治责任,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履行社会责任及ESG信息详情请参见《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以及载于本行网站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部分。
(一) ESG管治
本行董事会高度关注ESG工作,全面监督ESG战略规划、政策制度的落地实施,持续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通过定期审议ESG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研讨ESG事宜、关注ESG监管要求及外部审计机构检查评估结论等,指导并监督管理层高效开展ESG各项工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审议本行经济、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定期关注规划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效果,协助董事会督导管理层开展ESG各项工作。
本行持续深化ESG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各项业务相关的ESG风险得到妥善管理、ESG责任得到切实履行。本行立足战略高度统筹推进ESG工作,建立“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工作机制,成立ESG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行长担任副组长;下设由相关部门组成的ESG工作组,分别从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落地实施三个层面管理、组织、落实ESG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和《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明确了ESG管理策略、风险分析、重要议题等内容。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行ESG工作成效与进展的基础上,将达到全球同业最佳实践作为ESG工作方向,会同管理层,在融资环境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商业道德等ESG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提升工作。
本行积极开展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通过设置长效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并积极回应,将其重点关注的ESG议题作为我们的行动方向和信息披露参考。报告期内,为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对本行ESG议题的重要性评判,本行面向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客户、供应商、员工开展了专题问卷调查,邀请各方从自身角度对本行各项ESG议题的重要程度进行评价,并基于调研结果开展实质性议题分析与双重重要性评估,为本行ESG管理和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提供决策支撑和实施指引。2025年年度报告 87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二)履行环境责任情况
本行及附属公司未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本行高度关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积极响应国家建设美丽中国的倡议,主动识别双碳、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为本行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坚决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并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将环保低碳理念融入本行的采购、运营中,持续减少运营过程中的碳足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注绿色发展,完善顶层设计。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完善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政策制度体系,筑牢绿色发展机制保障。绿色金融方面,严格落实《中国民生银行绿色金融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收官部署;发布《中国民生银行绿色金融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明确了“董事会承担主体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经营机构负责执行落实”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制定并发布《中国民生银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试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转型金融发展规划(2025–2027年)》,明确双碳目标及转型金融发展要求;在《绿色金融信贷政策指导意见》中明确绿色信贷年度发展目标与实施策略;制定并发布《法人客户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办法》,将ESG风险管理要求全面融入客户尽职调查、合规审查、授信审批、合同管理、资金拨付、贷后管理等环节,主动开展风险管控;
科学搭建法人客户ESG评级体系,自主研发全套ESG评级模型工具并完成系统嵌入与全行推广应用,报告期内已完成近万户客户ESG评级,并将ESG评级结果纳入投融资全流程管理应用;启动并推进全行投融资业务碳核算项目,完成对八大高碳排放行业部分信贷资产的碳核算试点。
布局绿金产品,应对气候变化。本行积极布局绿色金融,支持对环境友好的融资需求,迭代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加强气候风险监测与评估,全方位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报告期内,本行在“民生峰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基础上,继续聚焦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方向,不断强化细分场景及综合服务模式创新,加强转型金融和碳金融创新,大力支持绿色低碳融资需求,促进企业改进可持续性表现。探索可持续发展类产品开发、碳金融创新,推动落地转型碳足迹挂钩贷款、生物多样性保护指标挂钩银团贷款、境外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转型贷款等多笔创新业务;积极服务全国碳市场,推出CCER碳市场金融服务方案,助力市场各方参与碳市场,提升CCER价值,促进企业自愿减排;重点推广“上海清算所民生银行绿色债券精选指数”及挂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绿色金融投资工具。截至2025年末,全行绿色贷款余额3582.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29%。
贯彻绿色运营,助力“双碳”目标。本行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理念深度融入经营管理与业务运营全流程、各环节,扎实推动自身运营绿色低碳转型,服务国家“双碳”战略落地。搭建绿色运营体系,深化集中运营模式推广,全面提升业务集约化、规范化和数字化水平,在显著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进一步践行绿色运营理念;积极建设智慧银行、生态银行,升级语音导航、远程银行等智能服务场景,构建线上线下、近场远场协同的服务模式,探索落地多款普惠无纸化金融产品;持续升级线上平台,丰富线上产品体系,创新线上产品服务,有效减少纸质凭证使用和线下出行频次,降低运营碳足迹;践行绿色宣传理念,在本行各机构、网点、办公区布设电子广告屏,减少纸质海报、宣传物料使用。
倡导绿色办公,践行环保理念。本行践行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将节能降碳减排要求全面融入采购、办公等多个环节,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责任。绿色采购方面,持续加强采购与供应商管理,积极推动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促进供应商持续提升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能力,携手供应商共担社会责任、共建绿色生态。绿色办公方面,通过制度完善、理念宣贯增强全员绿色环保意识,在用水、用电、餐饮、办公用品等方面倡导节约与循环利用,多措并举引导员工养成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工作生活方式。深化“i民生”协同办公平台推广应用,成功举办两届 i民生创新应用大赛,积极推行办公数智化、线上化、无纸化;搭建企业级知识库,上线“i问答”智能化AI应用,高效提升办公效能;提倡线上会议,全年召开线上会议总数582527场。截至2025年末,累计实现1479个纸质审批流程的线上化敏捷管理,推动组织运行模式提质升级,厚植绿色低碳企业文化底蕴。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本行坚持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结合,努力提供专业化、综合化、有温度的金融服务,打造共生、共享、共赢的生态,推动ESG相关理念融入业务发展、客户服务、乡村振兴、慈善公益等方面。
以客为尊,提供优质服务。本行秉持“以客为尊”的价值观,高度重视客户服务。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优化网点布局,通过推广社区网格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渠道覆盖面,保障金融服务惠及更多欠发达地区,完善线下服务网络。持续加强网点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打造适老化网点样板间并优化相关服务流程。打造适合不同人群使用的移动客户端,发挥社区网格化服务优势,通过升级手机银行长辈版、推广上门服务等方式,优化面向特殊人群的金融、非金融产品及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持续完善产品服务营销宣传、个人信息保护和投诉管理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优质金融服务体验。
金融普惠,服务民企小微。本行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服务民企、小微企业优势,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深化小微金融服务,通过链式营销拓展供应链客群,依托“民生E链”等产品,服务核心企业上下游。着力推进场景专业化,实施“中小信贷计划”与“小微蜂巢计划”,并创新推出“国补贷”“易创E贷”等产品,强化对产业集群、产业园区、科创及外贸小微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76.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88亿元,增幅2.25%,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其中,普惠法人贷款余额1904.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7.08亿元,增幅28.05%。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1.52%,比上年末上升0.0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累计发放金额6917.89亿元,平均发放利率3.50%,比上年下降77BP。
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本行自觉融入国家战略,以金融之力支持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本行将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定位为全行战略性业务,全行构建了“总行统筹、分行主战、支行深耕”的三级联动服务体系,确保政策与资源直达一线。本行持续加大涉农信贷资源倾斜,聚焦粮食安全、产业兴旺、乡村建设、农民增收等关键环节,发挥股份制银行的差异化优势,通过产品创新、模式优化和机制改革,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能和服务的可持续性,全行涉农贷款余额实现稳定增长,服务覆盖面显著拓宽。本行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衔接工作,持续加大脱贫地区和国家重点帮扶县信贷投放,开展水电、光伏等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金融帮扶效果持续提升,连续多年实现脱贫地区贷款增长。本行连续5年在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中被评为最高等次“好”。
慈善公益,传递民生温度。本行坚持发展成果与社会共享的理念,全年集团对外捐赠资金1.8亿元,公益慈善项目惠及265万人次。本行持续开展公益实践,连续18年支持中华红丝带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连续16年支持北京美疆助学基金会在新疆地区建立“民生美疆班”,累计资助学生1770人;连续13年联合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开展“光彩*民生”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治项目,免费救治先心病患儿1391人;连续11年举办“我决定民生爱的力量——ME公益创新资助计划”,累计捐赠资金1.27亿元,为275个创新公益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直接受益人次超过41.79万,项目涵盖乡村振兴、社区发展、教育支持、健康福祉、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报告期内,本行联合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探索推进“光彩少年*北京行动”公益项目,计划于2025-2029年五年间在北京地区开展一系列青少年心理健康公益项目,通过提升中小学心理教育能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筑牢心理防护网。本行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开展“拯救大鸨保护网络”“ME-蒙新河狸新家园计划”“爱海豚公益计划”“生物多样性促进行动”等多个公益项目。关注生态环保,支持“以生态赶海构建文明渔村”“中国乡村河流保护”“贵州河流日行动”等多个公益项目。
文化公益,艺术服务社会。本行连续多年深耕文化公益,捐资运营6家公益美术机构,积极助力国家文化强国战略,不断满足社会公众文化需求。报告期内,本行支持公益美术机构成功举办多项重要展览。“文明的源起:早期中华文明探寻大展”“摄影之都1910年代-2020年代”展览圆满收官;全新策划展出的“山水有清音:安徽文化艺术大观”和“提视造境Promptoscape:2025人工智能艺术文献展”受到广泛关注。期间各展览共吸引超10万公众现场参观,组织开展公共教育活动超200场,线上线下累计惠民超20万人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本行支持民生公益美术机构举办“诗书翰墨*悦享民生”民生书法大会,在全国范围举办各类书法文化活动超6000场,征集书法作品超2万份,有效促进了书法文化的普及和传承。支持乡村艺术建设,报告期内,本行支持民生公益美术机构在河南滑县深入实施“MA+民生艺术赋能项目”,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动力。2025年年度报告 89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报告期内,本行在ESG领域的实践受到政府部门、权威机构与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获得多项荣誉,包括:连续两年获国际权威指数机构MSC(I 明晟)年度ESG评级全球最高AAA级;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入选人民日报海外网、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企业ESG100指数”;荣膺《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风险数据与分析技术实施”“中国最佳供应链金融实施(股份行)”奖项等。环境责任方面,获评中国金融传媒“银行业绿色金融创新案例”;获绿色金融60人论坛“最佳可持续发展金融机构”等荣誉;绿色金融创新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产品碳足迹报告。社会责任方面,连续六年获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评定的金融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荣获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责任云研
究院联合颁发的“责任鲸牛奖*ESG先锋企业”等奖项。本行社会责任报告连续多年获得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专家委员会“五星级(卓越)”评价。
二十一、“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落实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及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本行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围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方向,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细化落实相关举措,强化风险管控,优化股东回报机制,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增强长期投资价值。
(一)坚持战略引领,打造价值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坚守“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战略定位,以“强客群、优结构、控风险、促增收”为战略主轴,深化基础客群、基础产品、基础服务、基础管理,以客户深度经营带动负债成本降低及资产结构优化,引导全行聚焦价值创造,推动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一是深耕客群经营,夯实发展基础。坚持以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经营为核心,强化高质量获客,持续深耕存量客户,完善客户经营体系。对公方面,充分发挥战略客群“牛鼻子”和“压舱石”作用,强化链上生态牵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总、分行级战略客户各项贷款余额(含贴现)14746.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6.70亿元;本行战略客户牵引的供应链核心客户数3421户,比上年末增加927户;牵引的链上对公融资客户数43368户,比上年末增加
12870户。推动机构客群下沉、拓面、强链,筑牢机构业务发展根基。持续加强中小微客群分层分类经营,推进中
小新模式落地,优化小微客户结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中小有贷户比上年末增长23.01%。零售方面,深化零售客群分层分群经营策略,零售金融资产规模有效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32838.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76.01亿元,增幅11.46%;私人银行客户数74671户,比上年末增加12568户,增幅20.24%。
同业方面,深化同业客群经营和生态圈建设,持续优化同业负债结构,拓展低成本同业活期存款,推动同业负债付息率下行。
二是优化资负结构,提升经营质效。负债业务着力“拓源头、调结构、降成本”,将负债精细化经营作为价值创造的重点,紧抓公司、零售、同业客群经营与交易流程,构建资金交易网络,实现资金体内承接流转。强化机构、供应链、代发、收单等重点客群经营,做大交易规模、做好流量经营,推动低成本存款沉淀。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款付息率1.74%,同比下降40BP。资产业务做精“五篇大文章”,发力供应链、中小微、科技金融、跨境金融等业务,在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优化资产结构,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贷款、普惠贷款、养老产业贷款余额均较年初实现增长。中间业务方面,坚持以服务创造价值,围绕“财富管理、交易银行、投资组合”价值链,培育增长新动能。完善稳健的财富管理产品货架,增强财富管理综合服务与资产配置能力,做大金融资产规模。聚焦收、付、管、控四大场景,优化结算和现金管理产品体系,加强产品适配化管理,提升交易银行产品渗透率。捕捉市场交易机会,提升债券、外汇、贵金属等投资交易能力与综合收入贡献。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3.21亿元,同比增加0.76亿元,增幅0.42%。
三是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提升经营效能。强化资本、费用等全维度成本与经营效益的挂钩机制,提高投入产出与运营效率。一方面,加强资本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资本内生循环,前瞻性做好资本规划,保持合意资本补充水平。加大对绿色、普惠、涉农、制造业等领域支持力度;强化非息资产清理,提升重点业务资本使用效率和价值回报;建立健全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评价体系,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聚焦外包服务、科技支出、设备管理、房租物业等重点领域,提高成本管理效能。报告期内,本集团成本收入比
35.70%,同比下降1.95个百分点。9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四是强化创新赋能,助力价值创造。强化数据融合与AI应用,推进营销、风控、运营等核心作业环节端到端数智化升级。将对公、零售、运营、信用卡等多项任务整合至统一作业平台“民生E行”,提升一线员工作业体验。完善场景化数字产品阵列,推广中小微企业“人、财、事”数智化服务平台“民生e家”,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夯实数智化底座支撑。以企业级知识平台建设和人工智能全面应用为核心,前瞻部署大模型技术应用新赛道,推进数字新质生产力与业务场景的融合应用。
(二)夯实风控体系,提升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落实“稳中求进、优化结构、提升质效”的风险偏好,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合规赋能业务发展。
一是夯实风险内控体系。坚持“合规就是核心竞争力”理念,认真落实监管新规,持续推进外规内化建设力度。
深入开展“高质量合规发展年”活动,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加强“三道防线”协同控险。实施虚拟拨备计提政策,压实经营机构风险管理责任。
二是推动贷款均衡增长。持续深化“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行业研究,推动行业研究与营销策略、信贷政策、审批指引高度融合。优化风险授权政策,加大各项贷款授权灵活性,健全授权管理机制,推动贷款投放精准高效。
三是防控重点领域风险。稳妥防范化解政府平台、房地产业务风险。中小微领域加强风险团队建设,主动识别潜在风险客户,有效防范资产质量下迁风险。信用卡领域风险化解扎实推进。
四是提升清收处置成效。推进不良资产处置从保全向主动经营转变,优化资产经营管理模式。
五是拓维升级智能风控。完善智能风控体系,提升风险管理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智能性。建立企业经营、融资活动和担保情况的专项AI辅助分析工具,提升审查审批数智化水平。加强数据运用和模型分析,提升对电信诈骗、网络攻击等非传统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其他有关本行经营情况的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保持分红政策稳定
本行统筹考虑经营情况、资本规划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资本补充与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投资者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2018年以来,每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一直保持
30%以上,2024年起增加了中期分红。2025年全年分红方案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82.74亿元,占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的30.14%。2026年,本行拟保持分红频次,以稳定的分红政策向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传递积极形象,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5年8月,本行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四)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履职质效
本行持续完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架构,不断健全董事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合规推进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程序,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及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后,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为保障原监事会职责的顺利承接,本行全面梳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清单体系,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职责定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成员在审计、财务、风控、法律等方面的专业性,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报告期内,本行新增3名在金融投资、风险管理、企业战略等领域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非执行董事,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专业履职提供有力支撑。董事会深入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审议98项议案、听取90项报告,围绕本行发展战略实施、重大决策执行落实等重要事项积极开展专项调研,持续跟踪落实决议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决策有效落地。2025年年度报告91
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三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组织召开1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及经营发展的意见建议。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市值管理,积极出席本行股东会会议及业绩交流会,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向本行提交《市值管理建议书》,就强化市值管理提出若干建议。本行逐项落实独立董事在各类场合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本行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股东交流会、业绩路演、参加券商策略会、接待调研等多种方式,组织和
参与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160余场,接待各类机构投资者900余人次,较上年接近翻番。
报告期内,本行结合特色竞争优势及资本市场关注热点,先后开展“供应链及公司业务”“财富管理及零售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及财务管理”等多场主题交流活动,邀请境内外主流券商和投资机构座谈交流,并组织了上海地区路演及北京、深圳、成都、杭州等多家分行专题调研,以增强资本市场对本行的了解和认同。
2025年,本行荣获国际投资者关系权威机构IR Impact颁发的大中华区“最佳投资者关系影响力”大奖(Best IR
Impact),被香港投资者关系协会评为“专注投资者关系公司”(IR Dedicated Company)。
(六)做好信息披露,提升透明度和精准度
本行严格遵循落实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行在上交所发布4份定期报告,持续提升定期报告质量和阅读价值,通过“携手山姆会员店开展跨界合作”“‘民生跨境一家’品牌助力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区域协同发布京津冀三地卡”等典型案例直观展示本行特色业务亮点,生动展现本行经营成果;用图表展示关键财务数据变化趋势,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视化,回应投资者关切;发布47份临时公告,保障公告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深化自愿性信息披露,主动发布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告,积极向市场传递本行投资价值。本行信息披露工作受到境内外权威机构和媒体的关注与认可,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上市公司金牛奖系列评选中荣获“2024年度金信披奖”,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主办的2025“上证鹰*金质量”奖评选中荣获“公司治理奖”,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被国际投资者关系权威机构IR Impact提名为大中华区“Best annual report (large-cap)”。
(七)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
本行持续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及时响应中小投资者诉求。
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民生播客厅”在微信端、网页端、手机银行客户端同步直播,观看人数达1.3万人次,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年度股东会会议使用智能短信提醒服务,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会后,董事长、行长和其他行领导与30余位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深入交流,坦诚回复股东提问。
为方便中小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本行开通2条投资者热线,全年接听投资者来电近500通,处理咨询邮件百余封。开通中英文双语投资者关系网站,中小投资者可查询和下载可视化财务数据、灵活检索公告通函、订阅投资者关系活动提醒、预约线上线下交流。网站开设“投资者问答”专栏,集中解答中小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本行投资者关系网站被国际投资者关系权威机构IR Impact提名为大中华区“最佳投资者关系网站”。
(八)鼓励主要股东长期投资,自愿增持
本行积极推动主要股东增持,持续吸引机构投资者,传递并践行长期投资理念。一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同本行经营战略,主动增持本行股份。二是本行吸引机构投资者陆续进入或增持,包括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民营企业等。多元化的新投资者进入、原有股东增持,本行股权结构更趋稳定、健康,提振了市场信心。9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93
第六章董事会报告
一、主要业务回顾、财务成果及发展
有关本行的主要业务、财务表现关键指标分析、业务发展,请参见“第二章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公司的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91条、载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2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刊发《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请见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
三、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期后事项
除上文披露外,于财政年度结算日后截至本报告日期,本行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五、利润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2024年年度股利分配执行情况本行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本行全体股东
实施了年度分红派息。以截至本行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
2024年度现金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6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7.14亿元。连同已派发的2024年度中
期现金股利,2024年度全年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4.06亿元。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港币向股东支付。
A股股东、沪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已按规定于2025年7月向股东发放,H股股东、港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已按规定于2025年8月发放,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详情请参见本行2025年6月26日刊载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和
2025年7月4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执行情况本行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议案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本行全体股东实施了中期分红派息。以截至本行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36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59.54亿元。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港币向股东支付。
A股股东、沪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已按规定于2025年9月向股东发放,H股股东、港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已按规定于2025年10月发放,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详情请参见本行2025年8月29日刊载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和
2025年9月10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告。9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董事会报告
(三)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本行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本行2025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41亿元;按照本行
2025年末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50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以及中期利润分配等因素,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025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3元(含税,下同)。以本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人民币23.20亿元。连同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总额人民币59.54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6元),2025年全年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2.74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9元),占2025年度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274.51亿元的比例为30.14%。
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基准汇率折算。
六、近三年普通股股利分配情况
2025年2024年2023年
每10股派息金额(含税,人民币元)1.891.922.16每10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人民币百万元)827484069457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274512798031507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1430.0430.02
注:2025年度普通股股利包括已派发的中期现金股利。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普通股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本行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行在盈利年度应当分配股利。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相对稳定股利支付率。本行研究论证股利分配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结合本行经营状况、资本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本行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本行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前,本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满足本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本行应当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本行当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年度报告95
第六章董事会报告
本行根据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本行上市地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股东会批准。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该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单独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报告期内,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股东会决议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税项和税项减免
本行股东依据以下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收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并应就具体缴纳事项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意见。以下引用的税收法规均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发布。
(一)A股股东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亦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权、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股东取得股息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H股股东
根据《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在香港发行股份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派发的股息,一般可按1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于向股息派发登记日名列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H股个人股东派发股息事项,本行将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法规及相关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为此,任何以非个人企业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
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皆被视为由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本行将在向其派发股息时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的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行派付的H股股息缴付税款。9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董事会报告有关沪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执行。
有关深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执行。
(三)境内优先股股东
个人取得的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股息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规规定执行。
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企业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九、主要股东
有关本行的主要股东信息,请参见“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股本与股票及债券发行
有关本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与股票及债券发行的情况,请参见“第四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本行2025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史剑、张鲁阳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4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二、优先认股权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未就优先认股权作出规定,不要求本行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行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普通股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普通股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份、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章程》中未规定关于股东优先认股权的强制性规定。
十三、慈善及其他捐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公益捐赠额为人民币1.8亿元。
十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有关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合约安排及薪酬详情,请参见“第五章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章节。
报告期内,本行为雇员提供的退休福利的情况载于财务报表附注八、23“应付职工薪酬”。
十五、管理及行政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未就本行整体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行政管理合约。2025年年度报告97
第六章董事会报告
十六、许可弥偿条文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
报告期内,本行已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的法律诉讼,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有效的责任保险。
十七、与客户和雇员的关系
本集团认为,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非常重要,并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及创造更大的价值与回报。
于2025年,本集团与客户之间并没有重大和严重的争议。
关于本行与员工的关系请参见本行《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十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工作部署,锚定“用心服务的银行”战略定位,通过优化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深化重点工作、细化投诉管理、强化教育宣传和培训等举措,持续夯实并强化全行消保管理体制,稳步提升数字化工具对消保工作的赋能,全面提升规范化经营能力和客户服务体验。在优化管理体系方面,本行持续优化消保治理体系,加强消保管理统筹规划。报告期内,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定期审议年度消保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等,审阅五年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半年度消保工作报告等,督促指导管理层切实履行消保管理职责,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并与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战略相适应,确保各项工作围绕核心主线开展,重要发展战略得以落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年度消保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消保专项审计报告等。高级管理层认真落实监管部门、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统筹制定消保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和任务,通过总行消保委工作会议、行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对重点事项进行决策部署,将消保管理要求纳入业务各环节、全流程,高效推动客户服务堵点、难点问题解决,实现消保工作质效提升。在健全消保管理制度体系方面,本行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持续丰富健全消保专项制度、内化制度和操作制度三层制度体系。在完善管理机制方面,本行进一步将消保审查融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更新和完善消保审查制度体系,强化消保审查检视后督闭环管理;优化消保考核机制,修订消保考核制度,调整考核指标,提升消保考核权重及考核结果应用范围。
在深化重点工作方面,本行紧密跟进监管形势,围绕“用心服务的银行”战略,不断完善适当性、营销行为、信息披露、合作机构、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消保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各环节,推进客户服务能力提升。
在消费者金融教育方面,打造“集中性+常态化”并重的教育宣传工作体系,落实监管要求开展“3*15”“5*15”“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教育宣传周”等集中性教育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金融素养。持续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建设一个线上专栏、用好一个线下专区、办好一项为民实事、联合一所外部机构”的常态化金融教育工作机制,将金融教育作为一项持续性、基础性的工作践行落实。持续深化分层分类内部员工消保培训,促进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提升消保专业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树立良好行业形象。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董事会报告
在投诉管理方面,本行深入突破投诉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推进投诉分类管理、重复投诉提级处理等工作机制,着力推进疑难复杂投诉有效化解,关注消费者诉求,提升溯源整改质效,真抓实干践行“以客为尊”价值观,切实提升客户服务水平。2025年,本行共受理客户投诉155737笔4,从业务分布看,投诉量较高的是信
用卡(75.84%)、借记卡(11.63%)和贷款(5.76%)等业务领域;从地区分布看,投诉量较高的是北京(79.02%)、江苏
(2.04%)和广东(2.03%)。本行将始终践行“以客为尊”企业价值观,持续秉承“用心用情”的服务理念,加快提升投
诉处置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客户问题解决质效,认真听取客户诉求,强化投诉问题根源性解决,切实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十九、董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董事会命高迎欣董事长
2026年3月30日
4为更加准确反映客户投诉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投诉数量已剔除重复投诉和协商还款、征信异议、“断卡行动”相关投诉等。2025年年度报告99
重要事项1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仲裁,大部分是由本行为收回不良贷款而提起,也包括因客户纠纷等原因产生的诉讼、仲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未决诉讼、仲裁共有283笔,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55.21亿元。本行认为上述诉讼、仲裁不会对本行财务或经营结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自2023年1月起,本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陆续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与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已立案执行,其中1笔中止执行;本行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7笔诉讼已取得生效判决(本行胜诉)并已立案执行,其中2笔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二、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2025年12月26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吸收合并民生村镇银行的决议》。本行吸收合并民生村镇银行的事项将在监管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正在开展机电及室内装修工程实施。
