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证券简称:中国联通公告编号:2026-01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不超过3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
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联
1通集团持股9%,联通运营公司持股9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节约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由财务公司向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自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至2027年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新的非融资性担保议案后失效。有效期内任意时点担保余额不超3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担保人类别被担保人担保总额度
财务公司被担保人(法人口径)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30.00资产负债率未超过公司
70%
财务公司被担保人(法人口径)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5.00
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
合计--35.00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于财务公司开展的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的规定,对于财务公司开展的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应新增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尚
2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财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决定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本次申请担保被担保方最担保本次申请担保额度占上市公是否有被担保方近一期合并担保预计有效期
方额度(万元)司最近一期净反担保资产负债率资产比例
财务联通运营公司45.72%350000.002.08%自董事会、股东会批否
公司及其子公司准后生效,至2027年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新的非融资性担保议案后失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董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9135P成立时间2000年4月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注册资本22539208.432769万元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经营范围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3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
/2025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65728993.97万元65899037.38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30053983.61万元32204264.39万元
资产净额35675010.37万元33694772.99万元
营业收入38511519.03万元38303252.70万元
净利润1965799.76万元1958999.52万元
三、非融资性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根据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与被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约定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项目投标、合同履约等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投
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具有持续且稳定的需求。相较于商业银行,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非融资性担保能够更高效地满足成员单位业务开展需要。财务公司自2017年起持续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业务运作较为成熟,能够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成员单位提供及时、便捷的金融支持。继续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提升集团内部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成员单位综合融资成本,节约集团整体财务费用。
4五、董事会意见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且已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和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应担保额度事项尚待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164281.97万元,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97%,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0万元,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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