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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Huadian Powe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成立之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1071)盈利警告
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法例第 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第13.09(2)條刊發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基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根據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和董事會現時可得之資料而做出之初步評估,預期本集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歸屬於本公司權益持有人的本年度利潤或虧損約為介乎虧損人民幣2億元至利潤人民幣1億元之間,相比去年同期減少虧損約人民幣31.42億元至34.42億元。
董事會預期本集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虧損同比下降主要是由於以下原因:
2022年,本集團多措並舉深化提質增效,煤機電價上浮政策逐步落實到位,參股股權
收益同比增加,降低了煤炭及天然氣價格高位運行對效益的衝擊,經營業績同比大幅改善。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就本集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進行最後落實工作。本公告所載的上述資料僅基於董事會對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和董事會現時可得之資料作出之初步評估,而該等資料或數據未經本公司核數師或審核委員會審核或審閱,故有待落實及作出所需調整(如需)。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請細閱預期將於2023年3月末發佈之本集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股東及有意投資者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1承董事會命
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秦介海董事會秘書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下列董事組成:
戴軍(董事長、執行董事)、倪守民(副董事長、非執行董事)、彭興宇(非執行董事)、
羅小黔(執行董事)、張志強(非執行董事)、李鵬雲(非執行董事)、王曉渤(非執行董事)、李國明(執行董事)、豐鎮平(獨立非執行董事)、李興春(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孟剛(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王躍生(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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