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1月12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旭修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_4票同意,_0票反对,_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6年1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6年1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6年1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真虹 范黎波
李旭修 汪平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