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能证券代码:600026公告编号:2026-00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 上海LNG投资建造2艘LNG船舶项目总投资调整为约49332.34万美元(含合同船价47760万美元),资金结构调整为全部自有资金(含公司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74673.49万元人民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造2艘LNG运输船”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2. 公司对上海LNG追加增资34032.34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上海LNG向远海公司追加增资34032.34万美元,后期由远海公司向远兴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和远致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各追加增资17016.17万美元,用于投资建造2艘17.5万方LNG船舶(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交易”)。
3.本次增资交易已经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个月内本公司对外投资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03号)同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444444股(以下简称
1“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94.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489715.56元后,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79510279.32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5BJAA13B0495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投资建造 6艘 VLCC 574800.00 459840.00
2 投资建造 2艘 LNG运输船 343341.86 274673.49
3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173700.0063437.54
合计1091841.86797951.03
注1:上述项目中投资建造 2艘LNG运输船船价金额为477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43341.86万元(美元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的汇率,按2025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1美元=7.1889元人民币);
注2:投资总额指合同船价;
注3: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三、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审议程序2024年9月9日,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远海运LNG新造2艘17.5万方LNG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LNG”)通过所属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
限公司(上海LNG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远海公司”)投资建造2艘17.5万方LNG船舶,项目总投资约50923万美元,公司向上海LNG增资约15300万美元(以
2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上海LNG向远海公司
增资15300万美元,后期由远海公司向单船公司投资造船。
2026年1月30日,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LNG投资建造2艘LNG船舶项目追加增资的议案》,批准调整上海LNG投资建造2艘LNG船舶项目,具体如下:
1.上海LNG投资建造2艘LNG船舶项目总投资调整为约49332.34万美元(含合同船价47760万美元),资金结构调整为全部自有资金(含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74673.49万元人民币)。
2.公司对上海LNG追加增资34032.34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
3.上海LNG向远海公司追加增资34032.34万美元,后期由远海公司向远兴液
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和远致液化天然气运输有限公司各追加增资17016.17万美元,用于投资建造2艘17.5万方LNG船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对外投资类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造2艘LNG运输船”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但因上海LNG投资建造2艘LNG船舶项目资金结构变更,原商务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备案证书中的境内现金出资金额应由15300万美元相应调整为
49332.34万美元。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国家部委境外投资备案变更手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造2艘LNG运输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可及时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节约融资成本,提升项目收益水平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管理
3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增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中远海能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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