本行参与并中标的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南侧、鳌峰支路以东(海峡金融商务区G地块)已竣工并完成政府部门验收备案,分行已完成搬迁工作。
北京顺义总部基地二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四、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除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本行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外担保决议程序订立担保合同的情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202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2025年度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为主,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本行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本行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合规及风险管理,根据该项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的余额为人民币1289.26亿元,该类业务运作正常。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存在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
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
2026年3月30日2025年年度报告101
第七章重要事项
五、本行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2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就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了填补措施,包括强化资本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商业模式和管理机制转变,强化综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努力实现公司价值的不断提升等。同时,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相应作出了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报告期内,本行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行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本行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国内和国际)审计服务、半年度财务报告(国内和国际)审阅服务、季度财务报告商定程序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向其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981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同时,本年度合计向毕马威及其成员机构支付的非审计业务费用为人民币722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此类非审计业务不会损害其审计独立性。
2025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第二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签字会
计师史剑、张鲁阳和梁达明第二年为本行提供服务。
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遵循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规定认定关联方和开展关联交易。本行已搭建由董事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经营层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组成的多层次、立体化治理体系,建立以《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为基础制度及4份管理细则的1+1+4管理制度体系,为关联交易合规开展提供保障。本行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业务,均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均逐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和披露,持续强化大额交易管理及风险防控。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本行的关联方,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对关联方的授信,所有关联方授信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本行授信条件、审核程序进行发放,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
(一)于2025年12月31日,持有本行5%(含5%)以上股份的单一股东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
股4508984567股,占比10.30%,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股2843300122股,占比6.49%(2024年12月31日: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持股4508984567股,占比10.30%,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持股2843300122股,占比6.49%)。
(二)占本行报告期末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经本行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2023年6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本行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1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重要事项
经本行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在经股东会批准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补充协议,将双方的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2023年度服务费用总额上限由人民币3.50亿元调整为7.00亿元,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新增2024年度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12.00亿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新增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6月8日期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10.00亿元。
经本行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审议批准,本行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
经本行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在经股东会批准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费用总额上限1.5亿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费用总额上限2.5亿元;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8日服务费用总额上限1.5亿元。
以上详见本行于2023年5月24日、2023年7月31日、2025年3月28日、2025年5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载的关联交易公告。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已审批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发生,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关联交易类别业务品种金额
授信类关联交易同业借款4625.00
各项贷款742.50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托管业务8.10
受托销售131.77
房屋租赁10.61
存款4118.69
其他5.86
本集团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集团额度项下各产品/业务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符合监管相关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告期内,本行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主要授信情况如下:
1、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5.03亿元;
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同业借款余额为人
民币119.98亿元;
3、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集团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99.97亿元。2025年年度报告103
第七章重要事项
(四)本集团对关联方的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2024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
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712–
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3353335
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33063308
上海巨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979304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8173467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5422542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6851685
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5371762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2661260
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66978
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877890
上海松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抵押|保证743807
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保证640850
昆明大商汇实业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559689
广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524549
成都新信启创置业有限公司(1)抵押|保证480不适用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抵押|保证444725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405450
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质押|保证385390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327240
天津远川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13314
重庆耕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保证293803
天津博大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73275
昆明和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71–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质押256不适用
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92124
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6870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抵押6467
四川达钢商贸有限公司保证17–
成都派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1)抵押6不适用上海找玖科技有限公司抵押55
四川派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1)信用2不适用10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重要事项
2025年2024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
成都朗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抵押2不适用泉州市丰泽区佳艺汽配店抵押11
四川朗汇欣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抵押1不适用
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2)保证03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质押–1820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质押|抵押|保证不适用6800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质押|保证不适用4666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3)质押|抵押|保证不适用3972
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抵押|保证–3757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3)抵押|保证不适用3046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3)质押|抵押不适用900
北京星泰通港置业有限公司(3)抵押不适用778
云南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质押|抵押|保证不适用603
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45
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3)保证不适用80
四川希望深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保证–60
天津市远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52
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40
希望深蓝空调制造有限公司保证–31
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30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3)保证不适用30
深圳市三江智控科技有限公司(3)抵押不适用15
无锡远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质押不适用3
江苏志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3)抵押不适用2
关联方个人质押|抵押|保证10801216合计3227373056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0.741.66
关联法人贷款利率范围0.63%-6.20%2.30%-8.95%
注:(1)自2025年,该等公司开始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2)余额四舍五入后不足人民币1百万元。
(3)于2025年12月31日,该等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方。2025年年度报告105
第七章重要事项
(五)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与关联方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六)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或担保事项均为本行与关联方开展的正常商业银行业务,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关联方”。
(八)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无控股财务公司,本行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授信或其他关联交易中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八、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
除本报告披露外,本集团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12个月内没有出售本行的任何证券,也没有购回或赎回本行的任何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
九、本行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受行政处罚情况
就本行所知,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本行或者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不存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
十、本行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本行、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10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章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分管财务工作副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在香港联交所披露的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107附件
附件:财务报告董事长高迎欣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10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按中国审计准则
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高迎欣刘永好王晓永史玉柱宋春风梁鑫杰林立郑海阳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张俊潼李彬林云山黄红日李稳狮张斌龚志坚
2026年3月30日2025年年度报告109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二、2025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三、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四、2025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1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毕马威 1 East Chang An Avenue 东长安街1号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网址 kpmg.com/cn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455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民生银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
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民生银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2025年年度报告111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455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的确定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9,附注五、2,附注八、6,与评价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附注八、7。值准备的确定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于2025年12月31日,贵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发放贷*利用毕马威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了解和评价与发款和垫款总额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44675.26亿元,管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审批、理层确认的减值准备为人民币939.66亿元。纳入预期记录、监控、阶段划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定期更信用损失计量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总额及应计新以及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利息为人民币13516.92亿元,管理层确认的减值准备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为人民币115.41亿元。
*利用毕马威金融风险管理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贵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评估减值准备时所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适当和计量(修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发放贷款性,包括评价模型使用的信用风险阶段划分、违约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前瞻性调整及其他调整等参数和假设的合理性,及其中所涉及的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关键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
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的过程中涉及到若干关键参
数和假设的应用,包括信用风险阶段划分、违约概率、*针对涉及主观判断的输入参数,我们进行了审慎评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折现率等参数估计,同时价,包括从外部寻求支持证据,比对历史损失经验考虑前瞻性调整及其他调整因素等,在这些参数的选取及担保方式等内部记录。作为上述程序的一部分,和假设的应用过程中涉及较多的管理层判断。我们还询问了管理层对关键假设和输入参数相对于以前期间所做调整的理由,并考虑管理层所运用的外部宏观环境和贵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策略对预期信判断是否一致;
用损失模型的确定有很大的影响。在评估关键参数和假设时,贵集团对于公司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我们对比模型中使用的宏观经济预测信息与市场信金融投资所考虑的因素包括历史损失率、内部和外部信息,评价其是否与市场以及经济发展情况相符;
用评级及其他调整因素;对于个人贷款和垫款所考虑
的因素包括历史逾期数据、历史损失经验及其他调整因素。1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455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的确定(续)
运用判断确定违约损失率时,管理层会考虑多种因素,*评价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使用的关键数据的完整性和判断可收回金额。这些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担准确性。针对关键内部数据,我们将管理层用以评保方式、索赔受偿顺序、担保物可收回金额、借款人其估减值准备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他还款来源等。管理层在评估担保物的价值时,会参考金融投资清单总额与总账进行比较,验证数据完整符合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担保物评估报告,并性;选取样本,将单项贷款和垫款或以摊余成本计同时考虑担保物的市场价格、状态及用途。另外,担保量的金融投资的信息与相关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物变现的可执行性、时间和方式也会影响担保物可收回进行比较,以评价数据的准确性。针对关键外部数金额。据,我们将其与公开信息来源进行核对,以评价数据的准确性;
*针对需由系统运算生成的关键内部数据,我们选取样本将系统输入数据核对至原始文件以评价系统输
入数据的准确性。此外,利用毕马威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选取样本,测试发放贷款和垫款逾期信息的编制逻辑;
*评价管理层作出的关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的合理性。我们基于风险导向的方法,按照行业分类对公司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进行分析,自受目前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其他存在潜在信用风险的借款人中选取样本,查看相关资产的逾期信息、向信贷经理询问借款人的经营状
况、检查借款人的财务信息以及搜寻有关借款人业
务的市场信息等,以了解借款人信用风险状况,评价管理层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阶段划分结果的合理性;2025年年度报告113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455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的确定(续)
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选取公司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准备的确定存在固有不确定性以及涉及到管理层判断,样本执行信贷审阅程序,评价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同时其对贵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资本状况会产生重要影司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违约损响,我们将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失率的合理性。通过询问、运用职业判断和独立查资减值准备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询等方法,检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担保方式、索赔受偿顺序、担保物可收回金额、借款人其他还款来源,并考虑担保物的变现时间和方式,评价其预计可收回的现金流的合理性。在此过程中,将管理层对担保物的估值与基于担保物类别、状态、用途
及市场价格等的评估价值进行比较,来评价管理层的估值是否恰当。评价管理层对关键假设使用的一致性,并将其与我们的数据来源进行比较;
*选取样本,利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复核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准确性;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合理性。
(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6,附注五、5,附注十二。与评价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
序:
结构化主体通常是为实现具体而明确的目的而设计并成立的,并在确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通过询问管理层和检查与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是否合并作出的判断过程相关的文件,以评价贵集团就贵集团可能通过发起发行、管理或持有投资等方式在结此设立的流程是否完备;
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理财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选取主要产品类型中的结构化主体并执行了以下程等。序:
当判断贵集团是否应该将结构化主体纳入贵集团合并范-检查相关合同、内部设立文件以及向投资者披围时,管理层应考虑贵集团拥有的权力、享有的可变回露的信息,以理解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以及报及运用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的能力等。这些因素并非贵集团对结构化主体的参与程度,并评价管理完全可量化,需要综合考虑整体交易的实质内容。层关于贵集团对结构化主体是否拥有权力的判断;
-检查结构化主体对风险与报酬的结构设计,包括在结构化主体中拥有的任何资本或对其收益
作出的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安排、佣金的
支付和收益的分配等,以评价管理层就贵集团因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拥有的对结构
化主体的风险敞口、权力及对可变回报的影响所作的判断;1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455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续)
由于涉及部分结构化主体的交易较为复杂,并且贵集团–检查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的分析,包括定性分在对每个结构化主体的条款及交易实质进行定性评估时析,以及贵集团对享有结构化主体的经济利益需要作出判断,我们将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识别为关键审的比重和可变动性的计算,以评价管理层关于计事项。贵集团影响其来自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的能力判断;
-评价管理层就是否合并结构化主体所作的判断。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结构化主体的合并相关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合理性。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的确定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9,附注五、3,附注八、7。与评价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的确定相关的审
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是贵集团持有/承担的重要资产/负债。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调整会影响损益或其他*了解和评价贵集团与金融工具估值模型构建、模型综合收益。验证、独立估值及前后台对账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贵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以市场数据和
估值模型为基础,其中估值模型通常需要大量的参数输*选取样本,通过比较贵集团采用的公允价值与公开入。大部分参数来源于能够可靠获取的数据,尤其是第可获取的市场数据,评价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估值模金融工具的估值;
型采用的参数分别是市场报价和可观察参数。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模型,包含信用风险、流*选取样本,利用毕马威金融风险管理专家的工作,动性信息及折现率等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不可观察输评价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入值的确定会使用到管理层估计,这当中会涉及较多的估值,主要包括:评价贵集团采用估值模型的适当管理层判断。性,评价估值参数的合理性和运用的适当性;独立获取估值参数,将我们的估值结果与贵集团的估值由于金额重大,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较为复杂,以及使结果进行比较;
用参数时涉及较多的管理层判断,我们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合理性。2025年年度报告115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455号
四、其他信息
民生银行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民生银行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民生银行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民生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民生银行、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民生银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民生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民生银行不能持续经营。1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455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民生银行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
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史剑(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张鲁阳
日期:2026年3月30日2025年年度报告117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5475428544925153028206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1260841177319484392461贵金属69311311366931131136拆出资金3231195186456248172212078衍生金融资产41736230283172223019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51473769584796773035发放贷款和垫款64374231439603643591694379490金融投资724243292398702236520623352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7158137745732233432456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401511480798134079114810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712597540447702081529635
长期应收款898066112382––
长期股权投资9––1326313244固定资产1048339513161993320799在建工程115349676748874293无形资产128811802981547317使用权资产138527958381669282递延所得税资产1458673581495530055166其他资产1556063459923085125159资产总计783256778149697593974757101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负债和股东权益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22856026110822851526076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78745079908418854461001900拆入资金189723282865822737247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97092643228450509564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0112407111993––衍生金融负债42452734073245273405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260794248124249218233949吸收存款224347799433268143135604295830租赁负债138066907877038771应付职工薪酬2314597139931387913298应交税费248719818182937486预计负债251727173017271729应付债券2610120089410251003862932894
递延所得税负债14238243––其他负债2767263792385483668784负债合计7129370715840169188896941509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5年年度报告119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附注八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股东权益股本2843782437824378243782其他权益工具1250009500012500095000
其中:优先股2920000200002000020000永续债301050007500010500075000资本公积3258141580875754357498其他综合收益475245719245316665盈余公积3364829618886482961888一般风险准备33101642992799705995009未分配利润33290998277631282341269662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689637642859675085629504
少数股东权益341356013709––股东权益合计703197656568675085629504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783256778149697593974757101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3月30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高迎欣王晓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长
李彬张兰波(公司盖章)分管财务工作副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1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一、营业收入142865136290133430126315利息净收入36100126986909781696709利息收入222855251086215510242798
利息支出(122729)(152396)(117694)(14608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18321182451613616346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213822094197541999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817)(3849)(3618)(3644)投资收益3815345154561406212400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6553186765531855其他收益3948851123118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03356(1353)4031741
汇兑收益778(530)736(532)其他业务收入4144515271418466
二、营业支出(110022)(101946)(102417)(94700)
税金及附加42(1701)(1780)(1610)(1665)
业务及管理费43(51006)(51318)(48391)(48604)
信用减值损失44(53950)(45474)(52246)(4396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45(761)(466)(106)(395)
其他业务成本41(2604)(2908)(64)(71)
三、营业利润32843343443101331615
加:营业外收入37783567
减:营业外支出(621)(337)(534)(319)
四、利润总额32259340853051431363
减:所得税费用46(1677)(1363)(1106)(53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5年年度报告121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五、净利润30582327222940830830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0563322962940830830
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1942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7(2127)5251(2092)496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15)5165(2092)4963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45211424097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2223)4648(2322)4448信用损失准备1332849410
现金流量套期有效部分(7)5(7)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50)70(5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2)86––
七、综合收益总额2845537973273163579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285483746127316357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93)512––
八、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630.6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4391–9814–卖出回购款项净增加额12623568581512966426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211544586921220442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5520–25080–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5049–2963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5953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9946122058419040421087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3682971650275905955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9978400010289237390008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12240)(107796)(13302)(10399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41213)–(47188)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6870)(21597)(24041)–
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减少额(86755)(178422)(84271)(192449)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31842)(64396)(31547)(64420)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21994)–(25839)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67597)–(66566)–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22708)(125592)(117405)(1193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625)(31862)(29177)(30411)
支付的各项税费(11468)(14293)(10536)(139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77349)(24483)(72416)(145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7454)(631648)(449261)(6121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57476)(231638)(160024)(22216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5年年度报告123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39364516000543098605125252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55496413865145633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102816210139266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69475167040231651421316532
投资支付的现金(3392239)(1703501)(3104281)(1363519)
对子公司增资支付的现金(23)(15)(23)(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9299)(9707)(4318)(61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01561)(1713223)(3108622)(1369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914(42821)56520(5317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八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3000040000300004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774314138381817743141381418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43141423818180431414214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15172)(1127757)(1715172)(1127757)
分配股利、利润及偿付应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6998)(27252)(16734)(27049)
子公司回购股票–(3)––
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支付的现金–(40000)–(40000)
支付永续债利息(2478)(3440)(2478)(34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43)(3506)(3163)(34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37891)(1201958)(1737547)(120164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423221860667672197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65)253(761)1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49(24104)(52346)(37498)(5541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18499023733617463523004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160886184990137137174635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5年年度报告125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其他一般未分配少数股东权益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小计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4年12月31日437822000075000580877192618889927927763164285913709656568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30563305631930582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7––––(2015)–––(2015)(112)(2127)
综合收益总额––––(2015)––3056328548(93)2845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的资本––30000(1)––––29999–29999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3–––––2941–(294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2357(2357)–––
3.发放现金股利35–––––––(8668)(8668)(24)(8692)
4.发放优先股股利–––––––(634)(634)–(634)
5.发放永续债利息35–––––––(2478)(2478)–(2478)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68––(68)–––
(六)其他
1.子公司回购股票–––––––––––
2.与少数股东的权益交易–––48––6(43)11(32)(21)
3.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
