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爱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谨慎地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王爱国,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山东安丘人,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博士后。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含农林经济管理),济南市第十四、十五届政协委员,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会长。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1—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股东会5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亲自通讯委托应参会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出席参会出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
13121010否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6次、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1.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对套期保值、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风险管理工作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2.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6次,对拟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
格审查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2—3.参加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对日常关联交易、套期保值、利润分配、收购银山型钢100%股权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擅长的财务管理、资金运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公司套期保值、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拟选举董事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等议案
都能做到预先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内控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3—1.公司2025年度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5年半年度及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2.2025年参加4次股东会,会议期间,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就其关
注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交流。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现场工作时间15天,其中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3次,出席
股东会现场会议1次,参加业绩说明会2次,现场调研4次。针对公司经营财务、智能会计、“两金”管控以及现金流管控等方面与公司专业
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提出了相关优化建议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4—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执行情—5—况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薪酬由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批准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根据《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组织绩效及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经过自评,我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并适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高效运行和规范治理。同时,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6年,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策,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不断加强学习,积极献言建策,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王爱国
2026年4月23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