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国昀-已离任)
2025年,本人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新能”)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国昀,博士毕业,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
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香港注册会计师、国际内审师。
现担任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浙江省财政厅正高级会计师评委、浙江省管理会计委员会委
员、浙江高校教指委委员、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指委委员。现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19日任浙江新能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因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6次,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会议1次,现场会议1次,通讯会议
10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股东会出席本年应参亲自以通讯独立董委托出缺席情况(亲自加董事会出席方式参
事姓名席次数次数出席/应参次数次数加次数
会数)
张国昀111110006/6
本人严格依规履职,会前认真研读相关材料,全面了解议案情况,并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在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重大关联交易、财务报告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等重要事项时,本人始终以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先,客观、独立、审慎地参与决策,并依托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审慎负责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文件完备,材料信息充分,会议运作规范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深入研究会议材料,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全体委员一同对公司年审机构选聘、其履职情况评估、年度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
划等议题进行了细致审议。期间,本人与年审机构及公司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围绕公司经营状况、审计重点、时间安排等交换意见,持续跟进审计进展,就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内控执行的规范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多种渠道
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本人应邀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出席公司股东会,与投资者进行直接交流。同时,定期查阅上证 E互动及公司其他公开信息,持续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确保沟通机制畅通有效。
(六)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通过电话、邮件、视频及通讯会议
等形式深度参与到公司工作中。凭借自身的财务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本人在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审计、经营发展等方面积极提出建设性建议。通过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日常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内控制度建设及重大事项进展等事
项的汇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及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职责,现场办公时间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材料,持续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规范运作情况以及潜在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协助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此外,本人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及时研读公司发送的政策动态与监管培训资料,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针对2025年度公司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浙江浙能富阳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2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 REIT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
联交易议案,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重点关注了关联方的履约能力、交易定价政策与依据、关联的必要性与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的影响等方面。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各项关联交易,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重点事项进行关注与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聘任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所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对聘任王可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提名
白路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候选人事项,本人认真审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上述董事和高管的选任程序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荐程序合规有效。(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本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一同认真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及相关附件,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而合理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激励均按审议通过的文件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有效。
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恪
守独立、诚信、勤勉的原则,密切关注公司治理与经营活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建设性意见,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与监督职能,助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完成换届,本人任期已届满离任。在此,谨对任职期间董事会、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表示诚挚的感谢。(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国昀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