交易的权益重分类–––7–––(7)–––
4.其他–––––––––––
三、2025年12月31日4378220000105000581415245648291016422909986896371356070319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其他一般未分配少数股东权益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小计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3年12月31日437822000075000581112022588059523727164562460213199637801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322963229642632722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7––––5165–––5165865251
综合收益总额––––5165––322963746151237973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3–––––3083–(308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4042(4042)–––
3.发放现金股利35–––––––(16032)(16032)(14)(16046)
4.发放永续债利息35–––––––(3440)(3440)–(344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5––(5)–––
(五)其他
1.子公司回购股票–––––––(2)(2)(1)(3)
2.与少数股东的权益交易–––(15)––––(15)–(15)
3.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
交易的权益重分类–––(5)–––30029513308
4.其他–––(4)–––(6)(10)–(10)
三、2024年12月31日437822000075000580877192618889927927763164285913709656568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5年年度报告127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其他权益工具其他一般未分配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合计
一、2024年12月31日余额437822000075000574986665618889500926966262950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2940829408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7––––(2092)–––(2092)
综合收益总额––––(2092)––294082731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的资本––30000(1)––––29999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2941–(294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2050(2050)–
3.发放现金股利33–––––––(8668)(8668)
4.发放优先股股利35–––––––(634)(634)
5.发放永续债利息35–––––––(2478)(2478)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2)––42–
(六)其他
1.与少数股东的权益交易–––46––––46
2.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交易的
权益重分类–––––––––
3.其他–––––––––
三、2025年12月31日余额43782200001050005754345316482997059282341675085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其他权益工具其他一般未分配附注八股本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综合收益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利润合计
一、2023年12月31日余额437822000075000578421699588059129026480961322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3083030830
(二)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47––––4963–––4963
综合收益总额––––4963––3083035793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33–––––3083–(308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3719(3719)–
3.发放现金股利35–––––––(16032)(16032)
4.发放永续债利息35–––––––(3440)(344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3)–
(五)其他
1.与少数股东的权益交易–––(340)–––300(40)
2.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交易的
权益重分类–––––––––
3.其他–––(4)––––(4)
三、2024年12月31日余额437822000075000574986665618889500926966262950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5年年度报告12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一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民生银行”)是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年2月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2023年更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持有B0009H1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8988F。
本行A股及H股股票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分别为600016及01988。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及台湾;中国境外指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其他国家;中国海外指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之外地区。
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或“民生银行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共开设了43家一级分行及直接控制33家子公司(29家村镇银行、4家附属机构)。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行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业务和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附注四、9)、固定资产折旧(附注四、14)以及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附注四、9)等。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境内机构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外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2025年年度报告13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行及全部子公司以及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通常是合同安排或其他安排形式。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行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行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行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本行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
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以外币计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货币性项目,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和该等项目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3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续)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9.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9.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025年年度报告13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9.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
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13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9.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续)
(b)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9.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情形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该金融负债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但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参见附注四、9(4))除外。
9.4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集团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初始确认后,财务担保合同相关收益依据附注四、21所述会计政策的规定分摊计入当期损益。财务担保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原则(参见附注四、9(7))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其初始确认金额扣除财务担保合同相关收益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贷款承诺
贷款承诺,是指按照预先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信用的确定承诺。
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减值。本集团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2025年年度报告13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9.4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续)
贷款承诺(续)本集团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但如果一项工具同时包含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且本集团不能把贷款部分与未使用的承诺部分产生的预期信用损失区分开,那么两者的损失准备一并列报在贷款的损失准备中,除非两者的损失准备合计超过了贷款账面余额,则将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9.5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并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9.7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9.7减值(续)
-合同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a)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下列各项要素:(i)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
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ii)货币时间价值;(iii)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
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将各笔业务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工具三个风险阶段的主要定义如下:
第一阶段: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第二阶段: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第三阶段:对于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025年年度报告13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9.7减值(续)
(a)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关于本集团对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
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四。
(b)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预计负债中确认损失准备。
(c)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9.8金融资产合同的修改
在某些情况(如重组贷款)下,本集团会修改或重新议定金融资产合同。本集团会评估修改或重新议定后的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集团将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如果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应当根据将修改或重新议定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或者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摊销。在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基于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基于原合同条款在初始确认时发生违约的风险进行比较。
9.9权益工具
本行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资本公积)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回购本行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本行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1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9.9权益工具(续)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9.10可转换工具
含权益成分的可转换工具
对于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为权益股份且转换时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对价的金额固定的可转换工具,本集团将其作为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复合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将相关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成分的价值,计入权益。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初始确认后,对于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成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权益成分在初始计量后不再重新计量。
当可转换工具进行转换时,本集团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转至权益相关科目。当可转换工具被赎回时,赎回支付的价款以及发生的交易费用被分配至权益和负债成分。分配价款和交易费用的方法与该工具发行时采用的分配方法一致。价款和交易费用分配后,其与权益和负债成分账面价值的差异中,与权益成分相关的计入权益,与负债成分相关的计入损益。
9.11优先股永续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所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和永续债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9.1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本集团按返售协议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本集团按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回购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业务发生时实际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买入返售的已购入标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在表外记录;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2025年年度报告13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9金融工具(续)
9.1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续)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分别确认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10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是一项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嵌入式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是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并且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应从混合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来源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如果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会计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被套期项目是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
套期工具是本集团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14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0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续)
套期会计(续)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集团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储备金额,按照下列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予以保留,并按照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年度报告14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1贵金属
贵金属包含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行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行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本行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行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14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2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续)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和/或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后续支出在满足相关确认条件的情况下,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日常维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对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5%2.38%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自用房屋及建筑物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2025年年度报告14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3投资性房地产(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如适用。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报废或处置,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报废或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14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四、14(c)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5–30年5%3.17%–19.00%
经营设备类固定资产3–20年5%4.75%–31.67%
科技设备类固定资产3–10年5%9.50%–31.67%
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5年5%19.00%
其他固定资产5–30年5%3.17%–19.00%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c) 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1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四、17)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寿命通常为40至50年。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等。其中科技应用开发系统或科技软件摊销期限不得超过5年。
本集团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是指本集团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对于受让的金融资产类抵债资产,本集团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依据附注四、9.2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分类和后续计量。
对于受让的非金融资产类抵债资产,本集团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抵债资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
17非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2025年年度报告14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17非金融资产减值(续)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1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9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0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影响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本集团对该等义务不作确认,仅在财务报表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中披露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14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1利息收入和支出
对于所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以实际利率计量。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现至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金融负债摊余成本的利率。实际利率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权)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即,账面余额扣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之后的净额)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则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金融负债的利息支出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占用资金的时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在相应期间予以确认。
2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本集团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点或时段内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进行的服务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3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2025年年度报告14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3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
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4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作为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该等资产的承诺,该等资产的风险及收益由客户承担。
本集团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以下简称“委托贷款资金”),并由本集团按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款及相关委托贷款资金的风险及报酬,因此委托贷款及委托贷款资金按其本金记录为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而且并未对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25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14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5租赁(续)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四、1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2025年年度报告14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5租赁(续)
(2)作为出租人(续)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四、9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7经营分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的性质、产品或服务的客户类型、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方式、提供产品或服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28优先股及永续债
本集团发行的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同时,该等优先股为将来须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非衍生金融工具,但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本集团将发行的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优先股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优先股息在宣告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且该等永续债不存在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安排。本集团将发行的永续债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永续债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永续债利息在宣告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15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29重要性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五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四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持续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且存在会导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未来12个月出现重大调整的关键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
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以及部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客户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附注十四、2信用风险具
体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参数、假设和估计。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使用近期交易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价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公认定价模型等。通过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时使用市场实际可观察输入值和数据,例如利率收益曲线、外汇汇率和期权隐含波动率。当市场可观察输入值不可获得时,本集团使用经校准的假设尽可能接近市场可观察的数据。管理层需要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手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因素做出估计,这些假设的变动可能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2025年年度报告15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五重大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续)
4税项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最终的税务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结合当前的税收法规及以前年度政府主管机关对本集团的政策,对税收法规的实施及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了税务估计。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5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当本集团作为结构化主体中的资产管理人或做为投资人时,本集团需要就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做出重大判断。本集团评估了交易结构下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分析和测试了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资产管理者获得的手续费收入及资产管理费、留存的剩余收益,以及是否对结构化主体提供了流动性支持或其他支持。此外,本集团在结构化主体交易中所担任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角色进行了判断,包括分析和评估了对结构化主体决策权的范围、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水平、因持有结构化主体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以及其他参与方持有的实质性权利。
6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常规方式交易、资产证券化、卖出回购协议、证券借贷等多种方式转移金融资产。在确定转移的金融资产是否能够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的过程中,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的判断和估计。
若本集团通过结构化交易转移金融资产至特殊目的实体,本集团分析评估与特殊目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实质表明本集团对特殊目的实体拥有控制权从而需进行合并。合并的判断将决定终止确认分析应在合并主体层面,还是在转出金融资产的单体机构层面进行。
本集团需要分析与金融资产转移相关的合同现金流权利和义务,从而依据以下判断确定其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是否转移获取合同现金流的权力;或现金流是否已满足“过手”的要求转移给独立第三方。
*评估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本集团在估计转移前后现金流以及其他影响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的因素时,运用了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本集团继续分析评估本集团是否放弃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以及本集团是否继续涉入已转让的金融资产。在评估本集团是否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本集团分析转入方是否具有出售被转让资产的实际能力,即转入方是否能够向非关
联的第三方整体出售该项资产且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实施此能力,无需附加额外限制。若本集团已经放弃
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本集团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并依据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产生或者保留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相关资产与负债。若本集团未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相关金融资产。15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六主要税项
本集团主要税种、主要税率及计税基础列示如下:
税种税率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25%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3%–13%应税销售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7%已缴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3%已缴增值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2%已缴增值税
本行按应纳所得税额的25%缴纳所得税。本行境内子公司的所得税以其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境外机构按当地规定缴纳所得税,在汇总纳税时,根据中国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扣减符合税法要求可抵扣的税款。
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2]40号)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本行中国内地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行和中国内地分支机构分月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总行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2025年年度报告15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
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均是通过投资方式取得,其基本情况如下:
1.1对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投资
本行
2025年2024年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金租”)33023302
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民银国际”)34943494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基金”)190190
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理财”)50005000
彭州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村镇银行”)2020
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村镇银行”)107107
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村镇银行”)7070
綦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村镇银行”)3030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村镇银行”)2725
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村镇银行”)188184
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村镇银行”)172172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村镇银行”)4141
长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垣村镇银行”)2626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村镇银行”)2626
上海嘉定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村镇银行”)102102
钟祥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村镇银行”)3636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村镇银行”)5151
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村镇银行”)7474
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村镇银行”)5252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村镇银行”)7676
宁晋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村镇银行”)2020
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村镇银行”)2525
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村镇银行”)3215
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村镇银行”)6060
志丹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丹村镇银行”)77
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村镇银行”)2020
榆林榆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阳村镇银行”)2525
贵池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池村镇银行”)2626
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村镇银行”)3131
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村镇银行”)2020
腾冲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村镇银行”)2020
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翔安村镇银行”)3636
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村镇银行”)4545合计134511342815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续)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
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本行持有本行持有子公司名称注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股份比例表决权比例
民生金租天津市人民币50.95亿元租赁业务54.96%54.96%
民银国际中国香港港币42.07亿元投资银行100.00%100.00%
民生基金广东省人民币3亿元基金管理63.33%63.33%
民生理财北京市人民币50亿元理财业务100.00%100.00%
彭州村镇银行 (i) 四川省 人民币5500万元 商业银行 36.36% 36.36%
慈溪村镇银行浙江省人民币1.89亿元商业银行64.68%64.68%
松江村镇银行 (i) 上海市 人民币1.5亿元 商业银行 35.00% 35.00%
綦江村镇银行 (ii) 重庆市 人民币6157万元 商业银行 48.73% 51.27%
潼南村镇银行 (i)(iii) 重庆市 人民币5000万元 商业银行 55.00% 55.00%
梅河口村镇银行 (iv) 吉林省 人民币1.93亿元 商业银行 99.06% 99.06%
资阳村镇银行四川省人民币2.11亿元商业银行81.41%81.41%
江夏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86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长垣村镇银行河南省人民币5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宜都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524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2025年年度报告15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续)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
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续)
注册地/本行持有本行持有子公司名称注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股份比例表决权比例
嘉定村镇银行上海市人民币2亿元商业银行51.00%51.00%
钟祥村镇银行湖北省人民币7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蓬莱村镇银行山东省人民币1亿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安溪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1.28亿元商业银行57.99%57.99%
阜宁村镇银行江苏省人民币85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太仓村镇银行江苏省人民币1.35亿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宁晋村镇银行河北省人民币4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漳浦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5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普洱村镇银行 (v) 云南省 人民币3000万元 商业银行 93.50% 93.50%
景洪村镇银行云南省人民币7500万元商业银行80.40%80.40%
志丹村镇银行陕西省人民币15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宁国村镇银行安徽省人民币416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榆阳村镇银行陕西省人民币64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贵池村镇银行安徽省人民币53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1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合并财务报表(续)
1纳入合并范围的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续)
1.2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续)
注册地/本行持有本行持有子公司名称注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业务性质股份比例表决权比例
天台村镇银行浙江省人民币60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天长村镇银行 (vi) 安徽省 人民币4651.9万元 商业银行 51.00% 51.00%
腾冲村镇银行云南省人民币52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翔安村镇银行福建省人民币7700万元商业银行51.00%51.00%
林芝村镇银行西藏自治区人民币5660万元商业银行86.11%86.11%
(i) 本行持有部分子公司半数及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在其董事会占有多数席位,从而主导其主要经营决策,使其主要经营活动在本行的控制之下,因此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ii) 基于其他股东与本行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本行对该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iii) 本行完成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250万股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对潼南民生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变更为55.00%(2024年12月31日:50.00%)。
(iv) 本行完成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400万股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对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变更为99.06%(2024年12月31日:98.30%)。
(v) 本行完成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275万股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对普洱民生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变更为93.50%(2024年12月31日:51.00%)。
(vi) 天长村镇银行将人民币174.72万元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后,本行对该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持有表决权比例仍为5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长村镇银行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1.92万元。2025年年度报告15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4193526040535105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法定存款准备金222567241643220834239791
-超额存款准备金27145375612579636182
-财政性存款及其他739864738864小计250451280068247368276837应计利息110121109120合计254754285449251530282062
本集团按中国人民银行或当地监管机构相应规定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该款项不能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
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中国内地机构的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5.5%(2024年12月31日:6.0%),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4.0%(2024年12月31日:4.0%)。本集团子公司及本行境外机构的缴存要求按当地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本集团出于流动性考虑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用于银行间往来资金清算的款项。15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内地
