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证券简称:中远海能公告编号:2026-04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 日召开二〇二六
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2026年6月26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远海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情况,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22元/股调整为11.8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88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自公司 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6年6月18日,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
1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
末期利润分配情况,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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