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有投资者向歌华有线(600037)提问:董秘,您好!
贵司控股股东在申请延期履行提到了资产注入考虑,1.国广东方经营问题,2.国广东方负债问题。控股股东在延期承诺中提到前提在国广东方扣非后净利润连续 2 年盈利,如果国广东方做不到是否意味着同业竞争问题是不是就永远拖着了。如果因经营亏损和债务过高问题无法进行实施资产注入,那么控股股东对上市平台的运作是否可以理解为只有经营盈利并且债务较低水平资产才能注入,这样才不会拖累上市公司
9月15日公司回答表示: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近期公司已发布《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公告详实披露了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受限于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长期以来的经营资质、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等客观情况,同业竞争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由于互联网电视OTT业务注入或托管暂不具备实施条件、资产注入难有每股收益增厚效应等因素致使标的资产无法注入歌华有线故申请延期履行原承诺,公告变更后的承诺内容提及了2028年12月31日前,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适时启动资产托管、资产注入、出让非关联第三方等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体情况请详见上述公告。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股东以及公司利益,将积极推动间接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