-银行92227829736476261292
-非银行金融机构6484762464847624小计98711905977124668916中国境外
-银行25782257662243422657
-非银行金融机构150212601119871小计27284270262355323528应计利息971104518
减:信用损失准备(8)(2)(1)(1)合计1260841177319484392461
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存放同业款项账面余额和信用损失准备在各阶段之间无转移。2025年年度报告159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拆出资金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内地
-银行8289553482895534
-非银行金融机构186331122702202894141440小计194620128236211183146974中国境外
-银行34142557323414255732
-非银行金融机构33633506376310368小计37505592383790566100应计利息649467663489
减:信用损失准备(1579)(1485)(1579)(1485)合计2311951864562481722120781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拆出资金(续)
3.1拆出资金信用损失准备变动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292)–(1193)(1485)
本年净计提(91)––(91)
其他(3)––(3)
2025年12月31日(386)–(1193)(1579)
本集团及本行2024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537)–(976)(1513)
本年净回拨(/计提)250–(217)33
其他(5)––(5)
2024年12月31日(292)–(1193)(1485)
4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远期、掉期及期权。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上述的特定金融工具的金额,其仅反映本集团衍生交易的数额,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2025年年度报告16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衍生金融工具(续)
4.1本集团及本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未到期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
货币类衍生合约287326010543(10032)325918126568(25530)
利率类衍生合约2979895977(857)24179381844(687)
贵金属类衍生合约850645811(13635)749841839(7856)
其他247031(3)194132–
合计17362(24527)30283(34073)本行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
货币类衍生合约287317910443(10032)325910026568(25516)
利率类衍生合约2978022937(857)24153441758(687)
贵金属类衍生合约850645811(13635)749841839(7856)
其他247031(3)194132–
合计17222(24527)30197(34059)1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衍生金融工具(续)
4.2套期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名义金额资产负债名义金额资产负债
现金流量套期(1)
-外汇掉期合约1885591(73)1751724(235)
公允价值套期(2)
-利率掉期合约2125938(307)29573379(127)
合计129(380)403(362)
(1)本集团利用外汇掉期对汇率风险导致的现金流量波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期项目为本集团投资的外币债券、外币贷款
和垫款以及外币同业借款。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已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累计损益不重大。
(2)本集团利用利率互换对利率风险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期项目为本集团投资的固定利率债券。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及本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形成的净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不重大。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担保物列示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49341765384595073027
其他21124351997–小计51453769734794773027应计利息24322410
减:信用损失准备(4)(47)(4)(2)合计51473769584796773035
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及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和损失准备在各阶段之间无转移。2025年年度报告163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贷款和垫款
-一般公司贷款2588697244741225905562449778个人贷款和垫款
-小微贷款(1)587672643014573956627847
-住房贷款573393559218571103556861
-信用卡432460477247432460477247
-其他85359910808346388806总额1678884177055916609821750761
减:信用损失准备(93295)(92404)(92254)(91465)小计417428641255674159284410907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贷款和垫款
-一般公司贷款36779135003677913500
-贴现126250219009126250219009小计163029232509163029232509应计利息36916379603685637907合计4374231439603643591694379490
(1)小微贷款是本集团向小微企业、个体商户等经营商户的企业主提供的贷款产品。16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1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信用贷款144334132.58135126930.36
保证贷款91374120.6283857218.84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71316538.67175933739.53
-质押贷款3603638.1350130211.27
合计4430610100.004450480100.00本行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信用贷款144792432.80135608530.59
保证贷款90869720.5883361718.81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69771738.46174222239.30
-质押贷款3602298.1650112411.30
合计4414567100.004433048100.002025年年度报告16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2已逾期贷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1571196657220233934935保证贷款48319357099211711634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12491151614136236639267
-质押贷款20595632057869967合计274632907231660760895803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620.660.710.172.16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11596108406652197131059保证贷款323049225109104314304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00211281517478215642470
-质押贷款271912146895045126合计275662979129928567492959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620.670.670.132.0916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2已逾期贷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行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1567896297212233534854保证贷款43618927085211111524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10561134814060235638820
-质押贷款8595632057869955合计271782882531562758895153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620.650.720.172.16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3年3年以上合计
信用贷款11574108086645196930996保证贷款318948795098103914205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98851267017429214842132
-质押贷款271912146895045126合计273672957129861566092459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百分比0.620.670.670.132.09已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2025年年度报告16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26369)(23025)(43010)(92404)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2946)2646300–
转移至阶段二629(725)96–
转移至阶段三2874537(4824)–
本年净回拨(/计提)2649(10359)(40292)(48002)
本年核销及转出––5247752477
收回已核销贷款––(7712)(7712)
其他(7)(3)23562346
2025年12月31日(25757)(26929)(40609)(93295)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26033)(25422)(45338)(9679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2620)2334286–
转移至阶段二639(829)190–
转移至阶段三3434071(4414)–
本年净回拨(/计提)1308(3177)(37109)(38978)
本年核销及转出––5118351183
收回已核销贷款––(8844)(8844)
其他(6)(2)10361028
2024年12月31日(26369)(23025)(43010)(92404)16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25839)(22800)(42826)(91465)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2941)2643298–
转移至阶段二628(722)94–
转移至阶段三2874536(4823)–
本年净回拨(/计提)2586(10271)(39951)(47636)
本年核销及转出––5214052140
收回已核销贷款––(7640)(7640)
其他(7)(3)23572347
2025年12月31日(25286)(26617)(40351)(92254)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25448)(25247)(45132)(95827)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2622)2333289–
转移至阶段二638(827)189–
转移至阶段三3414070(4411)–
本年净回拨(/计提)1258(3127)(36920)(38789)
本年核销及转出––5092050920
收回已核销贷款––(8798)(8798)
其他(6)(2)10371029
2024年12月31日(25839)(22800)(42826)(91465)2025年年度报告169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6.3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274)(1)(450)(725)
本年净回拨(/计提)65(11)47101
收回已核销贷款––(47)(47)
2025年12月31日(209)(12)(450)(671)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199)(2)(450)(651)
本年净(计提)/回拨(75)146(28)
收回已核销贷款––(46)(46)
2024年12月31日(274)(1)(450)(725)
本行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274)(1)(450)(725)
本年净回拨(/计提)65(11)47101
收回已核销贷款––(47)(47)
2025年12月31日(209)(12)(450)(671)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199)(2)(450)(651)
本年净(计提)/回拨(75)146(28)
收回已核销贷款––(46)(46)
2024年12月31日(274)(1)(450)(725)17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137158137745732233432456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7.2134015114807981340791148109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7.3712597540447702081529635合计2424329239870223652062335294
7.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持有作交易用途债券政府92251478274371836政策性银行8691351789326372555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6862494281564444698企业62588328413634617536债券小计1755881488409206466625权益工具64316555801596
投资基金31552314––小计17938615280992644682212025年年度报告17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498016693297815043
政策性银行2644–2644–企业545610678515310439权益工具22278155811819512800
投资基金(1)131492159584156963187634
信托及资管计划(2)19730182544009226842其他5615385836653590小计192195224648229690256348合计371581377457322334324569上市19091317567810694593369
其中:于香港上市2638564223795375非上市180668201779215389231200合计371581377457322334324569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被划分为上市债券。
(1)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基金主要包括公募债券型基金及公募货币型基金。
(2)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及资管计划的基础资产主要为债券和其他(附注十四、2.7)。17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政府99756411554649975641155464政策性银行85178737988517873798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002536545210221867309企业111319134681111209134370债券小计1294314142939512961691430941
信托及资管计划(1)28806322102708230447债权融资计划8522852585228525其他2451297324512973应计利息17599191431763319180
减:信用损失准备(11541)(11448)(11066)(10976)合计1340151148079813407911481090上市1241130141117812429851412725
其中:于香港上市8570863285708206非上市92963619259123960161应计利息17599191431763319180
减:信用损失准备(2)(11541)(11448)(11066)(10976)合计1340151148079813407911481090
(1)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及资管计划的基础资产主要为信贷类资产(附注十四、2.7)。2025年年度报告17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1467)(401)(9580)(11448)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57(183)126–
转移至阶段三39–(39)–
本年净回拨(/计提)567222(4725)(3936)
本年核销及转出––32893289
收回已核销––(214)(214)
其他(1)–769768
2025年12月31日(805)(362)(10374)(11541)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2016)(340)(7854)(1021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53(330)277–
转移至阶段三10557(567)–
本年净回拨(/计提)514(288)(4691)(4465)
本年核销及转出––26652665
收回已核销––(201)(201)
其他(28)–791763
2024年12月31日(1467)(401)(9580)(11448)17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1468)(401)(9107)(10976)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57(183)126–
转移至阶段三39–(39)–
本年净回拨(/计提)575221(4722)(3926)
本年核销及转出––32893289
收回已核销––(214)(214)
其他(8)–769761
2025年12月31日(805)(363)(9898)(11066)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2013)(340)(7407)(976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53(330)277–
转移至阶段三10557(567)–
本年净回拨(/计提)500(288)(4665)(4453)
本年核销及转出––26652665
收回已核销––(201)(201)
其他(18)–791773
2024年12月31日(1468)(401)(9107)(10976)2025年年度报告175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政府242329191141238628186688政策性银行72659338087222133221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30964173067230074171605企业152443129421149455127108债券小计698395527437690378518622权益工具8081751257685515应计利息6121549859355498合计712597540447702081529635上市676088515730668095506344
其中:于香港上市28313237132772721908非上市30388192192805117793应计利息6121549859355498合计712597540447702081529635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25年度,本集团对该类权益工具投资确认的股利收入为人民币0.52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0.47亿元),已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度,本集团因处置该类权益工具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0.69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0.05亿元)。17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成本704711530931695825520554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195)20044883566公允价值704516532935696313524120权益工具成本4383428021662181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3698323236023334公允价值8081751257685515合计7125975404477020815296352025年年度报告17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本集团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892)(11)(1546)(2449)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1(1)––
转移至阶段三–11(11)–
本年净计提(42)(35)(448)(525)
本年核销及转出––485485
其他(104)––(104)
2025年12月31日(1037)(36)(1520)(2593)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777)(66)(1333)(2176)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3(3)––
转移至阶段三–56(56)–
本年净(计提)/回拨(219)2(157)(374)
本年核销及转出––––
其他101––101
2024年12月31日(892)(11)(1546)(2449)17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金融投资(续)
7.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变动(续)本行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866)(11)(773)(165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1(1)––
转移至阶段三–11(11)–
本年净计提(85)(35)(422)(542)
本年核销及转出––485485
其他(64)––(64)
2025年12月31日(1014)(36)(721)(1771)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772)(66)(504)(1342)
转移:
转移至阶段二3(3)––
转移至阶段三–56(56)–
本年净(计提)/回拨(172)2(213)(383)
本年核销及转出––––
其他75––75
2024年12月31日(866)(11)(773)(1650)
于2025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99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14亿元),其信用损失准备余额为人民币15.20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5.46亿元)。2025年年度报告17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8长期应收款
2025年2024年
本集团12月31日12月31日应收融资租赁款2075924852售后回租应收款91984104619
减:未实现融资租赁收益(12160)(14227)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100583115244
减:信用损失准备(2517)(2862)合计98066112382
8.1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未来将收到的融资租赁款
2025年2024年
本集团12月31日12月31日
无期限*52658462
1年以内4574355186
1至2年2554333758
2至3年1219916662
3至5年92087922
5年以上147857481
合计112743129471
*无期限是指已发生信用减值或已逾期1个月以上的部分。18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8长期应收款(续)
8.2信用损失准备变动
本集团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675)(413)(1774)(2862)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75)6213–
转移至阶段二22(36)14–
转移至阶段三921(30)–
本年净回拨(/计提)278(71)(1349)(1142)
本年核销及转出––17291729
收回已核销––(241)(241)
其他11(3)(1)
2025年12月31日(440)(436)(1641)(2517)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707)(436)(1636)(2779)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2)11–
转移至阶段二193(196)3–
转移至阶段三315250(565)–
本年净计提(477)(31)(590)(1098)
本年核销及转出––11861186
收回已核销––(169)(169)
其他3(1)(4)(2)
2024年12月31日(675)(413)(1774)(2862)2025年年度报告181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对子公司投资(1)––1345113428
减:减值准备(2)––(188)(184)
合计––1326313244
(1)本行子公司不存在向本行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本行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见附注七。
(2)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对村镇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8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84亿元)。
10固定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固定资产48335513141992920797固定资产清理4242合计483395131619933207991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经营设备经营租赁本集团建筑物及其他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23345101724704460278589
本年增加2321116740475402
在建工程转入1630–––1630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173)(608)(32)(5403)(6216)
2024年12月31日25034106804454324679405
本年增加155460829143537
在建工程转入324–––324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3)(1034)(27)(4847)(5931)
2025年12月31日25490101064264131377335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7195)(7316)(382)(11453)(26346)
本年增加(792)(931)(23)(1866)(3612)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645612917322386
2024年12月31日(7923)(7686)(376)(11587)(27572)
本年增加(814)(885)(19)(1632)(3350)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139712513562365
2025年12月31日(8724)(7600)(370)(11863)(28557)
减值准备
2024年1月1日–––(523)(523)
本年增加–(1)–(18)(19)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323
2024年12月31日–(1)–(518)(519)
本年增加(22)–––(22)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1–9798
2025年12月31日(22)––(421)(443)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67442506562902948335
2024年12月31日1711129936931141513142025年年度报告183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经营设备本行建筑物及其他运输工具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24043992444334410
本年增加232110161339
在建工程转入1630––1630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110)(587)(26)(723)
2024年12月31日257951043842336656
本年增加1554487610
在建工程转入324––324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3)(1004)(25)(1052)
2025年12月31日26251988240536538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7228)(7125)(359)(14712)
本年增加(819)(919)(21)(1759)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4154724612
2024年12月31日(8006)(7497)(356)(15859)
本年增加(843)(873)(18)(1734)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1394922984
2025年12月31日(8836)(7421)(352)(16609)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741524615319929
2024年12月31日1778929416720797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固定资产中不存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0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06亿元)的物业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管理层预期相关手续不会影响本集团承继这些资产的权利或对本集团的经营运作造成任何重大影响。1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1在建工程
本集团本行原值
2024年1月1日78855137
本年增加1029789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1728)(1633)
2024年12月31日71864293
本年增加1002951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2429)(357)
2025年12月31日57594887
减值准备
2024年1月1日(413)–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6)–
2024年12月31日(419)–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及其他变动9–
2025年12月31日(410)–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53494887
2024年12月31日676742932025年年度报告185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2无形资产
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4646911413760
本年增加7035223592
本年减少(28)(2)(30)
2024年12月31日46881263417322
本年增加3226822714
本年减少(148)(133)(281)
2025年12月31日45721518319755
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1511)(6384)(7895)
本年增加(110)(1300)(1410)
本年减少–1212
2024年12月31日(1621)(7672)(9293)
本年增加(124)(1677)(1801)本年减少39111150
2025年12月31日(1706)(9238)(10944)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86659458811
2024年12月31日30674962802918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2无形资产(续)
本行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3554893812492
本年增加7034743544
本年减少–(1)(1)
2024年12月31日36241241116035
本年增加3225662598
本年减少–(133)(133)
2025年12月31日36561484418500
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1111)(6244)(7355)
本年增加(90)(1274)(1364)
本年减少–11
2024年12月31日(1201)(7517)(8718)
本年增加(97)(1642)(1739)
本年减少–111111
2025年12月31日(1298)(9048)(10346)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35857968154
2024年12月31日2423489473172025年年度报告187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租赁合同
13.1使用权资产
经营设备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19158–9519253
本年增加2938372948
本年减少(3098)–(12)(3110)
2024年12月31日1899839019091
本年增加2463–112474
本年减少(3853)–(29)(3882)
2025年12月31日1760837217683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9081)–(28)(9109)
本年增加(2933)(1)(13)(2947)
本年减少2539–92548
2024年12月31日(9475)(1)(32)(9508)
本年增加(2630)(1)(14)(2645)
本年减少2986–112997
2025年12月31日(9119)(2)(35)(9156)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84891378527
2024年12月31日952325895831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租赁合同(续)
13.1使用权资产(续)
经营设备本行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及其他合计原值
2024年1月1日18491–9218583
本年增加2878372888
本年减少(3088)–(12)(3100)
2024年12月31日1828138718371
本年增加2243–112254
本年减少(3691)–(29)(3720)
2025年12月31日1683336916905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8778)–(27)(8805)
本年增加(2811)(1)(13)(2825)
本年减少2532–92541
2024年12月31日(9057)(1)(31)(9089)
本年增加(2525)(1)(14)(2540)
本年减少2879–112890
2025年12月31日(8703)(2)(34)(8739)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81301358166
2024年12月31日922425692822025年年度报告189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租赁合同(续)
13.2租赁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租赁负债806690787703877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为人民币1.26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3亿元)。
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4.1递延税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58673581495530055166
递延所得税负债(238)(243)––净额5843557906553005516619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
14.2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应纳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项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项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5987423949657461229864应付职工薪酬353514140338013518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损失60402416084243369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284417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6792716256610263租赁负债2015806022599084其他35214083301324递延所得税资产小计7249728998874464297928递延所得税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收益(4272)(17088)(7448)(2979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1522)(6088)(2272)(909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5946)(23784)(4246)(17054)
使用权资产(2134)(8536)(2385)(9589)
其他(188)(752)(207)(776)
递延所得税负债小计(14062)(56248)(16558)(66307)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58435233740579062316212025年年度报告19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
14.2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续)
本行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应纳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项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项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5689222756854840219358应付职工薪酬347013880332513298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损失60402416084243369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284718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损失6882752259010359租赁负债1924769621938771
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小计6901627606471419285669递延所得税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估值收益(4270)(17080)(7449)(2979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1522)(6088)(2272)(908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估值收益(5880)(23520)(4211)(16843)
使用权资产(2044)(8176)(2321)(9282)
递延所得税负债小计(13716)(54864)(16253)(65005)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553002212005516622066419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
14.3抵销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
资产减值公允价值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本集团准备变动其他资产合计负债合计
2024年1月1日508869578694467408(13030)
计入当期损益65751684(975)7284(2176)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28)–(228)(1352)
2024年12月31日5746111034596974464(16558)
计入当期损益2413(4271)(67)(1925)1746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42)–(42)750
2025年12月31日598746721590272497(14062)
资产减值公允价值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本行准备变动其他资产合计负债合计
2024年1月1日485059566647064541(12726)
计入当期损益63351710(952)7093(2175)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15)–(215)(1352)
2024年12月31日5484011061551871419(16253)
计入当期损益2052(4286)(124)(2358)178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45)–(45)750
2025年12月31日568926730539469016(13716)2025年年度报告193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其他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利息(1)12309109701227510968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9261261075871838
预付租赁资产购置款(2)73596491––其他应收债权及垫款6230555219621930
投资性房地产46712820––
抵债资产(3)440849417831192
长期待摊费用(4)2677297718971970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527332820182953预付款项2105269114391915应收诉讼费1217141911641365研发工程1099151210991512继续涉入资产999999999999
应收经营租赁租金56085––
商誉(5)208213––其他5162461133482688小计60792512193457129330
减:减值准备
抵债资产(625)(800)(428)(566)
其他(4104)(4427)(3292)(3605)合计5606345992308512515919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其他资产(续)
(1)本集团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
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利息,反映在相应金融工具中;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取的利息,列示在其他资产。
(2)预付租赁资产购置款是本集团为购置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资产而预先支付的款项。
(3)抵债资产主要为房屋、土地使用权及运输工具。2025年度,本集团共处置抵债资产成本合计人民币
16.98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7.61亿元)。
(4)长期待摊费用
2025年2025年
本集团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264492(579)1177
融资租赁业务项目管理支出680328(447)561
其他1033314(408)939
小计29771134(1434)2677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292537(565)1264
融资租赁业务项目管理支出841722(883)680
其他954734(655)1033
小计30871993(2103)29772025年年度报告19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其他资产(续)
(4)长期待摊费用(续)
2025年2025年
本行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218490(547)1161
其他752302(318)736
小计1970792(865)1897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241543(566)1218
其他567491(306)752
小计18081034(872)1970
(5)本集团商誉主要来自子公司民银国际,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年初余额213208
汇率变动(5)5年末余额208213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9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6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2025年年初账面本年本年核销年末账面附注八余额净计提及转出其他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26––8
拆出资金3148591–315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73–(46)4
发放贷款和垫款69312947901(52477)541393966
金融投资7138974461(3774)(450)14134
长期应收款828621142(1935)4482517
固定资产1051922(93)(5)443
在建工程11419––(9)410
其他资产1552271026(1476)–4777
合计11758754652(59755)5354117838
2024年
年初账面本年净计提/本年核销年末账面
附注八余额(回拨)及转出其他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4298–(300)2
拆出资金31513(33)–514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2621––47
发放贷款和垫款69744439006(51183)786293129
金融投资7123864839(2665)(663)13897
长期应收款827791098(1186)1712862
固定资产1052319–(23)519
在建工程11413––6419
其他资产155007846(626)–5227
合计12009546094(55660)70581175872025年年度报告19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6资产减值准备(续)
本行2025年年初账面本年净本年核销年末账面附注八余额计提及转出其他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1–––1
拆出资金3148591–315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22––4
发放贷款和垫款69219047535(52140)534092925
金融投资7126264468(3774)(483)12837
长期股权投资91844––188
其他资产154171104(555)–3720
合计11065952204(56469)4860111254
2024年
年初账面本年净计提/本年核销年末账面
附注八余额(回拨)及转出其他余额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1300–(300)1
拆出资金31513(33)–514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1––2
发放贷款和垫款69647838817(50920)781592190
金融投资7111024836(2665)(647)12626
长期股权投资9–184––184
其他资产154136409(374)–4171
合计11323144514(53959)68731106591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内地
-银行49197552815343258881
-非银行金融机构787435901885794044907877中国境外
-银行486677486677
-非银行金融机构34576287493463230113小计871694986592882594997548应计利息2813424928524352合计8745079908418854461001900
18拆入资金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内地
-银行67249480955330837831
-非银行金融机构10001594–1494中国境外
-银行28624327932862432793小计96873824828193272118应计利息359383341360合计972328286582273724782025年年度报告19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448079564448079564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控制
的结构化主体负债(1)2587633633––
其他24331243–合计7092643228450509564
(1)2025年度,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未发生由于本集团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重大变动。
20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信用借款9080388472附担保物的借款
-抵质押借款2088522594小计111688111066应计利息719927合计112407111993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对应的抵质押物主要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等,上述抵质押物信息已包括在作为担保物的资产(附注十、3.1)的披露中。2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标的资产类别列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214052175195203915161114票据46211724444477272444小计260263247639248687233558应计利息531485531391合计260794248124249218233949
22吸收存款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1048098105132010414821042052
-个人432823396934431198395091
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
-公司1837276189549018326831891174
-个人957394901419936759880849
