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证券代码:600021编号:临2025-11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14亿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56亿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收费总额1.7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
1证券简称:上海电力证券代码:600021编号:临2025-11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锐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束成林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勉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中汇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
2证券简称:上海电力证券代码:600021编号:临2025-113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