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证券简称:华能水电公告编号:2025-074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公司一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8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7103480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4.3232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长孙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董事会秘书赵虎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议案序议案名称得票数有效表决是否当选号权的比例
(%)
1.01董事候选人-尹述红1570637670999.9747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比例
(%)(%)数(%)
1.01董事候选人-尹述红106108960299.6271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锋、刘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