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证券简称:华电国际公告编号:2025-08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29
其中:A股股东人数 202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336550294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17804525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585050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4.570044
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3.20500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365037
1(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5人,董事陈斌先生、赵伟先生、曹敏女士及王
晓渤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丰镇平先生、李兴春先生及沈翎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马敬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李泉城先生及独
立董事候选人黄克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148571917 99.522934 28132134 0.455357 1341200 0.021709
H股 148862942 93.916849 9642101 6.083151 0 0.000000
普通股合计:629743485999.382701377742350.59613313412000.021166
2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150503771 99.554204 26215380 0.424331 1326100 0.021465
H股 158505042 99.999999 1 0.000001 0 0.000000
普通股合630900881399.565355262153810.41371713261000.020928
计: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170998610 99.885941 6395141 0.103514 651500 0.010545
H股 158505023 99.999987 20 0.000013 0 0.000000
普通股合632950363399.88879363951610.1009256515000.010282
计:
3(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5877927827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29307078397.65203963951412.1308806515000.217081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8301200895.36971135638114.0943434665000.535946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21005877598.58438228313301.3287941850000.086824
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27064409090.179399281321349.37370913412000.446892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27257594490.823099262153808.73504113261000.441860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
329307078397.65203963951412.1308806515000.217081
案
5(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李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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