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28股票简称:中国石化公告编号:2023-1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解释第16号》一是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应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二是明确了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三是明确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1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上述《解释第16号》所述的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关于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2月13日起实施,本公司目前未发生相关业务,暂无影响。
2.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了《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至财务报表列报的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
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于2022年12月31日于2022年12月31日项目调整数调整前调整后
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19952224332481非流动资产合计142550014279812481资产总计194864019511212481
2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80797256(823)
非流动负债合计344102343279(823)
负债合计10114871010664(823)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217834218009175未分配利润32308732580627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855777884712894少数股东权益151576151986410股东权益合计9371539404573304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94864019511212481
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汇总如
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截至2022年3月截至2022年3月项目31日止3个月期间31日止3个月期间调整数调整前调整后
所得税费用70096795(214)
五、净利润26476266902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64762669021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522800195
2.少数股东损益3871389019
七、综合收益总额28976291902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54942568919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482350119
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黄文生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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