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证券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35830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35830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日。
一、第二期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二期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1.2021年12月31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2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联通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
1103号),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二)第二期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日,按2.4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785名激励对象授予84732.9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2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授予7705名激励对象8383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第二期激励计划历次解锁及回购注销情况
1.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
3.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28名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
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83.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
2计2.52元/股)回购注销6名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不属于激
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58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3月14日,公司完成对上述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34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4.2024年9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认为自2024年11月16日起,第二期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锁期。截至2024年9月4日,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已达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业绩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共
7629名,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31448.82万股,约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的0.99%。
5.2024年9月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
6.2024年9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1028名因个人业绩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合计1724.46万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37名因离职、
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488.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2.58元/股)回购注销5名因
退休、组织调转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
合计71.6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3月18日,公司完成对上述10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1其中,5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原因解锁比例为0%,下同。
3解除限售的2284.1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24年11月1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告该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对符合解锁条件的762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448.8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
(四)本次解锁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0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
2.2025年10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认为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解锁期的约定,自2025年
11月16日起,第二期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解锁期。经核查,截
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已达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业绩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授予激励对象共7522名,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22358.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4.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时间条件
2其中,8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原因解锁比例为0%,下同。
4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解锁期的约定,自2025年11月
16日起,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解锁期。
(二)公司业绩条件达成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计算收入、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EVA)时,剔除提速降费等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调整造成的影响,具体金额以董事会认定金额为准。根据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调整的相关要求,公司相应落实了公共民生普惠、乡村数字经济、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保障等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认定,剔除国家重大产业政策调整造成的影响后,公司已达成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具体如下:
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业绩情况
(1)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改善;较(1)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改善;
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不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
低于16.85%,并且不低于同行业企业率>16.85%,并且不低于同行业企业平均水平。平均水平。
(2)2023年度利润总额同比改善;较2020(2)2023年度利润总额同比改善;较年度利润总额的增长率不低于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增长
35.52%,并且不低于同行业企业平均率>35.52%,并且不低于同行业企业水平。平均水平。
(3)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4.25%,并
4.25%,并且较2020年改善百分点同且较2020年改善百分点同时不低
时不低于两家同行业对标企业。于两家同行业对标企业。
(4) 2023 年度经济增加值(EVA)同比改 (4) 2023 年度经济增加值(EVA)同比善。改善。
(三)其他相关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层面相关情况
禁售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国资委、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相关情况
禁售期内,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前一个业绩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以下(不含“称职”);
(2)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5)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8)国资委、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6涉及激励对象
序号第二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情况人数(人)
1 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 A,按规定 100%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6092
2 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 B,按规定 75%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662
3 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 C,按规定 50%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512
4 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 D,按规定 25%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168
5 业绩贡献匹配档次为 E,按规定 0%解锁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88
小计7522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因离职等原因,拟回购注销其
6107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因离职等原因,已回购注销其
776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合计7705
经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对上述表格中第2、3、
4、5类激励对象持有的因个人业绩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及第6类因离职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情况综上,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522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2358.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具体如下:
7本次解锁数量
已获授予第本次可解锁序占已获授予的姓名职务二期限制性限制性股票
号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数量股票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董事)
1.郝立谦高级副总裁3200009600030%
2.苗守野高级副总裁3200009600030%
3.王凌升董事会秘书2560007680030%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896000268800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81267900022331422527.48%
合计81357500022358302527.48%
注:上述表格所列人员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不涉及董事),其中郝立谦先生、苗守野先生、王凌升先生所持股份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前被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王利民先生因工作调动在任期届满前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规定可继续持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期间享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述现任及已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4月2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2358.3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8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497599200-223583025274016175无限售条件股份3076682612722358302530990409152股份总数31264425327031264425327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5年11月16日进入第二个解锁期;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已就本次解锁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六、公告附件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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