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6证券简称:招商银行公告编号:2023-03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股东大会(简称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年6月27日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代理人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886
其中:A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878
H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8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056319905
其中:A股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股份总数(股) 12766484460
H股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股份总数(股) 3289835445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
63.665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和代理人持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6208
H股股东和代理人持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3.0446
(四)表决方式和本次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 A股股东)。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王良董事主持了本次会议并担任会议主席。
1(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等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3人,缪建民非执行董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本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756329818 99.9205 2691954 0.0211 7462688 0.0584
H股 3252571455 98.8673 13276000 0.4035 23987990 0.7292
普通股合计:1600890127399.7047159679540.0994314506780.1959
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757006517 99.9258 2015255 0.0158 7462688 0.0584
H股 3259204955 99.0689 6642500 0.2019 23987990 0.7292
普通股合计:1601621147299.750286577550.0539314506780.1959
3.议案名称:2022年度报告(含经审计之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757016217 99.9258 2009555 0.0157 7458688 0.0585
H股 3252107953 98.8532 13739502 0.4176 23987990 0.7292
普通股合计:1600912417099.7061157490570.0981314466780.1958
24.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756228617 99.9197 2787955 0.0218 7467888 0.0585
H股 3255723628 98.9631 10123827 0.3077 23987990 0.7292
普通股合计:1601195224599.7237129117820.0804314558780.1959
5.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758960047 99.9411 771455 0.0060 6752958 0.0529
H股 3286132110 99.8874 116500 0.0035 3586835 0.1091
普通股合计:1604509215799.93018879550.0055103397930.0644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2206252978 95.6117 553428924 4.3350 6802558 0.0533
H股 1837705748 55.8601 1448542862 44.0309 3586835 0.1090
普通股合计:1404395872687.4669200197178612.4684103893930.0647
7.议案名称: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757005817 99.9258 2012555 0.0158 7466088 0.0584
H股 3259975013 99.0923 5872442 0.1785 23987990 0.7292
普通股合计:1601698083099.755078849970.0491314540780.1959
38.议案名称:2023-2027年资本管理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758618581 99.9384 1061255 0.0083 6804624 0.0533
H股 3285588110 99.8709 500 0.0000 4246835 0.1291
普通股合计:1604420669199.924610617550.0066110514590.0688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黄坚先生为招商银行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549029179 98.2967 210634056 1.6499 6821225 0.0534
H股 2709101222 82.4220 574177388 17.4688 3586835 0.1092
普通股合计:1525813040195.04647848114444.8888104080600.0648
1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朱江涛先生为招商银行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2691745288 99.4146 67919147 0.5320 6820025 0.0534
H 股 3044021252 92.5281 242227358 7.3629 3586835 0.1090
普通股合计:1573576654098.00363101465051.9316104068600.064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票数
(%)(%)(%)号
5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60388913199.79167714550.021467529580.1870(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6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305118206284.487255342892415.324468025580.1884
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选举黄坚先生为招339395826393.97872106340565.832568212250.1888
商银行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4议同意反对弃权
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票数票数票数
(%)(%)(%)号
10关于选举朱江涛先生为353667437297.9305679191471.880768200250.1888
招商银行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本公司 H股股份过
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等负责本次会议的现场监票、计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对审议的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黄坚先生和朱江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核,任期自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上发布的本次会议的股东大会文件。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留永昭、蔡其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留永昭律师和蔡其颖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