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证券简称:浙能电力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6月30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调整采矿权摊销基数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差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其实际情况,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淮浙煤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作为淮浙煤电的股东方,被动进行相应的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特此公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