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公告编号:2026-04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11日在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6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8人,实际出席人数8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长羊勇、董事朱年红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副董事长黄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张戬、独立董事周友苏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董事会由副董事长黄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桥梁功能部件资产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的桥梁功能部件资产组,具体包括新筑股份所持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新筑股份本部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是新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事项之一。鉴于新筑股份调整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四川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6〕86号),并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为56073.41万元,公司拟以现金支付对价。
鉴于新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以后就公司收购新筑股份桥梁功能部件业务资产组的价格发生变化的,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相关事宜;但价格变化达到公司董事
1会或者股东会决策标准的,应当经公司另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再行实施收购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6-039的《四川路桥关于收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桥梁功能部件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清洁能源集团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人新筑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蜀道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所持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洁能源集团)60%的股权。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四川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6〕82号),由蜀道集团、新筑股份协商确认,清洁能源集团60%股权的交易作价确认为560337.27万元。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此放弃优先受让权。
鉴于新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以后就新筑股份购买蜀道集团所持清洁能源集团股权的方式、比例、价格及其他条件等是否发生变化,公司对此均放弃优先受让权,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相关事宜;但若新筑股份购买该项股权的价格变化达到
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策标准的,应当经公司另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再行实施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6-040的《四川路桥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项目2026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为确保2026年投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对在投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完决策程序)编制了2026年度投资方案。2026年,公司控股及参股项目计划投
2资32.84亿元,其中计划拨付资本金25.56亿元。在投资方案执行过程中,若因
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投资金额增加或减少,变动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董事会同意授权经理层决定相关事项;若投资金额变动幅度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则另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艳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本届董事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张艳丽履历等材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有关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附件:简历
1.张艳丽:女,1973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市
场开发、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一分公司工程经营处副处长、生产经营处处长,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合同管理处处长,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处处长,四川公路桥梁建设
3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副经理、经理,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艳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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