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8证券简称:上港集团公告编号:2025-06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8017468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85.0541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裁(代行董事长职责、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宋晓东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799327004 99.9878 2302554 0.0116 117340 0.0006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734984460 99.6628 65859698 0.3326 902740 0.0046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港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729724642 99.6363 71828616 0.3627 193640 0.001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港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729716142 99.6362 71828616 0.3627 202140 0.0011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729715642 99.6362 71839416 0.3628 191840 0.001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港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729634842 99.6358 71832116 0.3628 279940 0.0014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港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9729548742 99.6354 71990716 0.3636 207440 0.0010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在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
关职责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9799108108 99.9867 2427650 0.0123 211140 0.001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9.01于福林1978357477899.9082是
10、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01赵经1979523551499.9671是
10.02宋旭明1979583369999.9701是
10.03唐松1979526445899.9673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25年半年度
110043395897.647323025542.23871173400.1140
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
23609141435.09006585969864.03239027400.8777司章程》的议案
9.01于福林8468173282.3321----
10.01赵经9634246893.6693----
10.02宋旭明9694065394.2509----
10.03唐松9637141293.697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除了议案2,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蔚骅、陈燕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