其他(i) 1647 3932 1642 3915小计4277238424909542437644213081应计利息70561835866979682749合计4347799433268143135604295830
(i) 其他包括: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等。2025年年度报告 20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2吸收存款(续)
以上吸收存款中包括的保证金存款列示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承兑汇票保证金261689280633261681280620开出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58153445975815244590其他保证金11612281851152428101合计331454353415331357353311
23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34622721(22090)13977
-职工福利费51702(1707)–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 131 1626 (1605) 152
-住房公积金1271963(1958)13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4477(489)22
小计1364328489(27849)1428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金1722341(2346)167
-失业保险费2280(81)21
-企业年金(ii) 156 682 (712) 126
小计3503103(3139)314
合计1399331592(30988)145972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3应付职工薪酬(续)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79422689(23137)13346
-职工福利费–1582(1577)5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 133 1799 (1801) 131
-住房公积金1261934(1933)12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2493(501)34
小计1409528497(28949)1364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金1642304(2296)172
-失业保险费2178(77)22
-企业年金(ii) 159 712 (715) 156
小计3443094(3088)350
合计1443931591(32037)13993本行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270121596(20991)13306
-职工福利费–1620(1620)–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 119 1563 (1542) 140
-住房公积金1281896(1892)13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3459(467)5
小计1296127134(26512)1358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金1692257(2263)163
-失业保险费2277(78)21
-企业年金(ii) 146 658 (692) 112
小计3372992(3033)296
合计1329830126(29545)138792025年年度报告20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3应付职工薪酬(续)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21321512(22024)12701
-职工福利费–1505(1505)–
-社会保险(i)及企业补充保险 118 1739 (1738) 119
-住房公积金1261870(1868)12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1484(482)13
小计1346827110(27617)12961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金1612222(2214)169
-失业保险费2175(74)22
-企业年金(ii) 140 689 (683) 146
小计3222986(2971)337
合计1379030096(30588)13298
(i) 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
(ii) 2025年度,本行及部分附属机构的企业年金年供款按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3%计算(2024年:3%)。本集团对香港和伦敦员工按照当地法规规定的供款比率设立了设定提存计划。
24应交税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4977454848774220增值税2624258825922514其他11181045824752合计871981818293748620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5预计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信用承诺减值准备(1)1204105812041058预计诉讼损失334522334521其他189150189150合计1727173017271729
(1)信用承诺减值准备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5年1月1日(1008)(49)(1)(1058)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14)14––
转移至阶段二6(6)––
转移至阶段三11(2)–
本年净(计提)/回拨(163)21(4)(146)
2025年12月31日(1178)(19)(7)(1204)
2024年
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2024年1月1日(1065)(146)(1)(1212)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13)13––
转移至阶段二5(5)––
转移至阶段三22(4)–本年净回拨63874154
2024年12月31日(1008)(49)(1)(1058)2025年年度报告205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6应付债券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付同业存单及存款证867661803492867661803492
应付一般金融债券(1)63990479835599739999
应付二级资本债券(2)69993799946999379994
应付中短期票据(3)8207714382077143小计10098519386121001858930628应计利息2157241320042266合计10120089410251003862932894
2025年及2024年,本集团未发生债券本息逾期或其他违约事项。上述债券未设任何担保。
(1)应付一般金融债券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2025年3年期浮动利率债券 (i) 5999 – 5999 –
2025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i) 19999 – 19999 –
2025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ii) 9999 – 9999 –
2024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v) 2396 2394 – –
2023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v) 2398 2395 – –
2023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vi) 1599 1597 – –
2023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vii) 20000 19999 20000 19999
2023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viii) 1600 1598 – –
2022年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x) – 20000 – 20000
合计6399047983559973999920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6应付债券(续)
(1)应付一般金融债券(续)
(i) 2025年12月2日发行3年期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60亿元,首个计息周期票面利率1.88%。
(ii) 2025年2月20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1.85%。
(iii) 2025年2月18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100亿元,票面利率1.70%。
(iv) 2024年5月28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2.49%。本支债券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民生银行认购6亿元。
(v) 2023年7月25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3.19%。本支债券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民生银行认购人民币6亿元。
(vi) 2023年5月25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3.27%。本支债券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民生银行认购人民币4亿元。
(vii) 2023年5月18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2.68%。
(viii) 2023年3月20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3.40%。本支债券由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民生银行认购人民币4亿元。
(ix) 2022年4月7日发行3年期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200亿元,票面利率2.95%。本行已于2025年4月20日全部兑付。
(2)应付二级资本债券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2025年第一期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 39996 –
2024年第一期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i) 29997 29997
2020年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iii) – 49997
合计6999379994
(i) 2025年4月25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400亿元,票面利率2.35%。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i) 2024年6月24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300亿元,票面利率2.50%。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iii) 2020年6月24日发行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500亿元,票面利率3.75%。根据发行条款,本行有权在其发行满5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本行已于2025年6月27日全部提前兑付。2025年年度报告20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6应付债券(续)
(3)应付中短期票据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2025年3年期中期票据 (i) 997 –
2025年3年期中期票据 (ii) 2103 –
2024年3年期中期票据 (iii) 2108 2157
2024年2年期中期票据 (iv) 2999 2987
2023年2年期中期票据 (v) – 1999
合计82077143
(i) 2025年9月29日发行3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1.95%。
(ii) 2025年9月29日发行3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3亿美元,浮动利率计息。
(iii) 2024年9月13日发行3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3亿美元,浮动利率计息。
(iv) 2024年3月12日发行2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3.08%。
(v) 2023年1月10日发行2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3.15%。本行已于2025年1月10日全部兑付。
27其他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待清算应付款项及资金40846606974026060018
租赁预收及暂收款项67286665––预提费用3985335339213271
应付票据37712274––待转销项税2650277821442206继续涉入负债999999999999递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954499954499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814507749478代收代付业务501371501371其他601510955308942合计6726379238548366878420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8股本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35462 35462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 8320 8320合计4378243782
本行发行的所有A股和H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享有同等权益。
29优先股
29.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情况表
数量
发行时间会计分类初始股息率发行价格(百万股)原币折合人民币到期日转股条件转换情况
境内优先股2019年10月15日权益工具4.38%100人民币元/股2002000020000永久存续强制转股无
优先股发行后前五年股息率4.38%,2024年10月18日股息率重置为3.17%。
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发行费用为人民币0.25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0.25亿元)。
29.2境内优先股主要条款
(1)股息
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采用可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以5年为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在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股息率支付股息。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不高于本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固定溢价为发行时确定的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股息每年支付一次。
(2)股息发放条件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境内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境内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的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为满足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监管要求,本行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若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优先股股利,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2025年年度报告20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9优先股(续)
29.2境内优先股主要条款(续)
(3)股息制动机制
除非本行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先股股息,否则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4)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境内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东分配本行剩余财产,但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工具)之后。
(5)强制转股条件
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则境内优先股将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促使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形下,所有的优先股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
在以下两种情形中较早者发生时,则境内优先股将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1)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本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6)赎回条款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事先批准,本行在下列情形下可行使赎回权:(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优先股,同时本行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与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股息之和。
本行有权自发行日(即2019年10月15日)后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优先股派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境内优先股,赎回期至全部转股或者全部赎回之日止。在部分赎回情形下,所有的境内优先股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
(7)股息的设定机制
境内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的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境内优先股的股息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年支付一次。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投资者缴款截止日
(2019年10月18日)。派息日为优先股投资者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2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9优先股(续)
29.3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变动情况表
发行在外金融工具2025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5年12月31日数量数量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百万股)账面价值(百万股)账面价值
境内优先股20020000––20020000发行在外金融工具2024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4年12月31日数量数量数量(百万股)账面价值(百万股)账面价值(百万股)账面价值
境内优先股20020000––20020000
30永续债
30.1期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情况表
初始数量折合
发行在外金融工具发行时间会计分类利息率发行价格(百万股)原币人民币到期日转股条件转换情况
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2021年
限资本债券4月19日权益工具4.30%100元/张3003000030000永久存续无无
2022年第一期无固定期2022年
限资本债券6月14日权益工具4.20%100元/张5050005000永久存续无无
2024年第一期无固定期2024年
限资本债券8月15日权益工具2.35%100元/张3003000030000永久存续无无
2024年第二期无固定期2024年
限资本债券10月30日权益工具2.73%100元/张1001000010000永久存续无无
2025年第一期无固定期2025年
限资本债券6月19日权益工具2.30%100元/张3003000030000永久存续无无合计1050002025年年度报告21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0永续债(续)
30.2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
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
2022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
2024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
2024年第二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
2025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
(2)债券期限债券的存续期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3)票面利率
债券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发行时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
债券票面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基准利率为债券申购文件公告日前5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5年期品种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固定利差为债券发行时确定的票面利率扣除债券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固定利差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4)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债券发行设置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条款。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债券。在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债券。
(5)受偿顺序
债券的受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债券与发行人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后续修订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适用的债务受偿顺序另行约定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6)利息发放
发行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发行人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将充分考虑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债券利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股息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发行人的其他限制。若取消全部或部分债券派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债券不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2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0永续债(续)
30.2主要条款(续)
(7)回售投资者不得回售债券。
30.3发行在外永续债变动情况表
永续债2025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5年12月31日
数量数量发行金额/数量(百万张)发行金额(百万股)(赎回金额)(百万股)发行金额
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30030000––30030000
2022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505000––505000
2024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30030000––30030000
2024年第二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10010000––10010000
2025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3003000030030000
合计7500030000105000永续债2024年1月1日本年变动2024年12月31日
数量数量发行金额/数量(百万张)发行金额(百万股)(赎回金额)(百万股)发行金额
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40040000(400)(40000)––
2021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30030000––30030000
2022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505000––505000
2024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3003000030030000
2024年第二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1001000010010000
合计75000–75000
31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及永续债分类为权益工具,列示于合并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依据原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及永续债符合合格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标准。2025年年度报告21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1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续)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归属于本行所有者的权益689637642859归属于本行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564637547859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12500095000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1356013709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1356013709
32资本公积
本集团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57842–(1)57841
其他资本公积24555–300
合计5808755(1)58141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57842––57842
其他资本公积269–(24)245
合计58111–(24)58087本行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57842–(1)57841
其他资本公积(344)46–(298)
合计5749846(1)5754321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2资本公积(续)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57842––57842
其他资本公积––(344)(344)
合计57842–(344)57498
33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及未分配利润
33.1盈余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本行按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提取
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额达到本行股本的50%时,本行继续按照当期净利润
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本行的亏损或者转增本行股本。运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后,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股本的25%。
本集团及本行在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1亿元。(2024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30.83亿元)。
33.2一般风险准备
本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本行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一般风险准备还包括本行下属子公司根据其所属行业或所属地区适用法规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在2025年度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3.63亿元(2024年:人民币40.42亿元)。
本行在2025年度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0.50亿元(2024年:人民币37.19亿元)。
33.3未分配利润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行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19.17亿
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7.90亿元)。以上未分配利润中包含的归属于本行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34少数股东权益于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为人民币135.60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37.09亿元)。
35股利分配/永续债利息
普通股股利
根据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通过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6元(含税)。以本行截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59.54亿元(含税)。2025年年度报告21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5股利分配/永续债利息(续)
普通股股利(续)
根据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2元(含税)。以本行截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27.14亿元(含税)。
根据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本行截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56.92亿元(含税)。
根据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6元(含税)。以本行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已发行股份437.82亿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人民币94.57亿元(含税)。
优先股股息
根据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决议,按照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3.17%(含税)计算,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6.34亿元(含税),股息支付日为2025年10月20日。
根据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决议,按照境内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
第一个股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股息率4.38%(含税)计算,发放股息共计人民币8.76亿元(含税),股息支付日为2024年10月18日。
永续债利息
于2025年11月1日,本行宣告发放2024年第二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2.73%(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2.73亿元(含税)。
于2025年8月19日,本行宣告发放2024年第一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2.35%(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7.05亿元(含税)。
于2025年6月16日,本行宣告发放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
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20%(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2.10亿元(含税)。
于2025年4月21日,本行宣告发放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
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30%(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2.90亿元(含税)。
于2024年6月16日,本行宣告发放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
定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20%(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2.10亿元(含税)。
于2024年6月4日,本行宣告发放2019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的
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85%(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9.40亿元(含税)。
于2024年4月21日,本行宣告发放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本行按照永续债条款和条件确定
的第一个利息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息率4.30%(含税)计算,确认发放的永续债利息为人民币12.90亿元(含税)。21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6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和垫款152010174559150869173270
其中:公司贷款和垫款80969917368077691472个人贷款和垫款69557792126860978187票据贴现1484361114843611金融投资54039568915348556275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965044647396064458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4389122441387911688
长期应收款58206947––拆出资金4888603255017147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78542533754422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2310997041096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59013051197789小计222855251086215510242798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73519)(88873)(72917)(8815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4740)(24796)(14887)(25009)
应付债券(19003)(19452)(18763)(19236)
向中央银行借款(4806)(7333)(4803)(7327)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3684)(46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609)(3425)(4097)(2696)
拆入资金及其他(2368)(3874)(2227)(3668)
小计(122729)(152396)(117694)(146089)利息净收入100126986909781696709
其中: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19261169192611692025年年度报告21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银行卡服务手续费954610337954510336代理业务手续费3428365337504161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4292420917511676结算与清算手续费2784198027841980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1088102710881027其他1000888836810小计2213822094197541999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817)(3849)(3618)(364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321182451613616346
38投资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028081991528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92825051653228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33866475066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6553186765531855股利收入261345244318贵金属2852111428521114衍生金融工具10118801019880合计153451545614062124002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9其他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政府补助437458186131其他51534554合计488511231185
4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工具5456(1319)6133775
衍生金融工具(2100)(34)(2102)(34)
合计3356(1353)4031741
41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业务收入人民币44.51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子公司民生金租开展经营租赁业务收入(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2.71亿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业务成本人民币26.04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子公司民生金租开展经营租赁业务成本(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08亿元)。
42税金及附加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758793727752教育费附加334352313324其他609635570589合计17011780161016652025年年度报告21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3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职工薪酬费用
-短期职工薪酬2821828250268632686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072306529602957折旧和摊销费用6983684468416709短期和低价值租赁及物业管理费1044976981914
业务/办公费用及其他11689121831074611162合计51006513184839148604
44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47901390064753538817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93644653926445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525374542383
长期应收款11421098––其他446531243312合计53950454745224643965
45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抵债资产730391102221其他31754174合计7614661063952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6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149864715355451
递延所得税费用(附注八、14)179(5108)571(4918)合计167713631106533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税前利润32259340853051431363
按照25%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8065852176297841
免税收入的影响(1)(8981)(9460)(8977)(9427)
不可抵扣支出的影响(2)2863286928602859
永续债利息支出的影响(620)(860)(620)(860)汇算清缴差异及其他350293214120所得税费用167713631106533
(1)免税收入主要为免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及基金分红。
(2)主要包含本集团不可税前抵扣的核销损失,及超出税前可抵扣限额的业务招待费、存款保险费等的税务影响。2025年年度报告22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7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不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518148306131
以后将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597)8840(710)8753信用减值准备3046466546
转入当期损益金额(1)(2418)(2831)(2404)(2944)
减:所得税709(1531)709(1531)
小计(1758)5090(2033)4955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10)6(10)6
减:所得税3(1)3(1)
小计(7)5(7)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50)70(52)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2015)5165(2092)496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12)86––
合计(2127)5251(2092)4963
(1)转入当期损益金额,是指因处置而转入当期损益。2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7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少数股东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外币报表其他综合金融资产套期损益折算差额小计收益合计
2025年1月1日余额6602(12)60271924607652
本年变动(1690)(7)(250)(1947)(112)(2059)
2025年12月31日余额4912(19)35252453485593
2024年1月1日余额1507(17)53220223742396
本年变动50955705170865256
2024年12月31日余额6602(12)60271924607652
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外币报表金融资产套期损益折算差额小计
2025年1月1日余额6810(12)(133)6665
本年变动(2070)(12)(52)(2134)
2025年12月31日余额4740(24)(185)4531
2024年1月1日余额1852(17)(136)1699
本年变动4958534966
2024年12月31日余额6810(12)(133)66652025年年度报告223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8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以调整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4年度和2025年度,本行发行了非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永续债,其具体条款分别于附注六、29优先股和附注六、30永续债中予以披露。
优先股的转股特征使得本行存在或有可能发行普通股。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优先股的转股特征对2025年度及2024年度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影响。
2025年2024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056332296
减: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3112)(4316)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745127980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4378243782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630.64
49现金流量表附注
49.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净利润3058232722
加:信用减值损失5395045474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61466折旧与摊销861587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437)(36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356)1353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净收入(34785)(37122)
投资收益(11364)(785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179(510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106035)(12155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95586)(1483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476)(231638)22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9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49.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续)
本行
2025年2024年
净利润2940830830
加:信用减值损失5224643965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06395折旧与摊销684167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9)9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31)(741)
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息净收入(34477)(36733)
投资收益(11255)(77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571(491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106784)(1103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92640)(1436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024)(222167)
49.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16088618499013713717463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184990)(237336)(174635)(2300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24104)(52346)(37498)(55411)2025年年度报告22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9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49.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本集团及本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库存现金(附注八、1)41935260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附注八、1)271453756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活期款项10775196370
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定期款项7581814拆出资金2103943985合计160886184990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库存现金(附注八、1)40535105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附注八、1)257963618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活期款项8624981757
