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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6-08 查看全文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二三年六月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2号浙江金都宾馆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出席情况;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浙能电力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五)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六)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由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会议作《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公司转型发展极为重要、殊为不易的一年。面对煤价高

企、经营承压等严峻挑战,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电力保供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不短供、不断供,全年承担资源涨价成本超过90亿元,有效发挥我省电力安全保供“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充分彰显国企担当。

(一)电力保供坚强有力。全年完成发电量1519.86亿千瓦时,占全省统调电厂发电量的63.5%;实现用户侧供热量3074.77万吨,同比增长5.35%,发电量、供热量均创历史新高。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

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能源保供任务,积极有效应对台风“轩岚诺”“梅花”等极端天气影响。特别是迎峰度夏期间,在我省长达62天历史罕见高温、电力需求屡创新高、累计26天最高用电负荷破亿的情况下,燃煤机组平均负荷率87.4%,同比上升13.9个百分点,日最高负荷率接近93%,有力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获得省领导高度肯定。

(二)安全生产平稳可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降非停”行动,燃煤机组等效强迫停运率大幅降低至0.07%,为历史最优水平。6家火电企业实现“零非停”,5台机组荣获“全国发电机组可靠性对标标杆机组”称号。开展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完成危化品、除尘设备、燃气安全等9项安全风险集中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清零”行动和环保整治提升,完成8家单位尿素制氨改造,圆满完成省内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针对重大疑难、普遍频发、同类共性等系统设备顽疾,组织技术力量集中攻关,机组可靠性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转型升级取得突破。努力推进传统火电提质,滨电8号锅

炉、温电供热二期、滨电热网四期等项目建成投产,乐电三期、舟电二期、镇电 9E、9F 燃机迁建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嘉电四期取得项目赋码。稳步实施“三改联动”,嘉电亚临界机组提参数改造、百万机组增效扩容按计划开展,舟电一期、滨电二期通流改造以及台二烟气深度利用等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北电、凤电提参数改造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努力加快清洁低碳转型,深化核电、新能源领域布局,大比例参股中广核苍南第二核电,入股中核汇能、威宁能源等新能源发电“国家队”和区域龙头企业。推进储能项目落地,萧电省内首个大型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乐电省内首个电源侧火储联调示范项目、嘉兴港区综合能源示范项目用户侧储能子项正式投入运行。战略新兴培育产业取得突破,收购上市公司中来股份并成为控制方,成功切入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赛道”,有力推动公司向“火力发电+新能源制造”双主业转型升级,助力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党建引领更加彰显。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以学习宣贯

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聚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9次调研浙能集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落实。深入实施“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和基层党建“三强”建设,推动党建工作特色化,深化“一企一品”、“一支部一特色”、党建试点等工作,引领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双融共促。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专项行动和“清廉浙能”建设,创建滨电等3各片区清廉标杆点和镇电、乐电等5家单位最小清廉单元,探索公司特色清廉建设模式,兰电“君子兰”入选浙江省2022年度“国企廉洁文化创新案例”。

二、2022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认真履职,

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组织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议案42项。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期间,公司全体董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一年来,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较好保证了公司运作的顺利进行。2022年重点审议了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受让中来股份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并取得中来股份控制权等议案,较好地发挥了董事会战略决策作用。

三、2023年工作安排(一)主要经营目标

控股机组全年完成发电量1567亿千瓦时、用户侧供热量30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889.5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12亿元,净利润

7.24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9.06亿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能源安全,以更高站位当好能源保供主力军。2023年全

省能源工作会议预测,今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6100亿千瓦时,增长

5.0%,最高负荷11200万千瓦、增长9.9%,最大缺口夏季400万千瓦、冬季700万千瓦,能源保供依然压力巨大。公司将始终坚持“发展能源为浙江”的宗旨,坚决把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积极在能源资源保障上下功夫,着力增强对上游资源的掌控力,完善资源供应长效机制。全力筑牢安全生产底线,锚定“零伤亡”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和任务落地,深入扎实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提高机组稳发满发、顶峰调峰能力,为全省电力供应提供有力支撑。

2、聚焦经营管理,努力实现“困境反转”。今年以来,在电力

供需紧缺的大背景下,煤电顶峰价值凸显,同时伴随着煤炭供需转向宽松、电煤长协实际履约率上升,煤电企业经营形势明显改善,公司一季度盈利实现“开门红”。但是应该看到,国家提出“三个8000万千瓦”的煤电规划,中国煤炭资源的大盘子依然吃紧,公司提质增效的任务仍然较为繁重。公司将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完善成本领先行动方案,做深做细经营对标管理,顺应电力市场化改革,优化营销策略,持续开展减亏扭亏工作,全面提升经营效能。3、聚焦结构转型,坚定不移抓好存量优化和增量拓展。继续发展清洁高效先进火电机组,确保乐清三期迎峰度夏期间实现机组“双投”;按计划推进六横二期、嘉兴四期施工建设(嘉兴四期于今年4月获得项目核准);推进台二二期、浙能中石化镇海热电联产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温州 9H 燃机项目核准。大力实施煤电“三改联动”,完成嘉兴7号机组综合升级改造、六横1号机组通流改造,推进台二烟气余热利用。继续推进兰电碳捕集与矿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构建实施“双主业”格局,与中来股份深度融合发展,做强做优光伏制造业,探索光伏全产业链发展,努力在新能源资源获取、开发权锁定上抢占先机。

