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7证券简称:歌华有线公告编号:临2025-023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第九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672377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0.7563
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公司独立董事张大钟先生、张军先生(物资学院)、张军先生(快手科技)、王云海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丁颖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9205228 96.8209 17617157 3.1057 415407 0.0734
2、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8972928 96.7800 17977157 3.1692 287707 0.05083、议案名称:《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9033928 96.7907 17897557 3.1552 306307 0.0541
4、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9129528 96.8076 17773657 3.1333 334607 0.0591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8691828 96.7304 18351357 3.2352 194607 0.034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8990428 96.7831 17741257 3.1276 506107 0.0893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9024828 96.7891 17743757 3.1280 469207 0.0829
8、议案名称:《关于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8351128 96.6704 18698057 3.2963 188607 0.0333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549065028 96.7962 17663557 3.1139 509207 0.089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2024年度利润分
52783883660.01711835135739.56321946070.4197配预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6合伙)为公司20252813743660.66081774125738.24795061071.09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7合伙)为公司20252817183660.73501774375738.25334692071.01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拟定2025年
8度董事、监事薪酬方2749813659.28261869805740.31071886070.4067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康竟之、叶林梅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