原始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定期款项––拆出资金2103951591合计1371371746352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0金融资产的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或者特殊目的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移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移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确认上述资产。
50.1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日常交易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再由特殊目的信托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及是否放弃了控制,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2025年度,本集团已转出信贷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60.66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95.89亿元),上述信贷资产已完全终止确认。
50.2不良金融资产转让2025年度,本集团通过向第三方转让方式共处置不良金融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60.00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22.68亿元)。本集团转移了该等不良金融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因此对该等转让的不良金融资产进行了终止确认。
50.3证券借出交易
于证券借出交易中,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需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借出交易中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23.51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54.57亿元)。
九分部报告本集团在重点业务领域和地区开展经营活动。
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以本集团会计政策和内部核算规则为基础计量。在分部中列示的项目包括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及按照合理规则分配至各分部的相关项目。
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的资金通过总行司库在各个分部间进行分配,内部转移定价机制以市场利率为基准,按照内部资金池模式确定转移价格。相关内部交易的影响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销。
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报告期内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1业务分部
(1)对公业务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构类客户和金融机构类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对公
存贷款服务、投资业务、同业资金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及各类对公中间业务等。
(2)零售业务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个人存贷款服务、信用卡及借记卡服务、财
富管理、私人银行及各类零售中间业务等。
(3)其他业务本集团因流动性管理需要进行的债券投资和货币市场业务等及其他任何不构成单独报告
分部的业务,以及附属机构业务。2025年年度报告22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1业务分部(续)
本集团2025年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营业收入686345662317608142865利息净收入49245447476134100126
其中:分部间利息净(支出)/收入(1529)(369)189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2571209896618321
其他收入(/支出)14132(222)1050824418
营业支出(39889)(44822)(25311)(110022)
营业外收支净额(139)(26)(419)(584)
利润总额2860611775(8122)32259折旧和摊销3355276824928615资本性支出262421651092415713本集团2025年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532894417236627212887773894递延所得税资产58673总资产7832567
分部负债(4780185)(1418136)(930811)(7129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238)
总负债(7129370)
信用承诺916349507062–142341122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1业务分部(续)
2024年
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营业收入683465489713047136290利息净收入5238443246306098690
其中: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7800(8412)61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30311473146918245其他收入10659178851819355
营业支出(35296)(43284)(23366)(101946)
营业外收支净额(53)(5)(201)(259)
利润总额3299711608(10520)34085折旧和摊销3432275725218710资本性支出260520931127415972
2024年
对公业务零售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分部资产514431417455848669227756820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58149总资产7814969
分部负债(4944030)(1291332)(922796)(7158158)
递延所得税负债(243)
总负债(7158401)
信用承诺851564519340–13709042025年年度报告22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2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内地经营,分行遍布全国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并在中国内地设有多家附属机构;
本集团亦在中国香港设立分行及附属机构。
(1)总部包括总行本部、信用卡中心及总行直属机构;
(2)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上海直辖市、浙江省和江苏省;
(3)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广东省和福建省;
(4)环渤海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北京直辖市、天津直辖市、山东省和河北省;
(5)东北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
(6)中部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和海南省;
(7)西部地区包括下列地区分行: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贵州
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
(8)境外及附属机构包括香港分行、伦敦分行及所有附属机构。2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分部报告(续)
2地区分部(续)
2025年
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分部资产(i)总部53904125543400109长江三角洲24515102241233555珠江三角洲150463793807513
环渤海地区12282(2671)1384929东北地区25751546139143中部地区105362926588810西部地区11087831695289境外及附属机构129203056459489
分部间抵销––(934943)集团合计142865322597773894
2024年
2024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分部资产(i)总部4735976763416362长江三角洲2193470541254041珠江三角洲145874442819463环渤海地区1594662171420814东北地区2113266151842中部地区108402474573712西部地区102811733688144境外及附属机构132304223437774
分部间抵销––(1005332)集团合计136290340857756820
(i)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年年度报告 23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或有事项及承诺
1信贷承诺
本集团信贷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贷款及信用卡额度、财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本集团定期评估信贷承诺的或有损失并在必要时确认预计负债。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的合同金额是指贷款及信用卡额度全部支用时的金额。保函及信用证的合同金额是指假如交易另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约时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额。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本集团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会与客户偿付款项同时结清。
有关信用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支用,因此以下所述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569052518662569048518662开出保函128926135217128926135217开出信用证200237141076200237141076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06953519213506953519213不可撤销信用承诺
-原到期日在1年以内204740454204740454
-原到期日在1年或以上16196162821619616282合计1423411137090414234071370904
2资本性支出承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未支付11862148521802248023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或有事项及承诺(续)
3担保物
3.1作为担保物的资产
被用作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卖出回购、向中央银行借款、衍生交易及贵金属交易等业务的担保物
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19211072855010687发放贷款和垫款3737613069232270128702贴现票据45376729074537672907金融投资494155373625494155373625
长期应收款546212718––
固定资产110349627––合计602595610641580351585921
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作为担保物的资产外,本集团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中有人民币
13.42亿元主要为子公司业务专用资金(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3.42亿元)。
3.2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在相关证券借贷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了债券和票据等作为抵质押物。于2025年12月
31日,本集团无已出售或向外借出,但有义务到期返还的抵押债券(2024年12月31日:无)。
4证券承销承诺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无未到期的证券承销承诺(2024年12月31日:无)。
5兑付承诺
本行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国债。国债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付持有的国债,本行有义务按提前兑付安排确定的国债本金及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履行兑付责任。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国债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5.73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5.03亿元),原始期限为1至5年。
6未决诉讼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若干未决法律诉讼事项。本集团根据内部及外部律师意见,将这些案件及纠纷的很可能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附注八、25)。2025年年度报告23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一委托贷款业务
于资产负债表日委托贷款及委托资金的金额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贷款214750273637委托资金214750273637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贷款214559273383委托资金214559273383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1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金额为人民币873.87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56.28亿元)。
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2.1在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及资管计划等。本集团在这些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不存在向这些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相关损益主要列示在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
本集团在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摊余成本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合计资产支持证券16977707331548110318
基金131492––131492
信托及资管计划1973021976–41706
其他5566––5566合计158485990493154828908223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2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续)
2.1在投资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续)
2024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以摊余成本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合计资产支持证券171310416920523126405
基金159584––159584
信托及资管计划1825427173–45427
其他3607––3607合计18315813134220523335023
资产支持证券、基金、信托及资管计划等的最大损失敞口,按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分类为其在报告日的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
2.2在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为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的管理费收入。本集团不存在向这些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3183.79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56.66亿元),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余额为人民币
1702.74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46.68亿元)。
2025年度,本集团发行及管理上述结构化主体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人民币40.77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25.16亿元);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管理手续费余额不重大。2025年年度报告23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
1关联方关系
1.1本集团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另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
加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集团关联方主要包括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行董事、总行及重要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前述人员简称为“本行内部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前述自然人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行董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非法
人组织;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认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2本行主要股东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对本行对本行对本行对本行法定代表人/
企业名称注册地持有股数持股比例%持有股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经济性质或类型公司负责人
(股)(股)(1)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781021488917.84781021488917.84保险业务股份有限公司何肖锋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西藏18283273624.1818283273624.18商务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普松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西藏4051773270.934051773270.93零售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建雄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四川680000000.16680000000.16研究和试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邵军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北京16969569313.876不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均锋
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香港4900000001.119不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业有限公司王海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13796795873.1513796795873.15零售业有限责任公司魏巍
Alpha Frontier Limited 开曼群岛 713501653 1.63 713501653 1.63 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张旅
Liberal Rise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84522480 0.19 84522480 0.19 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史玉柱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2)广东19669991134.49不适用不适用工业及相关配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林立
香港立业集团有限公司(2)香港1993100000.46不适用不适用半导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林丛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上海13242844533.0213242844533.02海上互助保险及服务全国性社会团体宋春风23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2本行主要股东(续)
(1)主营业务详情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理财咨询、企业重组咨询、市场
调查、资信调查、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等。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饲料研究开发;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木材)、农副土特产品(除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品种)、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械器材;投资、咨询服务(除中介服务)。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
咨询和售后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
PVC、肥料、包装材料、农副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饲料级磷酸氢钙、机械设备、钢材、建材、金属材料、环保材料及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电产品、建筑辅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轻纺织品、纺织原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及稀有金属)、日用小电器、
纸及纸制品、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
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活动,包括投资及控股公司、信托、基金及相关金融工具的活动。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及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厨具销售,保健食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批发非实物方式:
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Alpha Frontier Limited:投资控股。
Liberal Rise Limited:投资控股。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电力行业、新能源行业和高科技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从事生物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工业设计服务;发电技术服务;
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香港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海上互助保险、业务培训、海事交流、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2)报告期内,该等公司开始构成本行主要股东。2025年年度报告23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2本行主要股东(续)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行主要股东注册资本:
2025年2024年
企业名称12月31日12月31日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307.9亿元人民币307.9亿元
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5.77亿元人民币5.77亿元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0.34亿元人民币10.34亿元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人民币27.18亿元人民币27.18亿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人民币468亿元不适用
中国长城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港币35866.14万元不适用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2.45亿元人民币2.45亿元
Alpha Frontier Limited 美元1.75万元 美元1.75万元
Liberal Rise Limited 美元5万元 美元5万元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1)人民币100亿元不适用
香港立业集团有限公司(1)港币1万元不适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10万元
(1)报告期内,该等公司开始构成本行主要股东。
1.3本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附注七。2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4主要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与本行的关系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行因借款人破产重整而持股的关联方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巨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为本行主要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松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昆明大商汇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广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成都新信启创置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行因借款人破产重整而持股的关联方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远川投资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重庆耕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博大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昆明和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2025年年度报告23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4主要关联方关系(续)
企业名称与本行的关系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达钢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上海找玖科技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四川派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
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四川希望深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天津市远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希望深蓝空调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成都朗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成都派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泉州市丰泽区佳艺汽配店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四川朗汇欣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本行内部人员关联方
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关联方民生置业有限公司本行工会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本行主要股东与本行孙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24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1关联方关系(续)
1.5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本集团关联自然人包括本行董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认定的自然人。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本行关联自然人共计11175人,其中本行董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200人,本行总行高管
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35人,本行重要分行高管,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0672人,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97人,其他自然人148人。
注:本行董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有66人同时是总行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行董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有11人同时是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以及持股不足5%但对
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关联交易
2.1重大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集团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于2025年度,本行核定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60.00亿元,额度有效期为2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同业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6.25亿元。
2.2定价政策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一致。2025年年度报告24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
于报告期末本金余额:
2025年2024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
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712–
贵州国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3353335
上海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33063308
上海巨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979304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8173467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25422542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6851685
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质押|保证15371762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12661260
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966978
厦门融银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877890
上海松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抵押|保证743807
上海渝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保证640850
昆明大商汇实业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559689
广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524549
成都新信启创置业有限公司(1)抵押|保证480不适用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抵押|保证444725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405450
厦门鸿孚贸易有限公司质押|保证385390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327240
天津远川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313314
重庆耕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保证293803
天津博大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73275
昆明和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271–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质押256不适用
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保证92124
重庆渝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保证687024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续)
2025年2024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抵押6467
四川达钢商贸有限公司保证17–
成都派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1)抵押6不适用上海找玖科技有限公司抵押55
四川派摩互联科技有限公司(1)信用2不适用
成都朗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抵押2不适用泉州市丰泽区佳艺汽配店抵押11
四川朗汇欣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抵押1不适用
北京英瑞来科技有限公司(2)保证03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质押–1820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质押|抵押|保证不适用6800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质押|保证不适用4666
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3)质押|抵押|保证不适用3972
上海准基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抵押|保证–3757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3)抵押|保证不适用3046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3)质押|抵押不适用900
北京星泰通港置业有限公司(3)抵押不适用778
云南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质押|抵押|保证不适用603
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145
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3)保证不适用80
四川希望深蓝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保证–60
天津市远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抵押–52
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证–40
希望深蓝空调制造有限公司保证–31
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30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3)保证不适用30
深圳市三江智控科技有限公司(3)抵押不适用15
无锡远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质押不适用32025年年度报告24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3关联方在本集团的贷款(续)
2025年2024年
担保方式12月31日12月31日
江苏志钧电力设备有限公司(3)抵押不适用2
关联方个人质押|抵押|保证10801216合计3227373056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0.741.66
关联法人贷款利率范围0.63%-6.20%2.30%-8.95%
(1)自2025年,该等公司开始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2)余额四舍五入后不足人民币1百万元。
(3)于2025年12月31日,该等公司已不构成本集团关联方。
于报告期间损益影响
2025年2024年
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14372826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0.951.6224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
于报告期末余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占同类交易占同类交易
余额的比例(%)余额的比例(%)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4450.2635410.2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4050.119230.2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5060.073030.06
长期应收款––370.03
其他资产(1)7791.396961.51
拆出资金191238.2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6610.196050.06
吸收存款153170.35279540.65
其他负债––220.03
无形资产530.60360.45
(1)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民生金租提供零售车辆融资租赁业务辅助项目管理服务和协助业务推广服务。于2025年
12月31日,其他资产主要为民生金租支付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待摊销辅助项目管理服务费人民币5.61亿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80亿元)。
于报告期末利率范围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4.19%-4.90%4.90%-5.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20%-5.32%2.70%-5.50%
长期应收款不适用8.90%
拆出资金1.95%-2.38%不适用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0.05%-1.69%0.10%-2.78%
吸收存款0.00%-5.13%0.00%-5.31%2025年年度报告24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4本集团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续)
于报告期间损益影响
2025年2024年
占同类交易占同类交易
余额的比例(%)余额的比例(%)
利息收入3100.141600.06
利息支出2620.215270.3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1850.841640.74
业务及管理费用(2)14312.8116403.20
其他业务成本(3)43016.5154118.60
营业外支出(4)4726.876247.822025年度,本行委托关联方开发软件和系统,共支付人民币4.52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9.43亿元),服务提供方主要为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2025年度主要为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收入。
(2)主要为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物业管理、资产清收、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服务,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金融业务外包、差旅、宣传活动等服务产生的业务及管理费。
(3)2025年度,民生金租确认的委托三亚民生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助资产管理费为人民币4.24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
5.29亿元)。
(4)2025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均为捐赠支出,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占本集团捐赠支出的比例。
于报告期末表外项目余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占同类交易占同类交易
余额的比例(%)余额的比例(%)
开出信用证600.0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4600.095400.10于报告期末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2988134727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0.680.7924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5与本行年金计划的交易
本集团与本行设立的年金计划除正常的供款和普通银行业务外,2025年度和2024年度均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6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参与本行计划、直接或间接指导及控制本行活动的人员,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往来。具体业务包括:发放贷款、吸收存款,相应利率等同于本行向第三方提供的利率。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向关键管理人员发放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9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76万元),已经包括在上述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中。
本行2025年度计提的关键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包括工资和短期福利合计人民币0.53亿元(2024年:人民币0.80亿元)。其中,按照有关规定,本行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中,人民币
0.23亿元是本行按照上述人员绩效薪酬的不低于50%的比例计提(2024年:人民币0.29亿元),并实行
延期支付的部分。待上述人员在本行任期结束时,视其履职情况确定应支付金额。如上述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形,本行将依据原银保监会《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1]17号)和本行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间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2025年本行为关键管理人员投保补充养老保险,投保金额为人民币0.05亿元(2024年:人民币0.06亿元)。上述2024年薪酬已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进行了重述。
本行全薪履职的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税前薪酬总额尚待董事会批准。批准后,本行将另行披露。预计未计提的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7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
于报告期末余额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拆出资金1697725622发放贷款和垫款16052080金融投资20352037
其他资产–7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063811081吸收存款558406
其他负债51–2025年年度报告24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关联方(续)
2关联交易(续)
2.7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续)
于报告期交易金额
2025年2024年
利息收入7501263利息支出150219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7356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其他业务收入11
2.8本行与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
于2025年度,本行核定民生理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680.00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已占用授信额度0元。
2.9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于2025年度,本集团子公司间发生的主要交易为同业间往来。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无
余额(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0.65亿元)。
本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表外项目中包含的与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交易余额及损益影响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均已抵销。
十四金融风险管理
1金融风险管理概述
本集团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管理包括对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和缓释等。承担风险是金融业务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并尽可能降低所承担风险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集团根据监管新要求和市场新变化,结合实际,制定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策略及各项风险政策,完善风险量化工具和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机制,并根据执行情况,对偏好传导机制、信贷政策、限额管理、系统及工具等进行复检和优化,确保风险偏好和政策落地实施,强化风险管理对战略决策的支撑。
目前,本行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制定本行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策略,监督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及其执行,并评估执行效果。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及管理策略,制定并推动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24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
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而违约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本集团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管理层对信用风险敞口采取审慎的原则进行管理。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贸易融资、信用债券投资和租赁业务。表外金融工具的运用也会使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如信用承诺及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覆盖信贷、投资、租赁等业务全流程,包含风险偏好及政策制定、授信准入审批、贷(投)后管理、信用风险监测报告等关键环节。本集团业务条线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条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内审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审计责任:
*公司业务部/科技金融部、战略客户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小微金融事业部、零售质量控制部、金融同业
