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证券代码:600022编号:2026-025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1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洪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职务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汪晋宽独立董事(离任)12王爱国独立董事12徐科独立董事12孟庆春独立董事12
李洪建董事、总经理13.81
高凤娟职工董事73.98
王培文副总经理20.12
郭伟达副总经理73.15
吕铭总经理(离任)4.34
张润生总经理(离任)16.20
合计249.60
注:上表税前薪酬总额为2025年度公司实际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考核薪酬待完成相关核定后于2026年兑现。
—1—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2.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其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其他职务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
根据个人岗位层级、职位价值、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2.绩效薪酬
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安全、风险管控、科技创新、市值等指标完成情况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总水平的60%。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和公司经营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与总经理绩效薪酬联挂。
(三)薪酬兑现年度应发薪酬核减已发薪酬和递延支付薪酬为当期应兑现薪酬额。
(四)其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
—2—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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