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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控股股東發行可交換債券的公告
本公告乃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VA部下的內幕消息條文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09條而作出。
本公司接獲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的通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境外全資附屬公司 Deep Development 2025 Limited作為發行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作為擔保人,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之境外全資附屬公司中國石化盛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H股股票作為標的股票,發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可交換債券,總金額為77.5億港元,用途為接續到期中長期境外债务(「可交換債券發行」)。
可交換債券發行的詳情如下:
債券期限7年(2025年5月20日起的第3年及第5年投資者有一次性回售權)
票面利率0.75%
初始換股價格6.00港元
換股期限 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至(i)到期日前
10天,或(ii)任何發行人較早贖回日期
前 10天,或(iii)債券持有人發出贖回通知日期前1天營業時間結束時(以最早者為準)。
截至本公告日期,可交換債券發行已完成簿記定價,尚未完成交割。可交換債券發行不會導致本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本公司生産經營和公司治理産生影響。
關於可交換債券發行的後續事宜,本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承董事會命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黃文生
副總裁、董事會秘書中國北京
2025年5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為:馬永生*、趙東#、鐘韌*、李永林#、呂亮功#、牛栓文#、萬濤#、徐林+、張麗英+、廖子彬+及張希良+。
#執行董事
*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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