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审议编号:[2022]0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预案》及后附的《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修订稿及框架协议修订对照表,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以上预案所包含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是公司按照日常业务惯例、一般商业条件及有关协议条款进行的,关联/连交易的定价政策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该三份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协议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就《关于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预案》进行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连董事审议通过后,将《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连股东审议。
此外,我们还仔细审阅了《关于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该议案所包含的关联/连交易是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件及惯例进行的,相关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1(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2(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3(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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