4、聚焦党建引领和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体现到能源保供、绿色发展的实际成效中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进一步细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推动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各位股东,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带领公司经营班子,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扎实苦干,全力构建“双主业”发展新格局,奋力打造“三强一优”现代化绿色能源企业,在推进我省“两个先行”和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会议作《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监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做好重大决策的监督工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未发现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全面了解财务状况,积极依托审计机构的力量,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在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按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出席会议,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在2022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

均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审议通过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侵犯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三)聘请审计机构情况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聘请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四)现金分红情况

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上述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及股东能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完成了各项定期公告、临时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全年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未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七)内部控制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我们认为2022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坚持执业操守,认真

履行职责,谨慎、适当地行使权利,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重要作用。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巩固和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议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向各位作如下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09.92亿元比年初增加52.77亿元;

负债总额534.34亿元比年初增加95.28亿元;所有者权益675.58亿元,比年初减少了42.51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612.85亿元比年初减少了26.66亿元。

资产总额与年初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1)银行借款增加导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增加;(2)乐清三期、滨海热力热网四期工程等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负债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燃煤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经营亏损,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银行借款较年初有所增加。

所有者权益与年初相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1)公司经营亏损,留存收益较年初有所减少;(2)公司注销回购的库存库,导致库存股和资本公积较年初减少。

有关资产运营指标列示如下:

(1)流动比率:2022年末为1.12,2021年末为1.18;

(2)资产负债率:2022年末为44.16%,2021年末为37.94%;

(3)营业毛利率:2022年为-3.95%,2021年为-2.08%;(4)费用收入比:2022年为3.97%,2021年为4.12%;

(5)销售净利率:2022年为-4.49%,2021年为-2.79%;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2年为-2.91%,2021年为-1.27%;

(7)应收账款周转天数:2022年为37.48天,2021年为36.85天;

(8)存货周转天数:2022年为22.14天,2021年为17.52天。

依据以上财务指标,综合反映公司以下经营状况:

---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较上年末均有所下降。

---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主要受煤价上升等因素影响。

---公司资产管理效率略有下降,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存货周转速度同比都略有减慢。

二、经营业绩

1.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如下:

2022年度,公司控股电厂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519.86亿千瓦时,与上年同期1469.73亿千瓦时相比上升3.41%;上网电量

1436.88亿千瓦时,与上年同期1389.95亿千瓦时相比上升3.38%;

营业收入801.9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710.76亿元增加91.19亿元,增幅12.83%;营业成本833.6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725.55亿元增加

108.09亿元,增幅14.90%;利润总额-30.9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28.02亿元减少2.92亿元;净利润为-35.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19.80亿元减少16.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22亿元,比

上年同期的-8.37亿元减少9.85亿元。本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14元,比上年同期的-0.06元减少0.08元。2.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年度预算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控股电厂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519.86亿千瓦时与年初

预算1561.08亿千瓦时相比下降2.64%;上网电量1436.88亿千瓦时,与年初预算1473.39亿千瓦时相比下降2.48%。

(1)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01.95亿元(其中电力业务销售收入638.84亿元,热力销售业务77.22亿元,市场煤销售业务76.81亿元,其他收入9.08亿元),相比年初预算营业总收入759.23亿元增加42.72亿元。

(2)2022年营业成本833.64亿元(其中电力业务成本692.15亿元,热力销售成本59.89亿元,市场煤销售业务76.11亿元,其他成本5.49亿元),相比年初预算营业成本700.05亿元增加133.59亿元。

(3)管理费用(不含研发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16.49亿元,相比年初预算18.55亿元减少2.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89%。

(4)研发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2.61亿元,相比年初预算2.54

亿元增加0.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76%。

(5)财务费用:全年实际发生12.71亿元相比年初预算13.48

亿元减少0.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29%。

(6)投资收益:全年取得投资收益32.99亿元相比年初预算

26.67亿元增加6.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3.70%。

(7)202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94亿元比年初预算47.08亿

元减少78.02亿元;净利润-35.99亿元,比年初预算39.53亿元减少75.52亿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8.22亿元比年初预算36.03亿元减少54.25亿元。

