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与参股公司本次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推动核电等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
本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三澳核电站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4〕1289 号),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能电力”)参股的中广核苍南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二公司”)
拟以非公开增资扩股方式引入 8%的民营资本。其中,公司拟放弃参与本次增资扩股,持股比例由 31%稀释至 25%。公司 2023 年参股设立苍二公司的情况详见《关于合资设立核电项目公司的公告》(2023-01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与中广核苍南第二核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三澳核电站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4〕1289 号),同意苍二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方案,增资扩股完成后股权结构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电力”)51%、
浙能电力 25%、温州市核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核发展”)7%、苍南县
海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南海西”)7%、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4%、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产投”)2%、浙江青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展”)2%、浙江青山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企”)2%。(2)根据本次增资扩股方案,同意公司放弃参与苍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增资扩股,持股比例相应稀释至 25%。
(3)同意公司签署苍二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等所需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事项无需经股东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扩股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主体为苍二公司,采用非公开协议增资扩股方式,由现有股东及新增民营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6 年 1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苍二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68064.36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 340410.00 万元增值 27654.36 万元,增值率为 8.12%。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通过的评估值为准。
各股东本次增资金额及增资后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 原股比 增资金额(万元) 增资后的实收资本(万元) 增资后股比
浙能电力 31% 0 105527.100 25%
中广核电力 51% 45049.478 215275.284 51%
温核发展 8% 2502.749 29547.588 7%
苍南海西 8% 2502.749 29547.588 7%
吉利产投 2% 1766.646 8442.168 2%
青展 0% 9127.672 8442.168 2%
青企 0% 9127.672 8442.168 2%
福斯特 0% 18255.344 16884.336 4%
合计 100% 88332.310 422108.400 100.00%
三、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
福斯特成立于 2008 年,从事技术研发与实业投资,核心产品为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是全球光伏胶膜龙头企业。青展、青企均为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集团”)关联方,青山集团为不锈钢企业,位列 2025 年《财富》世界 500 强第 247 位。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放弃参与苍二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是为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
资发展、推动核电等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的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