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对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的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公司衍生品交
易均为针对实际经营中的风险敞口锁定,有利于公司规避相应原材料、商品、汇率或利率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申请套保品种相应议案已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本页无正文,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克华陆雄文谢荣白彦春田雍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