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志青)
2025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人自2025年8月8日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8月-12月任职期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8月-12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教授,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1997年7月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3月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德国康斯坦茨大学、美国耶鲁大学担任访问学者。
本人主要研究领域为绿色金融、环境经济学、能源与气候变化经济学等,长期跟踪研究绿色发展、绿色经济和绿色产业等理论与应用问题,在绿色金融、ESG等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曾主持国家和省部级等多项课题研究,出版《绿色金融概论》等专著4本,教材6本,译著1本,在各类期刊杂志发表论文和文章百余篇。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浦江人才等奖项与荣誉称号。现兼任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模拟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上海市固定资产投
资研究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市公司苏州银行独立董事等职务。2025年8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
1共计5次,我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我对本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对该期间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指导、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共计4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期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听取了《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提供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
和建议:建议公司继续关注人工智能、钢铁大模型、低碳减排等智能
化、绿色化工作;委员会要求,公司要对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如何承接监事会职权,如何落实到委员会的具体履职过程中进行研究,并形成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激励的机制建设完善和执行监督作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主要审议了高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结算、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议案。
2025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了解到,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方案严格按照国资委等相关管理要求设置考核指标,目标极具挑战性。为更好发挥股权激励的引导作用,结合钢铁业属于周期性行业的特点,建议公司继续和国资委、集团公司沟通,完善指标设置,避免行业周期波动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带来的影响。
23.提名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专业职能,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主要审议了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议案。
4.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宝钢股份《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辅助决策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研究把关重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控和ESG管治工作等。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主要审议了调整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建设宝钢无缝钢管精品基地项目(一期)、ESG工作总结及提升计划等议案。
2025年任职期间,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发表如下重要意见和
建议:公司要做好未来绿色转型工作的研究和谋划,关于ESG评级,一方面考虑国际化运营,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要尽量满足国际评级机构标准,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国内权威机构的沟通和联系。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2次,主要审议了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听取了宝钢股份财务管理、数智化工作、气候行动、沙特厚板项目相关情况专项报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在由公司审计部、经营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参
加的公司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上,委员会听取了审计部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内部审计工作做了交流,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规范有序,建议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历史上历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比对分析,此外,要关注其他外部公司发生的重大风险问题,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今后的审计
3工作,更好地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四)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
加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并认真阅研公司编制的各类生产经营相关材料,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作为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现场调研、参加经营情况通报会、审阅定期报告及董事信息月报等材料、听取重点风险专题报告、与经营管理
人员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并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在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宝钢股份十分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及时回复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详细情况、行业情况等的问询,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会定期或不定期向我提供《董秘专递》《信息摘编》等信息产品,本人也会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另外,宝钢股份根据相关董高人员培训要求,设立了培训预警级别,将独立董事培训信息及时发送给我,帮助我及时参加独立董事任职培训和后续培训,符合监管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年度履职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应当充分说明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重点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42025年任职期间,我作为宝钢股份独立董事、审计及内控合规管
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以下事项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我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上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披露定期报告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经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同意,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我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上述定期报告后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保证公司上述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委员会认为选聘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对公司很重要,能增加资本市场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可信度,委员会提议公司启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我认为,德勤华永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且该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我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聘任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
我认为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
5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宝钢股份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25年度宝钢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从绩效目标的确定、日常薪酬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结果与薪酬挂钩等机制均按照规范的流程运作。
(六)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 12月,公司实施第四期 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我对该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同意公司实施该计划。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本人认为,2025年任职期间,我作为宝钢股份独立董事,认真履行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李志青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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