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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通过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正确领导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

司在生产经营、项目开发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业绩,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坚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进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政策市场环境,公司坚持锚定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统筹量的快速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两个核心,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市场风险、廉政防控三大底线,大力实施资源获取、降本增效、深化改革、人才强企四大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并网控股装机容量645.67万千瓦,其中水电项目113.28万千瓦,光伏项目329.07万千瓦,风电项目203.32万千瓦。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61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4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9.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24.32亿元。

(一)项目开发积极有为

公司始终聚焦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积极跟进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购建并举抢抓项目资源。在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来自政策市场环境、内部经营管理的压力亦日益增加,面对量增利减的经营困局,公司更加注重项目质量,注重发展与效益的平衡,致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行稳致远。全年项目立项19个,成功竞得三个海风及酒泉风电二期等一批大项目开发权,成功并购连云港64万千瓦光伏项目,奉化15万千瓦光伏、衢江10万千瓦光伏顺利开工建设,全年投产并网新能源装机规模120.29万千瓦,截至目前公司控股管理装机规模突破800万千瓦(含在建项目)。

(二)经营管理质效稳健

公司风光水三大产业丰欠互济,经营效益相对稳健,但面对新能源产业供需失衡、限电降价等严峻形势,公司整体效益受到影响,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随着新能源全量参与市场化交易,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的加快,产业价值链将加快重整重塑。公司坚持价值创造,有效做好拓市增收,压降成本费用,提升经营管理质效。深入开展电力市场交易政策新规研究,不断拓宽交易渠道和交易品种,积极开展绿电绿证交易、省间交易、跨区交易,绿证、绿电交易增收约6000万元。有序推进集约化采购,合理压缩非刚性支出,主动争取税收优惠,多措并举降低财务成本,综合加权平均融资(或贷款)利率较年初下降0.52个百分点。公司荣登“中国上市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先锋榜单”50 强,并获得 AAA 级 ESG 评级。

(三)改革发展加快向前

公司“5+1”管控优化改革深入推进,完成海风项目整合,成立小水电管理中心,持续补强建管团队力量。项目开发、招投标、基建等环节一体协同,配套激励制度不断完善、项目发展内生动力充分释放。陆上风光电经营责任制和市场化考核先行先试,市场效益导向更加鲜明。选优育强“三支队伍”,开展上挂下派和一线锻炼工程,有序完成全员竞争上岗,选人用人和薪酬分配持续向基层一线和价值创造岗位倾斜,坚持弘扬“以奋斗者为本”的企业价值观。2024年度,公司荣获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企业”优秀评级。

(四)生产安全持续向稳

公司有效提升“双峰”和重要时段保供能力,全年发电量站上100亿千瓦时台阶。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实施三大专项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对标管理,3座风电场、4座光伏电站获中电联全国运行指标对标优胜场站。防汛防台常抓不懈,成功打赢“暴力梅”、台风“贝碧嘉”等防御攻坚战,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五)党建引领全面向深公司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把管保”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抓紧抓实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强弱项补短板”专项行动,党建基础更加牢固。思政宣传引领文化高地,持续推出“奋斗者”系列报道,“塞上堡垒”“海上堡垒”“千峡红”等党建名片擦亮底色,《循迹溯源,打造浙江绿谷“千峡红”》成功入选浙江省年度企业文化优秀案例。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四责协同”“五张责任清单”“四交底一报告”机制全面覆盖,查案办案动真碰硬,“勤廉新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

核心职责,求真务实、严谨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1次,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审慎决策,审议包括选举董事、聘任高管、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年度和半年度权益分派、定期报告、变更审计机构、修改章程等事项共44项,所有议案均获得董事会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股东大会4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全部通过。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召开日决议刊登的指定决议刊登的会议届次会议决议期网站的查询索引披露日期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4年2024年《2024年第一次临

第一次临2024年4月25

4月24 www.sse.com.cn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时股东大日日告》(公告编号:会

2024-012)

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3年年2024年2024年5月24《2023年年度股东度股东大 5月23 www.sse.com.cn日大会决议公告》(公会日告编号:2024-023)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4年第2024年2024年11月《2024年第二次临二次临时 11月 www.sse.com.cn

14日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股东大会13日告》(公告编号:2024-050)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2024年《2024年第三次临

2024年12月

三次临时 12月 www.sse.com.cn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28日股东大会27日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对财务报告、年度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和监督;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经理层年度业绩目标、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履行对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前置审议程序,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各专门委员和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有效发挥其在促进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不断优化信息披露体系,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累计发布64份信披文件,其中临时公告60份,定期报告4份,同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包括季度、半年度、年度发电量情况和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此外,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对外报送信息行为,做好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备案工作,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窗口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提醒,年内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做好投资者沟通、投资者关系维护、投资者权益保障相关工作。公司以“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充分利用常态化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倾听投资者诉求并反馈给管理层。同时,通过参加券商策略会、分析师会议和资本市场论坛等形式,多维度拓宽资本市场沟通渠道,以双向互动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公司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研究制定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为股东创造利润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未来规划等因素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分红水平和分红频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4年特增加了一次中期分红。公司2022-2023年度连续两年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

三、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公司

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深化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塑价值链,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跟市场把握时势,紧扣职责强化担当,推动公司围绕开发建设和管理提升两大中心任务,进一步增强“市场、危机、创新、安全”四个意识,着力提升资源获取、价值创造、改革创新、安全保障、人才引育五大能力,加快项目前期价值、建设价值和运营价值全流程价值重塑,全面强化高质量发展政治保障,奋力推进公司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合规治理,深化董事会高质量建设

紧扣监管新规,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年内完成公司章程及各项配套制度的更新,细化董事会议题管理、信息披露等各项内部工作指引,加强制度宣贯,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要求,完成公司监事会改革工作,同时以董事会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运行体系和外部董事工作机制,加强外部董事对公司治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实现风险防控与治理效能双提升。

(三)以投资者为本,增强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精准度与投资价值传递效能,通过常态化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走访及多元化沟通矩阵建设,深化市场对公司战略的认知认同。统筹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回报,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以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的良性共振。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附件: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2日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利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期

报告、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议题23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议案名称

《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12024.4.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第十二次会议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

第二届监事会

22024.4.26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第二届监事会

32024.8.23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42024.9.23

第十五次会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52024.9.26《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第二届监事会

62024.10.25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12.11第二届监事会《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第十八次会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82024.12.30

第十九次会议案》

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范要求;监事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相关决议都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执行。

(二)监事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4次、列席董事会会议11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议案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工作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

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地落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2024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审

查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编制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重点关注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等。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

行了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注销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增资、与财务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及股东均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年度分红

和中期分红的规划和实施。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相关程序符合监管相关规定要求,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根据已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严防内幕交易及内幕信息泄露等违规事项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

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秉承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宗旨,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通过深化自身建设,及时把握监管政策动态与行业发展趋势,提升监督效能。继续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重要经营会议,强化对公司战略决策、财务运营、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全流程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1166808.83元,合并报表净利润825854312.7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503398.3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491208928.47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2831515569.86元。

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按母公司报表口径),同时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分红,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按合并报表口径)。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24386717.50元,本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104877343.50元。

公司已于2024年9月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含税),合计派发中期现金红利134661818.14元(含税)。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36070129.86元(含税)。综上,公司2024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707319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持续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制定中期分红方案:若2025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各自编写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议案五: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经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综合实力位列内资所前三,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4年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服务过程中,立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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