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
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经理层
签订<2023年度契约化聘用协议>和<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经理层实施契约化管理,与经理层签订
《2023年度契约化聘用协议》和《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
书》能够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事项。
-1-
中怀页无正文、仅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董事关于第七属监事会务”十:皮关额的独立难见》签字员》
独立董事签名:
徐金梧王爱国
马建春
2023年1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金梧_汪晋军店竟王爱国_
刘冰马建春
2023年1月11日
2-
(本页无正文,仅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王爱国
2023年1月11日
-2-
(本页无正文,仅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金梧汪晋宽王爱国
马建春
2023年1月11日
2-
(本页无正文,仅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冰马建春:马建麦
2023年1月11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