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0证券简称:中原高速公告编号:临2025-069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路1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442438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3.162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静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包括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王铁军、杨少军、杨建国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亚子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王立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对融资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636117108 99.5057 7804483 0.4746 322211 0.0197
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636531193 99.5309 7391388 0.4495 321221 0.019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帅、刘峰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陈帅律师、刘峰瑜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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