影响利润总额变动的主要因素:1.2022年受控股煤机发电耗用

标煤单价持续上升的影响,燃煤成本较年度预算增加减少利润总额

136.73亿元;2.2022年上网电量相比预算减少36.51亿千瓦时,较

年度预算减少利润总额4.79亿元;3.2022年控股煤机平均上网电价

较年度预算上升,增加利润总额44.47亿元;4.供热业务毛利较年度预算增加,增加利润总额3.77亿元;5.管理费用较年度预算节约,增加利润总额2.06亿元;6.财务费用较年度预算节约,增加利润总额0.77亿元;7.投资收益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0%,较年度预算增加利润总额6.32亿元;8.税金及附加较年度预算节约,增加利润总额2.08亿元;9.其他收益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6%,增加利润总额

0.59亿元;10.营业外收支净额较年度预算增加,增加利润总额2.14亿元。

三、现金流量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084053.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2407.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81571.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786090.5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896.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7821.82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311875.33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2.24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销售商品等收到的现金850.03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96.72亿元。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0.02元/股比上年的0.06元/股减少0.04元/股主要是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减少6.22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58.16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48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

资产56.37亿元,对外投资支付现金31.29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78.61亿元。现金流入主要是年度内借入资金437.37亿元;现金流出主要是归还借款本金341.15亿元

分配股利及偿还借款利息等15.45亿元。

2022年度财务报告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会计处理,谨慎使用公允价值,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中介机构审计,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公司围绕产业优化、市场拓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重点工作,以稳中求进为主基调,奋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构建“双主业”发展格局。根据2023年总体生产经营形势,结合所属企业2023年度生产及检修计划安排,编制完成公司2023年度全面预算。预计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4.12亿元,净利润7.24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06亿元,每股收益0.07元。

二、预算编制依据

(一)上网电量

根据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情况及公司2023年总体生产经营形势,预计2023年公司控股机组全年发电量1567.36亿千瓦时(含新能源电量,下同),售电量1479.22亿千瓦时,其中:燃煤机组发电量

1510.06亿千瓦时,售电量为1423.77亿千瓦时;燃气机组发电量

55.68亿千瓦时,售电量53.87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量1.62亿千瓦时,新能源售电量1.58亿千瓦时。

(二)电价

考虑到2023年燃料价格及电力市场竞价情况,燃煤机组平均综合电价为426.92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含超低排放),燃气机组平均电量电价751.46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容量电价267.61元/千瓦·年(不含税)。

(三)煤价和气价

2023年公司控股煤机发电耗用标煤单价1208.72元/吨(不含税),

燃气机组平均购气价格3.60元/立方米(不含税)。

二、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的各项指标说明

(一)财务状况预算

1、营业总收入预算预计全年营业总收入为889.53亿元,其中售电业务(含新能源,下同)收入659.22亿元。

2、营业总成本预算

预计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总成本为907.50亿元,其中:营业成本859.33亿元(售电业务成本673.93亿元),税金及附加4.60亿元,销售费用1.73亿元,管理费用(不含研发费用)20.92亿元,研发费用4.90亿元,财务费用16.02亿元。

3、投资收益

预计公司2023年投资收益为32.27亿元,其中根据公司参股企业2023年预算和2022年实际盈利水平综合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9.08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3.19亿元。

4、其他收益

预计公司2023年其他收益2.81亿元。

5、信用减值损失

预计公司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1.81亿元。6、营业外收支公司2023年度营业外收支净支出1.20亿元,其中营业外收入

0.07亿元,营业外支出1.27亿元。

7、营业利润预算

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利润为15.32亿元,利润总额14.12亿元,净利润7.24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06亿元,每股收益

0.07元。

(二)现金流量预算

1、预计现金流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006.52亿元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89.95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31.63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278.67亿元

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75.94亿元

2、预计现金流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000.90亿元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10.31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44.54亿元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为

88.88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71.59亿元

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44亿元根据上述数据,预计公司2023年度现金净流出0.21亿元,预计

2023年末现金余额为142.26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822451446.36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转型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提议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六: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

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2023年度具体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拟定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385万元,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七: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服务期已到。按照公司《中介机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开竞争性谈判,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84万元。

大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数据,大华连续多年位列“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前列,拥有优良的服务质量纪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八: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九: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应当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鉴于新建火电项目及新能源装备制造投资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两家公司提供包括租赁服务、售后回租服务、保理服务等融资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也不低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协议期限三年。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3-017)。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十:关于浙能电力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浙能电力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拟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能国际能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2023年度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额度和期限进行合理预计。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香港贸易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与采购进口煤相挂钩,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应对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有助于控制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香港贸易公司制定《外汇管理办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主要交易范围、额度和期限香港贸易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

外汇结售汇、外汇远期合约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香港贸易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存有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判断汇率大幅波动

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

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香港贸易公司制定了《外汇管理办法》,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组织机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应急处理、合规检查等相关内容。

2.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香港贸易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

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香港贸易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香港贸易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香港贸易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

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建议建议股东大会同意香港贸易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原条款拟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董事主持。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举产生。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原条款拟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董事主持。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有关本次《公司章程》的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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