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证券简称:浙能电力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加上已派发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利后,2025年度每股共计分红0.3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655948096.37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13408732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754445169.72元人民币(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实施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70436637.45元(含税)。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合并计算已发放的中期现金
1分红和预计派发的年度现金分红,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4424881807.17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78%。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424881807.173888532497.213352183187.25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7528041660.907760250070.856521820345.13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26655948096.37
分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665597491.63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270037358.9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1665597491.63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否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60.46%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否
30%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提请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
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定,公司拟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拟不高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
2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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