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证券简称:三一重工公告编号:2026-00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1-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
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且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2-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尹卫华先生(A股),于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樱女士(A股),于 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开始担任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签署/复核其他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静雯女士(H股),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于 2003年开始在安永香港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专用设备制造业、生物制药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A股和 H股),于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和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物制药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审计相关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预计2026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3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60万元。公司 2026年度 A股审计费用与
2025年度相同。安永香港 H股审计报酬为 170万元。以上费用合计 530万元。
(三)拟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1、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等相关业务。
2、拟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具体负责公司按照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等相关业务。
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
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安永华明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香港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安永香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国-4-际核数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国际核数师。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