部、金融市场部等业务条线部门,为信用风险的直接承担部门,是风险内控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按照本集团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与流程,组织经营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具体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经营管理部等部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其中,信贷管理部是信用风险管理牵头部门。风险管理部负责评级、信用风险计量等工作。授信审批部负责各类信用业务的综合授信与信用审批等工作。资产经营管理部负责不良及潜在风险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本集团审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承担监督评价责任。
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包括授信业务贷(投)前调查、贷(投)中审查、贷(投)后管理等流程环节。贷(投)前调查环节,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级,开展风险评估;贷(投)中审查环节,业务均须经过有权审批人审批;贷(投)后管理环节,本集团进行持续监控,并对重点行业、区域、产品、客户加强风险监控,对于借款人发生危及信贷资产安全、可能造成较大信用风险事项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控制及化解风险。本集团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信贷业务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考核和问责机制。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年第1号)衡量及管理本集团表内外承担信用风险金融资产的质量。本行制订了《中国民生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按照风险程度将金融资产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明确风险分类“初分、认定、审批”三级程序,严格开展风险分类管理。
本集团持续深化科技赋能信用风险管理,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能风控体系,推动信用风险管理向数智化转型,不断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本集团在适当的情况下要求客户提供抵质押品或保证。本集团已经建立了抵质押品管理体系和操作流程。本集团持续监测抵质押品价值、结构及法律契约,确保其能继续履行所拟定的目的,并符合市场惯例。2025年年度报告24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1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改)》要求将需要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债券、同业业务、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其他债权类投资等表内承担信用风
险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等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项目的信用风险损失准备。
本集团进行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方法包括风险参数模型法和现金流折现模型法。零售金融资产以及划分为阶段一和阶段二的对公金融资产,适用风险参数模型法;划分为阶段三的对公金融资产,适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法。
根据《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号)及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本集团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定期重检、优化,及时更新前瞻性信息及相关参数。
(1)金融工具风险阶段划分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将各笔业务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阶段二: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阶段三: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了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并对应设置了定性和定量标准。定量标准包括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30天,风险分类为关注类、违约概率绝对水平或相对变动水平超过阈值等;定性标准主要考虑了监管及经营环境、债务人偿债能力、债务人经营能力、债务人还款行为以及前瞻性信息等。25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1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3)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
为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一般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金融资产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4)风险分组
在开展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时,本集团已将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敞口进行归类。本集团对公金融资产主要根据借款人类型、所属行业进行风险分组,零售金融资产主要根据产品类型进行风险分组,并每年对风险分组合理性进行重检修正。
(5)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外,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及违约风险敞口(EAD)三个关键参数的乘积加权平均值的结果。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内部评级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债务人时点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是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根据业务产品以及担保品等因素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预期违约时的表内和表外风险暴露总额,敞口大小考虑了本金、利息、表外信用风险转换系数等因素,不同类型的产品有所不同。2025年年度报告25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1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6)预期信用损失中包含的前瞻性信息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GDP)季度同比、广义货币供应量(M2)季度同比、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季度同比等。本集团对宏观经济指标池的各项指标定期进行评估,并选取最相关指标进行估算。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考虑不同宏观经济情景,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预测值范围列示如下:
项目范围
国内生产总值(GDP)季度同比 4.1%~5.3%
广义货币供应量(M2)季度同比 5.0%~10.8%
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季度同比 -1.7%~1.8%
本集团对前瞻性信息所使用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当主要经济指标预测值变动
10%,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不超过当前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余额的5%。
本集团结合宏观数据分析及专家判断确定乐观、基准、悲观的情景及其权重,从而计算本集团加权平均预期信用损失。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乐观、基准、悲观三种情景的权重相若。
(7)第三阶段对公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预测本集团对第三阶段对公金融资产使用现金流折现模型法“( DCF”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DCF测试法基于对未来现金流入的定期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在测试时点预计与该笔资产相关的未来各期现金流入,并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现,获得资产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25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2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为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未考虑抵质押物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表内项目的风险敞口金额为金融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0561280189247477276957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260841177319484392461拆出资金231195186456248172212078衍生金融资产1736230283172223019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473769584796773035发放贷款和垫款4374231439603643591694379490金融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4013198323146596122540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4015114807981340791148109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704516532935696313524120
长期应收款98066112382––其他金融资产41168313822859922564合计7448820744347372271497214532表外信用承诺1423411137090414234071370904最大信用风险敞口88722318814377865055685854362025年年度报告25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3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
于2025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
本集团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0561––25056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126092––126092(8)––(8)
拆出资金231581–1193232774(386)–(1193)(15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362–11551477(4)––(4)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603896132212491822785290(18397)(15572)(20855)(54824)
-个人贷款和垫款160499744984322551682236(7569)(11369)(20204)(39142)
金融投资20198876977319372058801(1842)(398)(11894)(14134)
长期应收款9103046394914100583(440)(436)(1641)(2517)
表外信用承诺14220471345191423411(1178)(19)(7)(1204)
于2024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
本集团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80189––280189––––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117733––117733(2)––(2)
拆出资金186748–1193187941(292)–(1193)(14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6570–43577005(2)–(45)(47)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510263148392550462713701(18897)(15094)(22800)(56791)
-个人贷款和垫款171109931695319451774739(7746)(7932)(20660)(36338)
金融投资19856815902360472027630(2359)(412)(11126)(13897)
长期应收款10529638516097115244(675)(413)(1774)(2862)
表外信用承诺1365627527521370904(1008)(49)(1)(1058)25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3金融工具信用质量分析(续)
于2025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
本行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7477––247477––––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94844––94844(1)––(1)
拆出资金248558–1193249751(386)–(1193)(15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7971––47971(4)––(4)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603312134696490832787091(18282)(15517)(20803)(54602)
-个人贷款和垫款158840544037318901664332(7213)(11112)(19998)(38323)
金融投资20125516977304132049941(1819)(399)(10619)(12837)
表外信用承诺14220431345191423407(1178)(19)(7)(1204)
于2024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主要项目的阶段划分如下:
本行账面总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合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6957––276957––––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92462––92462(1)––(1)
拆出资金212370–1193213563(292)–(1193)(14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3037––73037(2)––(2)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512907148144549672716018(18769)(15049)(22763)(56581)
-个人贷款和垫款169223931047316511754937(7344)(7752)(20513)(35609)
金融投资19776545902342802017836(2334)(412)(9880)(12626)
表外信用承诺1365627527521370904(1008)(49)(1)(1058)2025年年度报告25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4发放贷款和垫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的阶段划分的情况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第一阶段信用贷款1397126131232613991701317253保证贷款878966802071874210797359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1590762162852615764441612274
-质押贷款324683460957324597460828小计4191537420388041744214187714
第二阶段信用贷款23861186382646918580保证贷款21755219892155621823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87779899288694389307
-质押贷款24345291792430829130小计157740159734159276158840
第三阶段信用贷款22354203052228520252保证贷款13020145121293114435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34624408833433040641
-质押贷款11335111661132411166小计81333868668087086494合计4430610445048044145674433048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的抵质押物覆盖敞口246022644124553263462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4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行业分布情况如下: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999013.5454707012.29
制造业50003311.2950846411.42
房地产业3254437.353334397.49
批发和零售业2912876.572958996.6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7304.581710653.8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40043.931652563.7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1511993.411361163.06
金融业1382433.121730593.89
建筑业1038772.341253362.82
采矿业722241.63643451.4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577061.30458951.0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73501.07391530.88
农、林、牧、渔业268710.61228370.51
其他607691.37519871.17
小计275172662.11267992160.22
个人贷款和垫款167888437.89177055939.78
合计4430610100.004450480100.002025年年度报告25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4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本行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823213.5554567112.31
制造业49854211.2950694811.44
房地产业3253467.373333627.52
批发和零售业2902676.572949456.6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60674.671708233.8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38553.941651423.7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1511443.421360513.07
金融业1425383.231813094.09
建筑业1033402.341246652.81
采矿业722151.64643381.4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576681.31458241.0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72341.07390300.88
农、林、牧、渔业267190.60226590.51
其他604181.37515201.16
小计275358562.37268228760.51
个人贷款和垫款166098237.63175076139.49
合计4414567100.004433048100.0025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4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总部44340510.0148700010.94
长江三角洲地区120296127.15115577825.97
珠江三角洲地区70541715.9271065515.97
西部地区68701215.5168000315.28
环渤海地区66833215.0869359815.58
中部地区49520111.1851035511.47
东北地区982232.22917802.06
境外及附属机构1300592.931213112.73
合计4430610100.004450480100.00本行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总部44340510.0448700010.99
长江三角洲地区120296127.25115577826.07
珠江三角洲地区70541715.9871065516.03
西部地区68701215.5668000315.34
环渤海地区67102615.2069977815.79
中部地区49520111.2251035511.51
东北地区982232.23917802.07
境外1113222.52976992.20
合计4414567100.004433048100.00
2.5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是指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为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本集团对债务合同作出有利于债务人调整的贷款,或对债务人现有债务提供再融资,包括借新还旧、新增债务融资等。本集团于2025年
12月31日重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90.07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64.01亿元)。
在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未逾期及逾期尚未超过90天的重组贷款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2051118680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百分比0.460.422025年年度报告25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6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
评级参照标准普尔评级或其他债权投资发行机构所在国家主要评级机构的评级。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未评级(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21177––––21177
-企业6407–––19998406
总额27584–––199929583应计利息2125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准备(10460)小计21248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5088427289831427562791239893
-政策性银行157767––70–157837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083361911447514143819842331217
-企业2599920756914617186617112273958总额80094411276962355833674170332002905应计利息21595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准备(1081)小计2023419合计20446672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6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未评级(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31033––––31033
-企业3433––59413995426
总额34466––594139936459应计利息3797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准备(9818)小计30438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6185397279914134–1346605
-政策性银行106435–1171––107606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87736149940–423420238519
-企业7664718280788102400688271352总额889357106073810022285711081964082应计利息20844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准备(1630)小计1983296合计20137342025年年度报告26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6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
本行2025年12月31日
未评级(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20668––––20668
-企业6197–––19958192
总额26865–––199528860应计利息2125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9985)小计21000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5054217289831427361–1236192
-政策性银行157329––70–157399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078621931447514141119661332292
-企业2270620756914513185346537269859总额79331811296962345433076161981995742应计利息21443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信用损失准备(1081)小计2016104合计20371042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6债权性投资按发行机构及评级分布列示如下:(续)
2024年12月31日
未评级(1) AAA AA A A以下 合计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30447––––30447
-企业3362––59413155271
总额33809––594131535718应计利息3797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准备(9346)小计30169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614161727991–––1342152
-政策性银行105847–1171––107018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87082151833–––238915
-企业760681828078724–106267705
总额88315810626319895–1061955790应计利息20881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准备(1630)小计1975041合计2005210
(1)本集团及本行持有的未评级债权性投资主要包括国债、信托及资管计划、企业债、政策性银行债券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性投资主要为投资的信托及资管计划,底层融资人为企业。2025年年度报告26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2信用风险(续)
2.7金融投资中信托及资管计划按投资基础资产的分析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信托及资管计划一般信贷类资产21976271732072725882债券及其他19730182544009226842合计41706454276081952724
本集团对于信托及资管计划的信贷类资产纳入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债务人的风险敞口进行统一授信和管理。该等信贷类资产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3市场风险
本集团面临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本集团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本行与子公司各自独立管理各项市场风险。
本行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银行业管理传统区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并根据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交易账簿是本行为交易目的或对冲规避交易账簿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外汇和商品头寸。记入交易账簿的头寸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者能够完全对冲以规避风险,能够准确估值,并进行积极的管理。银行账簿是指未划入交易账簿的其他所有表内外资产。26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1市场风险衡量技术
本行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对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按照监管要求,构建适合本行资产负债规模与结构的计量方法,使用缺口分析、净利息收入模拟分析、经济价值模拟分析等方法量化评估利率变化对本行银行账簿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
交易账簿利率风险主要采用久期分析、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等方法进行计量。
银行账簿汇率风险包括自身结售汇敞口、外币资本金、外币利润的结汇损失、外币资产额相对本币缩水等,本行根据本外币汇率走势,综合全行资产负债组合的未来变化,评估未来汇率风险的影响。
交易账簿汇率风险来源于以获取价差或锁定套利为目的开展的对客、做市、自营外汇及外汇衍生金
融工具交易形成的外汇敞口。本行通过对汇率风险因子的识别计量汇率风险指标,综合评估风险因子变动对各投资组合、产品类别以及全行损益情况的影响。
本行充分认识到市场风险不同计量方法的优势和局限性,并采用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运用于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压力情景包括专家情景、历史情景和混合情景。
3.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外汇及外汇衍生工具头寸,由于汇率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银行整体收益受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为主,其余主要为美元和港币。
本集团通过设置分币种外汇风险敞口指标和止损指标对本集团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在限额框架中,本集团按日监测汇率风险的限额执行情况,并根据汇率变化趋势对外汇敞口进行积极管理。2025年年度报告26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下表汇总了本集团及本行于相应资产负债表日的外币汇率风险敞口分布,各原币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已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9020521728623125475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843483539029563390126084拆出资金1836283438523031087923119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473–––51473发放贷款和垫款42177319716937418219134374231金融投资22504241505925888174252424329
长期应收款8582312243––98066其他资产18341250546468433793272435资产合计730585938554253535876317832567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28560–––22856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811272524921069251874507拆入资金366713251152372281397232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65314454671626–1124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48682102011911–260794吸收存款408894822186717907190774347799
应付债券10060705938––1012008
租赁负债8047–1188066其他负债12952312332126244880187997负债合计662308738080838646868297129370头寸净额682772473414889802703197
货币衍生合约(4612)(14178)5645168673722表外信用承诺13724334417142352572142341126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93395575329206285449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88973481615802438117731拆出资金138831327552492123781864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6958–––76958发放贷款和垫款42446139092339056214444396036金融投资22514741283575634132372398702
长期应收款9776614616––112382其他资产16326841570521731200241255资产合计73311463486125430880903781496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61108–––261108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9467433483892546990841拆入资金235683294866081974182865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72270375382185–11199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362858038378318248124吸收存款408272821303615357215604332681
应付债券9388632162––941025
租赁负债8979–85149078其他负债17151376311192350180686负债合计674205733619138464416897158401头寸净额589089124211584439214656568
货币衍生合约5770711407(14746)(47732)6636表外信用承诺1317138488772395249413709042025年年度报告26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本行2025年12月31日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57965217286231251530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3637257422133333194843拆出资金200042349482303108792481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7967–––47967发放贷款和垫款419771010182937490221404359169金融投资22061991370434771171932365206其他资产17463215250344633759227087资产合计713598332002950429875337593974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28515–––228515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821004536631072950885446拆入资金2272031503523722813822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456133605––249218吸收存款405470922186717907190774313560
应付债券9979245938––1003862
租赁负债7686–987703其他负债94158853774144876148312负债合计647232932511334623868246918889
头寸净额663654(5084)15806709675085
货币衍生合约(4612)(14178)5645168673722表外信用承诺13724294417142352572142340726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美元港币其他币种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5952557532920628206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3448252291353243192461拆出资金156550406582492123782120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3035–––73035发放贷款和垫款42259899255639501214444379490金融投资22032591143944419132222335294其他资产1549336003450331154196593资产合计71531662844155259780835757101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60767–––26076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95590036731926361001900拆入资金1521230917660819741724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303113638––233949吸收存款404572821318515357215604295830
应付债券9307322162––932894
租赁负债8703–54148771其他负债1294184360814328134920负债合计657677129099332096416496941509
头寸净额576395(6578)2050139186629504
货币衍生合约5770711407(14746)(47732)6636表外信用承诺1317138488772395249413709042025年年度报告26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2汇率风险(续)
本集团对外汇敞口净额进行汇率敏感性分析,以判断外币对人民币的潜在汇率波动对利润表的影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25年12月31日假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1%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1.53亿元(2024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5.06亿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
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人民币1.53亿元(2024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5.06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假设:
a. 各种汇率敏感性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中间价)汇率绝对值波动1%的汇兑损益;
b.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1%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汇率变动;
c. 各币种汇率变动是指美元及其他外币对人民币汇率同时同向波动。由于本集团非美元的其他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中其他外币以折合美元后的金额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
d.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e. 其他变量(包括利率)保持不变;及
f.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3.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来源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其中缺口风险和基准风险是本集团主要的风险来源。
(1)交易账簿
交易账簿利率风险是交易账簿的金融工具和外汇、商品头寸所包含的利率风险因子发生不利变动而使本行交易账簿承担损失的风险。交易账簿利率风险管理范围包括所有交易账簿下对利率变动敏感的产品和业务,包括交易账簿下的本外币债券交易、货币市场业务、利率衍生交易、外汇衍生交易、贵金属衍生交易以及复杂衍生产品等。
本集团主要采取规模指标、损益指标、估值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分析、久期分析、压
力测试等方法对利率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并将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融入日常风险管理。
本集团设定利率敏感度、久期、敞口、止损等风险限额有效控制交易账簿利率风险,并在限额框架下按日监测交易账簿利率风险。
(2)银行账簿
本集团主要采用情景模拟分析、重定价缺口分析、估值分析、敏感性分析、久期分析、压力测
试等方法计量、分析利率风险。本集团在限额框架中定期监测、报告利率风险。
本集团设置久期、估值损失容忍度等风险限额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并且密切关注本外币利率走势,紧跟市场利率变化,定期开展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适时调整资产负债期限策略、本外币存贷款利率与重定价策略,以有效防范利率风险。27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
1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50451––––430325475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2050714014079––97126084
拆出资金660191636611271835443–64923119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1449––––2451473发放贷款和垫款13397229339551498546464450100643369154374231金融投资563481361944761539124736279062152552424329长期应收款42046435261044399912776454898066
其他资产387–10352902–268111272435资产合计18890871094351211863514592677413255299027832567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
1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4682728031152378––132422856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67333130610273751––2813874507
拆入资金480712923819564––35997232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478882014339423296812667191124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17035854030020––531260794吸收存款2002733436696845906991235668705614347799应付债券91300237384576723344516999321571012008
租赁负债23045518434758780–8066
其他负债596462621962––139177187997负债合计287668198735919415701033412727072176417129370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987594)1069921770654258556686183122617031972025年年度报告27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
1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80068––––5381285449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1106624554100––110117731拆出资金133978212642551449612724671864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6926––––3276958发放贷款和垫款92645810362121567709686091141607379594396036金融投资761207507931958210156436583112539672398702
长期应收款7400883234321534568373–112382
其他资产402–797971–239085241255资产合计16124181143842195202317611228085635370017814969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
1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00255676193389––204126110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516300145127325165––4249990841
拆入资金400802964712755––38382865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4091025318423002538–9271119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09429782188876––485248124吸收存款19795804105048456921013107212835864332681应付债券1544020231260989530970799942414941025
租赁负债22551220075340994–9078
其他负债15098341884––168818180686负债合计266362997675121219631051955812002629037158401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1051211)167091(169940)70916772736327409865656827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下表汇总本集团及本行利率风险敞口,根据合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较早者,对资产和负债按账面净额列示。
本行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
1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7368––––416225153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4798––––4594843
拆出资金665192136612361836006–6632481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7943––––2447967发放贷款和垫款13236959287451498657467129104087368564359169金融投资561421360054707158672835858812491802365206
其他资产–––––227087227087资产合计18364651086116209299013704186899685180177593974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4680628007152378––132422851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72951132382277261––2852885446
拆入资金466921567719563––341822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11135755430020––531249218
吸收存款1992347431308836930983179–697964313560应付债券91300235784572727320546999320041003862
租赁负债22043417604544745–7703
其他负债–45050–––103262148312负债合计281142994619618906391019777707381801106918889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974964)1399202023513506416192303379076750852025年年度报告27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6837––––522528206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2443––––1892461拆出资金157003222642651455362724892120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3025––––1073035发放贷款和垫款92605610404951555631679640139760379084379490金融投资76060738303109699787566120902835892335294
其他资产–––––196593196593资产合计16014241136589189311416639327521225238327571013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非生息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00055655193083––202926076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521686146518329344––43521001900
拆入资金314102795312755––360724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82279717488157––391233949
吸收存款19645864069408379221003633–827494295830应付债券1544020231260989522986799942267932894
租赁负债21749519395160960–8771
其他负债–9564–––125356134920负债合计259156694661120730951031779809542175046941509
利率敏感度缺口总计(990142)189978(179981)63215367116830632862950427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3市场风险(续)
3.3利率风险(续)
假设各货币收益率曲线于1月1日平行移动100个基点,对本集团及本行之后一年的净利息收入的潜在影响分析如下: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收益率曲线向上平移100个基点(5281)(6269)(4911)(5757)收益率曲线向下平移100个基点5281626949115757
