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2-02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038证券简称:中直股份编号:2024-00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实现直升机业务的整合,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首次披露了本次重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

告》(2023-002号)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20850378股股份,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1278892股股份

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的注册申请。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