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经先生)
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自2025年12月16日起担任上港集团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经,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及港口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武汉理工大学研究员。历任武汉交通科技大学自动控制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校党委办公室主任;武汉理工大学校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武汉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高教研究分会理事长。现任湖北省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理事长,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1%以上的股份或者
是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形;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中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下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没有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赵经 2 2 2 0 0 1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2次,我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我认真审阅议案文件,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我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出席了公司股东会1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情况 应参加委员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赵经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1 1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我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案事项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日常履职情况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我列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审计部年度工作报告,与公司审计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年审情况等进行沟通,对 2025年年审工作情况表示认可。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我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等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参加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在线学
习、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海辖区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培训班等,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与我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使我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送达。公司尽可能地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监督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上港集团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我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落实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了相关内容。我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我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公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