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顾惠忠)
2023年,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及境内外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
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客观、独立、
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关注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意见,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我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本人擅长
财务、金融等专业领域,个人工作履历如下.
男,1956年11月出生(6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毕
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金融专
业硕士毕业,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
工作.曾任航空工业部财务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航
空工业总公司外事财务处处长,中振会计咨询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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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财务局副局长,国防科工委财务司副司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财务局副局长,国防科工委财务司副司
长.1999年6月至2005年2月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
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08年8月任中国
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8
年8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曾兼任中国一航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中国一航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技
术国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航万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鞍钢集团有限公
司外部董事.本人于2017年12月起至今任中国南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在公司的五个专门委员会中,我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3年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我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权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2次类别股东大会,
10次董事会会议,2次航空安全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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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3年,我亲自出席10次董事会、列席5次股东大会,
会前均详细审阅相关议案,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材料;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在审慎考虑后,
我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弃权票、反对票和
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我提供各类
资料、提前沟通重大议案,全面支持独立董事科学决策.作
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与审计部及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多次进行沟通,了
解相关工作情况.我积极参与公司业绩发布会,与中小股东
开展沟通交流,及时回答他们关心的公司问题.2023年我在
公司积极现场履职,主要为参与会议、调研、培训、审阅资
料、与经营管理层交流等
为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履行职责,
我积极进行现场调研.2023年,我赴公司总部、大兴机场调
研,通过与总部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针对公司运行
服务、枢纽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研讨,聚焦南航大兴机场运
力投入等相关工作,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积极履行职责的同时,我也非常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监管制度,持续关注监管最新
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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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2023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中国南航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2023年5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和H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3.2023年8月,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中国南航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2023年12月,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南航集团
续签《资产租赁框架协议》,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
协议.
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和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相关条款是根据一般
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商后订立,定价合理,符合
市场公条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审议对外担保事
项,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
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于延长使用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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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A股股票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发行A股股票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确保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的决策程
序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提名程序合乎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柜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一直关注公司的业绩情况,与公司及审计
师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发布业绩预
告.按照监管规定,2023年1月,公司发布了2022年年度
业绩预亏公告,2023年7月,公司发布了2022年半年度业
绩预亏公告.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聘任外部审计师事项进行了审议.
我认为,毕与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
威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公司聘任外部审计师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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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议.
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
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就截至2023年底全部未履行完承诺的
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对控股股东在承诺期内未履行完
毕的事项做出如实披露,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违反承诺情
况.
九)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以诚信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我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的编制遵循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及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境内外监管机构柜
关规定,财务报告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
状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
报告期内,我认为公司已构建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和评价体系,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为公司真实、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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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公允地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公司2023年度不观、公允地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公司2023年度不
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五个专门委员会不断提升董事
会运作规范性有效性,突出战略管理,加强科学决策,重视
风险防范,有效维护了出资人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议的召
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则的相关要求,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诚信、勤勉、审慎、独立地行使
职权,重点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年,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
的沟通,加大对公司的调研范围,围绕落实高质量发展总体
思路,以及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施方案,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我对公司在2023年给予我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
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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