在进行利率敏感性分析时,本集团及本行在确定商业条件和财务参数时基于以下假设:
a. 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
b.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客户行为的影响;
c. 未考虑复杂结构性产品(如嵌入的提前赎回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与利率变动的复杂关系;
d.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市场价格的影响;
e.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表外产品的影响;
f.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影响;
g. 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
h. 未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2025年年度报告 27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在报告期间,各子公司需按照集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负责本机构的流动风险管理,本行负责管理所有经营机构及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
本行面临各类日常现金提款的要求,其中包括隔夜存款、活期存款、到期的定期存款、客户贷款提款、担保及其他现金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付款要求。本行不会为满足所有这些资金需求保留等额的现金储备,因为根据历史经验,相当一部分到期的存款并不会在到期日立即提走,而是续留本行。但是为了确保应对不可预料的资金需求,本行规定了最低的资金存量标准和最低需保持的同业拆入和其他借入资金的额度以满足各类提款要求。
通常情况下,本行并不认为第三方会按担保或开具信用证所承诺的金额全额提取资金,因此提供担保和开具信用证所需的资金一般会低于信用承诺的金额。同时,大量信用承诺可能因过期或中止而无需实际履行,因此信用承诺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资金需求。
4.1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
本行与各子公司各自独立地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相关政策。
董事会承担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等。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本行总体发展战略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资产负债与财务管理部负责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具体程序包括:
日常资金管理,通过监控未来的现金流量,以确保满足资金头寸需求,包括存款到期或被客户借款时需要增资的资金;本行一直积极参与全球货币市场的交易,以保证本行对资金的需求;
根据整体的资产负债状况设定各种比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和交易金额限制,以监控和管理流动性风险;27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1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续)
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系统计量和监控现金流情况,并对本行的总体资产与负债进行流动性情景分析和流动性压力测试,满足内部和外部监管的要求;利用各种技术方法对本行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测算,在预测需求及在职权范围内的基础上做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初步建立起流动性风险的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流动性风险最新情况;
进行金融资产到期日集中度风险管理,并持有合理数量的高流动性和高市场价值的资产,用以保证在任何事件导致现金流中断时,本行有能力保证到期债务支付及资产业务增长等的需求。
4.2到期日分析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的无期限是指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财政性存款;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
款、长期应收款、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无期限是指该等资产已减值或已逾期超过1个月的金额,以及金融投资中的权益投资和基金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中的实时偿还是指该等资产逾期1个月以内的未减值金额。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341631338–––––25475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18257234714014079––126084
拆出资金––22314336631280684680035023119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5–51358––––51473发放贷款和垫款4957867213344542959671175372125209212600474374231
金融投资191467–572971381704806849230456336662424329长期应收款440213993015181521467066879798066其他资产22562375716158554112639101431574272435资产合计69460115721248485847626018160562299146190443478325672025年年度报告27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37128491198698––22856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0382466122130631273930––874507
拆入资金––480832950819641––97232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395222280490761196351361124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19395879730058––260794
吸收存款–17439292930044439768595351007355–4347799
应付债券––9130022773857828044697699931012008
租赁负债––230455184347587808066其他负债196114839967669544958895942145187997负债合计1961229615270276795142020206491078367780547129370
净头寸692640(2138940)(217909)(475160)(204593)12207791826380703197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783416106879738887221946445110594068927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262842821–––––285449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07158401824554100––117731
拆出资金––31388679597866481692761864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11–76547––––76958发放贷款和垫款5373680303402873095221292316122514811669974396036
金融投资221567–785717124732855410341306646332398702长期应收款7319114614691700143137485811577112382其他资产18826958761425116062580195781418241255资产合计7139301650315465314689451723748235188318449017814969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24756793194068––26110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5508065238145227325296––990841
拆入资金––402282981112826––82865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008726874476891319441491119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10789807388973––248124
吸收存款–18055552130724186498622261033179–4332681
应付债券––154402023566101113312479994941025
租赁负债––225512200753409949078其他负债173096185144893043724108119311806180686负债合计17302356820440104100873221673041096768869437158401
净头寸712200(2191789)106427(539787)(443556)12551151757958656568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8191278390963906470187927142457540442025年年度报告27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本行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168129849–––––25153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479944––––94843
拆出资金––2281638677138966473633502481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7967––––47967发放贷款和垫款4927066373346932942671166702124760912599914359169
金融投资226023–570891379904752318774945913792365206其他资产1958709144454429916817231443227087资产合计6928441312944770544753631790067217418918531637593974
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34928467198699––22851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0889266703132403277448––885446
拆入资金––360092664419620––822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13475781230059––249218
吸收存款–1734468290480438433850757999422–4313560
应付债券––9130022609257421342264699931003862
租赁负债––220434176045447457703其他负债172712158145077835516863611133148312负债合计1727226494165191591812019577241052591718716918889
净头寸691117(2133647)(174861)(442757)(167657)11215981781292675085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783416106879738887221926905110593873528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2到期日分析(续)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077541287–––––28206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244417––––92461
拆出资金––42409743628628487472762120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3035––––73035发放贷款和垫款5348479583391573097361282071122405811630264379490
金融投资252654–76984697963189569989386179662335294其他资产15691010934891731620934891454196593资产合计7038231416995409504630671703520223523217827227571013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24456771193752––26076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5897466006146831330089––1001900
拆入资金––315352811712826––724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82869741288251––233949
吸收存款–17926442106274149158543421023302–4295830
应付债券––154692023126081652550281446932894
租赁负债––217495193951609608771其他负债17296234613087273082051587191216134920负债合计1729231396439547197416121098791062683836226941509
净头寸702094(2172265)145479(511094)(406359)11725491699100629504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81912783909639064701866621457513692025年年度报告28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本集团会通过对预计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的无期限是指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财政性存款;金融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中的无期限是指该等资产已减值或已逾期超过1个月的金额,以及金融投资中的权益投资和基金投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长期应收款中的实时偿还是指该等资产逾期1个月以内的未减值金额。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341631338–––––25475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18257234814084081––126094
拆出资金––2290638990139055549015122563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5–51381––––51496发放贷款和垫款9334698563528983200001270569151544917618695323987
金融投资199243–6055314675151800310327167805892737855长期应收款58182919631552159457591112263112743其他资产233765757121931112347182801130260708
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7557031604995032425098131951124268725725563639124001
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37128580200278––23022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0418466444131430275724––877782
拆入资金––481092964719789––97545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398922383497691262254901142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19545891430163––261031
吸收存款–17439292930294445418615541015017–4358070
应付债券––9150322943558537257117700001033427
租赁负债––235465188348617978241其他负债196123627967669544958895942145275877
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19612384392703400954939203412010992117843272564552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262842821–––––285449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07158402324554100––117736
拆出资金1199–31506692578038081735451910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11–76560––––76971发放贷款和垫款95605106873604173606121463356152287016929575506504
金融投资238652–818488028436809811440837892972702262长期应收款8767134915781753152098579215021129469其他资产18304235854031552450294701418205745
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7703041623735613355159131935645277038824992389215196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25857048197279––26458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5552265286145297325378––991483
拆入资金––402422997812943––83163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2011127167483711387144651139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11859847089893––249548
吸收存款–18055552133194196448651541062311–4365983
应付债券––154502031646172573350296125965498
租赁负债––2435522165575910729791其他负债1730961856266200259959106541794146613
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1730235726243236010013452168399112609710345671906492025年年度报告28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本行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168129849–––––25153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479945––––94844
拆出资金––2295438990139055549015122564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7986––––47986发放贷款和垫款9273897463531233182721261624151062417617275307854
金融投资231282–602351462665111629815887348962665429
其他资产202290910480–––999213778
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7479911344034948235035281911841254711324981348837833
2025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35028556200278––23018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0925767031133209279274––888771
拆入资金––360212667619779––824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613605792930163––249452
吸收存款–17344682905054389988527761007084–4323831
应付债券––9134722637657948145579824001025183
租赁负债––235465188348617978241其他负债17279705445077835516863611133123785
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17272240779652356920044196880210638858433069319232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3非衍生资产和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4077541287–––––28206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244422––––92466
拆出资金1199–42636750638837093333632169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3048––––73048发放贷款和垫款9551594233603013495021459793151633516925045483373
金融投资265745–802767884635856211092717435492636249其他资产152554103830325169922071416162041
资产合计(预期到期日)7557881431645601135037361908424263714624378328946203
2024年12月31日
3个月
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以内1至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25657027196969––26425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5941966020146858330493––1002790
拆入资金––315732828412943––728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83479780489147––235298
吸收存款–17926442108754159108572701052434–4329133
应付债券––154822031106182853643485625958936
租赁负债––2355352097557910389484其他负债172962346486416896636674561204100861
负债合计(合同到期日)17292314409387652966424211357011019038786769735542025年年度报告28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1)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货币类衍生产品:货币远期、掉期和期权;
-利率类衍生产品:利率掉期;
-信用类衍生产品:信用违约掉期。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63110372785(446)–4007
利率类衍生产品5261(199)(373)2(43)
信用类衍生产品21173–4437644
合计117812112586(376)94608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3646828(6148)2486–3530
利率类衍生产品(115)(32)6271658653
信用类衍生产品20–60167–247
合计2696796(5461)28188443028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1)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本行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63110372785(545)–3908
利率类衍生产品523(1)(209)(400)1(86)
信用类衍生产品21173–4437644
合计117512092576(502)84466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3646828(6148)2486–3530
利率类衍生产品(120)(36)6051101560
信用类衍生产品20–60167–247
合计2646792(5483)276314337
(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货币类衍生产品:货币远期、掉期和期权;
-贵金属类衍生产品:贵金属远期、掉期;2025年年度报告28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122069)(96412)(194536)(37358)–(450375)
-现金流入1222119648319465537189–450538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42825)(29731)(25557)––(98113)
-现金流入402342279927065––90098
现金流出合计(164894)(126143)(220093)(37358)–(548488)
现金流入合计16244511928222172037189–540636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503079)(620948)(1486938)(156924)–(2767889)
-现金流入5048516230481491178157124–2776201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25742)(23868)(25038)––(74648)
-现金流入257522394225105––74799
现金流出合计(528821)(644816)(1511976)(156924)–(2842537)
现金流入合计5306036469901516283157124–28510002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4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2)以全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续)本行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122069)(96412)(194536)(37358)–(450375)
-现金流入1222119648319465537189–450538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42825)(29731)(25557)––(98113)
-现金流入402342279927065––90098
现金流出合计(164894)(126143)(220093)(37358)–(548488)
现金流入合计16244511928222172037189–540636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以内1至3个月3个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货币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503079)(620948)(1486938)(156924)–(2767889)
-现金流入5048516230481491178157124–2776201贵金属类衍生产品
-现金流出(25742)(23868)(25038)––(74648)
-现金流入257522394225105––74799
现金流出合计(528821)(644816)(1511976)(156924)–(2842537)
现金流入合计5306036469901516283157124–28510002025年年度报告28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5承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
除非发生违约的客观证据,管理层将合同到期日作为分析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的最佳估计。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569052––569052
开出信用证199433804–200237开出保函8328843700193812892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06953––506953不可撤销信用承诺204814325187018243合计13607745882938081423411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518662––518662
开出信用证140779297–141076开出保函9341640819982135217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19213––519213不可撤销信用承诺422781359886056736合计1314348547141842137090429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4流动性风险(续)
4.5承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分析(续)
本行202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569048––569048
开出信用证199433804–200237开出保函8328843700193812892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06953––506953不可撤销信用承诺204814325187018243合计13607705882938081423407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5年5年以上合计
银行承兑汇票518662––518662
开出信用证140779297–141076开出保函9341640819982135217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519213––519213不可撤销信用承诺422781359886056736合计131434854714184213709042025年年度报告291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包括内、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损坏,信息科技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充分挖掘拓展损失数据线索信息,开展全集团历史损失数据追溯清洗补报,操作风险损失数据识别、收集和处理程序规范,收集结果满足全面性、准确性和高质量的监管要求,并将操作风险损失率控制在风险偏好限额内。完善操作风险标准法业务指标计算逻辑,设计不同情形下的内部损失乘数(ILM)差异化处理方式,实施标准法监管资本计量并逐步提高计量自动化水平。固化操作风险压力测试管理机制,印发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方法。开展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指标监测,迭代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夯实操作风险管理基础。加强操作风险管理与外包风险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的衔接,动态更新外包活动范围、风险评估指引与准入条件。启动新一轮业务连续性影响分析,优化业务重要性等级评估模型,推动业务稳健持续运行。
6国别风险
本集团面临国别风险。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债务,或使本集团在该国家或地区的业务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集团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本集团国别风险主要来源于境外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同业融资、金融衍生交易、境外租赁业务、证券
投资、设立境外机构等业务。
本集团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服从并服务于集团发展战略目标。本集团通过一系列管理工具来管理和控制国别风险,包括国别风险评估与评级、设定国别风险限额并开展监控、开展国别风险压力测试、建立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政策等。
7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在满足监管要求、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的基础上,加强资本预算、配置与考核管理,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创造价值。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计量,表内资产风险权重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2及附件3要求确定,并考虑合格质物质押或合格保证主体提供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表外项目将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处理方式计量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采用标准法计量。29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风险管理(续)
7资本管理(续)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于本集团,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7.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7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7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均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有关资本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行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估计是根据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相关市场资料于某一特定时间做出,一般是主观的。本集团根据以下层级确定及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
本集团在估值当天可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该层级包括在交易所上市的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
第二层级:
划分为第二层级的债券投资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外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彭博的估值结果确定。其他划分为第二层级的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合约、发放贷款和垫款中的票据贴现和福费廷资产等,采用的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折现法、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等方法。所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
第三层级:
划分为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包括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值为不可观察变量的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主要为信托受益权、非上市股权、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可转债、资产管理计划等,采用的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折现法、市场法、收益法等。估值模型中涉及的不可观察变量包括折现率、流动性折扣等。
在计量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会尽可能使用市场上可观察的数据。2025年年度报告293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1870981570188668
-权益投资99842631766022921
-投资基金92936402061505134647
-信托及资管计划–14237549319730
-其他297515901050561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703623893704516
-权益投资2216926367808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163029–163029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1044310010543
-利率衍生工具–977–977
-贵金属衍生工具–5811–5811
-其他–31–31合计969311133000346381264569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10032)–(10032)
-利率衍生工具–(857)–(857)
-贵金属衍生工具–(13635)–(13635)
-其他–(3)–(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70926)–(70926)
合计–(95453)–(95453)29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1742062005176211
-权益投资102016551456117236
-投资基金90908694231567161898
-信托及资管计划–12603565118254
-其他2807101950385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532060875532935
-权益投资681469597575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232509–232509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26568–26568
-利率衍生工具–1844–1844
-贵金属衍生工具–1839–1839
-其他–32–32合计948031054309315841180696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25516)(14)(25530)
-利率衍生工具–(687)–(687)
-贵金属衍生工具–(7856)–(7856)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43197)(31)(43228)
合计–(77256)(45)(77301)2025年年度报告295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本行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1012701569102839
-权益投资65237711435218775
-投资基金8985867105–156963
-信托及资管计划–142342585840092
-其他2615–1050366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695428885696313
-权益投资23–5745576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163029–163029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10443–10443
-利率衍生工具–937–937
-贵金属衍生工具–5811–5811
-其他–31–31合计931481062059494591204666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10032)–(10032)
-利率衍生工具–(857)–(857)
-贵金属衍生工具–(13635)–(13635)
-其他–(3)–(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45050)–(45050)
合计–(69577)–(69577)29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下表按公允价值层级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析:(续)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90112199592107
-权益投资100715961179314396
-投资基金9014997485–187634
-信托及资管计划–111271571526842
-其他2807–783359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523289831524120
-权益投资68–5447551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232509–232509衍生金融资产
-货币衍生工具–26568–26568
-利率衍生工具–1758–1758
-贵金属衍生工具–1839–1839
-其他–32–32合计94031986315365641116910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货币衍生工具–(25516)–(25516)
-利率衍生工具–(687)–(687)
-贵金属衍生工具–(7856)–(7856)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9564)–(9564)
合计–(43623)–(43623)
针对上述涉及一项或多项重大不可观察变量的股权和债权工具,这些不可观察变量的合理变动对上述第三层级公允价值影响不重大。2025年年度报告297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
本集团2025年以公允价值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衍生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权益工具衍生金融资产资产合计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负债合计
2025年1月1日247348755975–31584311445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损失)5574(16)––5558–––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利得–(804)392–(412)–––
购入/转入1486838–1002424–––
结算/转出(4516)–––(4516)(31)(14)(45)
2025年12月31日27278893636710034638–––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损失(254)–––(254)–––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利得(/损失)5828(16)––5812–––
2024年
以公允价值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入当期损益的衍生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权益工具资产合计金融负债金融负债负债合计
2024年1月1日28994940589335827814–814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损失(2216)(126)–(2342)–––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利得–(269)82(187)–––
购入/转入1309360–1669–1414
结算/转出(3353)(30)–(3383)(783)–(783)
2024年12月31日24734875597531584311445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利得330––330–––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损失(2546)(126)–(2672)–––29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变动情况(续)
本行2025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权益工具资产合计
2025年1月1日30286831544736564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损失)13422(16)–13406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利得–(768)298(470)
购入/转入2611838–3449
结算/转出(3490)––(3490)
2025年12月31日42829885574549459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损失(251)––(251)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
利得/(损失)13673(16)–13657
2024年
以公允价值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权益工具资产合计
2024年1月1日23780800533029910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损失(1595)(126)–(1721)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利得–(173)117(56)
购入/转入10088360–10448
结算/转出(1987)(30)–(2017)
2024年12月31日30286831544736564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已实现利得291––291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未实现损失(1886)(126)–(2012)2025年年度报告299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3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吸收存款、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协议
由于以上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大部分的到期日均在一年以内或者均为浮动利率,其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以公开市场买价或经纪人/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
如果无法获得相关的市场信息,则以市场对具有相似特征(如信用风险、到期日和收益率)的证券产品报价为依据。
(3)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若没有市场报价,则以剩余到期期间相近的类似债券的当前市场利率作为贴现率按现金流贴现模型计算其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未以公允价值反映或披露的债权投资以及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以及公允价值
层级的披露:
本集团202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401511374878–134366531213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1012008998669–998669–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4807981529949–148879141158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941025933371–933371–3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3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续)
(3)应付债券(续)本行202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3407911371434–134025531179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1003862990617–990617–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4810901528186–148831939867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932894925245–925245–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上期比较数字
出于财务报表披露目的,本集团对部分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调整。2025年年度报告301财务报表补充资料一非经常性损益表非经常性损益表
2025年2024年
政府补助437458
捐赠支出(180)(13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净额8(96)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净额(546)(38)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的影响额(34)(72)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315)122
其中:影响本行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363)17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48105
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
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本集团2025年2024年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35.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95.1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63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640.64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63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640.64
2025年度,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437.82亿股(2024年度为437.82亿股)。
优先股的转股特征使得本行存在或有可能发行普通股。于2025年12月31日,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优先股的转股特征对截至2025年度及2024年度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影响。3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补充资料三流动性覆盖率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覆盖率(%)135.60161.99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9587391086316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的期末数值707036670628以上流动性覆盖率比例为根据原银保监会公布的相关规定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信息计算。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四监管资本关于本集团和本行监管资本的详细信息,参见本行网站( www.cmbc.com.cn“ ) 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监管资本”栏目。此年报以环保纸张印制
2025年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